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欧普康视:关于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3-30

欧普康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特别提示:

本次分配预案为:每10股派息:2.23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欧普康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4年3月29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欧普康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基本情况

根据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容诚审字[2024]230Z0302号”审计报告,2023年度公司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666,599,816.85元,母公司净利润为548,436,707.61元。截至2023年12月31日,合并报表未分配利润为2,081,453,399.62元,母公司未分配利润为1,886,292,475.96元。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规定,应当以合并报表、母公司报表中可供分配利润孰低的原则来确定具体的利润分配比例,截止到2023年12月31日,公司可供分配利润为1,886,292,475.96元。

2024年3月29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欧普康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公司拟定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如下:

以公司现有总股本897,145,269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

人民币2.23元(含税),合计派发红利200,063,394.99元,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本年度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若在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实施前,公司股本发生变动,公司将以未来实施利润分配方案的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按照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总额进行调整。

二、利润分配预案的决策程序

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有利于全体股东共享公司发展的经营成果,与公司业绩成长性相匹配。

1、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欧普康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欧普康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认为该利润分配预案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符合相关规定和《公司章程》的要求,符合公司实际情况,维护了公司和股东利益,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稳定健康发展。

3、独立董事专门委员会意见

董事会提出的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实际开展业务和未来发展的需要,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该预案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利润分配决策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同意将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其他说明

1、本分配预案披露公告前,公司严格控制内幕信息知情人范围,并对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进行备案,履行了保密和严禁内幕交易的告知义务。

2、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实施,尚存在不确定性,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2、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3、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欧普康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二〇二四年三月三十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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