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欧普康视:关于全资子公司对外投资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0-08-25

证券代码:300595 证券简称:欧普康视 公告编号:2020-057

欧普康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全资子公司对外投资的公告

一、对外投资概述

1.基本情况:2020年8月25日,欧普康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欧普康视”、“公司”)全资子公司欧普康视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欧普投资”、“甲方”)与史建俊先生(以下简称“丙方1”)、蒋翠兰女士(以下简称“丙方2”)、余有德先生(以下简称“丙方3”)在安徽省合肥市签订了《欧普康视投资有限公司与史建俊、蒋翠兰、余有德关于莱州同明中西医结合医院有限公司之投资合作协议》,欧普投资拟以自有资金人民币2,404.29万元以受让股权及增资扩股的方式投资于莱州同明中西医结合医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莱州同明医院”、“乙方”、“标的公司”)。本次投资完成后,欧普投资将持有乙方51%的股权。

2.审议程序:公司于2020年8月25日召开总经理办公会议,同意欧普投资本次对外投资。根据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次投资合作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无需履行其他政府前置审批程序。

3.披露标准:本次披露为公司自愿披露,目前公司自愿披露标准为单方首次投资额达到800万元。

4.资金来源:自有资金。

5.其他:本次协议签署各方不存在关联关系或其他利益关系,不涉及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协议相关方介绍

(一)基本情况

1.甲方: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1)名称:欧普康视投资有限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40100MA2N19N83W

(3)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4)成立时间:2016年10月14日

(5)注册地址:安徽省合肥市高新区望江西路4899号2号楼3层305室

(6)法定代表人:张宜炳

(7)注册资本:5000万元人民币

(8)经营范围:股权投资、项目咨询、项目管理(未经金融监管部门批准,不得从事吸收存款、融资担保、代客理财等金融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9)截至本协议签署日,欧普投资的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股东名称认缴注册资本(万元)出资比例
1欧普康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5000.00100.00%
合 计5000.00100.00%
姓名史建俊
性别
国籍中国
身份证号3706831978********
住所山东省青岛市市南区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地区的居留权
姓名蒋翠兰
性别
国籍中国
身份证号3729251949********
住所山东省单县莱河镇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地区的居留权
姓名余有德
性别
国籍中国
身份证号3623021981********
住所江西省德兴市张村乡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地区的居留权
股东名称认缴注册资本 (万元)实缴注册资本 (万元)出资方式股权比例
史建俊576.80576.80货币57.68%
蒋翠兰346.20346.20货币34.62%
余有德77.0077.00货币7.7%
合计1000.001000.00-100.00%
股东名称认缴注册资本 (万元)实缴注册资本 (万元)出资方式股权比例
欧普康视投资有限公司728.57728.57货币51.00%
史建俊403.76403.76货币28.26%
蒋翠兰242.34242.34货币16.96%
余有德53.9053.90货币3.77%
合计1428.571428.57-100.00%
项目2019年12月31日2020年5月31日
资产总额8,336,175.578,325,763.74
负债总额1,557,352.59921,374.44
净资产6,778,822.987,404,389.30
项目2019年度2020年1-5月
营业收入12,574,434.993,230,527.44
净利润1,249,269.97505,566.32

各方同意:若乙方Y1、Y2、Y3能够分别达到业绩增长率目标【销售额增长率、净利润额增长率(当年度/上年度-1)】,则甲方向乙方按照协议约定给予运营团队业绩奖励。

5.关于业绩补偿

丙方承诺:若乙方Y1实际净利润低于丙方承诺的净利润,以及乙方在Y2、Y3任一期的实际净利润较上期同期实际净利润出现负增长,甲方有权于该一期审计报告出具后30日内要求丙方按照现金补偿方式、股权补偿方式或股权回购方式对甲方进行补偿或对甲方所持乙方股权进行回购。

6.其他说明

本协议约定的销售额均为税后销售额,净利润额指标均为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税后净利润,各年度财务报表以经甲方指定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结果为准。

(二)组织结构

本次投资完成后,标的公司股东变更为4名,标的公司不设董事会,由甲方提名1名执行董事,监事人员、高级管理人员维持现有不变,未来的变动调整按照标的公司新章程及其他文件的规定执行。

(三)违约责任和赔偿

本协议签署后,各方应全面履行本协议。如因协议一方主观原因导致本次合作未能完全达成,则由责任方承担本次合作中所产生的全部费用和损失。同时守约方有权要求违约方继续履行本协议或解除本协议。

(四)生效条件和生效时间

本协议自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五)时间安排和支付方式

1.时间安排

甲方于协议各方履行完毕各自决策程序、满足约定先决条件且工商变更登记完成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出具划款指令通知银行以现金形式足额将本次股权转让款分别划入丙方1、丙方2、丙方3指定的账户,将本次增资款划入乙方指定的账户。

2.支付方式

本次投资款以现金方式支付。

(六)定价依据及合理性分析

本次交易的定价综合考虑了莱州同明医院的业务状况、发展前景及未来的盈利能力,结合审计报告,经交易各方一致同意,在丙方承诺标的公司在Y1期的净利润不低于360万元的情况下,标的公司本次投资前估值为人民币3300万元。

本次交易定价为交易各方真实意思表示,标的公司主营业务盈利能力趋好且增长预期较强,其业务资源良好、区域优势显著,具备持续发展的基础和能力,2020年1-5月经审计的营业收入3,230,527.44元,归属于母公司净利润514,728.80元。经交易各方协商一致同意,在丙方承诺标的公司Y1期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不低于人民币360万元的情况下,将标的公司投资前100%股权作价为人民币3300万元,交易价格合理,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

五、对外投资的目的、存在的风险和对公司的影响

(一)对外投资的目的和资金来源

标的公司莱州同明医院有限公司位于山东省莱州市,主要业务有眼科诊疗与手术服务、视光产品经营与服务等。本次对标的公司进行投资既是基于公司区域业务布局的考量,也是公司营销网络建设的组成部分,对公司的长期发展规划具有积极影响。本次投资的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

(二)对公司的影响和存在的风险

1.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投资合作一方面有利于拓展公司在莱州地区的业务布局,提升公司的市场份额,增强公司的盈利能力,增加公司的业绩;另一方面,公司将借此契机,加强区域资源整合,扩大公司在当地的行业影响力。本次投资对上市公司未来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具有积极的影响,符合公司的长远发展战略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2.可能存在的风险

若本次交易能够顺利完成,对公司当年及未来经营业绩和经营利润的影响仍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和风险,如因收购形成的商誉减值风险、外部环境变化风险、后续内部整合及管理风险等,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六、备查文件

1.《欧普康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投资项目审批表》

2.《欧普康视投资有限公司与史建俊、蒋翠兰、余有德关于莱州中西医结合医院有限公司之投资合作协议》

3.《莱州同明中西医结合医院有限公司2019年度及2020年1-5月审计报告》

特此公告。

欧普康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年八月二十五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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