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欧普康视:关于对外捐赠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0-08-21

欧普康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对外捐赠的公告

一、捐赠事项概述

为支持安徽医科大学建设,加快安徽医科大学各项事业的发展,欧普康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安徽医科大学教育基金会于2020年8月21日在安徽省合肥市签订《捐赠协议书》,具体内容如下:

(一)协议签订方

甲方:欧普康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乙方:安徽医科大学教育基金会

(二)捐赠内容:

甲方自愿捐赠给乙方人民币1,000万元整。

(三)捐赠人捐赠意向

1.基金性质:非留本、限定。

2.赠与财产用途:支持安徽医科大学欧普康视眼视光学院建设,培养眼视光专业人才。

3.捐赠人冠名意向:

冠名名称:安徽医科大学欧普康视眼视光学院

(四)赠与财产的交付时间、地点及方式

1.交付时间:捐赠人于2020年8月31日前将壹仟万元(人民币)汇至安徽医科大学教育基金会。

2.交付方式:一次性捐赠。

3.甲方在约定期限内应将赠予财产及其所有权凭证交付乙方,并配合乙方依法办理相关法律手续;乙方收到甲方赠予财产后,应出具合法、有效的接收凭证,并登记造册,妥善管理和使用。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甲方有权向乙方查询捐赠财产的使用、管理情况,并提出意见和建议,对于甲方的查询,乙方应当如实答复;乙方有权依照本协议约定的用途合理使用捐赠财产,但不得擅自改变赠予财产的用途,如果确需改变用途的,应当征得甲方同意。

5.本协议在履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如有未尽事宜,应以实现协议为目标,自愿协商解决(可另签补充协议)。

6.本协议经甲乙双方(或代表人)签章之日起生效,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的管辖和保护。

7.其它约定事项: 按照有关法律规定,乙方按捐赠额的2%提取管理费。

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捐赠的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对公司当期及未来经营业绩不会构成重大影响,亦不会对公司和投资者利益构成重大影响。

本次对外捐赠属公司积极开展产学研合作和履行企业社会责任,有利于眼科和眼视光人才培育,对进一步提高公司形象和行业影响力有促进作用。

三、其他说明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本次与高校合作及捐赠事项经总经理审议,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 安徽医科大学教育基金会和公司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本次公司与高校合作及捐赠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

四、报备文件

《捐赠协议书》

特此公告!

欧普康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八月二十一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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