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移为通信:关于修订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发行方案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0-07-08

证券代码:300590 证券简称:移为通信 公告编号:2020-054

上海移为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订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发行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上海移为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5月22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的相关议案。

公司2020年7月7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发行方案(修订稿)的议案》等议案,对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的方案进行调整,具体调整内容如下:

(二)发行方式及发行时间

修改前:

本次发行股票采取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方式,在获得证监会关于本次发行核准文件的有效期内选择适当时机向特定对象发行。

修改后:

本次发行股票采取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方式,在深交所审核通过并获得中国证监会做出的同意注册决定的有效期内,选择适当时机向特定对象发行。

(三)发行对象及认购方式

修改前:

本次发行对象为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条件的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信托投资公司、财务公司、保险机构投资者、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其他境内法人投资者和自然人,发行对象不超过35名。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其管理的二只以上产品认购的,视为一个发行对象。信托公司作为发行对象,只能以自有资金认购。

本次最终发行对象由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在获得证监会发行核准文件后,按

照证监会相关规定及本预案所规定的条件,根据询价结果与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若国家法律、法规对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对象有新的规定,公司将按新的规定进行调整。所有发行对象均以现金方式认购本次发行的股份。

修改后:

本次发行对象为符合中国证监会及深交所规定条件的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信托投资公司、财务公司、保险机构投资者、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其他境内法人投资者和自然人,发行对象不超过35名。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其管理的二只以上产品认购的,视为一个发行对象。信托公司作为发行对象,只能以自有资金认购。最终发行对象将在公司本次发行申请获得深交所审核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后,由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发行竞价结果,与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所有发行对象均以现金方式认购本次发行的股份。

(四)发行价格及定价原则

修改前: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定价基准日为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期首日。发行价格为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百分之八十。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的计算公式为: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

最终发行价格由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授权在本次非公开发行申请获得中国证监会的核准文件后,按照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则,根据询价结果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若公司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前述发行底价将作相应调整,调整方式如下:

1、分红派息:P1=P0-D

2、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或送股:P1= P0/(1+N)

3、两项同时进行:P1=( P0-D)/(1+N)

其中,P0为调整前发行价格,每股分红派息金额为D,每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或送股数为N,调整后发行价格为P1。

修改后: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定价基准日为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期首日。发行价格为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百分之八十。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的计算公式为: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

最终发行价格将在公司本次发行申请获得深交所审核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后,由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发行竞价结果,与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若公司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则本次发行的发行底价将作相应调整,调整方式如下:

1、分红派息:P1=P0-D

2、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或送股:P1= P0/(1+N)

3、两项同时进行:P1=( P0-D)/(1+N)

其中,P0为调整前发行价格,每股分红派息金额为D,每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或送股数为N,调整后发行价格为P1。

(五)发行数量

修改前: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数量按照募集资金总额除以发行价格确定,且发行数量不超过本次非公开发行前公司总股本的30%,即不超过48,447,000股(含本数),并以中国证监会关于本次发行的核准文件为准。最终发行数量将在本次发行获得证监会核准后,由公司董事会根据公司股东大会的授权及发行时的实际情况,与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若公司在本次发行董事会决议公告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回购注销或其他原因导致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数量将作相应调整。

若国家法律、法规或其他规范性文件对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股票数量有最

新的规定或监管意见,公司将按最新规定或监管意见进行相应调整。修改后: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数量按照募集资金总额除以发行价格确定,且发行数量不超过本次非公开发行前公司总股本的30%,即不超过72,665,100股(含本数),并以证监会同意注册文件的要求为准。最终发行数量将根据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文件,由公司董事会根据公司股东大会的授权及发行时的实际情况,与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若公司在本次发行董事会决议公告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回购注销或其他原因导致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数量将作相应调整。若国家法律、法规或其他规范性文件对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股票数量有最新的规定或监管意见,公司将按最新规定或监管意见进行相应调整。除上述内容外,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中的其他事项未发生调整。公司董事会对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调整的相关事宜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及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后方可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上海移为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0年7月8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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