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590 证券简称:移为通信 公告编号:2020-057
上海移为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上海移为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7月7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鉴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已基本实施完毕,为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拟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相关账户的节余资金7,259.08万元(不包含未到期募集资金理财的收益,具体金额以实际结转时专户资金余额为准)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划转完成后,公司将对募集资金专户进行销户,相关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亦将予以终止。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年修订)》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上海移为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6]3054号文)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2,000万股,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28.48元,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56,960.00万元,扣除与发行有关的费用合计总金额3,694.06万元(含承销保荐费对应的增值税金额154.70万元),考虑增值税进项税154.70万元可予以抵扣,抵扣后相应款项应转回募集资金专户,募集资金净额为53,420.65万元。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于2017年1月5日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信会
师报字[2017]第ZA10005号《验资报告》。公司已将全部募集资金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管理。
二、 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的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修订)、《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年修订)等相关法律法规及《上海移为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及使用制度》的规定,公司对募集资金采用专户存储制度,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严格履行使用审批手续,以便对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进行监督,保证专款专用。2017年1月24日,公司、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保荐机构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信证券”)分别与招商银行上海徐家汇支行、交通银行上海闵行支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闵行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2017年5月22日、6月9日,公司、共同承担募投项目的全资子公司深圳移航通信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圳移航”)、合肥移顺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合肥移顺”)、国信证券与招商银行深圳车公庙支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闵行支行分别签署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2018年2月7日,公司、共同承担募投项目的全资子公司上海移兴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移兴”)、国信证券与招商银行上海徐家汇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截至2020年6月30日止,募集资金的存储情况列示如下:
单位:元
公司 | 开户银行 | 银行账号 | 存储方式 | 存储余额 |
移为通信 | 招商银行 上海徐家汇支行 | 121916593110702 | 活期存款 | 137,815.03 |
移为通信 | 交通银行 上海闵行支行 | 310066674018800026403 | 活期存款 | 1,126,111.89 |
移为通信 |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闵行支行 | 98280154740019826 | 活期存款 | 8,271.48 |
深圳移航 | 招商银行 深圳车公庙支行 | 755927177210105 | 活期存款 | 5,684,613.77 |
合肥移顺 |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闵行支行 | 98280154740020862 | 活期存款 | 15,823.16 |
上海移兴 | 招商银行 上海徐家汇支行 | 121927923710406 | 活期存款 | 92,234.89 |
合计 | 7,064,870.22 |
截至2020年6月30日,除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的银行存款之外,公司尚有3项利用募集资金购买的银行理财产品将于7月份到期,本金合计为8,150万元,同时,扣除公司使用一般账户垫付募投项目支出、将由募集资金专户支付的金额共计1,597.40万元。因此,截至2020年6月30日,公司的募集资金节余金额为7,259.08万元(不包含未到期募集资金理财的收益)。
公司募集资金节余金额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 余额 |
募集资金专户余额① | 706.49 |
尚未到期的理财产品余额②[注] | 8,150.00 |
使用一般账户支付、将由募集资金专户转出的支出③[注] | 1,597.40 |
募集资金余额合计④=①+②-③ | 7,259.08 |
注:截至2020年6月30日,公司尚有3项银行理财产品未到期,本金合计为8,150万元,利息已实际到账金额为准。
三、 募集资金使用及节余情况
1、 募集资金使用及节余情况
截至2020年6月30日,本次结项的募投项目资金使用及节余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 投资项目 | 募集前承诺 投资金额 | 募集后承诺 投资金额 | 累计 投入金额 | 节余 募集资金 |
1 | 基于多制式通信技术系列产品升级项目 | 30,516.59 | 30,516.59 | 27,359.19 | 3,157.40 |
2 | 基于多普勒定位测向系统的车辆定位解决方案项目 | 9,819.58 | 9,819.58 | 8,699.74 | 1,119.84 |
3 | 研发中心项目 | 13,084.48 | 13,084.48 | 13,245.17 | -160.69 |
合计 | 53,420.65 | 53,420.65 | 49,304.10 | 4,116.54 | |
截至2020年6月30日累计利息收入 | 3,142.55 | ||||
募集资金余额合计[注] | 7,259.08 |
注:本公告除特别说明外,所有数字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之和尾数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2、 募集资金节余的主要原因
(1)在募投项目实施过程中,公司严格按照募集资金管理的有关规定,本着合理、高效、节约的原则,从项目的实际需求出发,科学审慎地使用募集资金,在保证项目建设质量和控制风险的前提下,加强对项目的费用监督和管控,通过控制预算及成本,有效利用多方资源,降低项目建设成本和费用,节省了资金支出。
(2)为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在确保公司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利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取得了一定的投资收益,同时募集资金存放期间也产生了一定的存款利息收入。
(3)为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度,部分计划以募集资金投入的金额,公司以自有资金投入。
四、 节余募集资金的使用计划
鉴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已基本实施完毕,为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拟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相关账户的节余资金7,259.08万元(不包含未到期募集资金理财的收益,具体金额以实际结转时专户资金余额为准)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经营业务所需。划转完成后,公司将对募集资金专户进行销户,相关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四方监管协议亦将予以终止。
五、 相关审批程序及专项意见说明
1、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0年7月7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基于多制式通信技术系列产品升级项目”、“基于多普勒定位测向系统的车辆定位解决方案项目”和“研发中心项目”已基本实施完毕,拟将上述项目节余募集资金7,259.08万元(不包含未到期募集资金理财的收益,具体金额以实际结转时项目专户资金余额为准)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2、监事会审议意见
2020年7月7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基于多制式通信技术系列产品升级项目”、“基于多普勒定位测向系统的车辆定位解决方案项目”和“研发中心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是基于公司整体发展做出的谨慎决定,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全体股东利益。本次事项审议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年修订)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因此公司监事会同意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3、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符合公司实际情况,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对提高公司整体效益有积极的促进作用。公司已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年修订)》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进行相关决策程序,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合法利益的情况。
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公司将上述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并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4、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公司本次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宜已经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意见,尚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上述事项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规定的要求。
公司募投项目已基本实施完毕,使用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综上,国信证券对本次公司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资金永久补充
流动资金事项无异议。
六、 备查文件
1、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
2、 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
3、 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 国信证券关于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
金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上海移为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0年7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