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上海移为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
并将节余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信证券”)作为上海移为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移为通信”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持续督导阶段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基本要求》等有关规定,对移为通信拟使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节余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进行了审慎核查,具体核查情况如下:
一、 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及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上海移为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6]3054号文)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2,000万股,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28.48元,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56,960.00万元,扣除与发行有关的费用合计总金额3,694.06万元(含承销保荐费对应的增值税金额154.70万元),考虑增值税进项税154.70万元可予以抵扣,抵扣后相应款项应转回募集资金专户,募集资金净额为53,420.65万元。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于2017年1月5日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17]第ZA10005号《验资报告》。公司已将全部募集资金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管理。
(二)募集资金的存放和管理情况
公司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的权益,根据《深圳证券交
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公司和保荐机构国信证券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闵行支行、交通银行上海闵行支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徐家汇支行分别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公司和子公司深圳移航通信技术有限公司、保荐机构国信证券及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车公庙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公司和子公司合肥移顺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保荐机构国信证券及上海浦东发展银行闵行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公司和子公司上海移兴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保荐机构国信证券及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徐家汇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
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制度,实行专款专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7年1月24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创业板指定信息披露网站上的《关于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004)。截止目前,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履行情况良好。
(三)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止2020年6月30日,募集资金存放专项账户的余额见下表:
单位:元
开户银行名称 | 账号 | 初始存放金额 | 2020年6月30日 余额 |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闵行支行 | 98280154740019826 | 138,907,260.00 | 137,815.03 |
交通银行上海闵行支行 | 310066674018800026403 | 98,195,800.00 | 1126,111.89 |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徐家汇支行 | 121916593110702 | 305,165,900.00 | 8,271.48 |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车公庙支行 | 755927177210105 | 0.00 | 5,684,613.77 |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闵行支行 | 98280154740020862 | 0.00 | 15,823.16 |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徐家汇支行 | 121927923710406 | 0.00 | 92,234.89 |
合计 | 542,268,960.00 | 7,064,870.22 |
截至2020年6月30日,除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的银行存款之外,公司尚有3项利用募集资金购买的银行理财产品将于7月份到期,本金合计为8,150万元,同时,扣除公司使用一般账户垫付募投项目支出、将由募集资金专户支付的金额共计1,597.40万元。因此,截至2020年6月30日,公司的募集资金节余金额为
7,259.08万元(不包含未到期募集资金理财的收益)。公司募集资金节余金额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 余额 |
募集资金专户余额① | 706.49 |
尚未到期的理财产品余额②[注] | 8,150.00 |
使用一般账户支付、将由募集资金专户转出的支出③[注] | 1,597.40 |
募集资金余额合计④=①+②-③ | 7,259.08 |
注:截至2020年6月30日,公司尚有3项银行理财产品未到期,本金合计为8,150万元,利息已实际到账金额为准。
二、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节余情况
(一)募集资金使用及节余情况
截止2020年6月30日,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49,304.10万元,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均已基本实施完毕,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节余资金7,259.08万元(不包含未到期募集资金理财的收益),具体金额以实际结转时专户资金余额为准。具体使用情况如下表:
单位:万元
承诺投资项目 | 承诺投资总额 | 累计投资金额 | 节余金额 |
基于多制式通信技术系列产品升级项目 | 30,516.59 | 27,359.19 | 3,157.40 |
基于多普勒定位测向系统的车辆定位解决方案项目 | 9,819.58 | 8,699.74 | 1,119.84 |
研发中心项目 | 13,084.48 | 13,245.17 | -160.69 |
合计 | 53,420.65 | 49,304.10 | 4,116.54 |
截至2020年6月30日累计利息收入 | 3,142.55 | ||
募集资金余额合计[注] | 7,259.08 |
注:本核查意见除特别说明外,所有数字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之和尾数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二)募集资金节余的主要原因
1、在募投项目实施过程中,公司严格按照募集资金管理的有关规定,本着合理、高效、节约的原则,从项目的实际需求出发,科学审慎地使用募集资金,在保证项目建设质量和控制风险的前提下,加强对项目的费用监督和管控,通过控制预算及成本,有效利用多方资源,降低项目建设成本和费用,节省了资金支出。
2、为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在确保公司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利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取得了一定的投资收益,同时募集资金存放期间也产生了一定的存款利息收入。
3、为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度,部分计划以募集资金投入的金额,公司以自有资金投入。
三、节余募集资金的使用计划
鉴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已基本实施完毕,为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拟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相关账户的节余资金7,259.08万元(不包含未到期募集资金理财的收益,具体金额以实际结转时专户资金余额为准)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经营业务所需。划转完成后,公司将对募集资金专户进行销户,相关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四方监管协议亦将予以终止。
四、相关审批程序
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同意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监事会发表了同意意见、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规定,公司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节余资金共计7,259.08万元(不包含未到期募集资金理财的收益,具体金额以实际结转时专户资金余额为准)永久补充流动资金,节余募集资金金额占募集资金净额的13.59%,超过
了募集资金净额的10%,因此相关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 保荐机构意见
公司本次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宜已经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意见,尚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上述事项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规定的要求。
公司募投项目已基本实施完毕,使用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综上,国信证券对本次公司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上海移为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之签字盖章页)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7月8 日
保荐代表人: | ||||
张存涛 | 余东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