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熙菱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新疆熙菱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于2023年12月4日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在上海市浦东新区龙东大道3000号集电港7号楼301熙菱信息会议室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3年11月29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向公司全体董事发出。
2、会议应出席董事7人,实际出席董事7人,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3、会议主持人:何开文
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全体与会董事认真审议,作出决议如下:
1、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募投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间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根据募投项目实际实施情况,为了更有效地使用募集资金,保证募投项目质量,董事会同意将募投项目“研发中心及产业实验室建设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间调整至2024年12月31日。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持续督导券商对本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
《关于调整募投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间的公告》具体内容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特此公告。
新疆熙菱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2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