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熙菱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0年创业板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修订情况说明的公告
新疆熙菱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4月9日和2020年6月1日分别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和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于2020年4月30日召开了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2020年创业板非公开发行股票(以下简称“本次发行”)的相关议案;2020年7月13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本次发行相关议案的修订。公司按照《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试行)》的规定,修订了以下内容:
1、对预案中“非公开发行股票”的表述统一修改为“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2、本次发行的后续审批由“中国证监会核准”变更为“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并获得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批复”;
除上述变更之外,其他主要修订内容如下:
章节部分 | 标题部分 | 修订内容 |
第一节 | 一、发行人基本情况 | 更新了公司股本变动情况 |
七、本次发行是否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 | 更新实际控制人的持股比例 | |
八、本次发行方案已经取得有关主管部门批准的情况以及尚需呈报批准的程序 | 更新本次发行经公司董事会审议的情况 | |
第二节 | 二、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基本情况及可行性分析 | 更新了本次募投项目的备案情况 |
第三节 | 六、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风险的讨论和分析 | 补充了“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导致业绩下滑的风险” |
修订后的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尚
需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后方可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特此公告。
新疆熙菱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7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