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熙菱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新疆熙菱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于2020年6月12日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在上海市浦东新区龙东大道3000号集电港7号楼3层303室 熙菱信息会议室召开。公司于2020年6月8日以电子邮件方式通知了全体监事。
2、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本次监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3、会议主持人:程丽环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全体与会监事认真审议,作出决议如下:
1、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经审核,与会监事一致认为:根据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对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授予价格进行了调整。本次调整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经本次调整后,公司本次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由4.90元/股调整为4.893952元/股。
具体内容详见刊登于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的相关公告。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新疆熙菱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0年6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