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熙菱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新疆熙菱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于2019年8月8日上午11:00 时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在乌鲁木齐市北京南路358号大成国际大厦10层熙菱信息会议室召开。会议通知已于 2019年 7 月29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向公司全体监事发出。
2、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 实际出席监事3人,本次监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3、会议主持人:程丽环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全体与会监事认真审议,作出决议如下:
1、审议通过《2019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2019年半年度报告》及《2019年半年度报告摘要》的编制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 2019年半年度经营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019年半年度报告》及《2019年半年度报告摘要》详见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
2、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变更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经核查,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变更是根据财政部发布的相关通知、规定及公司实际情况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公司实际情况,执行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变更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变更。《关于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变更的公告》详见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
三、备查文件
1、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新疆熙菱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9年8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