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广东美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增加子公司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的核查意见华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林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广东美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美联新材”或“公司”) 2019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保荐工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规定,对公司增加子公司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进行了核查,并发表如下核查意见: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概述
广东美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4月23日、2020年5月18日分别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和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的议案》,预计营创三征(营口)精细化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营创三征”)与关联方营口市昊霖盈含化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昊霖盈含”)2020年度发生日常关联交易(向昊霖盈含
销售产品)280万元。
现基于实际经营业务发展的需要,预计营创三征与昊霖盈含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向昊霖盈含销售产品)发生金额需增加270万元,增加后营创三征与昊霖盈含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向昊霖盈含销售产品)发生金额预计为550万元。
(二)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
单位:万元
关联交易类别 | 关联交易主体 | 关联人 | 关联交易内容 | 关联交易定价原则 | 2020年度预计金额 | 上年 发生金额 | ||
增加前 | 增加金额 | 增加后 |
向关联人销售产品 | 营创三征 | 昊霖盈含 | 销售液碱、液氯 | 参照市场价格公允定价 | 280 | 270 | 550 | 157.83 |
二、交易方基本情况
(一)关联方基本情况
名称:营口市昊霖盈含化工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刘至杰注册资本:100万元人民币经营范围:批发(无储存):液氯、液氨、碳五、咔唑、液碱、蒽油;租赁服务(不动产融资租赁、不动产经营租赁);工业盐销售生产、销售:对氯苯甲醛、二溴吡啶。住所:辽宁省营口市老边区边城镇三家子村1-2号。
(二)关联关系说明
昊霖盈含系公司重要子公司营创三征间接持股10%以上股东刘至杰控制的公司。
(三)履约能力分析
昊霖盈含为依法注册成立、依法存续且经营正常的企业,资信良好,具备履约能力,在日常交易中能履行合同约定。
三、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营创三征与昊霖盈含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均按照平等互利、等价有偿、公平公允的市场原则,以公允的价格和交易条件,确定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付款安排和结算方式参照行业公认标准或合同约定执行。
四、关联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关联交易协议由双方根据实际情况在预计金额范围内签署。
五、关联交易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营创三征与昊霖盈含的关联交易有利于营创三征充分利用关联方优势资源拓展业务,符合营创三征经营发展的需要。
该等关联交易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不会损害本公司及营创三征的利益,不会影响公司及其子公司独立性。公司及子公司主要业务不会因上述关联交易对关联方形成重大依赖。
六、关联交易的审议程序
2020 年 10月 26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增加子公司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的议案》,无关联董事需对相关议案进行回避表决,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关联交易事项发表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七、保荐机构结论意见
华林证券对公司上述关联交易的内容、定价及履行的审议程序等进行了核查。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本次增加营创三征与昊霖盈含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发生金额,系营创三征日常经营需要,交易价格均参照市场价格确定,遵循公平合理的定价原则,不会对其财务及经营状况产生不利影响,不会损害公司和股东的利益,亦不会对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的独立性产生影响。
上述关联交易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并取得了独立董事的明确同意意见。上述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其审议程序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保荐机构对上述增加子公司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的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华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广东美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增加子公司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的核查意见》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
王粹萃
张 峰
华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盖章)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