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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飞特:关于重大资产购买事项的进展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3-03-15

英飞特电子(杭州)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重大资产购买事项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公司于2022年6月16日、2023年3月2日披露的《英飞特电子(杭州)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购买预案》《英飞特电子(杭州)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购买报告书(草案)(修订稿)》的“重大风险提示”章节中,对本次重大资产购买存在的风险因素作出了详细说明,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2、截至本公告日,除本次《英飞特电子(杭州)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购买预案》《英飞特电子(杭州)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购买报告书(草案)(修订稿)》披露的重大风险外,公司未发现可能导致公司董事会或者交易对方撤销、中止本次交易方案或者对本次交易方案作出实质性变更的相关事项,本次交易工作正在有序进行中。

一、本次重大资产购买的基本情况

2022年6月14日,英飞特电子(杭州)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重大资产购买方案的议案》、《关于<英飞特电子(杭州)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购买预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与本次重大资产购买相关的议案。同日公司与OSRAM GmbH、OSRAM S.p.A.签署了《股权及资产购买协议》。根据《股权及资产购买协议》,公司拟通过现金方式购买OSRAM GmbH、OSRAM S.p.A.直接持有的OPTOTRONIC GmbH 100%股权、欧司朗(广州)照明科技有限公司100%股权、Optotronic S.r.l. 100%股权以及OSRAM GmbH通过多个全资子公司及关联公司持有的非股权资产(以下简称“本次交易”),本次交易预计构成重大资产购买。

2022年6月16日,公司披露了《英飞特电子(杭州)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购买预案》及其摘要等相关文件。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载于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媒体

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二、本次重大资产购买的进展情况

2022年7月11日,公司收到中证中小投资者服务中心的《股东质询建议函》(投服中心行权函〔2022〕32号)。中证中小投资者服务中心对本次交易相关事项依法行使股东质询建议权。公司于2022年7月22日发布了《关于中证中小投资者服务中心<股东质询建议函>回复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80),对《股东质询建议函》所列问题进行了回复。公司分别于2022年7月15日、2022年8月15日、2022年9月15日、2022年10月14日、2022年11月15日、2022年12月15日、2023年1月16日发布了《关于重大资产购买事项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2-067、2022-083、2022-091、2022-094、2022-103、2022-107、2023-002),披露了重大资产购买事项的进展情况。

2023年1月29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英飞特电子(杭州)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购买报告书(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与本次交易相关的议案。

2023年1月30日,公司披露了《英飞特电子(杭州)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购买报告书(草案)》及其摘要等相关文件。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载于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2023年2月10日,公司收到了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公司管理部下发的《关于对英飞特电子(杭州)股份有限公司的重组问询函》(创业板非许可类重组问询函〔2023〕第3号)(以下简称“《问询函》”),公司组织相关部门及中介机构对《问询函》提出的问题进行逐项落实并安排回复工作。

2023年2月15日,公司发布了《关于重大资产购买事项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

2023-013),披露了重大资产购买事项的进展情况。

鉴于《问询函》中涉及的部分事项尚需进一步核查、落实及补充完善,为确保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经公司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对《问询函》回复时间做了调整并于2023年2月24日发布了《关于延期回复深圳证券交易所重组问询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4)。

2023年3月2日,公司完成问询回复并披露了《英飞特电子(杭州)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购买报告书(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等相关文件。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载于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2023年3月5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重大资产重组交易相关标的资产审计报告及公司备考合并财务报表审阅报告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载于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2023年3月9日,公司收到了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公司管理部下发的《关于对英飞特电子(杭州)股份有限公司的重组问询函(二)》(创业板非许可类重组问询函〔2023〕第5号)(以下简称“《问询函(二)》”),公司组织相关部门及中介机构对《问询函(二)》提出的问题进行逐项落实并安排回复工作。

2023年3月13日,公司完成《问询函(二)》的回复工作,具体回复内容详见公司刊载于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2023年3月13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公司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等议案,拟于2023年3月29日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将本次交易相关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董事会已提请股东大会审议与本次交易相关的议案,公司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有关后续审批及信息披露程序。

三、风险提示

本次交易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经相关监管机构批准后方可正式实施,能否实施尚存在不确定性。后续公司将根据本次交易的进展情况,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英飞特电子(杭州)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3年3月15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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