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582 证券简称:英飞特 公告编号:2021-067
英飞特电子(杭州)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英飞特电子(杭州)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决定于2021年8月16日(周一)召开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大会”),现将本次股东大会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本次股东大会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召开,由公司董事会召集举行。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公司章程》等规定。
4、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1年8月16日(周一)下午 14:00
网络投票时间:2021年8月16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时间,即2021年8月16日(周一)上午9:15~9:25、9:30~11:30以及下午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年8月16日(周一)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行使表决权,如
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1)现场表决:股东本人出席会议现场表决或者通过授权委托书(见附件2)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
(2)网络投票:本次股东大会通过深圳证券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6、股权登记日:2021年8月10日(周二)
7、会议出席对象
(1)截至2021年8月10日(周二)(股权登记日)下午 15:00 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上述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可以不必是公司的股东。(授权委托书格式见附件2);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4)其他相关人员。
8、现场会议地点:杭州市滨江区江虹路459号A座,英飞特电子(杭州)股份有限公司21楼会议室。
9、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应当单独计票。
根据《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公司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票统计时,将会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进行单独计票。单独计票结果将于股东大会决议公告时同时公开披露。
二、会议审议事项
以下为提交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表决的提案:
1、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及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2、关于非职工代表监事辞职暨补选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议案1项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应当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通过;议案2为普通决议议案,应当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过半数通过。
上述议案1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议案2已经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议案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相关文件。
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的要求,股东大会审议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时,对中小投资者(中小投资者是指以下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①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管;②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的表决应当单独计票,并及时公开披露。
以上提案均为需要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的审议事项。
三、议案编码
议案序号 | 议案名称 | 备注:该列打勾的栏目可以投票 |
100 | 总议案: 除累积投票议案外的所有议案 | √ |
非累积投票议案 | ||
1.00 | 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及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 √ |
2.00 | 关于非职工代表监事辞职暨补选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 √ |
四、现场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登记:符合条件的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持加盖单位公章的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股东证券账户卡、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还须持加盖单位公章的法人授权委托书(格式见附件2)和本人身份证到公司登记。
(2)自然人股东登记:符合条件的自然人股东应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还须持股东授权委托书(格式见附件2)和本人身份证到公司登记。
(3)异地股东登记:异地股东可于登记截止时间之前以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须在2021年8月11日17:00时之前送达或传真至公司,信函登记以当地邮戳日期为准),不接受电话登记。股东请仔细填写《参会股东登记表》(格式见附件3),并附身份证、单位证照及股东证券账户卡复印件,以便登记确认。
2、登记时间:2021年8月11日(周三)上午 9:00-11:00,下午14:00-17:00时
3、登记地点及授权委托书送达地点:杭州市滨江区江虹路459号A座,英飞特电子(杭州)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中心,信函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邮编:310052。
4、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雷婷
联系电话:0571-56565800-8812,传真:0571-86601139
联系邮箱:sc@inventronics-co.com
5、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会期半天,与会人员的食宿及交通等费用自理。
6、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于会前半小时到会场,以便办理签到入场。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或互联网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网络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1。
六、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2、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通知。
英飞特电子(杭州)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7月30日
附件1: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附件2:授权委托书
附件3:参会股东登记表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向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 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网络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如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50582。
2、投票简称:英飞投票。
3、议案设置及表决意见:
(1)议案设置
表1: 股东大会议案对应“议案编码”一览表
议案序号 | 议案名称 | 备注:该列打勾的栏目可以投票 |
100 | 总议案: 除累积投票议案外的所有议案 | √ |
非累积投票议案 | ||
1.00 | 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及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 √ |
2.00 | 关于非职工代表监事辞职暨补选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 √ |
(2)填报表决意见
对于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议案外的其他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议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1年8月16日的交易时间,即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 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1年8月16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9:15—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 “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 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英飞特电子(杭州)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英飞特电子(杭州)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表本人对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按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行使投票,并代为签署本次会议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
本公司/本人对本次股东大会议案的表决意见如下:
议案序号 | 议案名称 | 备注:该列打勾的栏目可以投票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100 |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议案外的所有议案 | √ | |||
非累积投票议案 | |||||
1.00 | 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及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 √ | |||
2.00 | 关于非职工代表监事辞职暨补选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 √ | |||
特别说明 | 1、对于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投票时请在表决意见对应栏中打“√”,对同一议案,只能在一处打“√”,多选或漏选均视为弃权。 2、对于累积投票议案,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公司股东应当以其所拥有的每个议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举票数的,其对该项议案组所投的选举票均视为无效投票。如果不同意某候选人,可以对该候选人投0票。 3、如委托人未作任何投票指示,则受托人可以按照自己的意愿表决。 4、本授权委托书的复印件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5、本授权委托的有效期: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
委托人姓名或名称(签字或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或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日期:
受托人(签字):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英飞特电子(杭州)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参会股东登记本
法人股东名称/自然人股东姓名(全称) | |||
股东地址 | |||
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号/个人股东身份证号 | |||
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姓名 | |||
股东账号卡号 | 持股数量 | ||
是否委托他人参加会议 | 联系人 | ||
受托人姓名 | 受托人身份证号 | ||
联系电话 | 电子邮箱 | ||
联系地址 | 邮政编码 |
股东签名(法人股东盖章):
年 月 日
注:
1、本人/本单位承诺所填上述内容真实、准确,如因所填内容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股权登记日所记载股东信息不一致而造成本人/本单位不能参加本次股东大会,所造成的后果由本人/本单位承担全部责任。特此承诺。
2、已填妥及签署的参会股东登记表,请于登记截止时间之前以信函或传真方式送达公司(信函登记以当地邮戳日期为准),不接收电话登记。
3、请用正楷字完整填写本登记表。
4、上述参会股东登记表的复印件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