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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飞特:关于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1-03-31

证券代码:300582 证券简称:英飞特 公告编号:2021-027

英飞特电子(杭州)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概述

根据2020年英飞特电子(杭州)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英飞特”或者“公司”)关联交易的实际情况,并结合公司及子公司业务发展的需要,预计公司及子公司2021年与关联人发生日常关联交易总额不超过7,445.76万元。2020年公司与关联人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金额为1,763.32万元。

2021年3月29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董事GUICHAOHUA先生、华桂林先生、QINGCHEN先生、林镜女士为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

本次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尚须提交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

公司与子公司2021年度拟继续与关联人发生日常关联交易金额不超过7445.76万元,具体内容如下:

关联交易类别关联人关联交易内容关联交易定价原则2021年预计金额2021年01-02月发生额2020年实际发生额
向关联人提供有形资产的使用杭州市滨江区硅谷蒙学幼儿园房屋租赁及相关配套服务参照市场价格公允定价497.4182.90403.01
隐士音响(杭州)有限公司房屋租赁及相关配套服务参照市场价格公允定价103.7617.2998.57
四维生态科技(杭州)有限公司房屋租赁及相关配套服务参照市场价格公允定价222.6862.39349.05
杭州群英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房屋租赁参照市场价格公允定价1.830.301.83
杭州誉恒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房屋租赁参照市场价格公允定价1.830.301.83
杭州叁号餐饮文化有限公司房屋租赁及相关配套服务参照市场价格公允定价85.8314.3177.12
杭州栖云赏雨文化艺术有限公司房屋租赁及相关配套服务参照市场价格公允定价23.523.9224.77
伊诺净科技(杭州)有限公司房屋租赁及相关配套服务参照市场价格公允定价1.900.322.31
向关联人销售商品四维生态科技(杭州)有限公司销售货物参照市场价格公允定价970.00-379.61
隐士音响(杭州)有限公司销售货物参照市场价格公允定价25.00-22.75
AGRIFYCORPORATION,INC销售货物参照市场价格公允定价590.00--
浙江奥思伟尔电动科技有限公司销售货物参照市场价格公允定价900.00-402.47
向关联人提供劳务四维生态科技(杭州)有限公司生产加工参照市场价格公允定价10.00--
AGRIFYCORPORATION,INC生产加工参照市场价格公允定价4,000.00--
接受关联人提供劳务浙江天顾税务师事务所咨询服务参照市场价格公允定价12.00--

(二)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

单位:万元

关联交易类别关联人关联交易内容实际发生金额2020年预计金额(万元)实际发生额占同类业务比例(%)实际发生额与预计金额差异(%)披露日期及索引
向关联人提供有形资产的使用杭州市滨江区硅谷蒙学幼儿园房屋租赁及相关配套服务403.01576.998.79%-30%巨潮资讯网2020-040号公告
隐士音响(杭州)有限公司房屋租赁及相关配套服务98.5780.772.15%22%巨潮资讯网2020-040号公告
四维生态科技(杭州)有限公司房屋租赁及相关配套服务349.05572.347.61%-39%巨潮资讯网2020-040号公告
杭州群英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房屋租赁1.831.830.04%0%巨潮资讯网2020-040号公告
杭州誉恒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房屋租赁1.831.830.04%0%巨潮资讯网2020-040号公告
杭州叁号餐饮文化有限公司房屋租赁及相关配套服务77.1285.761.68%-10%巨潮资讯网2020-040号公告
杭州栖云赏雨文化艺术有限公司房屋租赁及相关配套服务24.7726.480.54%-6%巨潮资讯网2020-040号公告
伊诺净科技(杭州)有限公司房屋租赁及相关配套服务2.3111.90.05%-81%巨潮资讯网2020-040号公告
向关联人销售商品四维生态科技(杭州)有限公司销售货物379.61500.38%659%巨潮资讯网2020-040号公告
隐士音响(杭州)有限公司销售货物22.75250.02%-9%巨潮资讯网2020-040号公告
AGRIFY CORPORATION, INC销售货物-5900.00%-100%巨潮资讯网2020-040号公告
浙江奥思伟尔电动科技有限公司销售货物402.470.41%0%
向关联人提供劳务四维生态科技(杭州)有限公司生产加工-200.00%-100%巨潮资讯网2020-040号公告
四维生态科技(杭州)有限公司技术开发费-100.00%-100%巨潮资讯网2020-040号公告
AGRIFY CORPORATION, INC生产加工-4,000.000.00%-100%巨潮资讯网2020-040号公告
公司董事会对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与预计存在较大差异的说明(如适用)2020年度,销售货物、生产加工相关关联交易金额与预计金额差异的主要原因:公司以及相关关联方在日常运营过程中,各自都根据市场实际需求与变化情况适时调整采购及销售的策略、渠道等,同时鉴于日常性交易发生具有持续性,主要以实际发生额进行结算,因此预计数据存在一定不确定性。
房屋租赁及相关配套服务相关关联交易金额与预计金额差异的主要原因:公司相关关联方根据实际经营安排和发展情况,调整了租赁场地规模。
公司独立董事对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与预计存在较大差异的说明(如适用)公司2020年与关联人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均遵循平等、自愿、等价、有偿的原则,在公平、互利基础上,以市场价格为定价依据进行,关联交易的各方严格按照相关协议执行。公司2020年日常关联交易的实际发生数额与预计金额存在一定差异,主要系公司及相关关联方根据市场变化情况各自进行适当调整以及相关关联方根据实际经营安排调整租赁场地规模等原因所致,具有其合理性,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的情况,不会对公司本期以及未来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也未影响到公司的独立性。

二、关联人

(一)基本情况及关联关系

1、四维生态科技(杭州)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四维生态”)

注册资本:12,858万人民币住所: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长河街道江虹路459号A座301室法定代表人:GUICHAO HUA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外商投资、非独资)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半导体照明器件制造;半导体照明器件销售;环境保护专用设备制造;环境保护专用设备销售;农林牧副渔业专业机械的制造;农林牧副渔业专业机械的安装、维修;照明器具制造;照明器具销售;机械电气设备制造;电气设备销售;电气机械设备销售;通信设备制造;通信设备销售;家用电器制造;

家用电器销售;家用电器安装服务;计算机软硬件及外围设备制造;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批发;农业机械销售;畜牧渔业饲料销售;智能农业管理;软件开发;信息系统集成服务;普通机械设备安装服务;农业园艺服务;与农业生产经营有关的技术、信息、设施建设运营等服务;农产品的生产、销售、加工、运输、贮藏及其他相关服务;非主要农作物种子生产;教育咨询服务(不含涉许可审批的教育培训活动);园艺产品种植;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农作物种子经营(仅限不再分装的包装种子);肥料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技术进出口;货物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四维生态股权结构如下:

股东出资额(人民币万元)出资比例
GUICHAO HUA440034.22%
厦门天健领航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171513.34%
华桂林145011.28%
西藏腾云投资管理有限公司8576.67%
安吉杭维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8006.22%
安吉虹维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8006.22%
安吉滨维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7786.05%
QING CHEN7005.44%
余洲生7005.44%
安吉安维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3722.89%
李杰2862.22%
合 计12858100%

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董事长GUICHAO HUA先生为四维生态股东、实际控制人、法定代表人,符合《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7.2.3条(三)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

2、AGRIFY CORPORATION, INC(以下简称“Agrify公司”)

2021年1月28日在美国纳斯达克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票代码“AGFY”。

成立日期: 2016年6月6日

注册地址:美国内达华州主营业务:为高附加值的经济作物提供室内种植解决方案,帮助园艺师生产高品质、低农残的作物,并有效保持作物在不同批次的一致性,单位产能显著高于市场同类解决方案。产品类型主要包括垂直种植单元(VFU)、LED植物照明模组、家用集成种植箱等硬件设备,以及自主研发、源代码受知识产权保护的人工智能软件控制系统。

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GUICHAO HUA先生为Agrify公司董事、主要股东。符合《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7.2.3条(三)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

3、伊诺净科技(杭州)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伊诺净”)

注册资本:1000万人民币

住所: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长河街道江虹路459号1号楼A座303室

法定代表人:WAYNE ROBERT LIEBERMAN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外商投资企业法人独资)

经营范围:技术开发、技术服务、技术咨询、成果转让:新型材料、环保材料、电子产品、机械设备、计算机软硬件、计算机信息技术、计算机网络技术、电气化新技术、节能技术;研发、生产及销售:环保材料、空调设备、空气净化设备及配件、卫生设备及配件 、水净化设备及配件、消毒设备及配件、照明设备和配件 、节能设备、电子产品、数码产品、计算机软硬件、家用电器及配件、日用百货、卫生器具、茶具、酒具、咖啡用具、饮水用具 、宠物用品、第一类医疗器械、第二类医疗器械、第三类医疗器械;货物或技术进出口。(国家禁止或涉及行政审批的货物和技术进出口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伊诺净股权结构如下:

股东出资额(人民币万元)出资比例
Enozo Technologies,Inc.1000100%
合 计1000100%

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于2020年7月23日前,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董事长GUICHAO HUA先生为伊诺净实际控制人、法定代表人,符合《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7.2.6条(二)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

4、杭州市滨江区硅谷蒙学幼儿园(以下简称“硅谷蒙学园”)

开办资金:500万人民币住所:杭州市滨江区长河街道江虹路459号2号楼法定代表人:林镜类型:民办非企业单位业务范围:学前教育(法律法规规定必须办理审批许可才能开展的业务活动,必须在取得相关审批许可后方能进行)硅谷蒙学园股权结构如下:

股东出资额(人民币万元)出资比例
杭州蒙氏投资管理有限公司500100%
合 计500100%

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公司董事林镜女士为硅谷蒙学园实际控制人、法定代表人,符合《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7.2.3条(三)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

5、隐士音响(杭州)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隐士音响”)

注册资本:100万美元

住所: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长河街道江虹路459号1号楼E座5楼505室

法定代表人:戴中天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中外合资)

经营范围:研发、生产、销售:音响设备;电子产品的技术开发、技术服务、技术咨询、成果转让;音响设备、电子产品的进出口(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经营的项目除外,法律、行政法规限制经营的项目取得许可证后方可经营)。(涉及国家规定实施准入特别管理措施的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隐士音响股权结构如下:

股东出资额(美元万元)出资比例
ESD ACOUSTIC LLC2020%
杭州空谷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7070%
杭州明师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1010%
合 计100100%

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公司董事林镜女士为隐士音响实际控制人,符合《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7.2.3条(三)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

6、杭州叁号餐饮文化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叁号餐饮”)

注册资本:10万人民币住所: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长河街道江虹路459号1号楼G座1楼101室法定代表人:林镜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经营范围:服务:餐饮管理、文化艺术交流活动策划(除演出及演出中介);销售:预包装食品、散装食品、鲜活水产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叁号餐饮股权结构如下:

股东出资额(人民币万元)出资比例
林镜4.949%
范颖瑛5.151%
合 计10100%

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公司董事林镜女士为叁号餐饮股东、法定代表人、执行董事兼总经理,符合《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7.2.3条(三)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

7、杭州栖云赏雨文化艺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栖云赏雨”)

注册资本:999万人民币

住所: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长河街道江虹路459号1号楼E座2楼201室

法定代表人:戴中天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会议及展览服务;社会经济咨询服务;茶具销售;互联网销售(除销售需要许可的商品)(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食品互联网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栖云赏雨股权结构如下:

股东出资额(人民币万元)出资比例
林镜66666.67%
戴中天33333.33%
合 计999100%

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公司董事林镜女士为栖云赏雨股东、实际控制人,符合《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7.2.3条(三)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

8、浙江奥思伟尔电动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奥思伟尔”)

注册资本:1235.5212万人民币

住所: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浦沿街道东信大道66号4号楼418室

法定代表人:曹冠晖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电池制造;电池销售;汽车零部件研发;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信息技术咨询服务;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批发;计算机系统服务;软件销售;电机制造;软件开发;智能控制系统集成;机电耦合系统研发;发电机及发电机组制造(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奥思伟尔股权结构如下:

股东出资额(人民币万元)出资比例
曹冠晖450.536.46%
刘烨来25520.64%
杭州奥晖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15012.14%
杭州鸿晖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144.511.70%
湖州英实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142.857111.56%
英飞特92.66417.50%
合计1235.5212100.00%

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公司持有奥思伟尔5%以上股份并委派公司员工担任奥思伟尔董事,符合《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7.2.3条(五)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

9、杭州群英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群英投资”)

注册资金:1,143.4375万人民币

经营场所: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长河街道江虹路459号1号楼A座21楼2101室

执行事务合伙人:林镜

企业类型:有限合伙企业

经营范围:服务;实业投资、投资管理(未经金融等监管部门批准,不得从事向公众融资存款、融资担保、代客理财等金融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群英投资为公司股东,符合《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7.2.3条(五)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

10、杭州誉恒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誉恒投资”)

注册资金:2,583.75万人民币

经营场所: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长河街道江虹路459号1号楼A座21楼2102室

执行事务合伙人:华桂林

企业类型:有限合伙企业

经营范围:服务;实业投资、投资管理(未经金融等监管部门批准,不得从事向公众融资存款、融资担保、代客理财等金融服务)。

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誉恒投资为公司股东,符合《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7.2.3条(五)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

11、浙江天顾税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顾税务”)

注册资本:200万人民币

住所: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西兴街道科技馆街626号寰宇商务中心2幢2004室

法定代表人:陈良照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经营范围:服务:税务代理业务、第二类增值电信业务中的信息服务业务(仅限互联网信息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天顾税务股权结构如下:

股东出资额(人民币万元)出资比例
陈良照140万70%
涂媛媛36万18%
蒋海健24万12%
合 计200万100%

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公司原独立董事陈良照先生(2020年12月已届满

离任)为天顾税务股东、实际控制人,符合《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7.2.6条(二)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

(二)关联人履约能力分析

公司认为上述各关联人财务及资信状况良好,具有良好的履约能力,日常交易中均能履行合同约定,不会给本公司带来坏帐损失。

三、关联交易定价原则和定价依据

公司与上述各关联人进行的与日常经营相关的关联交易属于正常的商业交易行为,交易价格系按市场或评估方式确定,定价公允合理,未损害公司及其他非关联股东的利益。

四、关联交易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上述关联交易是公司日常经营性交易,是公司业务发展及生产经营的生产所需,此部分交易有利于公司持续稳定经营,促进公司发展,是合理的、必要的。

上述关联交易以市场或评估的公允价格为依据,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上述关联交易不会导致公司对关联人形成依赖。

五、独立董事及中介机构意见

1、独立董事意见

(1)事前认可意见

该日常关联交易是因正常生产经营需要而发生,按照一般市场经营规则进行,与其他同类产品的客户同等对待,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况。公司与关联方在业务、人员、财务、资产、机构等方面独立,且公司近年来与关联方日常关联交易金额占同类交易金额的比例较低,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构成影响。基于上述情况,一致同意将《关于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2)独立意见

经核查2021年公司与关联人拟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系公司业务发展及生产经营的正常所需,是合理的、必要的。上述关联交易均以市场或评估的公允价格为依据,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

上述关联交易与公司全年的营业收入相比金额较小,公司业务不会因此对关联人形成依赖,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上述关联交易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因此,一致同意《关于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六、 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3、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英飞特电子(杭州)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3月31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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