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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飞特:减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0-02-13

英飞特电子(杭州)股份有限公司

减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英飞特电子(杭州)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2019年8月28日、2019年10月24日、2019年12月19日、2020年1月22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第二十六次会议、第二十七次会议、第二十八次会议,均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创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8号-股权激励计划》及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等的相关规定,公司拟对8名离职的原激励对象持有的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68,200股进行回购注销。

2020年2月12日召开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一)、(二)、(三)、

(四)》、《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及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等议案,即本次公司因激励对象离职回购注销已授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事宜已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本次回购注销前公司总股本为198,000,000股,注册资本人民币198,000,000元。实施回购注销后,公司总股本、注册资本将随之发生变动,公司的总股本调整为197,931,800股,公司注册资本将减至人民币197,931,800元。由于本次公司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涉及总股本减少、公司注册资本变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规定,公司特此通知债权人,债权人自本公告之日起45日内,有权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债权人未在规定期限内行使上述权利的,公司将按照法定程序继续实施减少注册资本事宜。债权人如果提出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提供相应担保,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规定,向公司提出书面要求,并随附相关证明文件。

特此公告。

英飞特电子(杭州)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2月13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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