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数字认证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北京数字认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通知于2022年10月18日通过电子邮件的形式送达至各位董事。
2、本次会议于2022年10月26日以通讯方式召开。
3、本次会议应参与表决董事8人,实际参与表决董事8人。
4、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北京数字认证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审议并通过如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审议公司<2022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公司《2022年第三季度报告》符合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2022年第三季度的经营情况,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2022年第三季度报告》。《2022年第三季度报告》将同时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
公司监事会以监事会决议方式对本议案发表了审核意见。
2、审议通过《关于制定<北京数字认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授权管理制度>的议案》。经审议,董事会同意公司根据《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规定,结合实际情况,制定《董事会授权管理制度》。
表决结果:同意 8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三、备查文件
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北京数字认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二〇二二年十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