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数字认证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北京数字认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通知于2020年11月6日通过电子邮件的形式送达至各位董事。
2、本次会议于2020年11月17日在公司16层第一会议室以现场和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3、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8人,实际出席董事8人,其中,董事雷毅平先生、王亮先生以通讯方式出席会议。
4、本次会议由董事长詹榜华先生主持。公司全体监事列席了本次会议。
5、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北京数字认证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审议并通过如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北京数字认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同意公司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实际情况修订《北京数字认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
表决结果: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
《北京数字认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同意公司根据实际情况,在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募集资金用途及投资项目规模不发生变更的情况下,将募投项目“可靠电子签名技术升级及新产品研发项目”、“可信数字身份管理解决方案升级项目”、“营销体系建设项目”的实施期限延长至2021年12月31日。
表决结果: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以监事会决议方式对本议案发表了审核意见,保荐机构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核查意见。
三、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意见。
特此公告。
北京数字认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二〇二〇年十一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