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关于对沈阳兴齐眼药股份有限公司的年报问询函
相关事项的核查意见
信会师函字[2020]第ZA228号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公司管理部:
沈阳兴齐眼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兴齐眼药”)转来贵部《关于对沈阳兴齐眼药股份有限公司的年报问询函》(创业板年报问询函【2020】第61号)(以下简称:问询函)收悉。对于问询函中涉及的有关事项,我们进行了认真核查,现将问询函中需由会计师发表意见的事项答复如下:
一、营业收入是你公司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关键考核指标。报告期内,你公司实现营业收入5.42亿元,高于你公司股权激励计划设定的2019年营业收入不低于5亿元的目标。凝胶剂/眼膏剂实现营业收入3.1亿元,同比增长19.18%,滴眼剂实现营业收入1.75亿元,同比增长14.20%,溶液剂实现营业收入2,918.11万元,同比增长75.42%,“其他”收入2,745.59万元,较2018年的54.78万元增长超49倍。
(1)请你公司按照业务种类说明具体的收入确认政策,说明与可比公司相应政策是否存在较大差异并分析原因,你公司报告期内是否存在提前确认收入、确认不符合条件的收入、收入确认跨期以及收入确认与回款情况相背离的情形;
(2)请按照产品分类,补充报备报告期内分产品营业收入对应的前十大客户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客户名称、成立时间、注册地、注册资本、经营范围、主要财务数据(包括但不限于资产总额、负债总额、资产净额、营业收入、净利润)、人员规模等。结合前述信息说明相关客户经营范围、业务资质、业务人员规模是否与你公司销售规模相匹配;
(3)你公司2019年实现溶液剂收入2,918.11万元,同比增长75.42%。请结合你公司溶液剂产品价格、毛利率、销售模式、收入确认政策及终端需求变化情况,补充说明溶液剂产品收入大幅增长的原因及合理性,与同行业可比公司及主要竞争对手产品销售情况是否存在重大差异;
(4)你公司2019年凝胶剂/眼膏剂营业收入同比增长19.18%,营业成本同比增长8.5%;滴眼剂营业收入同比增长14.20%,营业成本同比下滑0.59%。请结合凝胶剂/眼膏剂和滴眼剂营业成本的构成明细及变动情况,说明上述产品营业成本收入变动趋势不匹配的原因及合理性,是否存在未及时结转成本的情形;
(5)请你公司说明“其他”收入的具体性质和构成明细,对应产品的类型、性能及用途、产量、销量、库存量、产能利用率、配套专利技术及人员储备、销售单价及毛利率等;
(6)结合“其他”收入对应的业务模式、销售模式和收入确认政策,说明2019年“其他”收入大幅增长的原因及合理性,收入确认政策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
(7)请你公司全面自查2019年“其他”收入对应的前十大客户与你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上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关联人,及前述主体控制的企业是否存在关联关系、资金往来或其他可能导致利息倾斜的情形。
请年审会计师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并说明对收入确认执行的审计程序和获取的审计证据,包括但不限于重大销售合同的审阅情况、收入确认时点及金额、应收账款函证及期后回款情况。公司回复:
事项(1):请你公司按照业务种类说明具体的收入确认政策,说明与可比公司相应政策是否存在较大差异并分析原因,你公司报告期内是否存在提前确认收入、确认不符合条件的收入、收入确认跨期以及收入确认与回款情况相背离的情形;
1、 公司收入确认政策:
公司主要从事眼科药物研发、生产及销售。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14 号-收入》(2006)的规定,销售商品收入确认需满足以下条件(1)企业已将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购货方;(2)企业既没有保留通常与所有权相联系的继续管理权,也没有对已售出的商品实施有效控制;(3)收入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4)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5)相关的已发生或将发生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
公司确认收入的具体原则:公司销售收入确认的时点为购买方收货并向公司出具确认单据时。在该时点,公司已将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购
货方,获得了收取货款的权利,收入和成本均能可靠地计量,符合收入确认的条件。
本公司销售商品收入相应的业务特点分析和介绍:公司销售模式分为经销商模式和直销模式,在该两种销售模式下,结算流程为购买方收货并按照双方合同约定进行验收并支付货款。提供劳务交易的结果在资产负债表日能够可靠估计的(同时满足收入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相关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交易的完工进度能够可靠地确定、交易中已发生和将发生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采用完工百分比法确认提供劳务的收入,并按已发生的成本占估计总成本的比例确定提供劳务交易的完工进度。提供劳务交易的结果在资产负债表日不能够可靠估计的,若已经发生的劳务成本预计能够得到补偿,按已经发生的劳务成本金额确认提供劳务收入,并按相同金额结转劳务成本;若已经发生的劳务成本预计不能够得到补偿,将已经发生的劳务成本计入当期损益,不确认劳务收入。让渡资产使用权在同时满足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收入金额能够可靠计量时,确认让渡资产使用权的收入。
2、 公司与可比公司收入确认政策对比:
股票代码 | 公司简称 | 药品销售收入确认政策 |
300573 | 兴齐眼药 | 公司销售收入确认的时点为购买方收货并向公司出具确认单据时。 |
603168 | 莎普爱思 | 公司主要销售滴眼液、大输液等制剂产品。产品收入确认需满足以下条件:公司已根据合同约定将产品交付给购货方,产品销售收入金额已确定,已经收回货款或取得了收款凭证且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产品相关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 |
002773 | 康弘药业 | 药品已送达客户,客户收货验收合格后,由区域商务人员根据验收的结果,提交开票申请单,财务根据开票申请单核实相关的内容后,开具发票送达单和发票,同时确认收入。 |
注:莎普爱思全称为浙江莎普爱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康弘药业全称为成都康弘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收入确认政策与可比公司相比相同或相近,不存在提前确认收入、确认不符合条件的收入、收入确认跨期以及收入确认与回款情况相背离的情形。
事项(2):请按照产品分类,补充报备报告期内分产品营业收入对应的前十大客户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客户名称、成立时间、注册地、注册资本、经营范围、主要财务数据(包括但不限于资产总额、负债总额、资产净额、营业收入、净利润)、人员规模等。结合前述信息说明相关客户经营范围、业务资质、业务人员规模是否与你公司销售规模相匹配;
1、 凝胶剂/眼膏剂营业收入前十大客户信息
单位:万元
客户排名 | 收入(万元) | 收入占比(%) | 成立时间 | 注册地 | 注册资本 | 经营范围 | 主要财务数据 | 人员规模 | ||||
资产总额 | 负债总额 | 资产净额 | 营业收入 | 净利润 | ||||||||
第1名 | 1,907.20 | 6.15 | 2000/12/27 | 北京市 | 519,170.34 | 医药经销 | 非公众公司,无法获取 | 892 | ||||
第2名 | 1,288.59 | 4.15 | 1998/10/28 | 浙江杭州 | 42,600.00 | 医药经销 | 非公众公司,无法获取 | 375 | ||||
第3名(说明2) | 1,284.92 | 4.14 | 2017/11/8 | 湖南长沙 | 1,000.00 | 医药经销 | 非公众公司,无法获取 | 14 | ||||
第4名 | 1,170.33 | 3.77 | 1999/11/10 | 上海市 | 8,462.93 | 医药经销 | 非公众公司,无法获取 | 72 | ||||
第5名 | 907.54 | 2.92 | 2006/12/11 | 河南郑州 | 68,031.32 | 医药经销 | 非公众公司,无法获取 | 813 | ||||
第6名 | 859.95 | 2.77 | 1951/1/1 | 广东广州 | 222,700.00 | 医药经销 | 5,689,365.91 | 3,090,417.22 | 2,598,948.69 | 6,495,177.76 | 344,128.72 | 2,357 |
第7名 | 747.58 | 2.41 | 2009/9/29 | 河北石家庄 | 17,500.00 | 医药经销 | 非公众公司,无法获取 | 1,090 |
客户排名 | 收入(万元) | 收入占比(%) | 成立时间 | 注册地 | 注册资本 | 经营范围 | 主要财务数据 | 人员规模 | ||||
资产总额 | 负债总额 | 资产净额 | 营业收入 | 净利润 | ||||||||
第8名 | 655.19 | 2.11 | 1994/7/5 | 浙江宁波 | 25,000.00 | 医药经销 | 269,824.64 | 191,424.98 | 78,399.66 | 641,373.69 | 11,132.88 | 310 |
第9名 | 652.30 | 2.10 | 1994/1/25 | 江苏南京 | 104,161.12 | 医药经销 | 1,566,367.76 | 1,219,959.74 | 346,408.02 | 993,806.84 | 23,191.29 | 339 |
第10名 | 643.38 | 2.07 | 2003/11/27 | 辽宁沈阳 | 80,000.00 | 医药经销 | 非公众公司,无法获取 | 189 | ||||
合计 | 10,116.98 | 32.60 |
说明1:数据来源:工商信息及人员规模摘录自国家企业信用公示系统;财务数据由业务人员获取或自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查询。
说明2:第3名系公司原客户的全资子公司,成立于2017年11月8日。2018年7月前,原客户及其下属医院分别向本公司采购,2018年7月起通过该全资子公司集中向本公司采购。
2、 滴眼剂营业收入前十大客户信息
单位:万元
客户排名 | 收入(万元) | 收入占比(%) | 成立时间 | 注册地 | 注册资本 | 经营范围 | 主要财务数据 | 人员规模 | ||||
资产总额 | 负债总额 | 资产净额 | 营业收入 | 净利润 | ||||||||
第1名(说明1) | 2,430.99 | 13.86 | 2017/11/8 | 湖南长沙 | 1,000.00 | 医药经销 | 非公众公司,无法获取 | 14 | ||||
第2名 | 1,475.88 | 8.41 | 2000/12/27 | 北京市 | 519,170.34 | 医药经销 | 非公众公司,无法获取 | 892 |
客户排名 | 收入(万元) | 收入占比(%) | 成立时间 | 注册地 | 注册资本 | 经营范围 | 主要财务数据 | 人员规模 | ||||
资产总额 | 负债总额 | 资产净额 | 营业收入 | 净利润 | ||||||||
第3名 | 681.67 | 3.89 | 1998/1/8 | 广东广州 | 7,688.02 | 医药经销 | 非公众公司,无法获取 | 295 | ||||
第4名 | 607.45 | 3.46 | 1998/10/28 | 浙江杭州 | 42,600.00 | 医药经销 | 非公众公司,无法获取 | 375 | ||||
第5名 | 534.86 | 3.05 | 1999/11/10 | 上海市 | 8,462.93 | 医药经销 | 非公众公司,无法获取 | 72 | ||||
第6名 | 431.03 | 2.46 | 2001/6/21 | 湖南长沙 | 52,000.00 | 医药经销 | 非公众公司,无法获取 | 473 | ||||
第7名 | 375.11 | 2.14 | 1951/1/1 | 广东广州 | 222,700.00 | 医药经销 | 5,689,365.91 | 3,090,417.22 | 2,598,948.69 | 6,495,177.76 | 344,128.72 | 2,357 |
第8名 | 340.73 | 1.94 | 2009/5/25 | 河南郑州 | 50,514.68 | 医药经销 | 非公众公司,无法获取 | 807 | ||||
第9名 | 335.23 | 1.91 | 1994/7/5 | 浙江宁波 | 25,000.00 | 医药经销 | 269,824.64 | 191,424.98 | 78,399.66 | 641,373.69 | 11,132.88 | 310.00 |
第10名 | 329.50 | 1.88 | 1994/1/25 | 江苏南京 | 104,161.12 | 医药经销 | 1,566,367.76 | 1,219,959.74 | 346,408.02 | 993,806.84 | 23,191.29 | 339.00 |
合计 | 7,542.45 | 42.99 |
说明1:详见凝胶剂/眼膏剂营业收入前十大客户信息说明。
3、 溶液剂营业收入前十大客户信息
单位:万元
客户排名 | 收入(万元) | 收入占比(%) | 成立时间 | 注册地 | 注册资本 | 经营范围 | 主要财务数据 | 人员规模 | ||||
资产总额 | 负债总额 | 资产净额 | 营业收入 | 净利润 | ||||||||
第1名(说明1) | 331.98 | 11.38 | 2017/11/8 | 湖南长沙 | 1,000.00 | 医药经销 | 非公众公司,无法获取 | 14 | ||||
第2名 | 276.11 | 9.46 | 2000/12/27 | 北京市 | 519,170.34 | 医药经销 | 非公众公司,无法获取 | 892 | ||||
第3名 | 268.73 | 9.21 | 1998/1/8 | 广东广州 | 7,688.02 | 医药经销 | 非公众公司,无法获取 | 295 | ||||
第4名 | 151.40 | 5.19 | 2002/5/16 | 陕西西安 | 5,000.00 | 医药经销 | 非公众公司,无法获取 | 62 | ||||
第5名 | 151.23 | 5.18 | 2003/11/27 | 辽宁沈阳 | 80,000.00 | 医药经销 | 非公众公司,无法获取 | 189 | ||||
第6名 | 120.63 | 4.13 | 1951/1/1 | 广东广州 | 222,700.00 | 医药经销 | 5,689,365.91 | 3,090,417.22 | 2,598,948.69 | 6,495,177.76 | 344,128.72 | 2,357 |
第7名 | 107.28 | 3.68 | 1999/11/10 | 上海市 | 8,462.93 | 医药经销 | 非公众公司,无法获取 | 72 | ||||
第8名 | 83.40 | 2.86 | 2000/7/10 | 海南海口 | 5,000.00 | 医药经销 | 非公众公司,无法获取 | 86 | ||||
第9名 | 80.93 | 2.77 | 2012/2/21 | 山西太原 | 5,300.00 | 医药经销 | 75,149.35 | 65,652.04 | 9,497.31 | 91,895.10 | 2,210.12 | 401 |
客户排名 | 收入(万元) | 收入占比(%) | 成立时间 | 注册地 | 注册资本 | 经营范围 | 主要财务数据 | 人员规模 | ||||
资产总额 | 负债总额 | 资产净额 | 营业收入 | 净利润 | ||||||||
第10名 | 65.60 | 2.25 | 2004/9/21 | 山东烟台 | 150,471.05 | 医药经销 | 公众公司,年报尚披露 | 1,879 | ||||
合计 | 1,637.29 | 56.11 |
说明1:详见凝胶剂/眼膏剂营业收入前十大客户信息说明。
4、 “其他”收入前十大客户信息
单位:万元
客户排名 | 收入金额(万元) | 收入占比(%) | 收入类别 | 成立时间 | 注册地 | 注册资本 | 经营范围 |
第1名 | 274.32 | 9.99 | 受托研发 | 2019/6/14 | 四川成都 | 100.00 | 医药技术 |
第2名 | 239.73 | 8.73 | 视光材料等销售 | N/A | 辽宁沈阳 | N/A | 医疗机构 |
第3名 | 37.20 | 1.35 | 房屋租赁 | 2018/4/23 | 北京市 | 1,000.00 | 科技推广和应用服务 |
第4名 | 25.66 | 0.93 | 房屋租赁 | 1984/2/20 | 辽宁沈阳 | 30,000.00 | 房屋建筑业 |
第5名 | 21.70 | 0.79 | 房屋租赁 | 2018/1/12 | 湖北武汉 | 114.94 | 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 |
第6名 | 15.20 | 0.55 | 医疗服务 | 医院患者 | N/A | N/A | N/A |
第7名 | 14.96 | 0.55 | 房屋租赁 | 2015/7/27 | 北京市 | 500.00 | 科技推广和应用服务 |
第8名 | 13.71 | 0.50 | 视光材料等销售 | 2017/11/16 | 黑龙江哈尔滨 | 100.00 | 医疗机构 |
第9名 | 13.53 | 0.49 | 视光材料等销售 | N/A | 上海市 | N/A | 医疗机构 |
第10名 | 9.54 | 0.35 | 视光材料等销售 | 2018/1/12 | 辽宁营口 | 200.00 | 医疗机构 |
合计 | 665.56 | 24.24 |
公司医药制造相关的前十大客户均为医药销售公司,“其他”收入前十大客户系接受本公司提供的医疗服务、租赁本公司房产或委托本公司提供研发服务,与公司经营范围吻合,客户均具有相应的业务资质,业务及人员规模与本公司销售规模相匹配。
事项(3)你公司2019年实现溶液剂收入2,918.11万元,同比增长75.42%。请结合你公司溶液剂产品价格、毛利率、销售模式、收入确认政策及终端需求变化情况,补充说明溶液剂产品收入大幅增长的原因及合理性,与同行业可比公司及主要竞争对手产品销售情况是否存在重大差异;
(1)公司溶液剂收入成本基本情况两年对比
年份 | 销量(万瓶) | 产量 (万瓶) | 收入 (万元) | 成本 (万元) | 毛利率 | 单位售价(元) | 单位成本(元) |
2018年 | 13.56 | 13.81 | 1,663.50 | 919.96 | 44.70% | 122.67 | 67.84 |
2019年 | 23.58 | 23.84 | 2,918.11 | 1,232.18 | 57.77% | 123.75 | 52.25 |
公司毛利率增长,主要是因为产能利用率提高,单位产品分摊的固定成本下降。
2019年度,公司溶液剂产量提高,规模效应逐渐显现,单位制造费用下降。
(2)2019年度,公司实现溶液剂收入2,918.11万元,较2018年增长75.42%,主要原因是公司加大销售推广力度,销量较2018年度增长73.88%。
(3)公司溶剂剂收入销售模式两年对比未发生重大变化,其中经销商模式销售收入占总收入的90%左右。
(4)公司收入确认政策与2018年相同,未发生变更。
(5)该产品可比同行业公司收入变动情况
单位:千港元
可比公司 | 2019年收入 | 2018年收入 | 增长额 | 增长率 |
石家庄四药有限公司 | 4,635,675.00 | 4,180,788.00 | 454,887.00 | 10.88% |
注:以上系溶液剂产品可比同行业公司。
同行业可比公司呈现增长趋势,公司收入增长幅度显著高于上述可比同行业公司系公司规模小于石家庄四药,公司发展基数小,故增长率更高。
事项(4)你公司2019年凝胶剂/眼膏剂营业收入同比增长19.18%,营业成本同比增长8.5%;滴眼剂营业收入同比增长14.20%,营业成本同比下滑0.59%。请结合凝胶剂/眼膏剂和滴眼剂营业成本的构成明细及变动情况,说明上述产品营业成本收入变动趋势不匹配的原因及合理性,是否存在未及时结转成本的情形;
(1)凝胶剂/眼膏剂和滴眼剂两年销售情况
单位:万元
项目 | 2019年 | 2018年 | ||||
收入 | 成本 | 毛利率(%) | 收入 | 成本 | 毛利率(%) | |
凝胶剂/眼膏剂 | 31,034.30 | 4,907.40 | 84.19 | 26,038.86 | 4,523.05 | 82.63 |
滴眼剂 | 17,545.42 | 6,432.94 | 63.34 | 15,363.34 | 6,470.93 | 57.88 |
(2)凝胶剂/眼膏剂和滴眼剂营业成本的构成明细及变动情况
单位:万元
产品类别 | 项目 | 2019年 | 2018年 | ||
金额 | 占营业成本比重(%) | 金额 | 占营业成本比重(%) | ||
凝胶剂/眼膏剂 | |||||
直接材料 | 3,538.09 | 72.10 | 3,477.13 | 76.88 | |
直接人工 | 440.05 | 8.97 | 229.90 | 5.08 | |
制造费用 | 929.27 | 18.94 | 816.02 | 18.04 | |
滴眼剂 | |||||
直接材料 | 2,389.14 | 37.14 | 1,749.94 | 27.04 | |
直接人工 | 1,327.18 | 20.63 | 1,166.73 | 18.03 | |
制造费用 | 2,716.62 | 42.23 | 3,554.26 | 54.93 |
(3)公司滴眼剂收入上升,成本下降的原因为
①公司销售产品结构变化,高毛利率的产品销售收入占比有所提高;
②公司主要产品单位售价较2018年有所提高;
③公司产量增加,产能利用率提高,单位成本有所下降。
事项(5)请你公司说明“其他”收入的具体性质和构成明细,对应产品的类型、性能及用途、产量、销量、库存量、产能利用率、配套专利技术及人员储备、销售单价及毛利率等;
公司“其他”收入的具体性质和构成明细:
单位:万元
项目 | 2019年 | 占比(%) | 2018年 | 占比(%) |
医疗服务收入 | 2,367.99 | 86.25 | ||
受托研发收入 | 278.08 | 10.13 | ||
租赁收入 | 99.52 | 3.62 | 51.53 | 100.00 |
其他类合计 | 2,745.59 | 100.00 | 51.53 |
(1)医疗服务收入来自沈阳兴齐眼科医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兴齐眼科医院),包括门诊、住院、视光材料销售等。
(2)兴齐眼科医院持有硫酸阿托品滴眼液医疗机构制剂注册批件,该制剂适应症为降低近距离工作引起的短暂性近视。
序号 | 制剂名称 | 主要规格 | 批准文号 | 有效期 |
1 | 硫酸阿托品滴眼液 | 0.4ml:0.04mg | 辽药制字H20190001 | 2022-1-28 |
(3)截至2019年12月31日,兴齐眼科医院开设床位80张。
(4)医疗设备方面,配备眼电生理诊断系统、眼摄影装置、共焦激光断层扫描仪、白内障超声乳化仪等数台百万级、十万级检查诊断设备。
事项(6)结合“其他”收入对应的业务模式、销售模式和收入确认政策,说明2019年“其他”收入大幅增长的原因及合理性,收入确认政策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
(1)“其他”收入相关的收入确认政策:
“其他”收入主要系提供劳务收入,让渡资产使用权收入,收入确认政策如下所示:
提供劳务交易的结果在资产负债表日能够可靠估计的(同时满足收入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相关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交易的完工进度能够可靠地确定、交易中已发生和将发生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采用完工百分比法确认提供劳务的
收入,并按已发生的成本占估计总成本的比例确定提供劳务交易的完工进度。提供劳务交易的结果在资产负债表日不能够可靠估计的,若已经发生的劳务成本预计能够得到补偿,按已经发生的劳务成本金额确认提供劳务收入,并按相同金额结转劳务成本;若已经发生的劳务成本预计不能够得到补偿,将已经发生的劳务成本计入当期损益,不确认劳务收入。
让渡资产使用权在同时满足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收入金额能够可靠计量时,确认让渡资产使用权的收入
公司“其他”收入收入确认具体政策:
①提供医疗服务占“其他”收入的86.25%,公司在完成门诊治疗及住院治疗后确认收入;
②受托研发收入占“其他”收入的10.13%,公司根据双方确认的研发进度占合同预计总收入的比例确认收入;
③房屋租赁收入占“其他”收入的3.62%,公司按照权责发生制原则,根据相 关合同或协议约定的租赁价格及租赁时间计算确定。
(2)2019年度,公司“其他”收入较2018年有所增长,主要原因为
①子公司兴齐眼科医院于2019年度开始正式经营,产生营业收入2,367.98万元,其中医疗服务收入1,837.59万元,占眼科医院收入的比重为77.56%;视光材料等销售收入530.39万元,占眼科医院收入的比重为22.44%。自医院正式运营后随着设备的投入,医疗团队的逐渐壮大,各项收入稳步增长。
②公司承接委托研发业务,并根据研发进度确认收入278.08万元。
③子公司北京康辉瑞宝技术开发有限公司以自有房产出租,2019年出租的面积较2018年有所上升,故房屋租赁收入增加约48万元。
(3)收入确认政策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其应用指南的有关规定。
事项(7)请你公司全面自查2019年“其他”收入对应的前十大客户与你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上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关联人,及前述主体控制的企业是否存在关联关系、资金往来或其他可能导致利息倾斜的情形。“其他”收入前十大客户:
序号 | 名称 | 收入类型 | 与本公司是否有关联关系 |
1 | 客户1 | 受托研发 | 否 |
2 | 客户2 | 视光材料等销售 | 否 |
3 | 客户3 | 房屋租赁 | 否 |
4 | 客户4 | 房屋租赁 | 否 |
5 | 客户5 | 房屋租赁 | 否 |
6 | 客户6 | 医疗服务 | 否 |
7 | 客户7 | 房屋租赁 | 否 |
8 | 客户8 | 视光材料等销售 | 否 |
9 | 客户9 | 视光材料等销售 | 否 |
10 | 客户10 | 视光材料等销售 | 否 |
“其他”收入对应的前十大客户如上表所示与本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上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关联人,及前述主体控制的企业不存在关联关系、资金往来或其他可能导致利息倾斜的情形。
(二)会计师核查程序
1、了解和评价管理层对营业收入确认相关的内部控制;
2、从本年确认的收入中选取样本检查销售合同、发票、出库单及对方签收单据等支持性文件;
3、对营业收入实施分析性程序,分析营业收入、毛利率等波动的合理性;
4、检查资产负债表日前后相关物流单据,查验客户签收记录,对营业收入进行截止性测试;
5、对主要客户应收款项期末余额及报告期内的发生额执行函证程序,并检查应收款项期末余额的期后回款情况;
6、检查公司分产品的前十大客户的经营范围、业务资质、业务及人员规模是否与公司的收入规模匹配;
7、查询“其他”收入前十大客户的工商信息,检查与本公司是否存在关联关系;
8、对于“其他”收入中医疗服务,抽查医院信息系统(HIS)中对应的门诊及住院记录;对于受托研发收入,检查合同及相关业务单据,并向客户函证确认研发进度;对于租赁收入,检查合同、发票及对应的收款回单,根据合同约定对本期
收入进行测算。
9、对存货实施计价测试程序,复核公司的生产成本计算表,结合主要原材料、
人工费用和制造费用的变动情况,检查产成品成本计算及结转营业成本是否正确。10、公司期末应收账款原值为9,934.72万元,发函金额8,101.84万元,发函比例为81.55%,回函确认金额7,212.05万元,回函确认比例72.59%,未回函部分均执行替代审计程序。截至2020年3月31日,公司应收账款期末余额回款金额8,694.06万元,回款比例
87.51%。
(三)会计师核查意见
经核查,未发现报告期内确认的收入存在重大异常。收入确认政策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其应用指南的有关规定。
(此页无正文,为《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对沈阳兴齐眼药股份有限公司的年报问询函的回复之核查意见》的盖章签字页)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 中国注册会计师:
(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
中国?上海 二O二O年四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