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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车检测: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1-02-26

深圳市安车检测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市安车检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于2021年2月25日在深圳市南山区学府路63号高新区联合总部大厦35楼会议室以现场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1年2月19日以书面、电子邮件的方式发出。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7人,实际出席7人。

会议由公司董事长贺宪宁先生主持,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经投票表决,审议通过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调整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3票。关联董事董海光先生、沈继春先生、庄立女士作为激励对象均回避表决。

鉴于激励对象中4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自愿放弃参与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根据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董事会对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进行了调整。调整后,本次激励计划获授股票期权的激励对象由324人调整为320人,授予股票期权的数量由549.2万份调整为547.25万份。

除上述调整外,公司本次实施的激励计划与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激励计划内容一致。《深圳市安车检测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公告》的详细内容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new/index)。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聘请的律师事务所对该事项出具了相应的报告。

(二)审议通过《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3票。关联董事董海光先生、沈继春先生、庄立女士作为激励对象均回避表决。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深圳市安车检测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以及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激励计划规定的授予条件已经成就,不存在不能授予股票期权或者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情形,同意确定以2021年2月25日为授予日,授予320名激励对象547.25万份股票期权。

《深圳市安车检测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的公告》的详细内容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new/index)。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聘请的律师事务所对该事项出具了相应的报告。

三、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市安车检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2月26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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