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太辰光通信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太辰光通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8月20日召开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产生了第四届非职工代表监事成员。经全体监事同意豁免会议通知时间要求,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在办公楼8楼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到监事3名,实到监事3名。会议由监事耿鹏先生主持,会议的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经全体监事审议,本次会议以书面记名投票的方式表决通过了相关议案并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四届监事会主席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监事共同推举耿鹏先生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主席,任期自本次监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监事会届满时止。(耿鹏先生简历详见附件)
表决结果: 3 票赞成; 0 票反对; 0 票弃权。
二、备查文件
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太辰光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2020年8月21日
附件:
监事会主席耿鹏先生个人简历
耿鹏先生,1982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机电)专业工学学士。2004年至2013年分别于富士康科技集团、华为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中兴通讯股份有限公司任职;2013年9月起就职于公司,现任公司生产部经理、监事。耿鹏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监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3.2.4条规定的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