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太辰光通信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太辰光通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8月6日以现场与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在深圳市坪山区锦绣中路8号太辰光通信科技园会议室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会议通知及会议资料于2019年7月26日以电子邮件或者直接送达方式送达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本次会议应到董事9名,亲自出席董事9名。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监事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由董事长张致民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
经全体董事审议,本次会议以书面记名投票的方式表决通过了相关议案并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公司2019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
2019年半年度报告真实反映了公司2019年半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
《公司2019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公司2019年半年度报告摘要》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 9 票赞成: 0 票反对; 0 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关于2019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公司2019年半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行为,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公司独立董事对2019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发表了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发表了审核意见。
独立董事意见及《公司2019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表决结果: 9 票赞成: 0 票反对; 0 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2、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太辰光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19年8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