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星源材质:2018年年度报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9-03-15

深圳市星源材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年度报告

2019年03月

第一节重要提示、目录和释义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陈秀峰、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王昌红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沈慧声明:保证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已审议通过本年度报告,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本次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本年度报告中涉及未来计划或规划等前瞻性陈述的,均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实质承诺,投资者及相关人士均应对此保持足够的风险认识,并且应当理解计划、预测与承诺之间的差异。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公司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预案为:以192,002,603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00元(含税),送红股0股(含税),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0股。

本公司敬请投资者认真阅读本年度报告全文,并特别注意下列风险因素,具体请见本报告“第四节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之“九、公司未来发展的展望(二)面对的经营风险”:

1、市场竞争加剧可能导致产品价格下跌的风险

锂离子电池隔膜产业相关技术的不断进步、资金投入形成的规模优势和产能的迅速增加在推动生产成本逐步降低的同时,也使得市场竞争日趋激烈。面对市场竞争不断加剧的局面,公司着力开拓中高端市场,不断优化客户结构,加大与韩国LG化学等国内外知名锂离子电池厂商的业务合作。但随着竞争对手不断加大投资规模和研发力度,日趋激烈的市场竞争使得公司在面临发展机遇的同时也面临风险和挑战,从而影响公司的盈利能力。因此,公司存在因市场竞争加剧而可能导致产品价格下跌的风险。

2、终端市场政策变化的风险

国家为新能源汽车的推广制定了相关的政策。其中,中央财政补贴起到了非常关键的作用,客观上降低了车辆购置成本,加快了新能源汽车的推广和普及。与此同时,各地方政府为了更有效的推动本地的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采取了与中央政府类似的政策组合。但是政策的落实和延续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可能使得下游客户需求发生变动,从而导致公司业绩出现波动。若下游新能源汽车、锂电池制造等行业发展因政策变动而未达预期,而公司又不能根据锂离子电池终端应用领域的行业整体波动作出相应的调整,将会对公司业绩造成负面影响。

3、公司产能无法及时消化的风险

近年来,公司根据市场发展需要持续进行有针对性的生产区域及产能的布局,包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项目“第三代高性能动力锂离子电池隔膜生产线扩建项目”、控股子公司合肥星源的湿法隔膜生产线建设项目、常州星源“年产36,000万平方米锂离子电池湿法隔膜项目”以及江苏星源“超级涂覆工厂”项目。虽然公司对产能扩张进行了充分的可行性论证,但该等项目建成投产后,公司的产能将在现有规模的基础上大幅提升,如果市场需求或国内外宏观经济形势发生重大不利变化,主要客户出现难以预计的经营风险,或公司的市场开拓不及预期,将给公司产能消化造成重大影响,进而导致公司盈利能力下降,甚至引发公司业绩大幅下滑的风险。

4、对主要客户依赖的风险

报告期内,2018年,公司对前五名客户业务收入分别为25,439.63万元、3,737.72万元、3,656.09万元、

3,007.47万元和2,621.02万元,分别占当期营业收入的43.60%、6.41%、6.27%、5.15%及4.49%,公司对前五名客户业务收入合计为38,461.93万元,占当期营业收入的比例合计为65.92%,客户集中度相对较高。鉴于国内外知名锂离子电池厂商在盈利能力和规模效益等方面的优势,公司未来仍将继续加强对上述重要客户的业务承接力度,公司客户集中度可能在未来一段时期内仍将保持较高水平。虽然目前公司与上述主要客户的合作关系良好且公司持续在全球范围内不断拓展新的客户,但若出现公司与上述主要客户发生纠纷致使对方终止或减少向公司采购,或对方自身生产经营发生重大变化,而公司无法及时拓展新的其他客户,将导致公司面临经营业绩下降的风险。

目录

第一节 重要提示、目录和释义 ...... 8

第二节 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 12

第三节 公司业务概要 ...... 17

第四节 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 41

第五节 重要事项 ...... 70

第六节 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 ...... 77

第七节 优先股相关情况 ...... 77

第八节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员工情况 ...... 78

第九节 公司治理 ...... 87

第十节 公司债券相关情况 ...... 93

第十一节 财务报告 ...... 96

第十二节 备查文件目录 ...... 208

释义

释义项释义内容
本公司、公司、星源材质深圳市星源材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大会深圳市星源材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
董事会深圳市星源材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监事会深圳市星源材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章程、公司章程《深圳市星源材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中国证监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发改委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财政部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
深交所深圳证券交易所
合肥星源合肥星源新能源材料有限公司,本公司控股子公司
常州星源常州星源新能源材料有限公司,本公司全资子公司
江苏星源江苏星源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本公司全资子公司
韩国LG化学LG Chem, Ltd,隶属于韩国LG集团,下辖石油化学、信息电子材料、二次电池等事业部,其中二次电池事业部主要从事高容量聚合物电池、动力电池、储能电池等的研发、生产和销售,是韩国化学行业领先企业
比亚迪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主要从事锂离子电池及汽车零部件的研发、生产和销售,惠州比亚迪电池有限公司为其下属子公司
天津力神天津力神电池股份有限公司,主要从事锂离子电池的技术研发、生产和经营,天津力神及其附属公司是国内投资规模和技术水平领先的锂离子电池厂商之一
万向集团万向电动汽车有限公司、浙江万向亿能动力电池有限公司(现已改名为万向A一二三系统有限公司),隶属于万向集团,主要业务包括大功率、高能量聚合物锂离子动力电池、一体化电机及其驱动控制系统、整车电子控制系统、汽车工程集成技术以及试验试制平台等
亿纬锂能惠州亿纬锂能股份有限公司(300014.SZ),从事高性能锂一次及二次电池的研发、生产及销售
国轩高科国轩高科股份有限公司(SZ.002074),主要从事锂离子电池、太阳能与风能等可再生能源应用产品、节能型光电与电子产品的研发、生产、
释义项释义内容
销售及租赁,合肥国轩高科动力能源有限公司(合肥国轩)、南京国轩电池有限公司均为其全资下属公司
捷威动力天津市捷威动力工业有限公司,主要从事锂离子动力电池及原材料、电子和通讯产品用锂离子电池及电池组、储能和后备电源用锂离子电池及电池组等产品的研发、生产、加工与销售
锂(Li)电池、锂离子电池是一种充电电池,依靠锂离子在正极和负极之间移动来工作,主要组成部分为锂离子电池隔膜、正极材料、负极材料和电解液等,通常也简称为锂电池
隔膜(Separator)、锂电池隔膜、锂离子电池隔膜是锂离子电池关键的内层组件之一,主要作用是使电池的正、负极分隔开来,防止两极接触而短路,同时具有能使电解质离子通过的功能,其性能决定了电池的界面结构、内阻等,直接影响电池的容量、循环以及安全性能等特性,性能优异的隔膜对提高电池综合性能具有重要作用。其中,以聚乙烯(PE)和聚丙烯(PP)为主的聚烯烃可分为单层、双层及多层隔膜
燃料电池是一种主要透过氧或其他氧化剂进行氧化还原反应,把燃料中的化学能转换成电能的电池,最常见的燃料是氢
锂金属电池一般使用二氧化锰为正极材料、金属锂或其合金金属为负极材料、使用非水电解质溶液的电池
锌空气电池用活性炭吸附空气中的氧或纯氧作为正极活性物质,以锌为负极,以氯化铵或苛性碱溶液为电解质的一种原电池
固态电池原理和锂电池类似,依靠锂离子在正极和负极之间移动来工作,主要组成部分为正极材料、负极材料和固态电解质等
聚烯烃Polyolefins,简称PO,指乙烯、丙烯或高级烯烃的聚合物
聚乙烯、PEPolyethylene,简称PE,是乙烯经聚合制得的一种热塑性树脂,具有耐低温性能优良、化学稳定性好、吸水性小、电绝缘性能优异等特点
聚丙烯、PPPolypropylene,简称PP,是丙烯经聚合制得的一种热塑性树脂,具有力学性能良好、耐热性较高、化学性能好、几乎不吸水、电绝缘性优良等特点
干法又称熔融拉伸法,包括单向拉伸和双向拉伸工艺,是指将聚烯烃树脂熔融、挤出制成结晶性聚合物薄膜,经过结晶化处理、退火获得高结晶度的结构,随后在高温下进一步拉伸,将结晶界面进行剥离,形成多孔结构的制备工艺
湿法又称热致相分离法,是指将液态烃或一些高沸点小分子物质作为成孔剂与聚烯烃树脂混合、加热熔融后形成均匀混合物,经挤出、流延、双向拉伸、萃取等工艺制备出相互贯通的微孔膜的制备工艺
挤出又称挤出成型或挤塑,是指物料通过挤出机料筒和螺杆间的作用,边受热塑化,边被螺杆向前推送,连续通过机头而制成各种截面制品或半制品的一种加工方法
流延制取薄膜的一种方法,先将液态树脂、树脂溶液或分散体流布在运动
释义项释义内容
的载体(一般为金属带)上,随后用适当方法将其熟化,最后即可从载体上剥取薄膜
拉伸使高聚物中的高分子链沿外作用力方向进行取向排列,从而达到改善高聚物结构和力学性能的一种方法。拉伸可分为单向拉伸和双向拉伸两种,前者使高分子链沿一个方向进行取向排列,后者使高分子链沿平面进行取向排列
孔径、孔径分布多孔固体中孔道的形状和大小,通常视作圆形而以其半径来表示孔的大小,一般将这些孔按尺寸大小分为三类:孔径≤2nm为微孔,孔径在2-50nm范围为中孔,孔径≥50nm为大孔,孔径分布常与吸附剂的吸附能力和催化剂的活性有关
孔隙率散粒状材料表观体积中,材料内部的孔隙占总体积的比例,是影响多孔介质内流体传输性能的重要参数
表征用物理或化学方法对物质进行化学性质的分析、测试或鉴定,并阐明物质的化学特性,所表征的特性包括元素组成(化学成分)、元素的化学环境(成键情况)、材料的晶体结构、材料的表面形态等
二次电池又称充电电池或蓄电池,是指在电池放电后可通过充电的方式使活性物质激活而继续使用的电池,主要包括"镍氢"、"镍镉"、"铅酸"、"锂离子"等电池
电动自行车以蓄电池作为辅助能源在普通自行车的基础上,安装了电机、控制器、蓄电池、转把、闸把等操纵部件和显示仪表系统的机电一体化的个人交通工具
电动工具用手握持操作,以小功率电动机或电磁铁作为动力,通过传动机构来驱动作业工作头的工具
储能电站主要功能是调节峰谷用电问题,分为抽水储能电站和超大型电池组,其中超大型电池组是指利用大容量电池组结合各种新能源发电方式,本报告中的储能电站特指超大型电池组
可穿戴式智能设备将多媒体、传感器和无线通信等技术嵌入衣着或其他配件的设备,可支持手势和眼动操作等多种交互方式,其按照应用功能可分为人体健康运动追踪类、综合智能终端类和智能手机辅助类等
产能根据生产设备设计的理论最高的成品膜生产能力

第二节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一、公司信息

股票简称星源材质股票代码300568
公司的中文名称深圳市星源材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的中文简称星源材质
公司的外文名称(如有)Shenzhen Senior Technology Material Co., LTD
公司的外文名称缩写(如有)Senior
公司的法定代表人陈秀峰
注册地址深圳市光明新区公明办事处田园路北
注册地址的邮政编码518106
办公地址深圳市光明新区公明办事处田园路北
办公地址的邮政编码518106
公司国际互联网网址www.senior798.com
电子信箱zqb@senior798.com

二、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董事会秘书证券事务代表
姓名周国星肖艳丽
联系地址深圳市光明新区公明办事处田园路北
电话0755-21383902
传真0755-21383902
电子信箱zqb@senior798.com

三、信息披露及备置地点

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媒体的名称《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
登载年度报告的中国证监会指定网站的网址http://www.cninfo.com.cn
公司年度报告备置地点公司董事会秘书办公室

四、其他有关资料

公司聘请的会计师事务所

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广东正中珠江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会计师事务所办公地址广州市越秀区东风东路555号1001-1008房
签字会计师姓名陈昭、游泽侯

公司聘请的报告期内履行持续督导职责的保荐机构√ 适用 □ 不适用

保荐机构名称保荐机构办公地址保荐代表人姓名持续督导期间
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湖北省武汉市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关东园路2号高科大厦四楼丁晓文、崔伟2017年9月11日至2020年12月31日

公司聘请的报告期内履行持续督导职责的财务顾问□ 适用 √ 不适用

五、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 否

2018年2017年本年比上年增减2016年
营业收入(元)583,488,813.42521,348,367.9911.92%505,698,305.37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222,151,349.66106,791,732.56108.02%155,424,343.75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元)105,626,149.9597,112,599.268.77%148,550,484.95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239,673,897.9339,934,707.10500.16%169,660,356.34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1.160.56107.14%1.05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1.080.5692.86%1.05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15.61%8.62%6.99%24.75%
2018年末2017年末本年末比上年末增减2016年末
资产总额(元)3,568,728,846.422,373,592,394.2250.35%1,876,095,734.85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元)1,527,408,382.691,267,390,870.7920.52%1,233,310,731.33

六、分季度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元

第一季度第二季度第三季度第四季度
营业收入171,703,944.17145,940,550.99105,778,300.80160,066,017.46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89,435,386.0863,417,986.8225,838,166.6343,459,810.13
第一季度第二季度第三季度第四季度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46,373,827.8037,856,593.231,704,280.4519,691,448.47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90,066,594.6276,980,269.9344,644,738.8227,982,294.56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是 √ 否

七、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

1、同时按照国际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按照国际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2、同时按照境外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按照境外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八、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及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2018年金额2017年金额2016年金额说明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包括已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冲销部分)-156,500.15-4,204,539.33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企业业务密切相关,按照国家统一标准定额或定量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153,716,716.5016,811,899.2312,236,256.22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业务外,持有交易性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和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取得的投资收益2,871,734.1365,313.17
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的应收款项减值准备转回2,110,558.2550,000.0070,000.00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246,513.64-5,258,054.67-80,137.35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6,037,735.66
减:所得税影响额35,370,351.701,659,353.671,213,033.91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362,708.02265,357.59
合计116,525,199.719,679,133.306,873,858.80--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适用 √ 不适用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将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第三节公司业务概要

一、报告期内公司从事的主要业务

公司是否需要遵守特殊行业的披露要求:否

1、公司从事的主要业务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未发生重大变化。公司是专业从事锂离子电池隔膜研发、生产及销售的新能源、新材料和新能源汽车领域的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是锂离子电池隔膜有关国家标准的牵头单位和起草编委会副组长单位。目前,公司是我国为数不多实现迈入国际市场、向国际知名锂离子电池厂商批量提供隔膜产品和技术服务的领军企业之一,并已跻身全球具有一定影响力的锂离子电池隔膜供应商行列。

2018年,公司锂离子电池隔膜销量为22,954.45万平方米,同比增长47.84%,并进一步加大了与韩国LG化学等国内外知名锂离子电池厂商的业务合作。同时,公司已与国外大型知名锂离子电池厂商建立了业务合作关系和启动产品认证工作,公司综合竞争力的提升,将为公司进一步扩大国际市场份额创造有利条件。凭借着先进的产品制备技术、优良的产品性能、持续的研发设计和快速响应的技术服务能力,公司在行业内树立了“SENIOR星源材质”良好的品牌形象,赢得国内外知名客户的广泛认可。

2、公司所属行业的情况

公司所处行业为锂离子电池隔膜行业,属于新能源、新材料和新能源汽车领域重点发展的关键材料行业。根据《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2012年修订)行业目录及分类原则,锂离子电池隔膜行业属于“C26 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

锂离子电池隔膜行业是高性能膜材料行业的一个分支,隔膜是锂离子电池生产的关键材料之一,是其产业链的重要组成部分,最终产品广泛应用于手机、平板电脑、笔记本电脑、可穿戴式智能设备、移动电源等数码类电子产品领域,以及新能源汽车、电动自行车、电动工具、储能电站等动力类应用终端领域。其中,国内数码类电子产品与消费者行为密切相关,国民经济周期波动对其有一定影响;国内动力类应用终端领域受国家产业政策的影响较大。

从全球整体来看,目前锂电池隔膜的全球市场份额主要是被日本、美国、韩国、中国占据,但是随着近年国内企业在隔膜制备工艺上的突破及资金投入,国产锂离子电池隔膜产品逐步打入海外市场,日本、美国、韩国隔膜企业的市场份额下降明显。而且,近年来除日本旭化成以外,东燃化学、住友化学、宇部、韩国SKI等海外龙头隔膜供应商扩产缓慢,而中国的隔膜企业扩产速度较快,国内厂商市占率有望进一步提升。由于国内锂离子电池隔膜生产企业技术日趋成熟,加之更具有成本优势,未来全球锂电隔膜的优势将进一步向中国企业转移。

当前我国隔膜企业较多,产品质量参差不齐,低端产能过剩已成既定事实。而中高端动力类锂离子电池对隔膜的产品品质要求极高,除厚度、稳定性和一致性、力学性能等基本要求外,对直接影响到隔膜的孔隙率、透气性、融化温度、闭孔温度等技术参数的孔径尺寸和分布的均匀性要求更高。但是由于生产技术上的高壁垒、生产线建设周期长且达产时间和实际产能尚有不确定性等各种因素,导致整体隔膜市场中高端产能依旧供给不足。在国内企业竞相布局隔膜产业后,新增产能已开始逐步释放。此外,随着新能源车补贴下降,电池降成本压力增加,上游隔膜市场价格及毛利下降趋势明显。因此,大部分不具备技术研发和人才储备的生产商未来将逐渐被淘汰出局。而在中高端市场,新产品的研发将提速、品控管理也日趋严格,具有先进技术的高端隔膜生产商将在供应端占据越来越多的份额,替代进口隔膜进程也将进一步加快。

公司是国内较早从事锂离子电池隔膜研发和制造的企业。经过多年经营及研发,公司已能较好地整体兼顾隔膜的厚度、孔径、孔隙率与力学性能等,隔膜产品品质已达到国际高品质隔膜水准,公司已成为全球中高端锂离子电池隔膜主流供应商之一。公司掌握了干法、湿法和涂覆隔膜制备技术,拥有锂离子电池隔膜微孔制备工艺的自主知识产权,并建成先进的隔膜生产线,同时公司建立了以“企业为主体、产学研相结合”的技术创新体系,不断完善隔膜设计、开发与检测平台,努力打造集基础研究、工艺技术研究、产业化生产开发、成套装置设备设计、产品性能检测评价、市场应用推广服务于一体的较完整的工程技术开发产业链,为公司的持续发展奠定坚实的技术基础。随着公司隔膜工艺技术和产品质量管理水平的持续提升,公司锂离子电池隔膜的设计开发能力、产品制备技术和产品性能指标等整体技术水平在国内锂离子电池隔膜行业处于领军地

位。在新能源汽车行业加速发展的背景下,下游全球锂离子电池厂商扩产计划带来了具有较高确定性的锂离子电池隔膜增量需求,作为全球锂电池隔膜行业的龙头企业之一,凭借在产品品质、技术储备、国际客户服务经验方面的竞争优势,公司有望通过 “年产36,000万平方米锂离子电池湿法隔膜项目”及“超级涂覆工厂”项目的实施逐步提升全球锂离子电池隔膜市场份额,进一步巩固和提升公司锂电池隔膜行业地位。

二、主要资产重大变化情况

1、主要资产重大变化情况

主要资产重大变化说明
股权资产根据公司、何海潮、何海波和苏州力弗特智能装备有限公司共同签订的《关于苏州力弗特智能装备有限公司的股权转让协议》约定,苏州力弗特智能装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力弗特”)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000万元,何海潮将其持有的占注册资本比例为23.259%的出资额为232.59万元人民币的力弗特股权以592.5926万元人民币的价格转让给公司,何海波将其持有的占注册资本比例为8.141%的出资额为81.41万元人民币的力弗特股权以207.4074万元人民币的价格转让给公司。公司以800万元人民币合计取得力弗特31.40%的股权,力弗特于2018年7月25日完成工商变更登记。2018年9月10日,力弗特公司名称变更为江苏星源碳纤维复合材料有限公司。因公司拥有力弗特董事会席位,公司能对其有重大影响,故采用权益法核算。
固定资产无重大变化
无形资产无形资产2018年12月31日账面价值比2017年12月31日账面价值增加85,904,257.64元,增幅为77.81%,主要是公司子公司常州星源和江苏星源购置土地所致
在建工程在建工程2018年12月31日账面价值比2017年12月31日账面价值增加918,629,342.29元,增幅为2,925.36%,主要原因是公司子公司常州星源和江苏星源的年产 36,000 万平方米锂离子电池湿法隔膜项目投入增加和年产10亿平方米锂离子电池涂覆隔膜项目(即“超级涂覆工厂项目”)开工建设。
货币资金货币资金2018年12月31日余额比2017年12月31日余额减少201,975,941.51元,减少幅度为32.51%,主要系建设子公司常州星源以及子公司江苏星源生产基地投入增加所致。
应收票据应收票据2018年12月31日余额比2017年12月31日余额减少88,469,337.39元,减少幅度为57.60%,主要原因系本期公司票据贴现增加,期末未终止确认的未到期的应收票据减少。
应收账款应收账款2018年12月31日余额比2017年12月31日余额增加140,560,671.09元,增幅为62.20%,主要原因系本期信用期内客户尚未支付的货款增加所致。
其他应收款其他应收款2018年12月31日余额比2017年12月31日余额增加7,505,563.85元,增幅为265.74%,主要原因系本期缴纳保证金增加以及应收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的产品理赔款所致。
存货存货2018年12月31日余额比2017年12月31日余额增加55,661,524.66元,增幅为99.86%,增长的主要原因系子公司合肥星源已经投产,为生产储备的材料及生产的产品增加所致。
其他流动资产2018年12月31日余额比2017年12月31日余额增加81,016,724.02元,增幅为163.59%,主要系本期公司子公司江苏星源和常州星源生产基地处于建设中,因购置设备及建设厂房而产生的待抵扣进项税款增加所致。
长期待摊费用长期待摊费用2018年12月31日余额比2017年12月31日余额增加512,405.61元,增幅为122.58%,主要原因系本报告期长期咨询服务费用增加所致。
其他非流动资产其他非流动资产2018年12月31日余额比2017年12月31日余额增加255,667,906.87 元,增幅为99.81%,主要原因系2018年建设子公司常州星源和江苏星源生产基地预付设备款增加所致。

2、主要境外资产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三、核心竞争力分析

公司是否需要遵守特殊行业的披露要求否

公司在发展中不断积累和形成自己的核心竞争力,在竞争中不断打造和强化核心竞争力,使得公司能够在行业内处于领先地位,公司核心竞争力主要体现在:

1、研发优势

(1)公司建立了行业领先的研发平台

一直以来公司在了解国际先进技术信息动态和把握行业发展趋势的基础上,始终专注于自主研发设备投入和相关平台建设。在政府及相关主管部门的支持下,公司建立了行业内领先的锂离子电池隔膜研发平台。先后组建有“深圳市锂电池隔膜工程中心”、“深圳高分子材料特种功能膜工程实验室”,“锂电池隔膜制备及检测技术国家地方联合工程研究中心”,用于专业从事锂离子电池隔膜基础材料、工艺技术、生产设备、产品终端应用及高分子特种功能膜材料的研究。公司与四川大学高分子材料工程国家重点实验室共建联合实验室,与广东工业大学材料与能源学院建立“产学研”合作模式,与华南理工大学合建“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开展高性能动力锂离子电池隔膜制造工艺技术的开发以及其他功能膜的基础研究和人才培养。同时,为与国际先进技术精准对接,吸纳国际领先人才,公司在美国、日本分别设立研究院,实现了以深圳为中心的全球研发布局。

公司通过在海外参与国际性行业展会、学术交流会,及与国外先进企业开展咨询和互访等形式扩大在工艺技术升级创新方面上的信息渠道优势。

经过多年的研发平台建设,公司建立了较为完整的工程技术开发产业链,完善了“企业为主体、产学研相结合、自主研发”的技术创新体系,突破并掌握动力锂离子电池隔膜制造的关键工艺技术和关键设备应用技术的能力,为实现动力锂离子电池隔膜产业化打下坚实的基础。

(2)公司建立了行业领先的研发团队和研发机制

公司一直以来高度重视锂离子电池隔膜的研究和开发专业队伍的建设,设立专门的技术委员会负责对公司产品技术的发展方向和相关研发项目进行技术评审,是引导公司整体科研发展方向的最高机构。公司技术委员会各委员具有多年的锂离子电池隔膜及各种功能膜研究开发经验,对锂离子电池隔膜行业有着深刻的认知。公司研发工作实行项目制管理,通过多年的培养和引进,公司拥有多名资深工程技术专家,具有丰富的锂离子电池隔膜研发生产经验。上述核心管理人员和业务骨干已经成为公司研发和经营管理的重要力量。

在立足自主研发的基础上,公司以项目制研发为核心,充分利用已有研发平台、产学研合作平台、技术交流平台、全员创新平台和信息化创新平台,创建了多维度技术研发创新体系。公司采取“构思一批、预研一批、研究一批、开发一批、应用一批”的技术创新路径,建立了较为科学合理的研发流程,充分调动各相关方面的资源,不断提高自身的研发能力、技术水平,提升公司的行业竞争力。

(3)公司的研发成果处于行业领先水平

截至2019年3月1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共申请专利235件,其中申请国外专利26件;目前已取得授权专利94件。同时,公司自主研发了隔膜原料分析表征技术、配方预处理技术、硬弹性基膜结构成型控制技术、硬弹性基膜检测表征技术、基膜高效热处理重整技术、分步拉伸多层复合技术、PP/PE复合隔膜制造技术、PP/PE挤出复合技术干法成套生产线设计整合技术、隔膜电化学应用分析技术等一系列锂离子电池隔膜关键技术,拥有共挤复合拉伸技术、纳米分散技术、精密涂布控制技术、纳米纺丝技术、低晶点挤出控制技术、吹膜技术、超薄涂覆技术等多项技术储备。公司多项研发成果得到了市场、政府主管部门与行业协会的认可,整体技术水平在国内锂离子电池隔膜行业处于领先地位,为公司持续拓展国内外中高端市场提供了重要保障。

2、市场优势锂离子电池隔膜是锂离子电池厂商的关键内层组成部件之一,隔膜的一致性、稳定性和安全性直接影响锂离子电池的产品性能、产品质量和生产成本。鉴于隔膜在锂离子电池安全性方面的重要性,再加上锂离子电池生产线投资较大,下游锂离子电池厂商在选择隔膜时会对隔膜供应商进行较长时间的考察,经认可后通常会建立稳定的长期业务合作关系。由于公司早期从事隔膜销售,对市场非常熟悉,并且公司产品品质良好、性价比高、技术服务好,客户对公司的满意度、信任度和忠诚度较高,为公司业务的持续发展提供了保障,有效缩短新产品开发和市场推广周期,提升公司产品的国内外声誉,在一定程度上减轻国内低端隔膜市场日趋激烈的价格战对公司盈利能力的影响。

经过多年发展,公司在行业内树立了良好的品牌形象,拥有优秀的客户群体,为公司持续稳定发展奠定了坚实基础。在国内市场,公司主要客户覆盖宁德时代、中航锂电、比亚迪、国轩高科、天津力神、万向集团、亿纬锂能、捷威动力、孚能科技等国内知名锂离子电池厂商中的多家企业;在国际市场,公司产品批量供应韩国LG化学、日本村田等国外著名厂商,并与国外大型知名锂离子电池厂商建立了业务合作关系和启动产品认证工作,同时通过参加国际性行业展会、学术交流会及与国外先进企业开展咨询和互访等方式,不断提升公司在国际市场的影响力。

3、整体解决方案优势

公司在多年的市场服务中,凭借不断提升的研发实力,积累了较为丰富的行业经验,形成了包含原材料配方筛选和快速配方调整、微孔制备技术、成套设备自主设计、快速满足客户产品定制需求、全程技术服务的“产品+服务”的整体解决方案优势。

(1)原材料配方筛选和快速的配方调整优势

在原材料配方筛选方面,锂离子电池隔膜原料主要以聚丙烯(PP)、聚乙烯(PE)等聚烯烃为主,其细分品种众多、用途不同,需经过大量配方试验才能筛选出符合不同隔膜性能要求的原材料配方。公司自主研发的隔膜原料分析表征技术可为快速准确判定原材料配方构建有效模型,根据锂离子电池厂商的工艺流程和工艺参数研发设计具有针对性的原材料配方,满足知名锂离子电池厂商对各种产品规格品质的不同要求。

在原材料配方调整方面,受锂离子电池厂商的生产工艺、产品规格、操作经验等多种因素的影响,不同的锂离子电池厂商乃至同一锂离子电池厂商生产的不同型号的锂离子电池,其对隔膜的产品性能要求均有所不同。凭借着多年为大中型锂离子电池厂商服务的经验与自身配方技术的积累,公司使用独特的快速配方调整技术,能够及时根据客户需求进行筛选和快速调整,并确保锂离子电池隔膜的适用性和稳定性。

(2)微孔制备技术优势

锂离子电池隔膜生产的技术难点之一在于微孔的制备技术。锂离子电池对隔膜孔径大小、分布要求极高,纳米级的微孔制备工艺非常复杂且要求极为精细,并直接影响到隔膜成品率和产品品质。公司是目前全球少数同时掌握干法和湿法隔膜生产关键工艺、设备技术的锂离子电池隔膜厂商,同时在隔膜孔隙率、机械强度、孔径及孔径分布、透气度、热收缩等产品性能指标上具备了精确调控的技术能力,使得隔膜产品具有孔径均匀、透过性良好、一致性和稳定性强、安全性较高等特点。同时,公司拥有设备较完善、功能较齐全的锂离子电池隔膜性能检测与评价技术平台,通过对隔膜生产全过程的实时监控,实现对原材料配方和产品性能指标的精确控制,满足锂离子电池厂商对产品品质的个性化需求。

(3)成套设备自主设计优势

锂离子电池隔膜行业属于资金密集型、技术密集型的重资产行业。锂离子电池隔膜生产工艺复杂和控制难度高,使得隔膜配套制造设备的生产难度远高于一般的薄膜配套设备,因此要求隔膜制造设备的选型必须与自身工艺相配套,即根据具体的工艺要求来定制相关的设备。经过多年的自主研发,公司同时掌握了干法和湿法生产的关键装置设备技术,隔膜生产线使用的原料处理设备、挤出流延设备、拉伸设备、分切设备及检测设备等相关配套设备均为公司根据自主开发设计的工艺技术向国内外专业设备厂商定制制造的,能够确保隔膜制造设备与自主工艺技术高度匹配,满足生产高品质锂离子电池隔膜的高精度标准要求,有效保障产品品质和交货周期。

(4)快速满足客户产品定制需求的优势

锂离子电池厂商因原材料体系、生产设备、制造工艺等因素的不同,导致其对锂离子电池隔膜的需求各异,单一标准的隔膜已不能满足不同锂离子电池厂商的差异化需求。经过多年的积累和实践,公司拥有行业领先的电化学专家团队、先进的研发项目管理机制和锂离子电池试验线,使公司具备快速了解、消化、高效满足客户定制需求的能力。公司为国际知名客户

和国内重点客户设计、制造适合其自身工艺特点的个性化产品,有助于客户在最大限度地降低生产成本的同时提升产品品质。

(5)全程技术服务优势

为提升对客户需求的响应能力,保障锂离子电池隔膜的最终使用效果,公司建立了辐射国内外主要锂离子电池厂商的技术服务网络,汇集公司隔膜研发设计、隔膜制造及应用、质量管控和电化学等专业人才,形成了以公司客户服务部门为主体,以售前沟通、售中指导和售后故障快速排除为主要内容的全程技术服务体系。在产品销售前,公司根据客户需求对锂离子电池隔膜工艺流程和工艺参数提出合理建议,协助客户改善工艺流程和完善工艺参数;在产品使用过程中,通过对锂离子电池隔膜性能的了解和掌握,为客户提供全程优化的工艺技术指导,保障产品最佳使用效果。若在产品使用过程中出现问题,公司将及时协助客户快速分析原因,制定技术解决方案,通过迅速改进生产工艺或调整原材料配方进行妥善解决。专业、完善的售后服务体系为公司树立良好的品牌形象,建立整体解决方案优势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4、产品领先优势

公司是国内率先实现隔膜规模化生产的制造商之一,先后研发出一系列具有公司特色和国内领先水平的动力类和数码类锂离子电池隔膜产品,获得了政府主管部门和市场的认可。2011年1月,公司自主研发的“动力锂离子电池隔膜”被广东省科学技术厅评为“广东省高新技术产品”;2011年8月,公司“动力锂离子电池隔膜SD4”被科技部评为“国家重点新产品”,评定其技术水平达到国内领先水平;此外,公司多个锂离子电池隔膜研究项目被列入“国家火炬计划”、“863计划”、“深圳市重点工程项目”等。公司生产的动力类锂离子电池隔膜不仅占领国内相关领域的主要市场,同时也为国际知名锂离子电池厂商提供产品和技术服务。公司产品种类、规格、型号较为齐全,质量稳定,产品性能满足国内外主要锂离子电池厂商的个性化需求,使公司业绩快速成长。

5、品牌优势

多年来,公司持续致力于锂离子电池隔膜及功能膜的基础技术研究、产品开发及装置设备设计等。随着公司干法单向拉伸工艺和湿法工艺技术攻关取得突破,公司隔膜的一致性、稳定性和安全性能不断提升,实现了隔膜的规模化生产和国内外批量供货,树立了“SENIOR星源材质”在锂离子电池隔膜行业的优势品牌地位。

目前,公司已陆续为韩国LG化学、比亚迪、国轩高科、天津力神、万向集团、亿纬锂能、捷威动力、孚能科技等国内外领先的锂离子电池厂商提供了具有综合领先优势的隔膜产品。公司较强的整体实力和良好的品牌声誉、优良的产品质量和运行的稳定性,得到了市场的广泛认可。

6、管理优势

公司拥有一支经验丰富的管理、营销及技术人员队伍,主要管理人员和业务骨干均多年从事锂离子电池隔膜行业工作,对该行业有着深刻的认识。公司核心管理层保持开放性的管理思维,根据公司发展需要,通过内部培养和外部引进等多种渠道不断扩充和提升核心团队,使公司人才队伍的知识结构和年龄结构持续优化。同时,为保持管理团队稳定、充实管理团队实力,公司通过对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业务骨干实施全面的绩效考核管理方案,激励公司经营管理团队努力提升经营业绩,为公司持续快速发展奠定基础。

公司为进一步提升在战略制定、经营目标以及重大发展事项等方面的决策效率,设立专门的决策委员会负责对公司发展战略计划、公司年度经营计划、公司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公司技术委员会和管理委员会管理等的审议,提高了公司重大事项的决策效率。

为进一步拓宽核心管理团队人员视野、提升管理能力,公司与四川大学高分子科学与工程学院、广东工业大学材料与能源学院及华南理工大学等大专院校建立了稳定合作关系,聘请高校锂离子电池领域的专家组成顾问团队,为管理层保持持续技术创新能力和满足后备人才需求提供有力保障。

此外,公司重视管理流程、管理系统和管理方法的创新和提升。近年来,公司通过了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IATF16949汽车质量管理体系和GB/T29490-2013知识产权管理体系认证,涵盖了从设计开发、生产制造到技术服务等的全工作流程,保证公司具有良好的运营管理能力。

第四节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一、概述

报告期内,公司紧紧围绕2018年度公司发展战略和全年经营目标,抓住国家持续加大对新能源、新材料、新能源汽车等战略性新兴产业支持的良好机遇,科学决策,不断进取,在创新公司扩张模式、优化公司产业布局的同时,利用登陆资本市场的契机,进一步增强核心竞争力,继续巩固公司在锂离子电池隔膜行业的优势地位。公司主要业务回顾如下:

(一)报告期内,公司经营业绩有一定程度的增长

2018年度,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第三代高性能动力锂离子电池隔膜生产线扩建项目”干法隔膜产能进一步扩大,以及公司控股子公司合肥星源湿法隔膜产能逐步释放,同时得益于公司通过持续加大新客户开拓力度并继续加深与原有客户的合作关系,实现了公司锂离子电池隔膜产品销量的快速增长,公司锂离子电池隔膜销量为22,954.45万平方米,同比增长47.84%。但是,受新能源汽车补贴退坡影响及锂离子电池行业降本压力的影响,隔膜产品价格仍然有下降趋势。此外,由于2018年度控股子公司合肥星源生产线和隔膜产品仍在调试和工艺改进过程中,整体尚未达到设计标准,导致其湿法隔膜产品产能利用率较低,单位制造成本较高,影响了公司2018年度的整体盈利水平和质量。但整体来看,公司经营业绩有一定程度的增长,公司2018年实现营业总收入58,348.88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11.92%;营业利润12,404.61万元,较上年同期增加9.53%;利润总额24,892.07万元,较上年同期增加126.18%;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2,215.13万元,较上年同期增加108.02%,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10,562.61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8.77%。

影响公司经营业绩相关因素分析如下:

1、补贴政策的因素

2018年2月,财政部、科技部、工信部及发改委再次发布了《关于调整完善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财政补贴政策的通知》(以下简称“《新版通知》”),补贴标准从严且补贴幅度呈现退坡趋势,本次《新版通知》对能量密度等指标的调整基本符合市场预期,除去进一步提高纯电动乘用车能量密度门槛要求,加大了对装配高能量密度电池的高续航车型的支持力度外,《新版通知》同时确定了2018年2月12日至2018年6月11日为过渡期及过渡期补贴标准,增强了政策实施的明确性。此外,于2018年4月1日起正式实施的《乘用车企业平均燃料消耗量与新能源汽车积分并行管理办法》,也标志着新能源汽车行业将逐步由政府引导向市场竞争方向发展。

2、隔膜产品价格下降的因素

随着国家新能源汽车补贴力度的持续退坡,新能源汽车行业降成本压力已逐渐随新能源汽车整车企业向上游环节传导,导致锂离子电池材料产业大部分产品价格出现一定程度下跌。此外,由于近年来锂离子电池隔膜行业掀起的一阵投资热潮,诸多国有、民营资本进入锂离子电池隔膜行业,增量产能已于2017至2018年间逐步释放并投放市场,导致锂离子电池隔膜行业出现了较激烈的价格战现象。因此,受市场环境影响,2018年以来国内锂离子电池隔膜产品价格仍有一定程度的下降。

但是,受益于新能源汽车行业的快速发展,锂离子电池及隔膜产品的市场需求仍将维持较快增长。在补贴逐步退坡的情况下,大型锂离子电池龙头企业将依靠其技术优势及规模优势持续占据主导地位并逐步获得更大的利润份额,其采购的高端锂离子电池隔膜产品价格的下降幅度也相对较小。公司作为全球主流锂电池隔膜供应商之一,具有多年的持续经营及研发投入积累,在隔膜领域拥有雄厚的技术储备、强大的规模优势、良好的成本控制能力及优良的品牌效应,客户主要面向中高端锂电池生产厂商。目前公司已与比亚迪、天津力神、国轩高科、万向集团、孚能科技等建立了长期深度合作关系,一定程度上可以降低隔膜产品价格下跌带来的影响。此外,由于海外动力电池企业面临的政策风险相对较小,更注重对产品服务、技术服务及售后服务的体验,价格敏感性相对较低,采购规模稳定,使得其隔膜供应商得以维持良好的盈利水平。因此,公司已将持续开拓海外市场作为公司主要发展战略之一。2015年以来,公司隔膜产品出口比例逐年提高,2017年公司隔膜产品出口比例达37.19%,2018年度则进一步达到了44.29%,未来预计公司隔膜产品出口销售量仍将增长。随着公司隔膜产品出口销售量进一步增加,一定程度上可以降低隔膜产品价格下跌对公司未来业绩带来的影响。

3、湿法隔膜产能较小的因素

公司已陆续通过建设合肥星源8,000万平方米湿法锂电池隔膜项目及常州星源“年产36,000万平方米锂离子电池湿法隔膜项目”提高公司湿法隔膜产能。合肥星源湿法隔膜项目已于2017年末进入工艺调试阶段,未来湿法隔膜产能将陆续释放。截至2018年度末,常州星源“年产36,000万平方米锂离子电池湿法隔膜项目”一期部分设备也已进入调试及试运行阶段,预计将按原规划完成建设并投入运营。随着上述两个项目的顺利实施,公司湿法隔膜产能逐步提升,产品结构将进一步优化,将有效提升公司经营业绩,并逐步缓解公司湿法隔膜产能较小对公司经营业绩带来的不利影响。

4、合肥星源亏损的因素

公司控股子公司合肥星源两条湿法产线已在2017年年末进入了工艺调试流程,2018年已逐步实现湿法隔膜产品的对外销售。但因2018年度合肥星源两条湿法隔膜产线仍处于产能爬坡阶段,产能尚未全部释放,规模效应未能充分显现,导致合肥星源的单位生产成本较高,从而对公司2018年度业绩增长产生了一定影响。

2018年度,合肥星源已实现5,392.64万元收入,较2017年增长了917.96%,经营销售情况有所好转。但是,由于合肥星源产能尚未达到设计标准,湿法隔膜产能利用率较低,因此单位制造成本较高,导致合肥星源2018年度净利润为-4,526.13万元。合肥星源产能未达到设计标准的原因主要系:(1)为满足公司产能扩张计划,合肥星源选择了新的海外设备供应商进行合作,由于新设备供应商对公司湿法工艺标准和生产要求的磨合期相对较长,同时在合肥星源生产线投入使用后,产品的规格和工艺应下游客户的需求不断调整,导致合肥星源生产设备的调试周期也有所延长。(2)合肥星源作为公司首个专业化、现代化的湿法隔膜生产基地,系公司完善隔膜产品种类、提升抗风险能力的重要战略布局。同时,为了给未来公司湿法隔膜产能的有效释放提供良好的基础,合肥星源亦作为开拓潜在国内外湿法隔膜产品客户的前哨站,承担了部分新产品试生产的任务,间歇完成了多次隔膜产品的试制及送样。因此,合肥星源生产的连续性受到了一定的影响。

预计短期内,合肥星源仍将对公司经营业绩带来一定影响。但随着合肥星源相关设备和工艺调试完毕,合肥星源参股股东国轩高科逐步扩大采购规模,加之公司强大的客户资源优势所提供的良好销售保障,合肥星源逐步进入批量供货阶段,届时合肥星源将逐步提高经营效益,增厚公司业绩。

5、公司研发投入较大的因素

2018年度,公司研发投入金额为3,820.32万元,占当期营业收入比例6.55%。虽然目前公司拥有锂离子电池隔膜的干法、湿法两类主流微孔制备及涂覆加工工艺的自主知识产权,且工艺水平处于国内领先,部分技术达到国际先进水平。但是,公司为了持续保持在锂离子电池隔膜上的技术领先优势,仍需注重自主研发和技术创新,并保持在研发、试制和检测方面的投入,以研究开发性能更加优良、更具节能环保效果、更具竞争优势的锂离子电池隔膜产品。

综合上述,公司2018年整体业绩仍一定程度上受到隔膜产品价格下降、湿法隔膜产能不足及控股子公司合肥星源亏损的影响,使得2018年公司扣非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同比无法实现大幅增长。但随着公司市场的进一步开拓以及常州星源、合肥星源产能的逐步释放,上述因素也将逐步得到缓解或消除。

(二)积极布局新产能

随着下游新能源汽车、储能电池行业的持续发展,以及对高端锂离子电池隔膜需求的大幅提升,隔膜涂覆加工或成为提升隔膜综合性能的必要工序,并成为未来锂离子电池隔膜行业发展的主流趋势。然而,由于公司现有的锂离子电池涂覆隔膜产品结构较为单一,且现有设备单线产能较小,因此公司销售的锂离子电池隔膜产品仍以干法、湿法隔膜基膜为主,公司锂离子电池涂覆隔膜在公司对外销售的成品膜中占比不高。因此,公司需要根据市场容量及需求的变化和自身经营发展的情况适时投资建设新的锂离子电池涂覆隔膜工厂,以进一步扩大业务规模和拓宽产品结构,满足国内外现有和潜在客户的需求,并提升公司的行业竞争力。

同时,近年来,公司在锂离子电池隔膜基膜制备技术取得突破的基础上,已逐步向锂离子电池隔膜深度加工领域拓展,并已经掌握水性涂覆、油性涂覆技术,陶瓷涂覆、芳纶涂覆、纳米纤维涂覆等多种涂覆工艺,以及涂覆浆料、涂覆材料、粘结剂等产品的制备工艺。截至2019年3月1日,公司自主研发并拥有纳米分散技术、精密涂布控制技术、纳米纺丝技术等多项技术储备,并获得21项涂覆相关授权专利。2015年2月,公司与韩国LG化学签署锂离子电池隔膜相关专利技术许可协议,由韩国LG化学授权公司使用在美国、韩国已授权的隔膜涂覆技术方面的专利。

为此,2018年3月27日,公司与江苏省常州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签署投资协议,公司将投资30亿元于常州经济开发区

建设锂离子电池隔膜集中生产、加工基地“超级涂覆工厂”项目。该项目将以锂离子电池隔膜涂覆工艺为主,投资建设50条高性能锂离子电池涂覆隔膜生产线(其中拟建设水性涂覆生产线40条,油性涂覆生产线10条),并同时利用公司在锂离子电池干法隔膜领域多年积累的技术经验,建设8条新一代锂离子电池干法隔膜生产线。该项目达产后,将形成锂离子电池干法隔膜年产能40,000万平方米、高性能锂离子电池涂覆隔膜年加工能力100,000万平方米。目前,该项目正按计划推进中。

“超级涂覆工厂”的顺利实施符合未来锂离子电池隔膜行业发展的主流趋势,同时将与公司现有业务、技术储备、产能规划产生良好的协同作用,可全面优化产品结构与产品品质,提升公司的生产技术水平,有效提高公司盈利质量,是公司实现快速、持续发展的重要战略布局。在新能源汽车行业加速发展的背景下,下游全球锂离子电池厂商扩产计划带来了具有较高确定性的锂离子电池隔膜增量需求,作为全球锂电池隔膜行业的龙头企业之一,凭借在产品品质、技术储备、国际客户服务经验方面的竞争优势,公司将通过 “超级涂覆工厂”项目的实施逐步提升全球锂离子电池隔膜市场份额,进一步巩固和提升公司锂电池隔膜行业地位。

(三)资本市场再融资顺利推进中,为公司产能布局提供资金保障随着新能源行业的蓬勃发展,全球主流锂离子电池厂商纷纷提出产能扩张计划。作为国内乃至全球锂离子电池隔膜行业的龙头之一,公司目前的产能难以匹配现有及意向客户的大批量采购需求。为满足该等国内外主流锂离子电池厂商的采购需求,公司近年来积极布局定位于海外一流锂离子电池厂商的中高端隔膜产品产能,优化隔膜产品结构,并逐步拓展隔膜产品涂覆深加工环节,以巩固和提升行业竞争力,进一步拓展海外隔膜市场,缓释国内隔膜市场竞争加剧、价格下行导致的毛利率下滑情形。隔膜行业属于技术密集型及资金密集型行业,产能布局项目的实施需要大量资金的投入,公司在自有资金难以满足项目建设需求的情况下,为降低财务风险,确保公司产能布局顺利推进,公司采用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以及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方式筹措项目所需资金。

2018年3月7日,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48,000万元可转换公司债券,扣除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4.73亿元已于2018年3月15日全部到位。2018年度,上述募集资金已使用完毕,皆用于由公司全资子公司常州星源负责实施的“年产36,000万平方米锂离子电池湿法隔膜项目”,为公司提升湿法隔膜产能的顺利推进提供了资金保障。

公司“超级涂覆工厂”资金总需求为296,407.27万元,公司自有资金无法满足项目建设资金需求,虽公司拟与相关银行签订项目贷款合同以覆盖募投项目的部分投入需求,但该等贷款一方面将会显著提高公司的资产负债率,加大公司的财务风险;另一方面,项目建成投产后,较高的利息支出将会侵蚀公司的整体利润水平,降低公司资金使用的灵活性,不利于公司实现稳健经营。为降低财务风险,公司拟通过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方式筹集股权资金,以保障募投项目部分资金需求,为此,公司于2018年6月15日和2018年8月24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及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上述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2019年1月14日,中国证监会发行审核委员会对公司非公开发行的申请进行了审核。根据审核结果,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申请获得审核通过。2019年3月7日,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的书面核准文件。现公司正积极推进本次非公开发行相关事宜。

二、主营业务分析

1、概述

是否与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中的概述披露相同√ 是 □ 否参见“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中的“一、概述”相关内容。

2、收入与成本

(1)营业收入构成

公司是否需要遵守光伏产业链相关业的披露要求

否公司是否需遵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行业信息披露指引第1号——上市公司从事广播电影电视业务》的披露要求:

否公司是否需遵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行业信息披露指引第5号——上市公司从事互联网游戏业务》的披露要求:

否公司是否需遵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行业信息披露指引第9号——上市公司从事LED产业链相关业务》的披露要求:

否公司是否需遵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行业信息披露指引第10号——上市公司从事医疗器械业务》的披露要求:

否公司是否需遵守《深圳证券交易所行业信息披露指引第12号——上市公司从软件与信息技术服务业务》的披露要求否营业收入整体情况

单位:元

2018年2017年同比增减
金额占营业收入比重金额占营业收入比重
营业收入合计583,488,813.42100%521,348,367.99100%11.92%
分行业
锂离子电池隔膜新能源新材料569,620,837.3097.62%514,062,154.7798.60%10.81%
其他13,867,976.122.38%7,286,213.221.40%90.33%
分产品
锂离子电池隔膜569,620,837.3097.62%514,062,154.7798.60%10.81%
其他13,867,976.122.38%7,286,213.221.40%90.33%
分地区
华南127,950,659.5321.93%114,854,884.0922.03%11.40%
华中53,368,937.419.15%37,185,918.397.13%43.52%
华北72,546,125.1012.43%54,942,308.1110.54%32.04%
华东66,486,274.1711.39%117,713,308.5922.58%-43.52%
东北125,635.340.02%---
西北4,023,374.780.69%2,644,406.700.51%52.15%
西南589,290.250.10%85,288.460.02%590.94%
海外258,398,516.8444.29%193,922,253.6537.19%33.25%

(2)占公司营业收入或营业利润10%以上的行业、产品或地区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公司是否需要遵守特殊行业的披露要求

单位:元

营业收入营业成本毛利率营业收入比上年同期增减营业成本比上年同期增减毛利率比上年同期增减
分行业
锂离子电池隔膜新能源材料569,620,837.30293,953,446.9348.39%10.81%18.76%-3.46%
分产品
锂离子电池隔膜新能源材料569,620,837.30293,953,446.9348.39%10.81%18.76%-3.46%
分地区
华南114,082,683.4166,358,611.1541.83%-0.67%23.20%-11.27%
华北72,546,125.1048,809,612.6532.72%32.04%69.15%-14.76%
华东66,486,274.1745,544,411.9931.50%-43.52%-27.04%-15.47%
海外258,398,516.84100,435,703.3461.13%33.25%21.21%3.86%

公司主营业务数据统计口径在报告期发生调整的情况下,公司最近1年按报告期末口径调整后的主营业务数据□ 适用 √ 不适用

(3)公司实物销售收入是否大于劳务收入

√ 是 □ 否

行业分类项目单位2018年2017年同比增减
锂离子电池隔膜新能源材料销售量万㎡22,954.4515,526.1747.84%
生产量万㎡24,750.1715,640.6958.24%
库存量万㎡2,558.32762.60235.47%

相关数据同比发生变动30%以上的原因说明√适用□ 不适用2018年销售量为22,954.45万㎡,同比增幅47.84%,生产量为24,750.17万㎡,同比增幅58.28%,主要因销售订单增长所致;2018年库存量为2,558.32万㎡,同比增幅235.47%,主要因公司根据销售订单以及为生产储备的产品增加所致。

(4)公司已签订的重大销售合同截至本报告期的履行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5)营业成本构成

产品分类

单位:元

产品分类项目2018年2017年同比增减
金额占营业成本比重金额占营业成本比重
锂离子电池隔膜材料成本123,908,726.7242.15%101,903,566.0741.17%21.59%

说明:报告期内,材料成本较上年末增长21.59%,成本增加主要是由销售量增长所致。

(6)报告期内合并范围是否发生变动

√ 是 □ 否

1、2018年3月,公司投资设立江苏星源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30,000万元,公司认缴出资人民币30,00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100%。江苏星源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于2018年3月12日取得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2018年6月,公司与德国飞马集团公司合资成立Senior-Famous New Material (Europe) GmbH(星源-飞马新材料(欧洲)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为100万欧元,公司认缴出资90万欧元,占注册资本的90%。Senior-Famous New Material (Europe)GmbH 于2018年6月14日注册成立。

(7)公司报告期内业务、产品或服务发生重大变化或调整有关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8)主要销售客户和主要供应商情况

公司主要销售客户情况

前五名客户合计销售金额(元)384,619,330.87
前五名客户合计销售金额占年度销售总额比例65.92%
前五名客户销售额中关联方销售额占年度销售总额比例6.41%

公司前5大客户资料

序号客户名称销售额(元)占年度销售总额比例
1客户一254,396,263.2843.60%
2客户二37,377,210.056.41%
3客户三36,560,944.806.27%
4客户四30,074,712.215.15%
5客户五26,210,200.534.49%
合计--384,619,330.8765.92%

主要客户其他情况说明√适用□不适用客户二为天津力神及其控股子公司,2018年10月12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及2018年10月30日召开的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确认和预计公司与天津力神日常关联交易情况的议案》,公司预计2018年度与天津力神及其子公司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最高累计金额(不含增值税)为4,500万元人民币,公司及子公司2018年1月1日至2018年9月30日与天津力神及其子公司实际发生销售锂离子电池隔膜产品的日常关联交易金额(不含增值税)为2,917.40

万元人民币;公司预计2019年度与天津力神及其子公司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最高累计金额(不含增值税)为8,600万元人民币。2018年度,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向天津力神及其控股子公司销售锂离子电池隔膜产品的销售额为3,737.72万元人民币。公司主要供应商情况

前五名供应商合计采购金额(元)133,897,251.69
前五名供应商合计采购金额占年度采购总额比例60.62%
前五名供应商采购额中关联方采购额占年度采购总额比例0.00%

公司前5名供应商资料

序号供应商名称采购额(元)占年度采购总额比例
1供应商一89,102,905.7540.34%
2供应商二22,116,321.6410.01%
3供应商三9,464,925.704.29%
4供应商四7,879,796.713.57%
5供应商五5,333,301.892.41%
合计--133,897,251.6960.62%

主要供应商其他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3、费用

单位:元

2018年2017年同比增减重大变动说明
销售费用28,853,057.5824,218,376.0819.14%
管理费用87,873,303.0962,616,320.1340.34%主要原因系本期管理人员人工成本增加所致
财务费用11,551,674.9623,902,709.58-51.67%主要原因系受2018年美元汇率大幅持续上涨,公司较上年同期产生较大的汇兑收益
研发费用38,203,249.3140,977,195.91-6.77%

4、研发投入

√ 适用 □ 不适用公司始终坚持“以客户为中心”满足不断变化的市场需求,为保持在锂离子电池隔膜上的技术领先优势,公司注重自主研发和技术创新。公司在新产品研发、试制和产品性能检测方面不断增加投入,以研究开发更具节能环保效果的锂离子电池隔膜和各类功能膜。近三年公司研发投入金额及占营业收入的比例

2018年2017年2016年
研发人员数量(人)287185135
研发人员数量占比23.24%22.29%21.19%
研发投入金额(元)38,203,249.3140,977,195.9120,840,947.91
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比例6.55%7.86%4.12%
研发支出资本化的金额(元)0.000.000.00
资本化研发支出占研发投入的比例0.00%0.00%0.00%
资本化研发支出占当期净利润的比重0.00%0.00%0.00%

研发投入总额占营业收入的比重较上年发生显著变化的原因□ 适用 √ 不适用研发投入资本化率大幅变动的原因及其合理性说明□ 适用 √ 不适用

5、现金流

单位:元

项目2018年2017年同比增减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773,584,759.36455,263,404.7669.92%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533,910,861.43415,328,697.6628.55%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239,673,897.9339,934,707.10500.16%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3,352,740.0851,831.286,368.57%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1,266,756,636.15533,843,921.62137.29%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1,263,403,896.07-533,792,090.34136.68%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1,481,039,854.141,036,553,068.6942.88%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795,657,181.57664,043,405.6719.82%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685,382,672.57372,509,663.0283.99%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326,848,323.41-133,398,860.72145.02%

相关数据同比发生重大变动的主要影响因素说明√ 适用 □ 不适用1、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23,967.39万元,比上年同期增长500.16%,主要是由于本期公司业务规模保持扩张,经营活动现金流相应增长,且收到政府补助资金较大。2、报告期内,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126,340.39万元,比上年同期增长136.68%,主要是本期继续加快建设全资子公司常州星源、江苏星源生产基地导致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大幅增加所致。

3、报告期内,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68,538.27万元,比上年同期增长83.99%,主要是本期公司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收到的现金增加所致。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净流量与本年度净利润存在重大差异的原因说明□ 适用 √ 不适用

三、非主营业务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金额占利润总额比例形成原因说明是否具有可持续性
投资收益2,871,734.131.15%主要为理财产品投资收益
公允价值变动损益0.000.00%
资产减值11,394,455.234.58%主要为计提的坏账准备
营业外收入125,194,492.0750.29%主要为政府补助
营业外支出319,865.710.13%主要为捐赠支出
其他收益28,595,576.5011.49%主要为与日常经营活动有关的政府补助

四、资产及负债状况

1、资产构成重大变动情况

单位:元

2018年末2017年末比重增减重大变动说明
金额占总资产比例金额占总资产比例
货币资金419,358,030.1011.75%621,333,971.6126.18%-14.43%主要系建设子公司常州星源以及子公司江苏星源生产基地投入增加所致
应收账款335,897,055.099.41%202,970,660.468.55%0.86%主要原因系本期信用期内客户尚未支付的货款增加所致
存货108,641,556.853.04%55,739,636.062.35%0.69%主要原因系子公司合肥星源已经投产,为生产储备的材料及生产的产品增加所致
投资性房地产0.00%0.00%0.00%
长期股权投资7,807,787.150.22%0.00%0.22%公司以800万元人民币合计取得力弗特31.40%的股权,力弗特于2018年7月25日完成工商变更登记。2018年9月10日,力弗特公司名称变更为江苏星源碳纤维复合材料有限公司。公司拥有力弗特董事会席位,公司能对其有重大影响,故采用权益法核算。
固定资产794,266,875.2622.26%860,560,431.6736.26%-14.00%主要原因系本年累计折旧增加所致
在建工程950,031,595.6526.62%31,402,253.361.32%25.30%主要原因是公司子公司常州星源和江苏星源的年产 36,000 万平方米锂离子电池湿法隔膜项目和年产10亿平方米锂离子电池涂覆隔膜项目(即“超级涂覆工厂项目”)的持续投资建设所致
短期借款418,230,319.2011.72%449,865,692.3718.95%-7.23%主要是偿还部分银行短期借款所致
长期借款610,219,360.0017.10%118,750,000.005.00%12.10%主要是公司需要快速进行锂电池隔膜产能的扩张,项目的启动资金和投资建设资金需求大,为了保证资金需求,公司采用银行借款的方式进行了融资

2、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和负债

□ 适用 √ 不适用

3、截至报告期末的资产权利受限情况

所有权或使用权受到限制的资产

项目2018.12.31受限原因
货币资金133,635,486.44贷款保证金、信用证保证金
固定资产-房屋及建筑物184,318,029.77公司向中国工商银行盐田支行的借款443,969,360.00元设置抵押;子公司常州星源向工行常州经开区支行借款100,000,000.00元设置抵押。
无形资产85,261,633.3
合计403,215,149.51

五、投资状况分析

1、总体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报告期投资额(元)上年同期投资额(元)变动幅度
690,705,470.02343,942,819.14100.82%

2、报告期内获取的重大的股权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被投资公司名称主要业务投资方式投资金额持股比例资金来源合作方投资期限产品类型预计收益本期投资盈亏是否涉诉披露日期(如有)披露索引(如有)
江苏星源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锂离子电池隔离材料及各类功能材料的研发、制造和销售新设3亿元人民币100.00%自有资金-长期---1,482,200.262018年03月28日具体请见说明
Senior-Famous New Material (Europe) GmbH锂离子电池隔膜、其他功能膜技术开发、研究新设90万欧元90.00%自有资金德国飞马集团公司长期---435,799.99-具体请见说明
江苏星源碳纤维复合材料有限公司经销碳纤维复合材料、仪器仪表及零配件;碳纤维智能制造设备、汽车新材料加工设备的制造、销售、安装、调试、维修收购800万元人民币31.40%自有资金何海潮、何海波长期---192,212.85-具体请见说明
深圳市星源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商务信息咨询;企业管理咨询;计算机、软件技术领域内的技术开发、技术服务。锂离子电池隔膜及各类功能膜的研发、生产及销售新设5000万元人民币100.00%自有资金-长期----具体请见说明
合计-----------------2,110,213.10------

说明:

(1)设立江苏星源

2018年3月27日,公司与江苏省常州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签署投资协议,公司计划在江苏省常州经济开发区设立由公司控制的新公司投资30亿元建设“超级涂覆工厂”项目。为此,公司出资30,000万元人民币在常州经济开发区设立全资子公司江苏星源。相关详细情况参见公司于2018年3月28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等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关于成立全资子公司江苏星源的公告》和《关于与江苏省常州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签署投资协议的公告》。

(2)设立Senior-Famous New Material (Europe) GmbH

Senior-Famous New Material (Europe) GmbH(星源-飞马新材料(欧洲)有限责任公司,简称德国星源)是德国飞马集团公司与公司在德国共同成立的合资公司。合资公司的成立旨在将中国的锂电池隔膜产品及技术推向欧洲市场,将德国星源品牌打造成欧洲乃至世界锂电池隔膜行业的一流品牌,成就全球卓越企业品牌。德国星源于2018年6月14日注册成立,注册资本为100万欧元,公司认缴出资90万欧元,占注册资本的90%。

(3)收购江苏星源碳纤维复合材料有限公司31.4%股权

目前公司已发展成为在全球具有一定影响力的锂离子电池隔膜专业制造商。公司主营业务突出,近年公司的营业收入和毛利来源于锂离子电池隔膜产品的销售,基于目前公司业务相对单一的情况,为了公司未来的发展提供新的利润增长点,增强公司综合盈利能力,公司拟在其他新材料领域积极探索和尝试,为此,2018年6月9日,公司与力弗特、何海潮、何海波签署《关于苏州力弗特智能装备有限公司的股权转让协议》,公司以现金800万元人民币受让何海潮、何海波持有的力弗特31.4%股权。力弗特注册资本为1,000万元,经营范围为碳纤维智能制造设备、汽车新材料加工设备的技术开发、制造、销售、安装调试、技术服务等。2018年9月10日公司名称由力弗特变更为江苏星源碳纤维复合材料有限公司,经营范围变更为经销碳纤维复合材料、仪器仪表及零配件;碳纤维智能制造设备、汽车新材料加工设备的制造、销售、安装、调试、维修;碳纤维复合材料及其智能制造设备、汽车新材料加工设备的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服务、技术咨询;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企业经营和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4)设立星源建设

为实现公司在新能源、新材料领域技术研究及产业化布局,着力打造国内新材料、新能源领域的产业孵化平台,吸引新能源、新材料领域前沿技术项目落地,为星源材质提供新的利润增长点,支撑星源材质企业发展后劲,保持星源材质长期持续发展。为此,星源建设于2018年9月30日注册成立,注册资本为5,000万元。

3、报告期内正在进行的重大的非股权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名称投资方式是否为固定资产投资投资项目涉及行业本报告期投入金额截至报告期末累计实际投入金额资金来源项目进度预计收益截止报告期末累计实现的收益未达到计划进度和预计收益的原因披露日期(如有)披露索引(如有)
年产 36,000 万平方米锂离子电池湿法隔膜项目自建锂离子电池隔膜行业1,090,796,609.741,369,814,443.47自有资金及募集资金68.63%--尚在建设中2017年03月06日具体请见说明
超级涂覆工厂项目自建锂离子电池隔膜行业184,076,763.70184,076,763.70自有资金6.13%--尚在建设中2018年03月28日具体请见说明
合计------1,274,873,373.441,553,891,207.17------------

说明:

(1)年产 36,000 万平方米锂离子电池湿法隔膜项目

为了进一步优化公司的生产区域布局,扩大公司产能,更好地满足锂离子电池隔膜的中高端市场对公司产品的需求,从而进一步增强公司的整体实力,巩固并提高公司的行业地位,经公司于2017年3月6 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和 2017 年 3 月 24 日召开的 2016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与江苏省常州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签署了投资合作协议,公司已在江苏省常州市武进区设立全资子公司常州星源,常州星源将在常州经济开发区投资 16 亿元建设年产36,000万平方米锂离子电池湿法隔膜及涂覆隔膜项目。公司于2017 年 5 月 19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及2017 年 6 月 6 日召开的 2017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同意将原IPO募投项目“第三代高性能动力锂离子电池隔膜生产线扩建项目”变更为“年产 36,000 万平方米锂离子电池湿法隔膜及涂覆隔膜项目”。本项目建设期为33个月,分两期建设:一期、二期各建设年产18,000万平米锂离子电池湿法隔膜及涂覆隔膜。

2018年3月13日,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总额(含发行费用)4.8亿元到账,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472,683,450.00元将全部用于“年产36,000万平方米锂离子电池湿法隔膜及涂覆隔膜项目”。

为提高生产效率,降低生产成本,发挥规模效应,公司拟停止由常州星源实施“年产36,000万平方米锂离子电池湿法隔膜及涂覆隔膜项目”建设内容中的24条多功能涂覆隔膜生产线,由江苏星源在“超级涂覆工厂”项目集中实施锂离子电池涂覆隔膜的生产。同时,为确保该项目在投产后可有效提高公司湿法隔膜产品的市场竞争力,满足下游锂离子电池在不断发展下对湿法隔膜提出的更高要求,从而可为公司带来可期的、良好的和稳定的收益,公司进一步提高了项目厂房基建方面及设备采购方面的投入,为此,“年产36,000万平方米锂离子电池湿法隔膜项目”总投资金额上调至199,601.05万元。本次调整后,按产能全部消化以及结合未来市场价格变动趋势测算可实现净利润2.82亿元,投资回收期为8.76年(含建设期),财务内部收益率达12.26%。本次调整已经公司于2018年8月8日和2018年8月24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2018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审议通过。

上述相关详细情况参见公司分别于 2017 年 3 月 6 日、2017年5月20日、2018年3月5日、2018年8月9日及2018年8月25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相关公告。

截至2018年12月31日,该项目已累计投入136,981.44万元,其中已累计投入原IPO募投项目变更募集资金25,867.25万元(含利息),已投入可转债募集资金47,268.35万元(不含利息)。2018年该项目处于建设期,尚未形成效益。

截至2018年12月31日,“年产36,000万平方米锂离子电池湿法隔膜项目”已建设21个月。目前,一期工程方面,生产厂房已可交付使用,部分生产设备已安装完成,并处于调试及试运行阶段,预计可按原规划完成建设并投入运营;二期工程方面,设备的设计选型已经基本完成,生产厂房将于近期建设完毕,因为确保空气质量对工程建设采取短期停工措施等因素导致,较原规划稍有延迟,对此公司已积极采取对应措施,通过加大人力投入等方式以加快项目进度。待厂房建设完毕后将开始设备安装、调试工作。调整后的“年产36,000万平方米锂离子电池湿法隔膜项目”建设正在有序进行中。

(2)超级涂覆工厂项目

为了进一步扩大公司高性能涂覆锂电池隔膜及干法隔膜产能,更好地满足锂离子电池隔膜的中高端市场对公司产品的需求,从而进一步增强公司的整体实力,经公司于2018年3月27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及2018年4月13日召开的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全资子公司江苏星源拟在江苏省常州经济开发区投资30亿元建设“超级涂覆工厂”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本项目计划分两期先后建设,总建设期限为36个月,其中一期工程预计建设期限为18个月,二期工程预计建设期限为18个月:一期工程拟新建干法隔膜生产线8条、涂覆隔膜生产线30条,达产后形成锂离子电池干法隔膜年产能40,000万平方米、高性能锂离子电池涂覆隔膜年加工能力60,000万平方米;二期工程拟新建涂覆隔膜生产线20条,达产后形成高性能锂离子电池涂覆隔膜年加工能力40,000万平方米。按产能全部消化并结合未来市场价格变动趋势测算,本项目达产年度可实现净利润46,961.58万元,投资回收期为7.55年(含建设期),财务内部收益率为16.13%。目前,该项目正按既定计划推进中,2018年该项目处于建设期,尚未形成效益。上述相关详细情况参见公司分别于2018年3月28日及2018年6月15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等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关于与江苏省常州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签署投资协议的公告》《深圳市星源材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创业板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

4、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

□ 适用 √ 不适用

5、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1)募集资金总体使用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募集年份募集方式募集资金总额本期已使用募集资金总额已累计使用募集资金总额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尚未使用募集资金总额尚未使用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闲置两年以上募集资金金额
2016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60,424.962,561.0660,638.97-25,663.2542.47%---
2018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47,268.3547,407.8647,407.86---30.47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均存放在公司银行募集资金专户中-
合计--107,693.3149,968.92108,046.83-25,663.25-30.47---
募集资金总体使用情况说明
1、“本期已使用募集资金总额”和“已累计使用募集资金总额”均包括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后的净额。“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和“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不包括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后的净额。 2、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6]2534号”《关于核准深圳市星源材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核准,深圳市星源材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30,000,000.00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每股发行价为人民币21.65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649,500,0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45,250,377.36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604,249,622.64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16年11月25日全部到位,业经广东正中珠江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了“广会验字[2016]G14000250390号”《验资报告》。截至2018年12月31日,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已累计投入60,638.97万元(包括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后的净额)。其中:1)第三代高性能动力锂离子电池隔膜生产线扩建项目累计投入12,600.73万元;2)功能膜研发中心升级改造项目累计投入3,566.00万元;3)偿还部分银行借款8,594.98万元;4)补充流动资金10,000.00万元;5)年产 36,000 万平方米锂离子电池湿法隔膜项目累计投入募投资金25,663.25万元。募集资金已使用完毕,募集资金专户的期末资金余额为零。 3、根据公司2017年8月25日召开的2017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并经2017年12月27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关于核准深圳市星源材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2417号)核准,公司向

(2)募集资金承诺项目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1)首次公开募集资金承诺项目情况单位:万元

社会公开发行48,000万元可转换公司债券,扣除发行费用7,316,550.00元(含税金额),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472,683,450.00元,将全部用于可转债募投项目“年产 36,000 万平方米锂离子电池湿法隔膜项目”。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18年3月15日全部到位,业经广东正中珠江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了“广会验字[2018]G18000360028号”《验资报告》。截至2018年12月31日,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已累计直接投入“年产 36,000 万平方米锂离子电池湿法隔膜项目”运用的资金为47,407.86万元(包括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后的净额139.51万元。),尚有30.47万元(为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后的净额)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均存放在公司银行募集资金专户中。承诺投资项目和超募

资金投向

承诺投资项目和超募资金投向是否已变更项目(含部分变更)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调整后投资总额(1)本报告期投入金额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2)截至期末投资进度(3)=(2)/(1)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本报告期实现的效益截止报告期末累计实现的效益是否达到预计效益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承诺投资项目
第三代高性能动力锂离子电池隔膜生产线扩建项目注138,263.9812,600.73-12,600.73100.00%不适用5,154.8512,508.15不适用
功能膜研发中心升级改造项目注23,566.003,566.00306.643,566.00100.00%2017年12月31日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
偿还部分银行借款注38,594.988,594.98-8,594.98100.00%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
补充流动资金注410,000.0010,000.00-10,000.00100.00%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
年产36,000万平方米锂离子电池湿法隔膜项目注5不适用25,663.252,042.7525,663.25100.00%2019年12月31日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
承诺投资项目小计--60,424.9660,424.962,349.3960,424.96----5,154.8512,508.15----
超募资金投向
-----------
归还银行贷款(如有)-----------------
补充流动资金(如有)-----------------
超募资金投向小计----------------
合计--60,424.9660,424.962,349.3960,424.96----5,154.8512,508.15----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1、第三代高性能动力锂离子电池隔膜生产线扩建项目累计实现效益未达到预计效益,主要是该工程项目尚未完
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分具体项目)工,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实现股东利益最大化,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及2017年6月6日召开的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同意公司将原募投项目“第三代高性能动力锂离子电池隔膜生产线扩建项目”变更为“年产36,000万平方米锂离子电池湿法隔膜及涂覆隔膜项目”,由全资子公司常州星源在江苏省常州经济开发区负责实施。 2、年产36,000万平方米锂离子电池湿法隔膜及涂覆隔膜项目累计实现效益未达到预计效益,主要是该项目主要由“第三代高性能动力锂离子电池隔膜生产线扩建项目”变更而来,且该工程项目尚未完工。2018年8月24日召开的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2018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审议通过,同意将原募投项目“年产36,000万平方米锂离子电池湿法隔膜及涂覆隔膜项目”调整为“年产36,000万平方米锂离子电池湿法隔膜项目”,不再实施原募投项目中的24条多功能涂覆隔膜生产线建设,并将项目投资总额由160,000.00万元调增至199,601.05万元。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详见“注1”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进展情况不适用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适用
以前年度发生
详见“注1”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适用
以前年度发生
详见“注1”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适用
2016年12月23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将募集资金中11,841.58万元置换截至2016年11月30日公司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上述投入及置换情况业经广东正中珠江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核,并出具“广会专字[2016]G14000250413号”鉴证报告,独立董事及保荐机构发表明确同意意见。公司于2017年1月将置换资金转出。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不适用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原因适用
详见“注2” “注3” “注4”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募集资金已使用完毕,募集资金专户的期末资金余额为零。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或其他情况

注1:“第三代高性能动力锂离子电池隔膜生产线扩建项目”承诺投资总额为38,263.98万元,截至2018年12月31日,实际投入金额为12,600.73万元。因公司湿法隔膜产能规模较小,干、湿法结构比例严重失调,这种状况将在一定程度上影响公司的抗风险能力,特别是随着国家对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提出新的标准,市场环境发生较大的变化,湿法涂覆隔膜需求大幅上升,公司湿法产能远远无法满足市场需要,严重制约了公司业务承接能力和增长性的提升。为更好地适应市场的变化,完

善和丰富公司产品结构,进一步提升公司的抗风险能力,通过变更募集资金用途,保障湿法隔膜项目建设的资金需要,是十分必要的,且此次变更募集资金用途是公司为适应政策、市场环境等因素变化而加大湿法隔膜的业务比重,不涉及改变主营业务。因此,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实现股东利益最大化,公司2017年5月19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及2017年6月6日召开的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同意公司将由公司在华南基地(一期)现有厂房实施的原IPO募投项目“第三代高性能动力锂离子电池隔膜生产线扩建项目”变更为由公司全资子常州星源新能源材料有限公司在江苏省常州经济开发区负责实施的“年产36,000万平方米锂离子电池湿法隔膜及涂覆隔膜项目”。具体详见公司于2017年5月20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等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的《变更募集资金用途公告》。2017年6月,公司已将与第三代高性能动力锂离子电池隔膜生产线扩建项目相关的剩余款项25,805.23万元(募集资金25,663.25万元,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后的净额141.98万元)转至“年产36,000万平方米锂离子电池湿法隔膜及涂覆隔膜项目”。2018年8月24日召开的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2018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审议通过,同意将原募投项目“年产36,000万平方米锂离子电池湿法隔膜及涂覆隔膜项目”调整为“年产36,000万平方米锂离子电池湿法隔膜项目”,不再实施原募投项目中的24条多功能涂覆隔膜生产线建设,并将项目投资总额由160,000.00万元调增至199,601.05万元。“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不包括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后的净额。注2:“功能膜研发中心升级改造项目”承诺投资总额为3,566.00万元,截至2018年12月31日,实际投入金额为3,566.00万元,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与实际投入金额未有差异,实际投入金额不包括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后的净额7.36万元。由于该项目已实施完毕,公司已将项目专户中产生的利息收入转出作为补充流动资金,并于2018年将其销户。“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不包括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后的净额。注3:偿还部分银行借款项目累计产生利息1.34万元,公司已将其转出作为流动资金用途。截至2018年12月31日,偿还部分银行借款项目累计使用8,596.32万元,其中归还借款8,594.98万元,利息转出1.34万元。该项目专户已使用完毕,公司于2017年将其销户。“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不包括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后的净额。注4:补充流动资金项目累计产生利息1.00万元,公司已将其转出作为流动资金用途。截至2018年12月31日,补充流动资金项目累计使用10,001.00万元,其中永久补充流动资金10,000.00万元,利息转出1.00万元。该项目专户已使用完毕,公司已于2017年将其销户。“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不包括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后的净额。注5:“年产36,000万平方米锂离子电池湿法隔膜项目”由“第三代高性能动力锂离子电池隔膜生产线扩建项目”变更而来,详见注1。截至2018年12月31日,使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实际投入金额为25,663.25元,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与实际投入金额未有差异。“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不包括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后的净额。2)公司可转债募集资金承诺项目情况

单位:万元

承诺投资项目和超募资金投向是否已变更项目(含部分变更)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调整后投资总额(1)本报告期投入金额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2)截至期末投资进度(3)=(2)/(1)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本报告期实现的效益截止报告期末累计实现的效益是否达到预计效益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承诺投资项目
年产36,000万平方米锂离子电池湿法隔膜项目注647,268.3547,268.3547,268.3547,268.35100.00%2019年12月31日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
承诺投资项目小计--47,268.3547,268.3547,268.3547,268.35----------
超募资金投向
-----------
归还银行贷款(如有)-----------------
补充流动资金(如有)-----------------
超募资金投向小计----------------
合计--47,268.3547,268.3547,268.3547,268.35----------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分具体项目)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不适用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进展情况不适用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不适用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详见“注6”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不适用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不适用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原因详见“注6”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或其他情况

注6:“本报告期投入金额”和“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不包括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后的净额139.51万元。为提高生产效率,降低生产成本,发挥规模效应,公司拟停止由常州星源实施“年产36,000万平方米锂离子电池湿法隔膜及涂覆隔膜项目”建设内容中的24条多功能涂覆隔膜生产线,由江苏星源在“超级涂覆工厂”项目集中实施锂离子电池涂覆隔膜的生产。同时,为确保该项目在投产后可有效提高公司湿法隔膜产品的市场竞争力,满足下游锂离子电池在不断发展下对湿法隔膜提出的更高要求,从而可为公司带来可期的、良好的和稳定的收益,公司进一步提高了项目厂房基建方面及设备采购方面的投入,为此,2018年8月24日召开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2018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审议通过,同意将原募投项目“年产36,000万平方米锂离子电池湿法隔膜及涂覆隔膜项目”调整为“年产36,000万平方米锂离子电池湿法隔膜项目”,不再实施原募投项目中的24条多功能涂覆隔膜生产线建设,并将项目投资总额由160,000.00万元调增至199,601.05万元。

(3)募集资金变更项目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1)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实际投资项目的变更情况

单位:万元

变更后的项目对应的原承诺项目变更后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总额(1)本报告期实际投入金额截至期末实际累计投入金额(2)截至期末投资进度(3)=(2)/(1)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本报告期实现的效益是否达到预计效益变更后的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年产36,000 万平方米锂离子电池湿法隔膜项目第三代高性能动力锂离子电池隔膜生产线扩建项目25,663.252,042.7525,663.25100.00%2019年12月31日不适用不适用
合计--25,663.252,042.7525,663.25---------
变更原因、决策程序及信息披露情况说明(分具体项目)详见本节 “(2)募集资金承诺项目情况”之“1)首次公开募集资金承诺项目情况”注1部分的内容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分具体项目)“年产 36,000 万平方米锂离子电池湿法隔膜项目”累计实现效益未达到预计效益,主要是该工程项目尚未完工
变更后的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不适用

注1:“本报告期投入金额”和“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不包括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后的净额。2)可转债募集资金实际投资项目变更情况具体详见本节:5、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之(2)募集资金承诺项目情况“注6”。

六、重大资产和股权出售

1、出售重大资产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公司报告期未出售重大资产。

2、出售重大股权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七、主要控股参股公司分析

√ 适用 □ 不适用主要子公司及对公司净利润影响达10%以上的参股公司情况

单位:元

公司名称公司类型主要业务注册资本总资产净资产营业收入营业利润净利润
合肥星源新能源材料有限公司子公司锂离子电池隔膜及各类功能膜的研发、生产、销售及服务65000万元人民币584,581,125.69239,154,274.3153,926,392.89-54,069,232.66-45,261,312.96
常州星源新能源材料有限公司子公司锂离子电池隔膜及各类功能膜的研发、生产、销售及服务30000万元人民币1,449,510,161.81859,857,037.62--6,126,628.1189,631,895.40

报告期内取得和处置子公司的情况□ 适用 √ 不适用主要控股参股公司情况说明1、合肥星源

为了满足公司和国轩高科各自产能扩张及产品替代的需求,实现优势互补和强强联合,公司与国轩高科下属公司合肥国轩等各方于2016年1月5日共同投资设立合肥星源,截至2018年12月31日,公司、合肥国轩高科动力能源有限公司(简称“合肥国轩”)、合肥信智通资产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简称“信智通资管”)、合肥城建投资控股有限公司(简称“合肥城投”)分别持有合肥星源41.54%、26.92%、0.77%、30.77%的股权;公司系合肥星源第一大股东并拥有对其控制权,成为其控股股东。截至目前,合肥星源实收资本32,200万元,其中公司、合肥国轩、合肥城投、信智通资管分别实际缴纳7,200万元、4,900万元、20,000万元及100万元。合肥星源主营锂离子电池隔膜及各类功能膜的研发、生产、销售及服务。

2018年度,合肥星源已实现营业收入5,392.64万元,较2017年增长了917.96%,经营销售情况有所好转。但是,由于合肥星源产能尚未达到设计标准,湿法隔膜产能利用率较低,因此单位制造成本较高,导致合肥星源2018年度净利润为-4,526.13万元。合肥星源产能未达到设计标准的原因主要系:(1)为满足公司产能扩张计划,合肥星源选择了新的海外设备供应商进行合作,由于新设备供应商对公司湿法工艺标准和生产要求的磨合期相对较长,同时在合肥星源生产线投入使用后,产品的规格和工艺应下游客户的需求不断调整,导致合肥星源生产设备的调试周期也有所延长。(2)合肥星源作为公司首个专业化、现代化的湿法隔膜生产基地,系公司完善隔膜产品种类、提升抗风险能力的重要战略布局。同时,为了给未来公司湿法隔膜产能的有效释放提供良好的基础,合肥星源亦作为开拓潜在国内外湿法隔膜产品客户的前哨站,承担了部分新产品试生产的任务,间歇完成了多次隔膜产品的试制及送样。因此,合肥星源生产的连续性受到了一定的影响。预计短期内,合肥星源仍将对公司经营业绩带来一定影响。但随着合肥星源相关设备和工艺调试完毕,合肥星源参股股东国轩高科逐步扩大采购规模,加之公司强大的客户资源优势所提供的良好销售保障,合肥星源逐步进入批量供货阶段,届时合肥星源将逐步提高经营效益,增厚公司业绩。2、常州星源

常州星源于 2017 年 4 月 5 日注册成立,目前注册资本为30,000 万元人民币,注册地址为常州市兴东路888号,法定代表人朱继俊,主营业务为锂离子电池隔离材料及各类功能材料的研发和销售。“年产 36000 万平方米锂离子电池湿法隔膜项目”由常州星源在江苏省常州经济开发区负责实施。本项目建设期为33个月,分两期建设:一期、二期各建设年产18,000万平米锂离子电池湿法隔膜。截至2018年12月31日,该项目已建设21个月,一期工程方面,生产厂房已可交付使用,部分生产设备已安装完成,并处于调试及试运行阶段,预计可按原规划完成建设并投入运营;二期工程方面,设备的设计选型已经基本完成,生产厂房将于近期建设完毕,因为确保空气质量对工程建设采取短期停工措施等因素导致,较原规划稍有延迟,对此公司已积极采取对应措施,通过加大人力投入等方式以加快项目进度。待厂房建设完毕后将开始设备安装、调试工作。目前该项目建设正在有序进行中。

根据公司于2017年3月6日与江苏省常州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签署的投资合作协议相关条款,公司全资子公司常州星源于2018年3月8日、2018年6月28日、2018年9月28日、2018年12月25日分别收到江苏省常州经济开发区财政局2018年度政府扶持奖励资金5,000万元、2,500万元、2,500万元、2,500万元人民币。

八、公司控制的结构化主体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九、公司未来发展的展望

近年来,新能源汽车技术水平有了很大提高,整车性能增强,电池、电机配套服务越加完善,使用便捷性加强。新能源汽车市场容量和潜力巨大,世界主要的汽车强国纷纷表示将其提升至国家战略,尤其是欧盟一些国家纷纷提出“禁止销售燃油车时间表”。中国将新能源汽车作为七大战略性产业之一,并作为国家级层面的主要战略决策。随着新能源汽车的加速发展,锂离子电池隔膜作为锂离子电池的关键材料之一,也将迎来前所未有的发展前景。随着锂离子电池隔膜国产化率的不断提升,隔膜行业将逐步往专业化、集约化、标准化的方向发展,将更有利于规范市场,淘汰落后产能,促进产业化水平升级的同时,行业集中度将越来越高,拥有深厚的技术积累和沉淀,并持续保持领先的研发能力和优良的市场渠道的品牌企业将优先胜出。

公司经过十多年专注于锂离子电池隔膜的研发、生产和产业化发展,已经成为我国少数实现国产隔膜走向国际市场,在全球具有一定影响力的锂离子电池隔膜专业制造商。未来公司将充分利用多年来所累积的品牌优势、技术优势及市场优势,继续巩固和提升行业领先地位,继续立足于自主研发、不断创新,优化整合全球技术和人才资源,提高核心竞争力;同时,依托在锂离子电池隔膜领域多年来所形成的专业高分子材料研究人才队伍及关键技术平台,公司将在巩固干法工艺应用于动力类和数码类锂离子电池隔膜领域领先地位的基础上,加大湿法工艺和涂覆工艺的应用研究和开发力度;此外,公司将积极向目前我国仍严重依赖进口、具有世界前沿水平的高分子功能膜领域拓展,力争将公司打造成全球领先的高分子功能膜研发和制造一流企业,实现“做全世界最好的功能膜”的企业愿景,为我国新材料产业发展及国家产业安全作出重要的贡献。2019年,公司主要发展规划和措施如下:

1、提升公司的业务承接能力

目前,公司的产能不足,在一定程度上制约了业务的快速发展。未来几年,公司将通过合肥基地的建设,常州星源 “年产36,000万平方米锂离子电池湿法隔膜项目” 募投项目的实施,以及江苏星源在江苏常州经开区实施的“超级涂覆工厂项目”,进一步提升公司干法、湿法及涂覆隔膜的产能,上述项目建成后,将使公司成为锂电池隔膜种类齐备,产品技术水平国际领先的专业化隔膜研发、生产企业,从而也将进一步巩固并提高公司的行业地位。与此同时,公司全球范围内将形成一个总部、三个生产基地和海外研发机构的战略布局,即:总部位于深圳市光明新区,三大基地分别为广东省深圳基地、安徽省合肥基地、江苏省常州基地,总规划产能达13亿㎡/年;并在美国、日本、德国等设立了海外研发机构和办事处。

2、加强对锂离子电池隔膜关键技术的研究,为公司未来可持续发展带来强劲动力

公司将依托在美国及日本设立的海外材料研究院的国际化平台,在新技术研究、新材料技术信息跟踪、人才队伍培养、优势项目引进国内产业化落地等方面为公司未来可持续发展带来强劲动力,同时也为公司利用美国、日本在功能膜产业界的高端人才加盟,在新型功能膜产业化方面构建竞争优势,为公司未来发展提供新的利润增长点。同时,公司将继续依靠“深圳市锂电池隔膜工程中心”、“深圳高分子材料特种功能膜工程实验室”以及国家发改委批准建设的“锂电池隔膜制备及检测技术国家地方联合工程研究中心”等研发平台,通过添置先进的研发及检测设备,改进与完善研发条件,并继续开展高分子材料学、纳米技术、电化学、自动化控制技术、成套设备设计等多学科领域的研究工作,进一步加强涉及原料、工艺、设备、应用等锂离子电池隔膜关键技术研究,确保公司持续创新能力的行业领先地位。

3、继续积极开拓海外锂离子电池隔膜市场

近年来,公司通过加强与业内全球领先企业的信息交流和业务合作,为国外知名锂离子电池生产厂商提供具有竞争力锂离子电池隔膜及售后服务,充分利用公司的品牌优势和产品优势,率先打开了海外市场。2019年,随着公司合肥基地以及常州基地产能的逐步释放,依托公司在美国、日本、德国等设立的海外研发机构和办事处,并基于星源材质在生产工艺/技术提升、生产管控优化、产品品质、技术专利储备等方面的优势,公司将进一步加大海外市场的开发力度,继续深化和加快与国外大型知名锂离子电池厂商的稳定业务合作关系和产品认证工作,进一步提升公司的国际市场份额。

4、进一步加强提供整体解决方案的服务水平

公司在多年的市场服务中,凭借不断提升的研发实力,积累了较为丰富的行业经验,已形成了包含原材料配方筛选和快速配方调整、微孔制备技术、成套设备自主设计、快速满足客户产品定制需求、全程技术服务的“产品+服务”的整体解决方案优势。公司将在继续加强一线营销人才队伍建设的同时,依托全程技术服务体系,实现人才专业化、服务管理体系化,提升客户需求响应能力,保障隔膜的最终使用效果,有效加强提供整体解决方案的服务水平,以利于公司进一步开拓市场、提高客户粘性和消化公司新增产能。

(二)面对的经营风险

1、终端市场政策变化的风险

国家为新能源汽车的推广制定了相关的政策。其中,中央财政补贴起到了非常关键的作用,客观上降低了车辆购置成本,加快了新能源汽车的推广和普及。与此同时,各地方政府为了更有效的推动本地的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采取了与中央政府类似的政策组合。但是政策的落实和延续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可能使得下游客户需求发生变动,从而导致公司业绩出现波动。若下游新能源汽车、锂电池制造等行业发展因政策变动而未达预期,而公司又不能根据锂离子电池终端应用领域的行业整体波动作出相应的调整,将会对公司业绩造成负面影响。

2、市场竞争加剧的风险

锂离子电池隔膜产业相关技术的不断进步、资金投入形成的规模优势和产能的迅速增加在推动生产成本逐步降低的同时,也使得市场竞争日趋激烈。面对市场竞争不断加剧的局面,公司着力开拓中高端市场,不断优化客户结构,加大与韩国LG化学等国内外知名锂离子电池厂商的业务合作。但随着竞争对手不断加大投资规模和研发力度,日趋激烈的市场竞争使得公司在面临发展机遇的同时也面临风险和挑战,从而影响公司的盈利能力。因此,公司存在市场竞争加剧可能导致产品价格下跌的风险。

3、对主要客户依赖的风险

公司是专业从事锂离子电池隔膜研发、生产及销售的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主要客户包括韩国LG化学、比亚迪、国轩高科、天津力神、万向集团、亿纬锂能、捷威动力等国内外知名的锂离子电池厂商。2018年,公司对前五名客户业务收入分别为25,439.63万元、3,737.72万元、3,656.09万元、3,007.47万元和2,621.02万元,分别占当期营业收入的43.60%、6.41%、6.27%、5.15%及4.49%,公司对前五名客户业务收入合计为38461.93万元,占当期营业收入的比例合计为65.92%,客户集中度相对较高。鉴于国内外知名锂离子电池厂商在盈利能力和规模效益等方面的优势,公司未来仍将继续加强对上述重要客户的业务承接力度,公司客户集中度可能在未来一段时期内仍将保持较高水平。虽然目前公司与上述主要客户的合作关系良好且公司持续在全球范围内不断拓展新的客户,但若出现公司与上述主要客户发生纠纷致使对方终止或减少向公司采购,或对方自身生产经营发生重大变化,而公司无法及时拓展新的其他客户,将导致公司面临经营业绩下降的风险。

4、汇率变动的风险

公司生产锂离子电池隔膜所用的原材料以及主要设备主要是从国外进口,同时近年来,公司积极拓展海外业务,出口收入规模迅速增加。公司境外销售、采购结算货币以美元、欧元为主,人民币兑美元、人民币兑欧元的汇率波动将可能对公司的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未来公司仍将持续拓展海外业务,境外销售和采购金额将保持提升,公司将面临因人民币兑美元、人民币兑欧元汇率波动所带来的价格优势削弱或汇兑损失增加的风险。

5、公司产能无法及时消化的风险

近年来,公司根据市场发展需要持续进行大规模的产能扩张,包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项目“第三代高性能动力锂离子电池隔膜生产线扩建项目”、控股子公司合肥星源的湿法隔膜生产线建设项目以及公司可转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年产36,000万平方米锂离子电池湿法隔膜项目”、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投资项目“超级涂覆工厂”项目等,均属于公司主营业务范畴,与公司发展战略密切相关。虽然公司对产能扩张进行了充分的可行性论证,但由于项目投资规模较大,如果出现投资项目实施组织管理不力、投资项目不能按计划推进等情况,则将对募投项目的投资收益造成不良影响。另外,公司认为未来锂离子电池隔膜及锂离子电池行业仍将保持快速增长,现有的客户需求和意向以及通过积极的市场开拓能够消化上述投资项目建成后的新增产能,并给公司带来良好的经济效益。但该些项目建成投产后,公司的产能将在现有规模的基础上大幅提升,如果市场需求或国内外宏观经济形势发生重大不利变化,主要客户出现难以预计的经营风险,或公司的市场开拓不及预期,将给公司产能消化造成重大影响,进而导致公司盈利能力下降,甚至引发公司业绩大幅下滑的风险。

6、锂离子电池终端应用领域的行业波动的风险

公司目前主要从事锂离子电池隔膜的研发、生产及销售,产品广泛应用于国民经济的多个领域,包括新能源汽车、储能电站、电动自行车、电动工具、航天航空、医疗及数码类电子产品等锂离子电池终端应用领域。近年来由于产品技术发展、性能提升及节能减排等方面发展趋势的要求,锂离子电池终端应用领域正逐渐由数码类电子产品向新能源汽车、储能电站等新兴领域实现规模化的应用拓展。由于原有应用领域发展较为成熟,新能源汽车、储能电站等领域的发展很大程度上影响着锂离子电池隔膜行业的发展速度。

由于新能源汽车、储能电站等行业均处于发展初期,整个产业链各环节发展存在不均衡现象。同时,支持行业发展的各项政策落实及效果存在一定不确定性,行业发展过程中可能会出现部分环节生产能力阶段性超过市场需求的情形,因此可能导致产业链上主要原材料及产品价格出现波动,从而导致公司业绩出现相应的波动。若下游新能源汽车、储能电站等行业发展未达预期,而公司又不能根据锂离子电池终端应用领域的行业整体波动而及时降低成本、稳定销售价格,将会对公司业绩构成负面影响。

7、业务和产品单一的风险

公司主营业务突出,报告期内公司的营业收入和毛利主要来源于锂离子电池隔膜产品的销售。此外,公司正在开展其他功能膜的研究,但目前仍处于设计研究阶段,尚未形成销售收入。虽然锂离子电池隔膜的应用领域广泛,下游终端需求行业众多,公司的业务发展对单一下游行业的依赖性较小。尽管如此,由于业务和产品结构相对单一,在锂离子电池隔膜市场竞争加剧导致产品价格进一步下跌的情况下,若公司未能及时调整产品结构,培育新的利润增长点,可能对公司持续盈利能力产生不利影响。

8、原材料成本上升的风险

公司锂离子电池隔膜生产所需的主要原材料聚丙烯(PP)、聚乙烯(PE)主要从海外进口,价格一定程度上受到汇率变动的影响;且由于下游行业竞争激烈,原材料成本上升及时转嫁至下游客户的空间有限。尽管公司通过多年经营已与较多供应商达成长期良好的合作关系,具有较强的议价能力,且原材料成本占产品总成本比例较小,但若未来聚丙烯(PP)、聚乙烯(PE)价格不断上升,仍然可能在一定程度上影响公司毛利率水平,进而对公司业绩造成不利影响。

9、锂离子电池隔膜行业技术进步和产品替代的风险

目前,能够将化学能转化为电能的电池种类很多。经过多年的发展,锂离子电池已经在体积比能量、质量比能量、质量比功率、循环寿命和充放电效率等方面优于传统二次电池,锂离子电池隔膜作为锂离子电池的关键材料,与锂离子电池一道成为各国政府优先支持和重点发展的新能源产业。从锂离子电池商业化的发展来看,其研发、产业化、性价比、节能环保效果的验证及市场推广均经历了较为漫长的过程。虽然在相当长的时期内锂离子电池尚难以被其它类型的电池所取代,但是随着科学技术的不断进步,仍面临着被如燃料电池、锂金属电池、锌空气电池等其他产品替代的可能。

目前,公司正在致力于锂离子电池隔膜及其他功能膜的新产品和新技术的开发,降低因行业技术进步带来的产品替代风险。同时,公司也将继续加强与国内外知名锂离子电池厂商的战略合作,建立更加紧密的资源和市场合作关系,保持公司的可持续发展。但如果公司在技术开发方向决策上出现失误,未能及时跟上行业技术更新换代的速度,未能正确把握市场动向并顺应市场需求变化,或锂离子电池被燃料电池、锂金属电池、锌空气电池及固态电池等产品替代,可能导致公司丧失技术和市场的现有地位。

10、应收账款坏账损失风险

随着公司业务规模的迅速增长,应收账款余额可能保持相对较高的水平。截至2018年末,公司账龄在1年以内的应收账款余额占应收账款总额比例为92.27%,公司对应收款项足额计提了坏账准备。公司主要客户均为信誉状况良好的知名厂商,同时公司制定了较为严格的应收账款管理制度,发生大额坏账损失的可能性较小。但是如果公司短期内应收账款大幅上升,客户出现财务状况恶化或无法按期付款的情况,将会使公司面临坏账损失的风险,从而对资金周转和利润水平产生不利影响。

11、核心技术泄密和核心技术人员流失的风险

锂离子电池隔膜是涉及高分子材料学、材料加工、纳米技术、电化学、表面和界面学、机械设计与自动化控制技术、成套设备设计等多学科的技术密集产业,新技术、新工艺和新产品的开发和改进是公司持续发展的关键。近年来,公司取得了大量的研发成果,多数研发成果已经通过申请专利的方式获得了保护,部分研发成果尚处于专利的申请过程中,还有部分研发成果和专有技术是公司多年来积累的非专利技术。如果该等研发成果泄密或受到侵害,将给公司生产经营带来不利影响。

为了防止核心技术人员流失,公司制定相关激励政策和管理制度,体现公司对研发人员和技术骨干及其成果的尊重,充

分调动了研发人员的工作积极性。为防止公司核心技术外泄,在研发及生产过程中,公司也采取了相应措施,如在关键研发及工艺节点采取技术接触分段屏蔽的保密制度。另一方面,公司与相关技术人员签订相关保密协议,严格规定技术人员的权利和责任,并对相关技术人员离职后做出竞业限制规定。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因技术人员流失导致技术泄密的情况。尽管如此,在市场竞争日益激烈的行业背景下,不排除核心技术人员流失的可能性,公司技术保密和生产经营可能将受到不利影响。

十、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登记表

1、报告期内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登记表

√ 适用 □ 不适用

接待时间接待方式接待对象类型调研的基本情况索引
2018年04月10日实地调研机构具体请见公司于2018年4月12日在深交所互动易上发布的《2018年4月10日星源材质投资者关系活动记录表》
2018年04月27日实地调研机构具体请见公司于2018年5月1日在深交所互动易上发布的《2018年4月27日星源材质投资者关系活动记录表》
2018年05月08日实地调研机构具体请见公司于2018年5月9日在深交所互动易上发布的《2018年5月8日星源材质投资者关系活动记录表》
2018年05月18日实地调研机构具体请见公司于2018年5月21日在深交所互动易上发布的《2018年5月18日星源材质投资者关系活动记录表》
2018年05月29日实地调研机构具体请见公司于2018年5月30日在深交所互动易上发布的《2018年5月29日星源材质投资者关系活动记录表》
2018年06月19日实地调研机构具体请见公司于2018年6月20日在深交所互动易上发布的《2018年6月19日星源材质投资者关系活动记录表》
2018年08月09日实地调研机构具体请见公司于2018年8月13日在深交所互动易上发布的《2018年8月9日星源材质投资者关系活动记录表》
2018年10月25日实地调研机构具体请见公司于2018年10月29日在深交所互动易上发布的《2018年10月25日星源材质投资者关系活动记录表》
2018年12月19日实地调研机构具体请见公司于2018年12月20日在深交所互动易上发布的《2018年12月19日星源材质投资者关系活动记录表》

第五节重要事项

一、公司普通股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情况

报告期内普通股利润分配政策,特别是现金分红政策的制定、执行或调整情况√ 适用 □ 不适用

(一)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实施积极的利润分配制度:

1、利润分配条件和比例

(1)现金分配的条件和比例:在公司当年盈利、累计未分配利润为正数且保证公司能够持续经营和长期发展的前提下,如公司无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安排,公司应当采取现金方式分配股利,公司单一年度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不少于当年度实现的可分配利润的10%,公司最近三年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不少于最近三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30%。具体每个年度的分红比例由董事会根据公司经营状况和有关规定拟定,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决定。

(2)股票股利分配的条件:在确保最低现金分红比例的条件下,公司在经营状况良好,并且董事会认为发放股票股利有利于公司全体股东整体利益时,可以在确保最低现金分红比例的条件下,提出股票股利分配预案。

2、公司董事会应当综合考虑所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自身经营模式、盈利水平以及是否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等因素,区分下列情形,并按照本章程规定的程序,提出差异化的现金分红政策:

(1)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80%;

(2)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40%;

(3)公司发展阶段属成长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20%;

公司发展阶段不易区分但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可以按照前项规定处理。

3、公司利润分配方案由董事会负责制定,由股东大会审议批准,股东大会对利润分配方案作出决议后,董事会在股东大会召开后两个月内完成股利(或股份)的派发事项;公司董事会制定公司利润分配预案时,应充分听取独立董事和监事意见,并由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股东大会对现金分红具体方案进行审议前,应当通过多种渠道(电话、传真、电子邮件、投资者关系互动平台),充分听取中小股东的意见和诉求。在当年满足现金分红条件情况下,公司董事会未提出以现金方式进行利润分配预案的,应当在定期报告中披露原因,独立董事应当对此发表独立意见。

4、有关调整利润分配政策的议案经全体董事过半数同意,且经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同意以及监事会全体监事过半数同意方可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独立董事应对利润分配政策的调整或变更发表独立意见。有关调整利润分配政策的议案应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二)2018年 5月 9 日,公司召开 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201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同意公司以公司总股本192,00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3.000000元人民币现金,共计派发现金57,600,000元(含税);上述利润分配方案已于2018年6月25日实施完毕。

(三)2017年8月8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及2017年8月25日召开的2017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2017年-2019年)的议案》(详细内容请参见公司于2017年8月9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深圳市星源材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2017年-2019年)》),上述股东分红回报规划中有关利润分配的规定与《公司章程》的规定基本一致。

现金分红政策的专项说明
是否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或股东大会决议的要求:
分红标准和比例是否明确和清晰:
相关的决策程序和机制是否完备:
独立董事是否履职尽责并发挥了应有的作用:
中小股东是否有充分表达意见和诉求的机会,其合法权益是否得到了充分保护:
现金分红政策进行调整或变更的,条件及程序是否合规、透明:

公司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与公司章程和分红管理办法等的相关规定一致√ 是 □ 否 □ 不适用公司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符合公司章程等的相关规定。本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情况

每10股送红股数(股)0
每10股派息数(元)(含税)2.00
每10股转增数(股)0
分配预案的股本基数(股)192,002,603
现金分红总额(含其他方式)(元)38,400,520.60
可分配利润(元)374,533,738.85
现金分红总额(含其他方式)占利润分配总额的比例100.00%
本次现金分红情况
公司发展阶段属成长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20%
利润分配或资本公积金转增预案的详细情况说明
鉴于公司目前盈利状况良好,根据中国证监会鼓励企业进行现金分红、给予投资者稳定及合理回报的指导意见,在符合《公司章程》及深圳市星源材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2017年-2019年)》中的利润分配原则、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为了更好地兼顾股东的即期利益和长远利益,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的相关规定,公司于2019年3月14日召开的第四届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1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以192,002,603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0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实施。

公司近3年(包括本报告期)的普通股股利分配方案(预案)、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预案)情况(1)2017年3月24日,公司召开2016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16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同意公司以2016年12月 31 日总股本120,00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6元(含税),预计将派发现金人民币72,000,000元;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6股,共转增72,000,000股。上述利润分配方案已于2017年4月19日实施完毕。(2)2018年5月9日,公司召开2017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1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同意公司以 2017年12月 31 日总股本192,00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3.00元(含税),预计将派发现金人民币57,600,000.00元,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上述利润分配方案已于2018年6月25日实施完毕。

(3)2019年3月14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1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同意公司以现有总股本192,002,603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00元(含税),预计将派发现金人民币38,400,520.60元;上述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公司近三年(包括本报告期)普通股现金分红情况表

单位:元

分红年度现金分红金额(含税)分红年度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现金分红金额占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的比率以其他方式(如回购股份)现金分红的金额以其他方式现金分红金额占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的比例现金分红总额(含其他方式)现金分红总额(含其他方式)占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的比率
2018年38,400,520.60222,151,349.6617.29%0.000.00%38,400,520.6017.29%
2017年57,600,000.00106,791,732.5653.94%0.000.00%57,600,000.0053.94%
2016年72,000,000.00155,424,343.7546.32%0.000.00%72,000,000.0046.32%

公司报告期内盈利且母公司可供普通股股东分配利润为正但未提出普通股现金红利分配预案□ 适用 √ 不适用

二、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一)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履行完毕及截至报告期末尚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首次公开发行及再融资时,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及关联方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履行完毕及截至报告期

末尚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如下:

(一)公司股东股份锁定和减持价格承诺

1、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公司控股股东暨实际控制人陈秀峰和陈良、关联股东陈蔚蓉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本人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已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公开发行股票前已持有的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此外,陈秀峰、陈良亦同时承诺:上述限售期满后的任职期内,在陈秀峰、陈良任本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发行人股份总数的25%;若本人申报离职,离职后6个月内不转让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

本报告期内,上述承诺均正常履行中,不存在违反上述承诺的情形。

2、 持有公司股份的时任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担任本公司董事的自然人股东刘守贵(已于2017年11月3日届满离任),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自然人股东许刚(已于2017年9月18日辞职)及担任监事的自然人股东李志民(已于2017年11月3日届满离任)、郑汉(已于2017年11月3日届满离任)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直接或者间接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也不由本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上述限售期满后的任职期内,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25%;若本人自公司上市之日起6个月内申报离职,自申报离职之日起18个月内不转让本人直接持有的本公司股份;自公司上市之日起第7个月至第12个月之间申报离职,自申报离职之日起12个月内不转让本人直接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本人若在上述期间以外的其他时间申报离职,离职后6个月内不转让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本公司股份。

该承诺目前已履行完毕。

3、 其他股东深圳市昊俊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自陈蔚蓉、刘淑英受让取得的公司1,127,777股(因公积金转增股本,该部分股份调整为1,804,443股)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本报告期内,上述承诺均正常履行中,不存在违反上述承诺的情形。

(二)公开发行前持股5%以上股东持股意向及减持意向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持股5%以上股东包括陈秀峰、陈良、深圳市速源投资企业(有限合伙)与深圳市速源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深圳市东方富海创业投资企业(有限合伙)、拉萨市长园盈佳投资有限公司、深圳市晓扬科技投资有限公司,其持股意向及减持意向分别如下:

1、控股股东暨实际控制人陈秀峰、陈良

本公司在创业板上市后,控股股东暨实际控制人陈秀峰、陈良将通过长期持有公司股份以确保和实现其对公司的控股地位。如果在锁定期(包括延长锁定期的情形,下同)届满后,陈秀峰、陈良拟减持股票的,将认真遵守证监会、交易所关于股东减持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稳定股价、生产经营和资本运作的需要,审慎制定减持计划。陈秀峰、陈良自锁定期满之日起两年内减持股份的具体安排如下:

(1)减持数量:如果在锁定期满后2年内,本人拟减持股票的,每年减持所持有的公司股份数量合计不超过上一年度最后一个交易日登记在本人名下的股份总数的25%。因公司进行权益分派、减资缩股等导致本人所持公司股份变化的,相应年度可转让股份额度做相应变更。

(2)减持方式:本人减持公司股份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具体方式包括但不限于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大宗交易方式、协议转让方式等。

(3)减持价格:如果在锁定期满后2年内,本人拟减持股票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

(4)减持期限和信息披露:若本人拟减持公司股份,将在减持前3个交易日内公告减持计划,减持股份行为的期限为减持计划公告后6个月;减持期限届满后,若拟继续减持股份,则需按照上述安排再次履行减持公告(本人持有公司股份低于5%以下时除外)。

2、深圳市速源投资企业(有限合伙)与深圳市速源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深圳市东方富海创业投资企业(有限合伙)、拉萨市长园盈佳投资有限公司、深圳市晓扬科技投资有限公司

(1)减持数量:本机构在所持公司股份锁定期届满后2年内,计划减持所持有的全部公司股份。

(2)减持方式:本机构减持公司股份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具体方式包括但不限于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大宗交易方式、协议转让方式等。

(3)减持价格:如果在锁定期满后2年内,本机构拟减持股票的,减持价格将不低于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如果公司因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则相关的计算对比方法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作除权除息处理,下同)的100%。

(4)减持期限和信息披露:若本机构拟减持公司股份,将在减持前3个交易日内公告减持计划,减持股份行为的期限为减持计划公告后6个月,减持期限届满后,若拟继续减持股份,则需按照上述安排再次履行减持公告(本机构持有公司股份低于5%以下时除外)。

若上述机构未履行上述关于股份减持的承诺,其减持公司股份所得收益归本公司所有。

本报告期内,上述承诺均正常履行中,不存在违反上述承诺的情形。

(三)关于股价稳定的承诺

为维护公众投资者利益,公司及其控股股东、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承诺:如果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并上市后三年内股价出现低于每股净资产的情况时,将启动以下稳定股价的预案。具体如下:

1、启动股价稳定预案的具体条件和程序

(1)预警条件:当公司股票连续5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每股净资产的120%时,公司将在10个交易日内召开投资者见面会,与投资者就公司经营状况、财务指标、发展战略进行深入沟通。

(2)启动条件及程序:当公司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每股净资产时,本公司董事会将在5个交易日内制定或要求公司控股股东提出稳定公司股价具体方案,并在履行完毕相关内部决策程序和外部审批/备案程序(如需)后实施,

且按照上市公司信息披露要求予以公告。

公司稳定股价措施实施完毕及承诺履行完毕后,如公司股票价格再度触发启动股价稳定措施的条件,则本公司、控股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等相关责任主体将继续按照上述承诺履行相关义务。自股价稳定方案公告之日起60个交易日内,若股价稳定方案终止的条件未能实现,则公司董事会指定的股价稳定方案即刻自动重新生效,本公司、控股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等相关责任主体继续履行股价稳定措施;或者公司董事会即刻提出并实施新的股价稳定方案,直至股价稳定方案终止的条件实现。

2、稳定股价预案的措施

当上述启动股价稳定措施的条件成就时,公司及相关主体将及时采取以下部分或全部措施稳定股价:

(1)公司回购公司股票;

(2)公司控股股东增持公司股票;

(3)董事(不含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公司股票;

(4)其他证券监督管理部门认可的方式。

公司稳定股价措施实施完毕及承诺履行完毕之日起2个交易日内,公司应将稳定股价措施实施情况予以公告。

3、稳定股价预案的具体措施

(1)公司稳定股价的具体措施

当触发前述股价稳定措施的启动条件时,公司应依照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公司章程及公司内部治理制度的规定,及时履行相关法定程序后采取以下部分或全部措施稳定公司股价,并保证股价稳定措施实施后,公司的股权分布仍符合上市条件:

a、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情况下,经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同意,通过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票。

b、要求控股股东及时任公司董事(独立董事除外)及高级管理人员的人员以增持公司股票的方式稳定公司股价,并明确增持的金额和期间。

c、在保证公司经营资金需求的前提下,经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同意,通过实施利润分配或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方式稳定公司股价。

d、通过削减开支、限制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暂停股权激励计划等方式提升公司业绩、稳定公司股价。

e、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以及中国证监会认可的其他方式。

(2)控股股东、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稳定股价的具体措施

当触发前述股价稳定措施的启动条件时,公司控股股东、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应依照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积极配合并保证公司按照要求制定并启动稳定股价的预案。

控股股东、公司董事(独立董事除外)及高级管理人员应在不迟于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稳定股价具体方案后的5个交易日内,根据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稳定股价具体方案,积极采取下述措施以稳定公司股价,并保证股价稳定措施实施后,公司的股权分布仍符合上市条件:

a、在符合股票交易相关规定的前提下,按照公司关于稳定股价具体方案中确定的增持金额和期间,通过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增持公司股票。购买所增持股票的总金额不低于其上年度初至董事会审议通过稳定股价具体方案日期间,从公司获取的税后薪酬及税后现金分红总额的20%。

b、除因继承、被强制执行或上市公司重组等情形必须转股或触发前述股价稳定措施的停止条件外,在股东大会审议稳定股价具体方案及方案实施期间,不转让其持有的公司股份。除经股东大会非关联股东同意外,不由公司回购其持有的股份。

c、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以及中国证监会认可的其他方式。

控股股东、持有公司股份的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其他董事,应在审议公司稳定股价具体方案的相关股东大会及/或董事会上,对相关议案以其所拥有的表决票全部投赞成票。

触发前述股价稳定措施的启动条件时公司的控股股东、董事(独立董事除外)及高级管理人员,不因在股东大会审议稳定股价具体方案及方案实施期间内不再作为控股股东和(或)职务变更、离职等情形而拒绝实施上述稳定股价的措施。

公司在未来聘任新的董事(独立董事除外)及高级管理人员前,将要求其签署承诺书,保证其履行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上市时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已做出的稳定股价承诺,并要求其按照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上市时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承诺提出未履行承诺的约束措施。

4、稳定股价预案的终止措施

自股价稳定方案公告之日起60个交易日内,若出现以下任一情形,则视为本次稳定股价措施实施完毕及承诺履行完毕,已公告的稳定股价方案终止执行:

(1)公司股票连续1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高于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

(2)继续回购或增持公司股份将导致公司股权不符合上市条件;

(3)继续增持公司股票将导致控股股东及(或)董事及(或)高级管理人员需要履行要约收购义务且其未计划实施要约收购。

本报告期内,上述承诺均正常履行中,不存在违反上述承诺的情形。

(四)股份回购的承诺及依法承担赔偿或者补偿责任的承诺

本公司承诺:如公司招股说明书被相关监管机构认定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对判断公司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发行条件构成重大、实质影响的,公司将在证券监督管理部门作出上述认定时,依法回购首次公开发行的全部新股,并于5个交易日内启动回购程序,回购价格为回购时的公司股票市场价格。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承诺:如公司招股说明书被相关监管机构认定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对判断公司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发行条件构成重大、实质影响的,本人将在证券监督管理部门作出上述认定时,依法购回首次公开发行时本人已公开发售的原限售股份(如有),并于10个交易日内启动购回程序,回购价格为回购时的公司股票市场价格。

本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如公司招股说明书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本人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本报告期内,上述承诺均正常履行中,不存在违反上述承诺的情形。

(五)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的承诺

为确保公司首次公开发行摊薄即期回报事项的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对此作出承诺,具体内容如下:

1、承诺人承诺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2、承诺人承诺不得无偿或以不公平条件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输送利益,也不得采用其他方式损害公司利益。

3、承诺人承诺对其职务消费行为进行约束。

4、承诺人承诺不得动用公司资产从事与其履行职责无关的投资、消费活动。

5、承诺人承诺在自身职责和权限范围内,全力促使公司董事会或者提名与薪酬委员会制定的薪酬制度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并对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的相关议案投票赞成(如有表决权)。

6、如果公司拟实施股权激励,承诺人承诺在自身职责和权限范围内,全力促使公司拟公布的股权激励行权条件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并对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的相关议案投票赞成(如有表决权)。

本报告期内,上述承诺均正常履行中,不存在违反上述承诺的情形。

(六)公开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摊薄即期回报、填补措施及相关承诺

1、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对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切实履行作出承诺。为确保公司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事项的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对此作出承诺,具体内容如下:

(1)承诺人承诺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2)承诺人承诺不得无偿或以不公平条件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输送利益,也不得采用其他方式损害公司利益。

(3)承诺人承诺对其职务消费行为进行约束。

(4)承诺人承诺不得动用公司资产从事与其履行职责无关的投资、消费活动。

(5)承诺人承诺在自身职责和权限范围内,全力促使公司董事会或者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制定的薪酬制度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并对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的相关议案投票赞成(如有表决权)。

(6)如果公司拟实施股权激励,承诺人承诺在自身职责和权限范围内,全力促使公司拟公布的股权激励行权条件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并对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的相关议案投票赞成(如有表决权)。

2、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对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切实履行作出承诺。为确保公司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事项的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陈秀峰和陈良对此作出承诺,具体内容如下:

(1)不越权干预公司经营管理活动,不侵占公司利益;

(2)切实履行公司制定的有关填补回报的相关措施以及对此作出的任何有关填补回报措施的承诺,若违反该等承诺并给公司或者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愿意依法承担对公司或者投资者的补偿责任。

本报告期内,上述承诺均正常履行中,不存在违反上述承诺的情形。

(七)创业板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采取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

1、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对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切实履行作出承诺。为确保公司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事项的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对此作出承诺,具体内容如下:

(1)承诺人承诺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2)承诺人承诺不得无偿或以不公平条件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输送利益,也不得采用其他方式损害公司利益。

(3)承诺人承诺对其职务消费行为进行约束。

(4)承诺人承诺不得动用公司资产从事与其履行职责无关的投资、消费活动。(5)承诺人承诺在自身职责和权限范围内,全力促使公司董事会或者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制定的薪酬制度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并对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的相关议案投票赞成(如有表决权)。

(6)如果公司拟实施股权激励,承诺人承诺在自身职责和权限范围内,全力促使公司拟公布的股权激励行权条件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并对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的相关议案投票赞成(如有表决权)。

2、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对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切实履行作出承诺。为确保公司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事项的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陈秀峰和陈良对此作出承诺,具体内容如下:

(1)承诺人承诺不越权干预公司经营管理活动,不侵占公司利益;(2)承诺人承诺切实履行公司制定的有关填补回报的相关措施以及对此作出的任何有关填补回报措施的承诺,若违反该等承诺并给公司或者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愿意依法承担对公司或者投资者的补偿责任。

本报告期内,上述承诺均正常履行中,不存在违反上述承诺的情形。

(八)利润分配政策的承诺

为了保障股东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利益,兼顾公司未来经营发展的需求,公司做出了利润分配政策的承诺,具体情况如下:

1、本次发行后的股利分配政策

根据公司《公司章程》,公司利润分配政策为:

(1)决策机制与程序:公司利润分配方案由董事会制定及审议通过后报股东大会批准;董事会在制定利润分配方案时应充分考虑独立董事、监事会和公众股东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意见。

(2)利润分配原则:公司实施积极的利润分配制度,公司应当重视对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在满足正常生产经营所需资金的前提下,制定股东回报规划,实行持续、稳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公司利润分配制度应符合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不得超过累计可供分配利润的范围,不得损害公司持续经营能力。

(3)利润分配方式:公司可以采取现金、股票或者现金与股票相结合的方式向投资者分配股利。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的前提下,优先采用现金分红的利润分配方式。在具备现金分红的条件下,公司应当采用现金分红方式进行利润分配。采用股票股利进行利润分配的,应当具有公司成长性、每股净资产的摊薄等因素。

(4)现金分红政策:在公司当年盈利、累计未分配利润为正数且保证公司能够持续经营和长期发展的前提下,如公司无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安排,公司应当采取现金方式分配股利,公司单一年度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不少于当年度实现的可分配利润的10%,公司最近3年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不少于最近3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30%。具体每个年度的分红比例由董事会根据公司经营状况和有关规定拟定,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决定。

公司董事会应当综合考虑所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自身经营模式、盈利水平以及是否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等因素,区分下列情形,并按照本章程规定的程序,提出差异化的现金分红政策:

a、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80%;

b、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40%;

c、公司发展阶段属成长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

到20%;

公司发展阶段不易区分但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可以按照前项规定处理。(5)利润分配的期间间隔:在满足利润分配的条件下,公司每年度进行一次利润分配,公司可以根据盈利情况和资金需求状况进行中期分红,具体形式和分配比例由董事会根据公司经营状况和有关规定拟定,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决定。

(6)利润分配政策的调整:公司根据生产经营情况、投资规划和长期发展的需要调整利润分配政策的,调整利润分配政策的提案中应详细论证并说明原因,调整后的利润分配政策不得违反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

有关调整利润分配政策的议案经全体董事过半数同意,且经1/2以上独立董事同意以及监事会全体监事过半数同意方可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独立董事应对利润分配政策的调整或变更发表独立意见。

有关调整利润分配政策的议案应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该次股东大会应同时采用网络投票方式召开。

(7)利润分配的信息披露:公司将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在年度报告中详细披露现金分红政策的制定和执行情况。年度盈利但未提出现金分红预案或分红水平较低的,在定期报告中披露未进行现金分红或现金分红水平较低的原因、未用于分红的资金留存公司的用途和使用计划。独立董事对未进行现金分红或现金分红水平较低的合理性发表独立意见。

2、公司未来分红回报规划

为加强股东回报的稳定性和连续性,进一步细化《公司章程(草案)》中关于股利分配原则的条款,增加股利分配决策透明度和可操作性,便于股东对公司经营和分配进行监督,公司制定了《深圳市星源材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后三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具体内容如下:

(1)股东回报规划制定考虑因素:公司将着眼于长远和可持续发展,在综合考虑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发展目标、股东要求和意愿,尤其是中小投资者的合理回报需要、公司外部融资环境、社会资金成本等因素的基础上,建立对投资者持续、稳定、科学的回报规划与机制,从而对利润分配作出制度性安排,以保持未来公司利润分配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

(2)股东回报规划制定原则:公司的股东分红回报规划充分考虑和听取股东(特别是公众投资者和中小投资者)、独立董事和外部监事的意见,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发展的前提下,坚持现金分红为主这一基本原则,公司单一年度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不少于当年度实现的可分配利润的10%。公司最近3年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不少于最近3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30%。

(3)股东回报规划决策机制:公司管理层、董事会应结合公司盈利情况、资金需求和股东回报规划合理提出分红建议和预案,并结合股东(特别是公众投资者)、独立董事和外部监事的意见,制定年度或中期分红方案,并经公司股东大会表决通过后实施。

(4)股东回报规划制定周期:公司至少每五年重新审阅一次《股东分红回报规划》,根据股东(特别是公众投资者)、独立董事和外部监事的意见对公司正在实施的股利分配政策作出适当且必要的修改,确定该时段的股东回报计划。

(5)未来三年股东分红回报计划:在公司当年盈利、累计未分配利润为正数、上年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正且保证公司能够持续经营和长期发展的前提下,如公司无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安排,公司应当优先采取现金方式分配股利。公司单一年度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不少于当年实现的可分配利润的10%,具体每个年度的分红比例由董事会根据公司年度盈利状况和未来资金使用计划提出预案,并按照《公司章程(草案)》、本规划规定的决策程序审议后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本报告期内,上述承诺均正常履行中,不存在违反上述承诺的情形。

(九)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

为避免未来可能发生的同业竞争,维护公司的利益和保证公司的长期稳定发展,本公司的实际控制人陈秀峰、陈良于2014年12月25日出具了《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函》,具体内容如下:

1、承诺人目前没有从事、将来也不会以任何形式(包括但不限于单独经营或与他人合资、合作、参股经营、为第三方经营、协助第三方经营)直接或间接从事与本公司的业务范围相同、相似或构成实质竞争或可能构成竞争的业务。

2、若因任何原因出现承诺人直接或间接持股或控制的除本公司以外的其他企业(以下简称“被限制企业”)直接或间接从事与本公司有竞争或可能构成竞争的业务的情形,承诺人承诺将采取以下方式予以解决:(1)优先由本公司承办该业务,被限制企业将不从事该业务;在本公司提出要求时出让承诺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被限制企业的全部权益,承诺在同等条件下给予本公司对该等权益的优先购买权,并将尽最大努力促使有关交易的价格在公平合理的及与独立第三者进行正常商业交易

的基础上确定;或者(2)促使被限制企业及时转让或终止上述业务。

3、如果承诺人发现任何与本公司主营业务构成竞争或可能构成竞争的新业务机会,则承诺人将立即书面通知本公司,并尽力促使该业务机会按合理和公平的条款和条件首先提供给本公司。

4、承诺不利用在本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地位,损害本公司及其他中小股东的利益。

5、承诺人愿意就因违反上述承诺而给本公司造成的全部经济损失承担个别及连带的赔偿责任。

6、本承诺有效期自签署之日至承诺人不再是本公司实际控制人或本公司终止在中国境内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止。

本报告期内,上述承诺均正常履行中,不存在违反上述承诺的情形。

(十)未履行承诺约束措施的承诺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作出了未履行承诺的约束措施的承诺,具体如下:

1、本公司未履行承诺的约束措施

本公司承诺:本公司将严格履行本公司就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所作出的所有公开承诺事项,积极接受社会监督。

(1)如本公司非因不可抗力原因导致未能履行公开承诺事项的,需提出新的承诺(相关承诺需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相关审批程序)并接受如下约束措施,直至新的承诺履行完毕或相应补救措施实施完毕:

a、在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的披露媒体上公开说明未履行承诺的具体原因并承诺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

b、不得进行公开再融资;

c、对公司该等未履行承诺的行为负有个人责任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调减或停发薪酬或津贴;

d、不得批准未履行承诺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主动离职申请,但可以进行职务变更;

e、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公司将向投资者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2)如本公司因不可抗力原因导致未能履行公开承诺事项的,需提出新的承诺(相关承诺需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相关审批程序)并接受如下约束措施,直至新的承诺履行完毕或相应补救措施实施完毕:

a、在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的披露媒体上公开说明未履行承诺的具体原因并承诺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

b、尽快研究将投资者利益损失降低到最小的处理方案,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尽可能地保护本公司投资者利益。

2、本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在本公司任职且持有本公司股份的非独立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未履行承诺的约束措施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陈秀峰和陈良及在公司任职且持有公司股份的董事刘守贵(已于2017年11月3日届满离任)、监事李志民(已于2017年11月3日届满离任)、王大红、郑汉((已于2017年11月3日届满离任)和高级管理人员杨佳富(已于2017年1月18日辞职)、许刚(已于2017年9月18日辞职)、周国星、王昌红承诺:本人将严格履行本人就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所作出的所有公开承诺事项,积极接受社会监督。

(1)如本人非因不可抗力原因导致未能履行公开承诺事项的,需提出新的承诺并接受如下约束措施,直至新的承诺履行完毕或相应补救措施实施完毕:

a、在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的披露媒体上公开说明未履行承诺的具体原因并承诺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

b、不得转让公司股份。因继承、被强制执行、上市公司重组、为履行保护投资者利益承诺等必须转股的情形除外;

c、暂不领取公司分配利润中归属于本人的部分;

d、可以职务变更但不得主动要求离职;

e、主动申请调减或停发薪酬或津贴;

f、如果因未履行相关承诺事项而获得收益的,所获收益归公司所有,并在获得收益的5个工作日内将所获收益支付给公司指定账户;

g、本人未履行招股说明书的公开承诺事项,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2)如本人因不可抗力原因导致未能履行公开承诺事项的,需提出新的承诺并接受如下约束措施,直至新的承诺履行完毕或相应补救措施实施完毕:

a、在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的披露媒体上公开说明未履行承诺的具体原因并承诺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

b、尽快研究将投资者利益损失降低到最小的处理方案,尽可能地保护公司投资者利益。

3、未在本公司任其他职务但持有本公司股份的非独立董事未履行承诺的约束措施未在公司任其他职务但持有公司股份的非独立董事韩雪松承诺:本人将严格履行本人就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所作出的所有公开承诺事项,积极接受社会监督。

(1)如本人非因不可抗力原因导致未能履行公开承诺事项的,需提出新的承诺并接受如下约束措施,直至新的承诺履行完毕或相应补救措施实施完毕:

a、在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的披露媒体上公开说明未履行承诺的具体原因并承诺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

b、不得转让公司股份。因继承、被强制执行、公司重组、为履行保护投资者利益等必须转股的情形除外;

c、暂不领取公司分配利润中归属于本人的部分;

d、如果因未履行相关承诺事项而获得收益的,所获收益归公司所有,并在获得收益的5个工作日内将所获收益支付给公司指定账户;

e、本人未履行招股说明书的公开承诺事项,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2)如本人因不可抗力原因导致未能履行公开承诺事项的,需提出新的承诺并接受如下约束措施,直至新的承诺履行完毕或相应补救措施实施完毕:

a、在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的披露媒体上公开说明未履行承诺的具体原因并承诺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

b、尽快研究将投资者利益损失降低到最小的处理方案,尽可能地保护公司投资者利益。

4、未在本公司任其他职务且未持有本公司股份的独立董事、监事未履行承诺的约束措施

未在公司任其他职务且未持有公司股份的独立董事王文广、周俊祥、居学成及监事鲁尔兵、潘锦承诺:本人将严格履行本人就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所作出的所有公开承诺事项,积极接受社会监督。

(1)如本人非因不可抗力原因导致未能履行公开承诺事项的,需提出新的承诺并接受如下约束措施,直至新的承诺履行完毕或相应补救措施实施完毕:

a、在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的披露媒体上公开说明未履行承诺的具体原因并承诺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

b、主动申请调减或停发薪酬或津贴;

c、如果因未履行相关承诺事项而获得收益的,所获收益归公司所有,并在获得收益的5个工作日内将所获收益支付给公司指定账户;

d、本人未履行招股说明书的公开承诺事项,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2)如本人因不可抗力原因导致未能履行公开承诺事项的,需提出新的承诺并接受如下约束措施,直至新的承诺履行完毕或相应补救措施实施完毕:

a、在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的披露媒体上公开说明未履行承诺的具体原因并承诺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

b、尽快研究将投资者利益损失降低到最小的处理方案,尽可能地保护公司投资者利益。

5、公司上市前持有本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未履行承诺的约束措施

公司上市前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深圳市速源投资企业(有限合伙)与深圳市速源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深圳市东方富海创业投资企业(有限合伙)、拉萨市长园盈佳投资有限公司、深圳市晓扬科技投资有限公司承诺:本方将严格履行本方就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所作出的所有公开承诺事项,积极接受社会监督。

(1)如本方非因不可抗力原因导致未能履行公开承诺事项的,需提出新的承诺(相关承诺需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相关审批程序)并接受如下约束措施,直至新的承诺履行完毕或相应补救措施实施完毕:

a、在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的披露媒体上公开说明未履行承诺的具体原因并承诺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

b、不得转让公司股份。因继承、被强制执行、公司重组、为履行保护投资者利益等必须转股的情形除外;

c、暂不领取公司分配利润中归属于本方的部分;

d、如果因未履行相关承诺事项而获得收益的,所获收益归公司所有,并在获得收益的5个工作日内将所获收益支付给公司指定账户;

e、本方未履行招股说明书的公开承诺事项,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2)如本方因不可抗力原因导致未能履行公开承诺事项的,需提出新的承诺并接受如下约束措施,直至新的承诺履行完毕或相应补救措施实施完毕:

a、在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的披露媒体上公开说明未履行承诺的具体原因并承诺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

b、尽快研究将投资者利益损失降低到最小的处理方案,尽可能地保护公司投资者利益。本报告期内,上述承诺均正常履行中,不存在违反上述承诺的情形。

(十一)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增持公司股份承诺

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以及内在价值的认可,同时为提升投资者信心,促进公司股东与管理者的利益趋同,切实维护中小股东利益和资本市场稳定,以更好地支持公司未来持续、稳定、健康的发展,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陈秀峰先生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副董事长、总经理陈良先生计划自2018年2月8日起6个月内,根据资本市场情况,通过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允许的方式(包括但不限于集中竞价和大宗交易)增持公司股份:合计累计增持金额不低于3700万元人民币,不高于5760万元人民币,本次拟增持股份的价格不高于30元/股,累计合计增持股份比例不高于公司总股本的1%。同时承诺,在增持期间及在增持完成后 6 个月内不减持所持公司股份,并严格遵守有关规定,不进行内幕交易、敏感期买卖股份、短线交易等行为。详细情况请参见公司于2018年2月7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等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的《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增持公司股份计划的公告》。

2018年2月8 日-2018年8月7日期间,陈秀峰先生增持公司股份 100,000 股,增持均价为 28.046 元/股,占公司股本比例为0.05%。截至2018年8月7日,该增持公司股份计划已履行完毕。详细情况请参见公司于2018年8月9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等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的《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增持公司股份计划期限届满的公告》。

(十二)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承诺不减持公司股份

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和对公司长期投资价值的认可,并为维护全体股东利益,支持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公司董事韩雪松先生,董事、财务总监王昌红先生,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周国星先生,副总经理陈勇先生及监事王大红先生自2018年2月8日起一年内不减持直接持有的深圳市星源材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份。若在承诺期间违反上述承诺,减持股份所得将归公司所有。详细情况请参见公司于2018年2月8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等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的《关于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承诺不减持公司股份的公告》、《关于公司董事取消减持计划并承诺未来一年内不减持公司股份的公告》。

上述不减持股份的承诺已于 2019年2月8日到期届满。在承诺期内,上述人员均严格履行了承诺。详细情况请参见公司于2019年2月11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等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的《关于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不减持公司股份承诺履行完毕的提示性公告》。

(十三)增持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承诺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之一、公司副董事长、总经理陈良先生因未能成功参与本次可转债的原股东优先配售,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以及内在价值的认可,同时为提升投资者信心,以更好地支持公司未来持续、稳定、健康的发展,陈良先生计划在星源材质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债券名称:星源转债,债券代码:123009)上市后的6个月内,以不高于可转债每张面值的价格在二级市场以自有资金及自筹资金增持不低于2,500万元的星源转债。详细情况请参见公司于2018年3月9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等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的《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之一陈良先生增持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计划的公告》。

由于星源转债自上市后的6个月内(即2018年4月10日至2018年10月10日)价格均高于每张面值,因此陈良先生未增持星源转债。截至2018年10月10日,陈良增持星源转债计划实施期限届满。目前,上述增持公司可转债的承诺已履行完毕。详细情况请参见公司于2018年11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等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的《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之一陈良先生增持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计划实施期限届满的公告》。

(二)公司资产或项目存在盈利预测,且报告期仍处在盈利预测期间,公司就资产或项目达到原盈利预测及其原因做出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三、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

四、董事会对最近一期“非标准审计报告”相关情况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五、董事会、监事会、独立董事(如有)对会计师事务所本报告期“非标准审计报告”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六、董事会关于报告期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重大会计差错更正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一)变更会计政策的说明

为解决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在财务报告编制中的实际问题,规范企业财务报表列报,提高会计信息质量,针对新金融准则和新收入准则的实施,财政部于2018年6月15日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2018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15号)(以下简称“财会〔2018〕15号文件”),对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进行了修订。根据上述财会〔2018〕15号文件的要求,公司调整以下财务报表的列报,并对可比会计期间的比较数据进行相应调整:

1、原“应收票据”和“应收账款”项目合并计入新增的“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项目。2、原“应收利息”、“应收股利”和“其他应收款”项目合并计入“其他应收款”项目。3、原“固定资产清理”和“固定资产”项目合并计入“固定资产”项目。4、原“工程物资”和“在建工程”项目合并计入“在建工程”项目。5、原“应付票据”和“应付账款”项目合并计入新增的“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项目。6、原“应付利息”、“应付股利”和“其他应付款”项目合并计入“其他应付款”项目。7、原“专项应付款”和“长期应付款”项目合并计入“长期应付款”项目。8、新增“研发费用”项目,原计入“管理费用”项目的研发费用单独列示为“研发费用”项目。9、在“财务费用”项目下列示“利息费用”和“利息收入”明细项目。除上述项目变动影响外,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涉及对公司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当期和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总资产、负债总额、净资产及净利润产生任何影响。2018 年 10 月 24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变更,不会对公司的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经董事会审议批准后即生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会[2018]15号文件进行的合理变更,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财务报表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二)本报告期,公司不存在会计估计变更或重大会计差错更正的情形。

七、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子公司名称子公司类型注册地业务性质注册资本持股计表决权比例期末实际出资额
江苏星源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有限责任公司常州市武进区兴东路888号制造人民币3亿100.00%1.8亿元人民币
星源-飞马新材料(欧洲)有限责任公司有限责任公司ZülpicherStra?e 5, 40549 Düsseldorf研发销售100万欧元90.00%45万欧元

——2018年3月,公司投资设立江苏星源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30,000万元,公司认缴出资人民币30,00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100%。江苏星源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于2018年3月12日取得企业法人营业执照。——2018年6月,公司与德国飞马集团公司合资成立Senior-Famous New Material (Europe) GmbH(星源-飞马新材料(欧洲)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为100万欧元,公司认缴出资90万欧元,占注册资本的90%。Senior-Famous New Material (Europe)GmbH 于2018年6月14日注册成立。

八、聘任、解聘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现聘任的会计事务所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广东正中珠江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报酬(万元)85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服务的连续年限11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注册会计师姓名陈昭、游泽侯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注册会计师审计服务的连续年限6年和1年
境外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如有)
境外会计师事务所报酬(万元)(如有)0
境外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服务的连续年限(如有)
境外会计师事务所注册会计师姓名(如有)
境外会计师事务所注册会计师审计服务的连续年限(如有)

说明:根据中国证监会、财政部颁布的《关于证券期货审计业务签字注册会计师定期轮换的规定》的相关规定,为首次公开发行证券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签字注册会计师,在该公司上市后连续提供审计服务的期限,不得超过两个完整会计年度;两名签字注册会计师为同一相关机构连续提供审计服务的期限在同一年度达到五年的,可以由一名签字注册会计师延期为该相关机构提供审计服务,但延期不得超过一年。2017年年度报告的第二签字人马云山先生自2013年起作为星源材质的财务报告签字人,已连续为服务星源材质满5年且自公司2016年12月1日上市以来已经连续服务星源材质满2年,根据上述规定,2018年起不能再签署相关财务报告。为了更好地为星源材质提供审计服务,广东正中珠江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特向星源材质申请将年度报告第二签字注册会计师由马云山先生更换为游泽侯先生,第一签字注册会计师仍为陈昭先生。是否改聘会计师事务所□ 是 √ 否聘请内部控制审计会计师事务所、财务顾问或保荐人情况□ 适用 √ 不适用

九、年度报告披露后面临暂停上市和终止上市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十、破产重整相关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公司报告期未发生破产重整相关事项。

十一、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本年度公司无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十二、处罚及整改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处罚及整改情况。

十三、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诚信状况

□ 适用 √ 不适用

十四、公司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或其他员工激励措施的实施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的法人治理结构,促进公司建立、健全激励约束机制,充分调动公司员工的积极性,有效地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经营者个人利益结合在一起,使各方共同关注公司的长远发展,2017年12月5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及2017年12月21日召开的2017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深圳市星源材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同意公司实施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并委托云南国际信托有限公司设立“云南国际信托有限公司-星源材质员工持股计划集合资金信托计划”,通过二级市场购买(含大宗交易、协议转让)等法律法规许可的方式取得并持有公司股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17年12月6日、2017年12月21日及2017年12月28日在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等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媒体上的相关公告。

截止2018年2月2日,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通过集中竞价交易和大宗交易方式累计买入公司股票2,163,698股,约占公司总股本的1.1269%,累计成交金额为人民币56,025,247.46元,成交均价为人民币25.89元/股。至此,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已完成股票购买。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所购买的股票将按照规定予以锁定,锁定期为12个月,自2018年2月3日至2019年2月2日。员工持股计划锁定期届满后,“星源材质员工持股计划集合资金信托计划”将根据市场情况通过二级市场交易等法律法规许可的方式卖出其持有的全部公司股票。详细情况请参见公司于2018年1月22日、2018年2月2日和2019年1月28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等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关于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实施进展的公告》《关于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完成股票购买的公告》《关于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锁定期届满的提示性公告》。

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为24个月(即自2018年1月5日至2020年1月4日),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及员工持股计划成立之日起计算,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届满后自行终止。如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对标的股份出售的限制导致标的股票无法在存续期届满前全部变现的,以及股票流动性不足导致股票未在存续期届满前全部变现的,或持有人会议决定延期的,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限相应延期。延长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限的,应经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会议同意,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提前终止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限的,应经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会议同意,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

十五、重大关联交易

1、与日常经营相关的关联交易

√ 适用 □ 不适用

关联交易方关联关系关联交易类型关联交易内容关联交易定价原则关联交易价格关联交易金额(万元)占同类交易金额的比例获批的交易额度(万元)是否超过获批额度关联交易结算方式可获得的同类交易市价披露日期披露索引
亿纬锂能及其控股子公司公司原独立董事吴锋先生担任独立董事的公司销售产品本公司向关联方提供锂离子电池隔膜产品交易价格以市场价格为依据并经双方最终协商确定,且在同等条件下不高于第三方向公司购买数量相当的同类产品的价格,且综合考虑具体交易的项目情况、交易规模、产品成本等因素确定。市场价格1,271.012.18%6,000银行承兑不适用2017年11月04日《新增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公告》(公告编号:2017-079)
天津力神及其子公司3,737.726.41%4,500银行承兑不适用2018年10月12日《关于确认和预计公司与天津力神日常关联交易情况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105)
天能动力及其控股子公司18.700.03%--电汇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
合计----5,027.43-------------
大额销货退回的详细情况
按类别对本期将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进行总金额预计的,在报告期内的实际履行情况(如有)吴锋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原定任期为2017年11月4日至2020年11月3日;2018年10月8日,公司发布了《关于独立董事辞职的公告》,吴锋先生辞去所担任的公司独立董事职务,吴锋先生的辞职报告已在新任独立董事于2018年10月30日就任后生效。吴锋先生目前担任亿纬锂能、天能动力的独立董事,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 10.1.3 条、第10.1.6条等的规定,天津力神、亿纬锂能、浙江天能及其子公司是公司的关联法人。 2017年11月3日,公司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关于新增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同意公司与亿纬锂能签署《原材料采购框架合同》,预计该协议下,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向关联方亿纬锂能及其控股子公司2017年11月4日-2017年12月31日、2018年1月1日-2018年12月31日销售锂电池隔膜产品的日常关联交易累计交易金额(不含增值税)分别为600万元人民币、6000万元人民币。2018年10月12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关于确认和预计公司与天津力神日常关联交易情况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向关联方天津力神及其子公司销售锂离子电池隔膜产品,预计2018年度与天津力神及其子公司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最高累计金额(不含增值税)为4,500万元人民币,确认公司及子公司2018年1月1日至2018年9月30日与天津力神及其子公司实际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金额(不含增值税)为2,917.40万元人民币;公司预计2019年度与天津力神及其子公司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最高累计金额(不含增值税)为8,600万元人民币。 上述关联交易相关情况请参见公司分别于2017年11月4日、2018年10月12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新增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公告》《关于确认和预计公司与天津力神日常关联交易情况的公告》。
交易价格与市场参考价格差异较大的原因(如适用)不适用

2、资产或股权收购、出售发生的关联交易

□ 适用 √ 不适用公司报告期未发生资产或股权收购、出售的关联交易。

3、共同对外投资的关联交易

√ 适用 □ 不适用

共同投资方关联关系被投资企业的名称被投资企业的主营业务被投资企业的注册资本被投资企业的总资产(万元)被投资企业的净资产(万元)被投资企业的净利润(万元)
深圳市赛欣瑞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前沿新材料研究院(深圳)有限公司、深圳军民融合研究院有限公司本公司独立董事居学成先生为深圳市赛欣瑞科技发展有限公司股东并担任总经理及执行董事深圳市先端新材料联合工程中心有限公司新型高分子材料、特种功能材料、功能膜材料、石墨烯、电子材料、显示材料、散热材料、新材料研发与销售;新材料领域内的技术转让、技术服务;碳纤维复合材料、纳米材料、柔性电子材料、新型电池材料及其应用。1,000万人民币---
被投资企业的重大在建项目的进展情况(如有)

说明:

2018年6月19日,深圳市先端新材料联合工程中心有限公司(简称“先端新材料”)注册成立,该公司注册资本为1,000万元人民币,前沿新材料研究院(深圳)有限公司(简称“前沿新材料”)、星源材质、深圳军民融合研究院有限公司(简称“军民融合”)、深圳市赛欣瑞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简称“赛欣瑞科技”)分别认缴出资830万元、100万元、50万元、20万元,股权比例分别为83%、10%、5%、2%。

本次发起设立先端新材料,星源材质拟出资100万元人民币。公司独立董事居学成为赛欣瑞科技股东并担任总经理及执行董事,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章程》《对外投资管理制度》《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等法律法规和公司内部规章制度,该笔共同对外投资的关联交易,经公司总经理办公室审议通过并经公司总经理审批即可,无需提交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公司总经理陈良于2018年6月5日审批通过了此次对外投资。

先端新材料的设立目的,为依托公司及其他参与发起设立的股东的新材料技术行业经验和境内外行业资源,打造新材料行业的公共技术平台和科技创新基地。先端新材料将通过提供技术支持、协助对接资源等服务,助推项目产品快速对接市场,缩短成果转化周期,加速项目实现产业化。而公司本次对外投资,参与发起设立先端新材料,系公司立足功能膜领域并利用社会资源协助孵化优质新材料领域科研、产业化项目,为公司培育新的利润增长点,是公司积极探索布局新材料领域的重要举措。

4、关联债权债务往来

□ 适用 √ 不适用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关联债权债务往来。

5、其他重大关联交易

√ 适用 □ 不适用

担保方担保金额担保起始日担保到期日担保是否履行完毕
陈秀峰3亿元2014-4-52020-4-14
陈秀峰8,000万元2016-6-16主合同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两年
陈秀峰6,000万元2016-10-14主债权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两年

十六、重大合同及其履行情况

1、托管、承包、租赁事项情况

(1)托管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托管情况。

(2)承包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承包情况。

(3)租赁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公司报告期不存在租赁情况。

2、重大担保

√ 适用 □ 不适用

(1)担保情况

单位:万元

公司及其子公司对外担保情况(不包括对子公司的担保)
担保对象名称担保额度相关公告披露日期担保额度实际发生日期实际担保金额担保类型担保期是否履行完毕是否为关联方担保
报告期内审批的对外担保额度合计(A1)0报告期内对外担保实际发生额合计(A2)0
报告期末已审批的对外担保额度合计(A3)0报告期末实际对外担保余额合计(A4)0
公司对子公司的担保情况
担保对象名称担保额度相关公告披露日期担保额度实际发生日期实际担保金额担保类型担保期是否履行完毕是否为关联方担保
合肥星源2017年01月18日20,000万元人民币2017年09月19日500万元人民币连带责任保证2017年09月19日至2018年09月18日
合肥星源2017年01月18日20,000万元人民币2017年10月09日1,500万元人民币连带责任保证2017年10月09日至2018年10月09日
合肥星源2017年01月18日20,000万元人民币2017年11月06日500万元人民币连带责任保证2017年11月06日至2018年11月05日
合肥星源2017年01月18日20,000万元人民币2018年11月23日4,299.7万元人民币连带责任保证2018年11月23日至2019年11月22日
合肥星源2017年01月18日20,000万元人民币2017年03月01日2,500万元人民币连带责任保证2017年03月01日至2022年02月28日
合肥星源2017年01月18日20,000万元人民币2017年03月03日500万元人民币连带责任保证2017年03月03日至2022年02月28日
合肥星源2017年01月18日20,000万元人民币2017年05月04日500万元人民币连带责任保证2017年05月04日至2022年02月28日
合肥星源2017年01月18日20,000万元人民币2017年05月15日2,000万元人民币连带责任保证2017年05月15日至2022年02月28日
合肥星源2017年01月18日20,000万元人民币2017年06月09日3,000万元人民币连带责任保证2017年06月09日至2022年02月28日
合肥星源2017年01月18日20,000万元人民币2017年08月03日1,000万元人民币连带责任保证2017年08月03日至2022年02月28日
合肥星源2017年01月18日20,000万元人民币2017年09月26日500万元人民币连带责任保证2017年09月26日至2022年02月28日
合肥星源2017年01月18日20,000万元人民币2017年12月01日500万元人民币连带责任保证2017年12月01日至2022年02月28日
合肥星源2017年01月18日20,000万元人民币2018年10月19日1,500万元人民币连带责任保证2018年10月19日至2022年02月28日
常州星源2017年12月08日100,000万元人民币2018年09月19日4,499万元人民币连带责任保证2018年09月19日至2023年12月31日
常州星源2017年12月08日100,000万元人民币2018年09月30日3,500万元人民币连带责任保证2018年09月30日至2023年12月31日
常州星源2017年12月08日100,000万元人民币2018年10月11日6,800万元人民币连带责任保证2018年10月11日至2023年12月31日
常州星源2017年12月08日100,000万元人民币2018年10月22日1,630万元人民币连带责任保证2018年10月22日至2023年12月31日
常州星源2017年12月08日100,000万元人民币2018年10月29日2,150万元人民币连带责任保证2018年10月29日至2023年12月31日
常州星源2017年12月08日100,000万元人民币2018年11月06日590万元人民币连带责任保证2018年11月06日至2023年12月31日
常州星源2017年12月08日100,000万元人民币2018年11月12日70万元人民币连带责任保证2018年11月12日至2023年12月31日
常州星源2017年12月08日100,000万元人民币2018年11月20日2,145万元人民币连带责任保证2018年11月20日至2023年12月31日
常州星源2017年12月08日100,000万元人民币2018年11月23日3,848.8万元人民币连带责任保证2018年11月23日至2023年12月31日
常州星源2017年12月08日100,000万元人民币2018年11月26日640万元人民币连带责任保证2018年11月26日至2023年12月31日
常州星源2017年12月08日100,000万元人民币2018年12月04日5,170万元人民币连带责任保证2018年12月04日至2023年12月31日
常州星源2017年12月08日100,000万元人民币2018年12月18日4,255万元人民币连带责任保证2018年12月18日至2023年12月31日
常州星源2017年12月08日100,000万元人民币2018年12月21日1,856.1万元人民币连带责任保证2018年12月21日至2023年12月31日
常州星源2017年12月08日100,000万元人民币2018年12月26日855万美元连带责任保证2018年12月26日至2023年12月31日
常州星源2017年12月08日100,000万元人民币2018年09月17日1,692.9万元人民币连带责任保证2018年09月17日至2023年12月31日
常州星源2017年12月08日100,000万元人民币2018年09月29日3,532.5万元人民币连带责任保证2018年09月29日至2023年12月31日
常州星源2017年12月08日100,000万元人民币2018年10月12日3,001.7万元人民币连带责任保证2018年10月12日至2023年12月31日
常州星源2017年12月08日100,000万元人民币2018年10月26日1,772.9万元人民币连带责任保证2018年10月26日至2023年12月31日
江苏星源2018年04月03日1,700万美元2018年04月03日325.71万美元美元存单质押担保2018年04月03日至2018年10月19日
江苏星源2018年04月03日1,700万美元2018年04月03日155.13万美元美元存单质押担保2018年04月03日至2018年11月08日
江苏星源2018年04月03日1,700万美元2018年04月03日1,219.16万美元美元存单质押担保2018年04月03日至2019年04月30日
报告期内审批对子公司担保额度合计(B1)190,000万元报告期内对子公司担保实际发生额合计(B2)70,489.08万元
报告期末已审批的对子公司担保额度合计(B3)310,000万元报告期末对子公司实际担保余额合计(B4)77,688.97万元
子公司对子公司的担保情况
担保对象名称担保额度相关公告披露日期担保额度实际发生日期实际担保金额担保类型担保期是否履行完毕是否为关联方担保
报告期内审批对子公司担保额度合计(C1)0报告期内对子公司担保实际发生额合计(C2)0
报告期末已审批的对子公司担保额度合计(C3)0报告期末对子公司实际担保余额合计(C4)0
公司担保总额(即前三大项的合计)
报告期内审批担保额度合计(A1+B1+C1)190,000万元报告期内担保实际发生额合计(A2+B2+C2)70,489.08万元
报告期末已审批的担保额度合计(A3+B3+C3)310,000万元报告期末实际担保余额合计(A4+B4+C4)77,688.97万元
实际担保总额(即A4+B4+C4)占公司净资产的比例50.86%
其中:
为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提供担保的余额(D)0
直接或间接为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被担保对象提供的债务担保余额(E)0
担保总额超过净资产50%部分的金额(F)0
上述三项担保金额合计(D+E+F)0
对未到期担保,报告期内已发生担保责任或可能承担连带清偿责任的情况说明(如有)不适用
违反规定程序对外提供担保的说明(如有)不适用

采用复合方式担保的具体情况说明1、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2018年12月28日1美元对人民币6.8632元汇率折算。2、2017年1月18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及2017年2月10日召开的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公司对控股子公司合肥星源向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安徽省分行庐江支行贷款 20,000 万元人民币提供连带责任担保,其中公司担保金额不超过 20,000 万元人民币,担保方式为保证担保。具体请见公司于2017年11月4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截至2018年末,合肥星源实际向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安徽省分行庐江支行贷款余额为16,299.7万元人民币。3、2017年12月8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及2017年12月21日召开的2017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全资子公司常州星源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公司为常州星源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提供总额不超过10亿元人民币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期限以具体授信融资的期限为准,在上述担保金额及期限内可循环使用。具体请见公司于2017年12月8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星源常州提供担保的公告》。2017年12月27日,中国工商银行深圳盐田支行、中国工商银行常州经济开发区支行、华商银行深圳科技园支行与常州星源签署了贷款额度为10亿元人民币的《银团贷款合同》,因华商银行深圳科技园支行退出银团,星源材质于2018年9 月 5日与银团管理行中国工商银行常州经济开发区支行重新签署了贷款额度为10亿元的《最高额保证合同》。截至2018年末,常州星源就设备采购事项在上述合同项下已提贷款折合人民币53,021.94万元,待议付信用证余额折合人民币为5,549.58万元。4、2018年4月2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关于为子公司银行融资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对控股子公司合肥星源拟向银行申请不超过2亿元人民币的综合授信额度,江苏星源拟向银行申请不超过16亿元人民币的综合授信额度,常州星源拟向银行申请不超过1亿元人民币的综合授信额度。担保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及资产抵押担保(为江苏星源提供不超过人民币1.2亿元的美元存单质押担保)。具体请见公司于2018年4月3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为子公司银行融资提供担保的公告》。2018年4月,公司与中国银行深圳市分行签署了《保证金质押总协议》,公司为江苏星源采购设备而向中国银行深圳市分行申请开立的信用证提供1,700万美元存单质押担保,截至2018年末,公司已为江苏星源向中国银行深圳市分行申请开立的信用证提供存单质押担保的余额为1,219.16万美元。2018年9月,星源材质为常州星源贷款事宜分别与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州分行签署了额度为5,000万元的《最高额保证合同》,与民生银行深圳支行签署了额度为2,000万元的《最高额保证合同》,截至2018年末,常州星源在上述《最高额保证合同》项下尚未办理提取贷款事宜。除上述之外,合肥星源、常州星源、江苏星源尚未与银行就上述综合授信签署协议并办理贷款。

(2)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公司报告期无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3、委托他人进行现金资产管理情况

(1)委托理财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报告期内委托理财概况

单位:万元

具体类型委托理财的资金来源委托理财发生额未到期余额逾期未收回的金额
银行理财产品闲置募集资金18,00000
银行理财产品闲置自有资金1,00500
合计19,00500

说明:2018年4月2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30,000 万元进行现金管理。自 2018年4 月 28 日至 2018 年5 月 29 日,公司在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盐田支行购买了保本型理财产品18,000.00万元,截至 2018年12月31日止,购买理财产品的募集资金已全部收回,共获得理财收益552,328.77元。相关情况请参见公司于2018年5月2日披露的《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进展公告》。

自2018年1月12日至2018年1月25日,公司在中国银行庐江支行购买非保本浮动收益理财产品5万元;自2018年8月15日至2018年9月12日,公司在中国建设银行庐江支行购买保本浮动收益理财产品1,000万元,截至 2018年12 月31日止,购买理财产品的自有资金已全部收回,共获得理财收益24,984.94元。

单项金额重大或安全性较低、流动性较差、不保本的高风险委托理财具体情况□ 适用 √ 不适用委托理财出现预期无法收回本金或存在其他可能导致减值的情形□ 适用 √ 不适用

(2)委托贷款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委托贷款。

(3)报告期内公司及子公司发生套期保值业务情况

2018年4月2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七次会议及2018年5月9日召开的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同意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使用自有资金开展总额不超过折合为1亿美元额度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交易。报告期内,公司发生的套期保值业务为公司与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进行的货币互换业务。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元

交易业务1本金端互换规定

本金端互换规定互换日

互换日公司支付(币种及金额)公司收取(币种及金额)对应汇率
2018-02-25USD5,000,000.00CNY31,950,000.006.39
2018-11-29CNY31,950,000.00USD5,000,000.00

利息端互换规定币种

币种利率(年率)计息基础期限
客户支付:CNY固定:4.43%A365F188天
客户收取:USD固定:2.70%A360

交易业务2本金端互换规定

本金端互换规定互换日

互换日公司支付(币种及金额)公司收取(币种及金额)对应汇率
2018-09-28USD1,850,980.00CNY12,716,232.606.87
2019-06-03CNY12,716,232.60USD1,850,980.00

利息端互换规定币种

币种利率(年率)计息基础期限
客户支付:CNY固定:3.80%A365F248天
客户收取:USD固定:3.20%A360

公司产品需要出口海外市场,同时公司需要从海外进口原材料及设备。受国际政治、经济不确定因素影响,外汇市场波动较为频繁,公司经营不确定因素增加。为防范外汇市场风险,公司有必要根据具体情况,适度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公司开展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与公司业务紧密相关,基于公司外汇资产、负债状况及外汇收支业务情况,能进一步提高公司应对外汇波动风险的能力,更好地规避和防范公司所面临的外汇汇率、利率波动风险,增强公司财务稳健性。报告期,公司发生的套期保值业务的交易内容为货币互换。货币互换又称货币掉期,是指两笔金额相同、期限相同、计算利率方法相同,但货币不同的债务资金之间的调换,同时也可进行不同利息额的货币调换。公司上述两笔业务均采用全额交割,即合同到期时,交易双方按照约定的价格对合约本金全额实际交付。因此,公司发生的套期保值业务与日常经营需求紧密相关,不属于类金融投资。

报告期内,上述业务的相关损益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本金端部分
项目到期应收取美元数到期应支付人民币数930美元汇率影响损益金额
交易业务1USD 500.00CNY 3,195.006.8792CNY 244.60
交易业务2USD 185.10CNY 1,271.62CNY 1.70
小计CNY 246.30
利息端部分
项目公司应支付人民币利息数公司应收取美元利息数930美元汇率影响损益金额
交易业务1CNY 84.15USD 8.146.8792CNY -28.17
交易业务2CNY 0.26USD 0.03CNY -0.04
小计CNY -28.21
报告期内对损益影响的合计数CNY 218.10

4、其他重大合同

√ 适用 □ 不适用

合同订立公司方名称合同订立对方名称合同标的合同签订日期合同涉及资产的账面价值(万元)(如有)合同涉及资产的评估价值(万元)(如有)评估机构名称(如有)评估基准日(如有)定价原则交易价格(万元)是否关联交易关联关系截至报告期末的执行情况披露日期披露索引
常州星源德国布鲁克纳机械有限公司、苏美达国际技术贸易有限公司(代理)双向拉伸微孔电池隔膜生产线设备的设计、制造、供应、安装指导,执行调试和开机试车等服务。2017年04月21日00-参照市场价格4,900万欧元正常执行中2017年04月22日具体请见说明
常州星源德国布鲁克纳机械有限公司双向拉伸微孔电池隔膜生产线设备的设计、制造、供应、安装指导,执行调试和开机试车等服务。2017年08月29日00-参照市场价格5,278万欧元正常执行中2017年08月29日具体请见说明

说明:

经2017 年 4 月 21 日召开的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全资子公司购买设备的议案》、2017年8月29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常州星源购买设备的议案》,常州星源与德国布鲁克纳机械有限公司(BrücknerMaschinenbau GmbH &Co.KG)分别签订了《供货合同》,合同标的为“双向拉伸微孔电池隔膜生产线设备的设计、制造、供应、安装指导,执行调试和开机试车等服务”,合同金额分别为4,900万欧元、5,278万欧元。目前上述合同均正常执行中。上述合同的顺利履行可以保障常州星源“年产 36,000 万平方米锂离子电池湿法隔膜项目”关键设备的技术先进性和设备如期到位并投产,对加快项目进度,促使项目达到预期产能有积极影响。该项目的实施将进一步优化公司的生产区域布局,扩大公司产能,更好地满足锂离子电池隔膜的中高端市场对公司产品的需求,从而进一步增强公司的整体实力,巩固并提高公司的行业地位。详细情况参见公司 2017 年 4月 22日、2017年8月29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全资子公司购买设备的公告》《关于全资子公司常州星源购买设备的公告》。报告期内,上述合同正常履行中。

十七、社会责任情况

1、履行社会责任情况

公司积极履行应尽的社会义务,承担社会责任,公司在不断为股东创造价值的同时,也积极承担员工、客户、社区及其他利益相关者的责任。

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及时、准确、真实、完整地进行信息披露,通过投资者电话、电子邮箱、公司网站和投资者关系互动平台等多种方式与投资者进行沟通交流,提高了公司的透明度和诚信度,公司非常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回报,制定了相对稳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和分红方案以回报股东。

公司一直坚持以人为本的人才理念,实施企业人才战略,让员工工作开心、生活舒心、收入称心,严格遵守《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尊重和维护员工的个人权益,切实关注员工健康,安全和满意度,通过知识技能的理论培训及实践操作技能培训等方式,使员工得到切实的提高和发展,维护了员工权益。

公司始终将依法经营作为公司运行的基本原则,注重企业经济效益与社会效益的同步共赢,公司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政策的规定,始终依法经营,积极纳税,发展就业岗位,支持地方经济的发展。

2、履行精准扶贫社会责任情况

公司报告年度暂未开展精准扶贫工作,也暂无后续精准扶贫计划。

3、环境保护相关的情况

上市公司及其子公司是否属于环境保护部门公布的重点排污单位否上市公司及其子公司属于不环境保护部门公布的重点排污单位。

十八、其他重大事项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1、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上市情况

为满足公司发展的资金需求,扩大公司经营规模,提升公司的综合竞争力,公司考虑自身实际状况,根据《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暂行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拟通过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可转债”)的方式募集资金。本次发行证券的种类为可转换为公司 A 股股票的公司债券,本次可转债及未来转换的 A 股股票将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有关本次可转债发行的相关事项已经公司于2017年8月8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及2017年8月25日召开的2017年经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具体情况可参见2017年8月9日及2017年8月25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等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2017年12月27日,中国证监会下发《关于核准深圳市星源材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2417号),核准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面值总额48,000万元可转换公司债券,期限6年,批复自核准发行之日起6个月内有效。相关情况可参见公司于2018年1 月9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等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关于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申请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批复的公告》。

2018年3月2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公开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在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确定了本次发行的具体方案。本次发行人民币48,000万元可转债,每张面值为100元人民币,共计480万张,按面值发行。本次发行的可转债的存续期限为自发行之日起6年,即自2018年3月7日至2024年3月7日;票面利率为第一年0.30%、第二年0.50%、第三年1.00%、第四年1.30%、第五年1.50%、第六年1.80%;本次发行的可转债转股期限自发行结束之日(2018年3月13日)起满六个月后的第一个交易日(2018年9月13日)起至可转债到期日(2024年3月7日)止。本次可转债募集资金总额(含发行费用)4.8亿元于2018年3月13日到账,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472,683,450.00元将全部用于公司全资子公司常州星源在江苏省常州经开区实施的“年产36,000万平方米锂离子电池湿法隔膜及涂覆隔膜项目”。相关情况可参见公司于2018年3 月 5日、3月8日、3月9日及3月13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及《证券时报》上发布的相关公告。

2018年3月16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上市的议案》,公司于上述议案通过之日起申请办理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在深交所上市的相关事宜;经深交所“深证上[2018]141号”文同意,公司4.80亿元可转换公司债券将于2018年4月10日起在深交所挂牌上市交易,债券简称“星源转债”,债券代码“123009”。相关情况可参见公司于2018年3月16日、2018年3月30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发布的相关公告。

根据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司于2018年6月25日实施完成2017年度权益分配方案,即以公司 2017年 12 月 31日的总股本 192,000,000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3.00元人民币(含税)。根据星源转债转股价格调整的相关条款,星源转债的转股价格将调整为27.69元/股。星源转债尚未进入转股期,调整后的转股价格自2018年6月25日(除权除息日)起生效。相关情况可参见公司于2018年6月15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发布的《关于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调整的公告》。

2018年5月29日,联合信用评级有限公司对公司的主体长期信用状况和公司公开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进行跟踪评级,确定:星源材质主体长期信用等级为AA-,评级展望为“稳定”,债券信用等级为AA。相关情况请详见公司于2018年5月29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深圳市星源材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2018年跟踪评级报告》。

2018年8月8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募投项目部分实施内容、调增募投项目投资额度的议案》,同意将原募投项目“年产36,000万平方米锂离子电池湿法隔膜及涂覆隔膜项目”调整为“年产36,000万平方米锂离子电池湿法隔膜项目”,不再实施原募投项目中的24条多功能涂覆隔膜生产线建设,并将项目投资总额由160,000.00万元调增至199,601.05万元。根据《深圳市星源材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的约定,“星源转债”的附加回售条款生效。行使回售权的“星源转债”持有人应在2018年9月3日至2018年9月7日的回售申报期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回售申报。截至2018年9月7日,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提供的星源转债回售结果显示,本次星源转债回售数量为60张,回售金额为 6,008.87元。具体情况请参加公司于2018年9月3日和2018年9月14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等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关于“星源转债”回售的提示性公告》《关于“星源转债”回售结果的公告》。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可转换公司债券业务实施细则》《募集说明书》的规定,本次发行的可转债转股期限自发行结束之日起满六个月后的第一个交易日起至可转债到期日止,即2018年9月13日至2024年3月7日,转股价格为人民币27.69元/股。截至2018年12月28日,星源转债因转股减少42,200元,转股数量为1,518股,星源转债剩余金额为479,951,800元。具体情况请参见公司于2018年9月11日、2018年10月8日、2019年1月2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等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关于“星源转债”开始转股的提示性公告》《2018年第三季度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情况公告》《2018年第四季度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情况公告》。

2、非公开发行股票

为进一步扩大公司业务规模,巩固并提升公司行业竞争力,扩大涂覆隔膜产品比例,提高公司盈利质量,优化公司的资本结构,公司考虑自身实际情况,根据《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暂行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拟通过创业板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以下简称“非公开发行”)的方式募集资金。本次非公开发行拟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20亿

元,且发行股份总数不超过3840万股(含本数),扣除发行费用后将用于“超级涂覆工厂”项目。

“超级涂覆工厂”项目的实施主体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江苏星源,本项目总投资为296,407.27万元,在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将通过使用募集资金对江苏星源增资的方式实施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地点为常州市经济开发区。本项目计划分两期先后建设,总建设期限为36个月。一期工程拟新建干法隔膜生产线8条、涂覆隔膜生产线30条,达产后形成锂离子电池干法隔膜年产能40,000万平方米、高性能锂离子电池涂覆隔膜年加工能力60,000万平方米,预计建设期限为18个月;二期工程拟新建涂覆隔膜生产线20条,达产后形成高性能锂离子电池涂覆隔膜年加工能力40,000万平方米,预计建设期限为18个月。

公司于2018年6月15日和2018年8月24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及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上述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相关情况请详见公司于2018年6月15日和2018年8月25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等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公司于2018年9月21日收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申请受理单》(受理序号:181476),相关情况请可参见公司于2018年9月21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发布的《关于收到<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申请受理单>的公告》。

2019年1月14日,中国证监会发行审核委员会对公司非公开发行的申请进行了审核。根据审核结果,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申请获得审核通过。相关情况请可参见公司于2019年1月14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发布的《关于公司创业板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申请获得中国证监会发行审核委员会审核通过的公告》。2019年3月7日,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核发的《关于核准深圳市星源材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261号),相关情况请详见公司于2019年3月7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发布的《关于公司创业板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申请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批复的公告》。

公司将通过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投资建设“超级涂覆工厂”,进一步扩大公司干法隔膜及涂覆隔膜的产能,以更好地满足锂离子电池隔膜的中高端市场对公司产品的需求,从而进一步增强公司的整体实力,巩固并提高公司的行业地位。

十九、公司子公司重大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1、全资子公司常州星源获得政府补贴

根据公司于2017年3月6日与江苏省常州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签署的投资合作协议相关条款,公司全资子公司常州星源于2018年3月8日、2018年6月28日、2018年9月28日、2018年12月25日分别收到江苏省常州经济开发区财政局2018年度政府扶持奖励资金5,000万元、2,500万元、2,500万元、2,500万元人民币。上述政府补助为现金形式,与公司日常经营活动不相关,不具有可持续性。上述补助款项均已于报告期内到账。详细情况请参见公司分别于2018年3月9日、2018年6月29日、2018年10月8日、2018年12月26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等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关于全资子公司收到政府补助的公告》。

2、江苏星源负责实施“超级涂覆工厂”项目,有关情况请参见本报告“第四节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之“五、投资状况分析”之“3、报告期内正在进行的重大的非股权投资情况”,详细情况请参见公司于2018年3月28日在巨潮资(http://www.cninfo.com.cn)等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关于成立全资子公司江苏星源的公告》和《关于与江苏省常州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签署投资协议的公告》。

3、有关控股子公司合肥星源、常州星源、江苏星源新增综合授信情况及担保情况请参见本节 “十六、重大合同及其履行情况”之“2、重大担保” ,详细情况请参见公司于2018年4月3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等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关于为子公司银行融资提供担保的公告》。

4、调整募投项目部分实施内容、调增募投项目投资额度

为提高生产效率,降低生产成本,发挥规模效应,公司锂离子电池涂覆隔膜的生产将由江苏星源在“超级涂覆工厂”项目中集中实施;同时进一步提高项目厂房基建方面及设备采购方面的投入,以确保该项目在投产后可有效提高公司湿法隔膜产品的市场竞争力,满足下游锂离子电池在不断发展下对湿法隔膜提出的更高要求,从而可为公司带来可期的、良好的和稳定的收益。基于上述原因,公司于2018年8月8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及2018年8月24日召开的2018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以及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募投项目部分实施内容、调增募投项目投资额度的议案》,同意将原募投项目“年产36,000万平方米锂离子电池湿法隔膜及涂覆隔膜项目”调整为“年产36,000万平方米锂离子电池湿法隔膜项目”,不再实施原募投项目中的24条多功能涂覆隔膜生产线建设,并将项目投资总额由160,000.00万元调增至199,601.05万元。相关情况可参见于2018年8月9日、2018年8月25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发布的相关公告。

第六节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

一、股份变动情况

1、股份变动情况

单位:股

本次变动前本次变动增减(+,-)本次变动后
数量比例发行新股送股公积金转股其他小计数量比例
一、有限售条件股份64,121,34033.40%----829,150-829,15063,292,19032.96%
1、国家持股---------
2、国有法人持股---------
3、其他内资持股64,121,34033.40%----829,150-829,15063,292,19032.96%
其中:境内法人持股1,804,4430.94%-----1,804,4430.94%
境内自然人持股62,316,89732.46%----829,150-829,15061,487,74732.02%
4、外资持股---------
其中:境外法人持股---------
境外自然人持股---------
二、无限售条件股份127,878,66066.60%---830,668830,668128,709,32867.04%
1、人民币普通股127,878,66066.60%---830,668830,668128,709,32867.04%
2、境内上市的外资股---------
3、境外上市的外资股---------
4、其他---------
三、股份总数192,000,000100.00%---1,5181,518192,001,518100.00%

股份变动的原因√ 适用 □ 不适用1、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可转换公司债券业务实施细则》《深圳市星源材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的规定,公司公开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星源转债”(债券代码:123009)转股期限自发行结束之日起满六个月后的第一个交易日起至可转债到期日止,即2018年9月13日至2024年3月7日,转股价格为人民币27.69元/股。截至2018年12月28日,星源转债因转股减少42,200元,共转股1,518股,公司总股本增加至192,001,518股。具体情况请参见公司于2018年9月11日、2018年10月8日、2019年1月2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等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关于“星源转债”开始转股的提示性公告》《2018年第三季度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情况公告》《2018年第四季度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情况公告》。

2、2018年10月8日,公司原独立董事吴锋先生向公司董事会提交了书面辞职申请,吴锋先生因个人身体原因辞去公司第四届

董事会独立董事职务以及所担任的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或召集人职务,其辞职后不再担任公司其他任何职务。鉴于吴锋先生的辞职将导致公司独立董事人数少于董事会总人数的三分之一,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吴锋先生的辞职报告在新任独立董事王文广先生于2018年10月30日就任后生效。根据相关规定,王文广先生持有的公司1,000股股份,其持有的750股为高管锁定股。具体情况请参见公司于2018年10月8日、2018年10月13日及2018年10 月30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等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关于独立董事辞职的公告》《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股份变动的批准情况□ 适用 √ 不适用股份变动的过户情况√ 适用 □ 不适用星源转债转股所增加的股份已全部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了证券登记手续。股份回购的实施进展情况□ 适用 √ 不适用采用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回购股份的实施进展情况□ 适用 √ 不适用股份变动对最近一年和最近一期基本每股收益和稀释每股收益、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每股净资产等财务指标的影响√ 适用 □ 不适用

报告期内,因“星源转债”转股,公司的总股本由19,2000,000股增至192,001,518股。本次变动对最近一年和最近一期基本每股收益和稀释每股收益、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每股净资产等财务指标的影响如下:

(1)基本每股收益:按期初股本计算,本期基本每股收益1.16元;本期股本变动后基本每股收益1.16元;本期股本增加数量有限,因此对每股收益的影响亦有限。对稀释每股收益的影响与基本每股收益相同。

(2)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每股净资产:按期初股本计算,期末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每股净资产7.45元;股本增加后,期末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每股净资产7.45元;本期股本增加数量有限,因此对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每股净资产的影响亦有限。公司认为必要或证券监管机构要求披露的其他内容□ 适用 √ 不适用

2、限售股份变动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股

股东名称期初限售股数本期解除限售股数本期增加限售股数期末限售股数限售原因拟解除限售日期
陈秀峰50,308,520--50,308,520首发前限售股2019年12月1日
陈良10,061,640--10,061,640首发前限售股2019年12月1日
陈蔚蓉81,357--81,357首发前限售股2019年12月1日
深圳市昊骏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1,804,443--1,804,443首发前限售股2019年12月1日
韩雪松642,870--642,870高管锁定股每年解锁所持公司股份总数的25%
王昌红120,000--120,000高管锁定股
股东名称期初限售股数本期解除限售股数本期增加限售股数期末限售股数限售原因拟解除限售日期
周国星128,610--128,610高管锁定股
陈勇120,000--120,000高管锁定股
王文广100100750750高管锁定股
王大红24,000--24,000高管锁定股
许刚160,000160,000-0高管锁定股详见说明4
刘守贵320,000320,000-0高管锁定股
李志民291,480291,480-0高管锁定股
郑汉58,32058,320-0高管锁定股
合计64,121,340829,90075063,292,190----

说明:

1、根据相关规定,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离任并委托公司申报个人信息后,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自其申报离任日起六个月内将其持有及新增的公司股份予以全部锁定;同时,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的规定,董监高在任期届满前离职的,应当在其就任时确定的任期内和任期届满后六个月内,继续遵守以下限制性规定: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25%。2、根据相关规定,独立董事王文广先生持有的公司1,000股股份,其持有的750股为高管锁定股。3、根据有关规定,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每年可通过证券交易所出售所持股份的25%。4、根据许刚先生、刘守贵先生、李志民先生、郑汉先生在《招股说明书》和《上市公告书》中做出的承诺:若其本人自公司上市之日起6个月内申报离职,自申报离职之日起18个月内不转让其本人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自公司上市之日起第7个月至第12个月之间申报离职,自申报离职之日起12个月内不转让其本人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其本人若在上述期间以外的其他时间申报离职,离职后6个月内不转让其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许刚先生自2017年9月18日起12个月内不转让其本人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刘守贵先生、李志民先生、郑汉先生自2017年11月4日起12个月内不转让其本人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

二、证券发行与上市情况

1、报告期内证券发行(不含优先股)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股票及其衍生证券名称发行日期发行价格(或利率)发行数量上市日期获准上市交易数量交易终止日期
股票类
可转换公司债券、分离交易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公司债类
星源转债2018年3月7日100元4,800,000张2018年04月10日4,800,000张2024年03月07日
其他衍生证券类

报告期内证券发行(不含优先股)情况的说明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7]2417号文核准,公司获准公开发行人民币48,000万元可转债,每张面值为100

元人民币,共计480万张,按面值发行。本次发行的可转债的存续期限为自发行之日起6年,即自2018年3月7日至2024年3月7日;票面利率为第一年0.30%、第二年0.50%、第三年1.00%、第四年1.30%、第五年1.50%、第六年1.80%;本次发行的可转债转股期限自发行结束之日(2018年3月13日)起满六个月后的第一个交易日(2018年9月13日)起至可转债到期日(2024年3月7日)止。具体情况请参见本年度报告第五节“重要事项”之 “十八、其他重大事项的说明”之“1、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上市情况”。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深圳市星源材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人民币可转换公司债券在创业板上市的通知》(深证上[2018]141号)同意,公司4.80亿元可转换公司债券已于2018年4月10日起在深交所挂牌上市交易,债券简称“星源转债”,债券代码“123009”。

2、公司股份总数及股东结构的变动、公司资产和负债结构的变动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可转换公司债券业务实施细则》《深圳市星源材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的规定,星源转债转股期限自发行结束之日起满六个月后的第一个交易日起至可转债到期日止,即2018年9月13日至2024年3月7日,转股价格为人民币27.69元/股。截至2018年12月28日,因星源转债转股,公司总股本由192,000,000股增至192,001,518股。具体情况请参见公司于2018年9月11日、2018年10月8日、2019年1月2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等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关于“星源转债”开始转股的提示性公告》《2018年第三季度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情况公告》《2018年第四季度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情况公告》。

3、现存的内部职工股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三、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情况

1、公司股东数量及持股情况

单位:股

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22,728年度报告披露日前上一月末普通股股东总数19,718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如有)0年度报告披露日前上一月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如有)0
持股5%以上的股东或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股东性质持股比例报告期末持股数量报告期内增减变动情况持有有限售条件的股份数量持有无限售条件的股份数量质押或冻结情况
股份状态数量
陈秀峰境内自然人26.54%50,966,380657,86050,308,520657,860质押28,200,000
陈良境内自然人5.24%10,061,640-10,061,6400质押3,000,000
深圳市速源投资企业(有限合伙)境内非国有法人3.03%5,826,340--5,826,340--
深圳市速源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境内非国有法人2.92%5,600,000--5,600,000--
深圳市东方富海创业投资企业(有限合伙)境内非国有法人2.67%5,120,650-5,754,310-5,120,650--
全国社保基金四一三组合其他2.60%5,000,0665,000,066-5,000,066--
黄锦荣境内自然人1.15%2,208,000-123,480-2,208,000质押2,208,000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万家新兴蓝筹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境内非国有法人1.14%2,183,4981,777,158-2,183,498--
云南国际信托有限公司-星源材质员工持股计划集合资金信托计划境内非国有法人1.13%2,163,6982,163,698-2,163,698--
河北实践顶聚投资有限公司境内非国有法人1.08%2,080,000--2,080,000质押2,079,999
战略投资者或一般法人因配售新股成为前10名股东的情况(如有)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1、陈秀峰、陈良为兄弟关系;2、深圳市速源投资企业(有限合伙)为受深圳市速源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直接管理的创业投资企业。
前10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报告期末持有无限售条件股份数量股份种类
股份种类数量
深圳市速源投资企业(有限合伙)5,826,340人民币普通股5,826,340
深圳市速源控股集团有限公司5,600,000人民币普通股5,600,000
深圳市东方富海创业投资企业(有限合伙)5,120,650人民币普通股5,120,650
全国社保基金四一三组合5,000,066人民币普通股5,000,066
黄锦荣2,208,000人民币普通股2,208,000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万家新兴蓝筹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2,183,498人民币普通股2,183,498
云南国际信托有限公司-星源材质员工持股计划集合资金信托计划2,163,698人民币普通股2,163,698
河北实践顶聚投资有限公司2,080,000人民币普通股2,080,000
深圳市晓扬科技投资有限公司2,059,237人民币普通股2,059,237
广东国科创业投资有限公司1,860,000人民币普通股1,860,000
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之间,以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和前10名股东之间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深圳市速源投资企业(有限合伙)为受深圳市速源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直接管理的创业投资企业。
参与融资融券业务股东情况说明(如有)(参见注5)深圳市速源投资企业(有限合伙)通过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持有5,826,340股。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是 √ 否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2、公司控股股东情况

控股股东性质:自然人控股控股股东类型:自然人

控股股东姓名国籍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地区居留权
陈秀峰、陈良中国
主要职业及职务陈秀峰担任公司董事长,陈良担任公司副董事长、总经理,陈秀峰、陈良为兄弟关系。
报告期内控股和参股的其他境内外上市公司的股权情况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 √ 不适用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

3、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

实际控制人性质:境内自然人实际控制人类型:自然人

实际控制人姓名与实际控制人关系国籍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地区居留权
陈秀峰本人中国
陈良本人中国
主要职业及职务陈秀峰担任公司董事长,陈良担任公司副董事长、总经理,陈秀峰、陈良为兄弟关系。
过去10年曾控股的境内外上市公司情况

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 √ 不适用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实际控制人通过信托或其他资产管理方式控制公司□ 适用 √ 不适用

4、其他持股在10%以上的法人股东

□ 适用 √ 不适用

5、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重组方及其他承诺主体股份限制减持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第七节优先股相关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报告期公司不存在优先股。

第八节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员工情况

一、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股变动

姓名职务任职状态性别年龄任期起始日期任期终止日期期初持股数(股)本期增持股份数量(股)本期减持股份数量(股)其他增减变动(股)期末持股数(股)
陈秀峰董事长现任532007年12月01日2020年11月03日50,308,520657,860--50,966,380
陈良副董事长、总经理现任552003年09月17日2020年11月03日10,061,640---10,061,640
王昌红董事、财务总监现任492011年10月24日2020年11月03日160,000---160,000
韩雪松董事现任502008年08月23日2020年11月03日857,160---857,160
居学成独立董事现任492016年08月13日2020年11月03日-----
贾华章独立董事现任562017年11月04日2020年11月03日-----
王文广独立董事现任572018年10月30日2020年11月03日1,000---1,000
张英强监事会主席现任412018年05月03日2020年11月03日-----
谢洪波监事现任532017年11月04日2020年11月03日-----
潘锦监事现任522010年10月08日2020年11月03日-----
李波监事现任362017年11月04日2020年11月03日-----
王大红监事现任402010年10月08日2020年11月03日32,000---32,000
周国星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现任572011年10月24日2020年11月03日171,480---171,480
张升副总经理现任452017年11月04日2020年11月03日-----
陈勇副总经理离任392017年11月04日2019年01月31日160,000---160,000
姓名职务任职状态性别年龄任期起始日期任期终止日期期初持股数(股)本期增持股份数量(股)本期减持股份数量(股)其他增减变动(股)期末持股数(股)
惠党辉监事会主席离任382017年11月04日2018年05月02日-----
吴锋独立董事离任682017年11月04日2018年10月29日-----
合计------------61,751,800657,860--62,409,660

二、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变动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姓名担任的职务类型日期原因
惠党辉职工代表监事、监事会主席离任2018年05月02日个人原因
吴锋独立董事离任2018年10月29日个人身体原因

说明:

1、2018年5月2日,公司原职工代表监事、监事会主席惠党辉先生向公司监事会提交了书面辞职申请,惠党辉先生因个人原因辞去公司监事及监事会主席职务,辞职后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2、2018年10月8日,公司原独立董事吴锋先生向公司董事会提交了书面辞职申请,吴锋先生因个人身体原因辞去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职务以及所担任的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或召集人职务,其辞职后不再担任公司其他任何职务。鉴于吴锋先生的辞职将导致公司独立董事人数少于董事会总人数的三分之一,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吴锋先生的辞职报告在新任独立董事王文广先生于2018年10月30日就任后生效。

三、任职情况

公司现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专业背景、主要工作经历以及目前在公司的主要职责

(一)公司现任董事情况

1、陈秀峰,男,出生于1966年11月,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华中科技大学工学学士、日本北陆先端大学院博士。深圳市第五届人大代表、深圳市青年企业家联合会常务副会长、深圳市资产管理协会常务副会长、深圳市化学化工协会副理事长、深圳市新材料行业协会副会长、深圳市高分子行业协会副会长、深圳市四川成都商会常务副会长。1988年11月至1990年12月任深圳海上世界股份有限公司进出口部经理;1991年1月至1997年8月任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上步支行信贷部外汇部业务主管,1997年9月至1998年7月在日本北陆先端大学院进修应用电子技术;1998年8月至2003年7月任深圳市融事发投资有限公司董事长;2003年8月至2006年2月任公司监事;2006年2月至2007年12月任公司执行董事;2007年12月至今任公司董事长,2016年1月至今任公司控股子公司合肥星源新能源材料有限公司董事长。2、陈良,男,出生于1964年6月,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曾在北京大学深圳研究生研修班、中国人民大学深圳研究生院研修班学习,国合耶鲁全球领导力培训班学习。1987年9月至1995年7月任成都建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销售部西南片区经理;1995年8月至2002年12月任四川三星高级润滑油有限公司销售部副总经理;2003年9月至2007年12月任公司总经理;2007年12月至2010年10月任公司董事、总经理;2010年10月至今任公司副董事长、总裁。

3、韩雪松,男,出生于1969年1月,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学历。韩先生于1998年4月至2001年7月在深圳市华为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工作,2001年7月至2008年1月任深圳市高特佳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业务董事,2008年1月至今任深圳市东方富海投资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合伙人,2008年8月至今任公司董事。4、王昌红,男,出生于1970年1月,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高级会计师,本科学历。1993年7月至2011年10月历任中国建筑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工程局广东公司财务管理部会计、经理等;2011年10月至今任公司财务总监,2017年11月起任公司董事。5、居学成,男,1970年7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理学博士,高级工程师,深圳市新材料行业协会执行会长。居先生自1991年至2006年期间历任上海科技大学射线所讲师,深圳市长园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任研发中心主任,广东长园电缆附件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助理,深圳市三益科技有限公司总经理,深圳市旭生三益科技有限公司总经理等职务;2006年8月至今任深圳市旭生三益科技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2010年7月至2017年9月任深港产学研基地研究合作部部长;2011年2月至今任深圳市人居科技有限公司董事;2012年8月至今任深圳环境材料研发与检测公共服务平台主任;2016年9月至今任北京大学深圳研究院院长助理;2017年4月至今,任深圳北大深研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总经理;2016年8月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6、贾华章,男,1963年2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贾先生于1992年毕业于中国人民大学,经济学(会计)博士学位。1981年至1985年任职铁道部大桥工程局第三桥梁工程处会计员;1987年至1989年任首都经济贸易大学财会系讲师;1992年至1993年任中山大学管理学院讲师;1993年至2001年历任深圳市长江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总监、深圳市联超隆视讯技术有限公司总经理;2001年11月至今创办深圳市九博投资有限公司并担任执行董事;2009年3月至今任湖北九博置业有限公司董事长;2016年9月至今担任深圳市锦兴丰源投资开发有限公司董事长;2017年1月至今任深圳市天一恒业投资开发有限公司董事长。2017年11月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7、王文广,男,出生于1962年5月,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85年获得大连工业大学高分子专业学士学位,2004年获得教授级高级工程师职称。王先生于1985年至1999年任辽宁省工艺美术学校塑料专业教师、教研室负责人,1999年至2002年任银基集团铝塑复合管有限公司技术主管,2002年至2004年任辽沈塑料型材有限公司总工程师,2004年4月至2004年7月任深圳现代宝改性塑料有限公司总工程师,目前任深圳市高分子协会常务副会长兼秘书长、《塑料科技》杂志执行主编、深圳海关单核审核专家、深圳市各局委评审专、深圳大学客座教授等;2013年5月至2017年11月曾担任本公司独立董事。2018年10月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

(二)公司现任监事情况

1、潘锦,男,出生于1967年7月,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注册会计师、经济师。1986年7月至1996年5月任职中国有色金属工业总公司中南办事处;1996年7月至2001年3月任职湖北阳光会计师事务所;2001年3月至2003年4月任职武汉高科国有控股集团有限公司;2003年5月至2007年8月任职武汉高科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财务总监;2007年8月至2018年1月任深圳市创东方投资有限公司财务总监、副总裁;2018年7月至今任深圳市大公资本投资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2010年10月至今任公司股东代表监事。2、谢洪波,男,1966年1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学历。1990年7月至1995年7月任职北京市防化指挥工程学院讲师,1995年8月至1998年12月任北京市军事科学院研究员,1999年1月至2003年12月任北京邦客诚电子发展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004年1月至2007年5月任北京索邦兴业电子技术有限公司董事长,2007年5月至今任北京海辉石投资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2017年11月至今任公司股东代表监事。3、王大红,男,1979年10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专学历。1998年3月至2000年4月任深圳市公明兆南家私厂IT主管,2000年4月至2005年3月任深圳市聚友网络信息服务有限公司客服经理,2005年4月至2008年1月任深圳热线市场总监,2008年1月至2009年7月从事个体经营,2009年7月至今历任公司营销中心客户经理、营销副总监;2010年10月至今任公司职工代表监事。4、张英强,男,1978年12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毕业于哈尔滨工业大学应用化学系高分子材料与工程专业,获工学学士学位。2011年1月至2018年4月历任公司生产部副经理、经理及运营中心副总监、总监等职务,2018年4月至今任公司运营中心总监、总裁办主任、技术中心项目总监。2018年5月至今任公司监事会主席。5、李波,男,1983年11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2008年6月至2010年10月任北京市中银律

师事务所深圳分所律师,2010年10月至2011年5月任华海鹏城酒业有限公司法务主管,2011年5月至今任公司法务主任。2017年11月至今任公司职工代表监事。

(三)公司现任高管情况:

1、总经理 :陈良,简历详见本节董事会成员介绍。

2、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周国星,男,出生于1962年6月,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86年7月至1994年6月任职于中国人民银行湖南分行、湘潭分行;1994年7月至1998年3月任深圳市大业国际股份有限公司财务部副经理;1998年5月至2003年9月任深圳市麦科特摩托车有限公司财务总监;2004年3月至2007年5月任深圳市信恒投资有限公司财务总监;2007年7月至2011年10月任公司财务总监;2011年10月至今任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

3、财务总监:王昌红,简历详见本节董事会成员介绍。

4、副总经理:张升,男,出生于1974年7月,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高级人力资源管理师,硕士学历。1998年3月至2011年12月历任华为电气计划主管、艾默生网络能源有限公司BMPCP事业部产品计划处经理;2012年1月至2018年9月历任公司总裁助理、人力资源总监、行政人力资源副总裁;2018年10月任江苏星源碳纤维复合材料有限公司董事。2017年11月至今任公司副总经理。5、副总经理:陈勇,男,出生于1980年10月,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2008年6月毕业于四川大学,获材料学专业硕士学位。陈先生自2008年6月至今历任公司副总工程师、董事长助理、副总裁、公司全资子公司江苏星源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副总经理。陈先生曾参与公司第一代干法锂离子电池隔膜生产线的技术设计和工艺调试,负责公司大功率动力汽车锂离子电池隔膜、大容量储能锂离子电池隔膜的研发生产工作,2009年度承担国家863计划“锂离子动力蓄电池高安全性复合隔膜的产业化”课题工作,负责的“高安全性锂电池复合隔离膜产业化项目”获得深圳市2011年度科技进步奖;陈先生目前负责公司第四代干法隔膜生产线的设计和调试,同时参与湿法及涂覆隔膜的设计开发,并持有多项隔膜相关发明专利。2017年11月至2019年1月31日任公司副总经理。在股东单位任职情况√ 适用 □ 不适用

任职人员姓名股东单位名称在股东单位担任的职务任期起始日期任期终止日期在股东单位是否领取报酬津贴
谢洪波北京海辉石投资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2007年05月28日
在股东单位任职情况的说明谢洪波先生未直接持有公司股票,为北京海辉石投资发展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截至2018年12月底,北京海辉石投资发展股份有限公司持有公司股票190,000股。

在其他单位任职情况√ 适用 □ 不适用

任职人员姓名其他单位名称在其他单位担任的职务任期起始日期任期终止日期在其他单位是否领取报酬津贴
陈秀峰深圳市星源建设发展有限公司执行董事2018年09月30日
陈秀峰合肥星源新能源材料有限公司董事长2016年01月05日
陈秀峰深圳市前海星源发展控股有限公司监事2018年04月13日
陈秀峰深圳市星源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2017年04月14日
陈良深圳市星源建设发展有限公司总经理2018年09月30日
陈良深圳市前海星源发展控股有限公司执行董事2018年09月18日
任职人员姓名其他单位名称在其他单位担任的职务任期起始日期任期终止日期在其他单位是否领取报酬津贴
陈良深圳市星源投资发展有限公司监事2017年04月14日
陈良深圳市先端新材料联合工程中心有限公司董事2018年06月19日
陈良恒峰利泰(深圳)实业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2018年10月29日
陈良深圳星源瑞智新材料有限公司董事2018年12月06日
陈良深圳市泰盈科技实业有限公司执行董事2018年09月30日
陈良江苏星源碳纤维复合材料有限公司董事长2018年10月24日
王昌红常州星源新能源材料有限公司执行董事2017年04月05日
韩雪松深圳市东方富海投资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合伙人2008年01月01日
韩雪松深圳江浩电子有限公司董事2010年11月01日
韩雪松海南丰兴精密产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2010年09月01日
韩雪松深圳纽迪瑞科技开发有限公司副董事长2011年08月01日
韩雪松深圳市哲扬科技有限公司董事2011年03月01日
韩雪松深圳市天和时代电子设备有限公司董事2012年03月01日
韩雪松深圳市瑞升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2012年08月01日
韩雪松深圳市精诚达电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2012年06月01日
韩雪松珠海新一代复合材料有限公司董事2014年05月01日
韩雪松深圳市科纳能薄膜科技有限公司董事2016年08月01日
韩雪松深圳市富海鑫湾股权投资基金企业(有限合伙)执行事务合伙人2017年03月17日
韩雪松深圳富海股投邦一号股权投资基金(有限合伙)执行事务合伙人2016年03月16日
居学成深圳市旭生三益科技有限公司执行董事2007年08月16日
居学成江苏九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8年02月06日
居学成深圳市通产丽星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5年05月14日
居学成浙江凯恩特种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6年06月01日
居学成深圳市铂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6年02月01日
居学成深圳市未名北科环境材料有限公司执行董事2009年03月01日
居学成深圳市前海四海新材料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2015年08月26日
居学成上海广电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2017年05月24日
居学成深圳市赛欣瑞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2018年02月02日
任职人员姓名其他单位名称在其他单位担任的职务任期起始日期任期终止日期在其他单位是否领取报酬津贴
执行董事、总经理
居学成深圳橡树教育发展有限公司董事长2018年05月08日
居学成深圳市藤松元培投资有限公司董事2017年08月02日
居学成深圳北大深研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总经理2018年06月15日
居学成深圳市人居科技有限公司董事2011年02月25日
王文广深圳市聚亿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2016年03月16日
王文广深圳市志海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6年04月21日
王文广深圳富恒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9年01月17日
王文广深圳天望科技有限公司董事2010年01月22日
王文广河南佳木新型环保材料有限公司董事2014年06月16日
贾华章深圳市九博投资有限公司执行董事2000年11月23日
贾华章湖北九博置业有限公司董事长2009年03月03日
贾华章深圳市锦兴丰源投资开发有限公司董事长2016年09月01日
贾华章深圳市天一恒业投资开发有限公司董事长2017年01月01日
潘锦深圳市华夏通宝金融服务有限公司董事2012年10月24日
潘锦深圳劲芯微电子有限公司监事2014年08月15日
潘锦北京世纪龙文品牌管理股份有限公司董事2011年03月01日
潘锦北京友缘在线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2012年12月20日
潘锦北京龙文环球教育科技有限公司监事2013年10月09日
潘锦北京蚁视科技有限公司董事2014年10月24日
潘锦安徽首泰东方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2013年01月01日
潘锦安徽丰创生物技术产业创业投资有限公司董事2013年01月01日
潘锦安徽泰格维生素实业有限公司董事2014年03月05日
潘锦安徽省文胜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2014年03月27日
潘锦成都真火科技有限公司董事2013年06月01日
潘锦上海盈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2014年04月23日
潘锦上海闻玺企业管理有限公司董事2015年11月09日
潘锦上海米高食品有限公司董事2011年09月01日
潘锦深圳市山木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监事2008年12月05日
任职人员姓名其他单位名称在其他单位担任的职务任期起始日期任期终止日期在其他单位是否领取报酬津贴
潘锦湖南金博碳素股份有限公司董事2012年08月01日
潘锦江西沃格光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2011年06月01日
潘锦大连成者科技有限公司董事2014年09月24日
潘锦四川遂宁东方瑞旗创业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2015年10月15日
潘锦深圳市小爱爱科技有限公司董事2016年03月23日
潘锦旺苍真焱科技有限公司董事2014年08月26日
潘锦山西新创雄铝轮有限公司董事2012年10月19日
潘锦内蒙古莱德马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2017年05月22日
潘锦武汉烽火富华电气有限责任公司董事2017年09月01日
潘锦美丽漂漂(北京)电子商务有限公司董事2016年07月05日
潘锦西安自力中药集团有限公司董事2011年11月17日
潘锦深圳市大公资本投资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执行董事2018年09月03日
张升江苏星源碳纤维复合材料有限公司董事2018年10月24日
陈勇江苏星源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执行董事2018年03月12日
在其他单位任职情况的说明

公司现任及报告期内离任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近三年证券监管机构处罚的情况□ 适用 √ 不适用

四、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报酬情况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报酬的决策程序、确定依据、实际支付情况

公司董事、监事报酬由股东大会决定,高级管理人员报酬由董事会决定;在公司履职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按具体职务领取薪酬,不在公司任职的非独立董事、监事没有在公司领取薪酬,独立董事在公司领取津贴。根据公司于2017年11月3日召开的2017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调整独立董事津贴的议案》及《关于确定监事津贴标准的议案》,独立董事津贴标准将由4万元人民币/年(税前)调整为8万元人民币/年(税前),个人所得税由公司代扣代缴。出席公司董事会会议所发生的食宿、交通等相关费用仍由公司承担。不在公司任职的非独立董事不领取董事津贴,其他非独立董事根据其在公司的具体职位和履职情况领取薪酬,不领取董事津贴;职工代表监事的津贴标准为每人3万元/年(税前),个人所得税由公司代扣代缴,股东代表监事不领取监事津贴。2018年度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报酬总额为751.61万元人民币。公司报告期内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报酬情况

单位:万元

姓名职务性别年龄任职状态从公司获得的税前报酬总额是否在公司关联方获取报酬
陈秀峰董事长53现任131.45
陈良董事、副董事长、总经理55现任123.95
王昌红董事、财务总监49现任78.78
韩雪松董事50现任0
居学成独立董事49现任8
王文广独立董事57现任1.33
贾华章独立董事56现任8
张英强监事会主席41现任50.3
谢洪波监事53现任0
潘锦监事52现任0
李波监事36现任24.93
王大红监事40现任102.87
周国星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57现任78.95
张升副总经理45现任58.33
陈勇副总经理39离任59.28
吴锋独立董事68离任6.67
惠党辉监事会主席38离任18.77
合计--------751.61--

说明:

1、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10.1.3(三)条的规定: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担任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除上市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以外的法人或其他组织,为上市公司的关联方。2、2019年1月31日,原副总经理陈勇先生因工作安排调整,辞去公司副总经理职务,但仍将继续担任公司全资子公司江苏星源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报告期内被授予的股权激励情况□ 适用 √ 不适用

五、公司员工情况

1、员工数量、专业构成及教育程度

母公司在职员工的数量(人)595
主要子公司在职员工的数量(人)640
在职员工的数量合计(人)1,235
当期领取薪酬员工总人数(人)1,235
母公司及主要子公司需承担费用的离退休职工人数(人)0
专业构成
专业构成类别专业构成人数(人)
生产人员788
销售人员26
技术人员287
财务人员23
行政人员111
合计1,235
教育程度
教育程度类别数量(人)
博士4
硕士36
本科285
专科232
专科以下678
合计1,235

2、薪酬政策

本着以人为本、鼓励艰苦奋斗和持续创新的经营理念,以鼓励全体员工勤奋工作、爱岗敬业、为公司持续发展做出贡献为目的,实行以岗位、能力、绩效等为依据的薪酬制度。(1)以岗位和能力确定基础薪酬,通过任职资格体系建设,鼓励员工不断提升专业能力和工作业绩。通过绩效薪酬制度,鼓励员工积极创造更大的经济效益回报投资者,同时分享经营成果。(2)严格执行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认真履行合同的签定、变更、终止、社保和公积金各项流程。提供高水平的福利待遇,以吸引人才,留住人才,特别是技术人才。

3、培训计划

(1)公司致力于打造公司级、部门级、岗位级多层次、全方位、全天候的基于“互联网+”的人才培养模式;(2)公司初步建立了基于各职类任职资格标准的分层分类的后备人才培养体系:建立了星源材质黄埔学院、网络商学院的学习组织,创立了新员工入职培训、公司级通用管理培训、部门级相关专业技能培训、岗位级OJT岗位技能培训、导师制培训、技术论坛、管理研讨会、行动学习等线上线下结合的混合式学习模式。组建了内部讲师队伍,并建立了企业内部培训体系。为确保落实公司的战略和经营目标提供人才保障。

4、劳务外包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第九节公司治理

一、公司治理的基本状况

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确定了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及经营管理层的分层治理结构,不断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建立和健全公司内部控制制度,进一步规范公司运作,提高公司治理水平。公司治理各方面符合《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规定的要求。

(一)股东与股东大会

股东大会是公司的最高权力机构,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审批董事会、监事会报告,审批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等。公司均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规定召集、召开股东大会,公司历次股东大会严格遵守表决事项和表决程序的有关规定,并为股东大会创造有利的条件,对每一项需要审议的事项均设定足够的时间给股东发表意见,确保所有股东充分行使自己的权利,维护了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此外股东可在工作时间内通过股东热线电话与本公司联络,亦可通过指定电子信箱及深圳交易所投资者关系互动平台与本公司联络及沟通。

(二)公司与控股股东

公司治理结构日趋完善,内部控制体系建设不断加强,并且拥有独立完整的主营业务和自主经营能力,在人员、资产、业务、管理机构、财务核算体系独立于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和内部机构独立运作,保证了公司的独立运转、独立经营、独立承担责任和风险。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陈秀峰先生和陈良先生能够依法行使权力,并承担相应义务。报告期内,陈秀峰先生在公司担任董事长、陈良先生在担任副董事长、总经理职务时,严格规范自己的行为,未发生超越股东大会和董事会的授权权限,直接或间接干预公司决策和经营活动及利用其控制地位侵害其他股东利益的行为出现,对公司治理结构、独立性等均没有产生不利的影响,不存在控股股东占用资金以及公司为控股股东提供担保的情形。(三)董事与董事会根据《公司章程》及《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公司董事会由7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3名。公司董事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七条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其任免均严格履行董事会、股东大会批准程序,不存在与《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相抵触的情形。公司选聘董事、董事会人数、构成及资格均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规章的规定。公司董事会均严格按照《公司章程》及《董事会议事规则》的程序召集、召开。公司董事能够依据《董事会议事规则》《独立董事工作制度》《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开展工作,出席董事会和股东大会,依法行使职权,勤勉尽责地履行职责和义务,能够持续关注公司运营状况,积极参加董事会会议,充分发挥各自的专业特长,谨慎决策,维护了公司和广大股东的利益。同时董事积极参加相关培训,熟悉相关法律法则。公司制定了《董事会议事规则》,严格规范董事会的议事方式和决策水平,促使董事和董事会有效地履行其职责,提高董事会规范运作和科学决策水平。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董事会会议十次。(四)监事与监事会根据《公司章程》规定,公司监事会由5名监事组成,其中股东代表监事2人,职工代表监事3人。公司监事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七条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监事的情形,其任免均严格履行《公司章程》和监事会、股东大会批准程序及相关法律、法规在会批准程序,不存在与《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相抵触的情形。公司已制定《监事会议事规则》等制度确保监事会向全体股东负责,对公司财务以及公司董事、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的合法、合规性进行有效监督,维护了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公司采取了有效措施保障监事的知情权,能够使其独立有效地行使对董事、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进行监督。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监事会会议七次。公司治理的实际状况与中国证监会发布的有关上市公司治理的规范性文件是否存在重大差异□ 是 √ 否公司治理的实际状况与中国证监会发布的有关上市公司治理的规范性文件不存在重大差异。

二、公司相对于控股股东在业务、人员、资产、机构、财务等方面的独立情况

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要求规范运作,建立了健全的法人治理结构,在资产、人员、财务、机构及业务等方面与控股股东相互独立,具有独立完整的业务体系及面向市场自主经营的能力。(一)资产完整本公司是由有限公司整体变更设立,有限公司名下全部业务、资产、负债、权益均已整体进入股份公司。公司具备与锂离子电池隔膜生产经营有关的研发、采购、生产、销售系统及配套设施,合法拥有与锂离子电池隔膜生产经营有关的主要土地、厂房、机器设备以及商标、专利、非专利技术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具有独立的原料采购和产品销售系统。(二)人员独立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均依合法程序选举或聘任,不存在股东超越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做出人事任免决定的情况。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和董事会秘书等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核心人员均专职在本公司工作并领取报酬,目前并无在股东及其他关联方领薪,亦未在与本公司业务相同或相近的其他企业任职或兼职。公司与全体员工签订了劳动合同,建立了独立的劳动、人事和工资管理制度,设立了专门的劳动人事部门,并办理了独立的社会保障账户。(三)财务独立本公司设立了独立完整的财务部门,配备了专职财务人员,建立了独立的财务核算体系,能够独立作出财务决策,具有规范的财务会计制度和对子公司的财务管理制度。公司拥有独立的银行账户,不存在与股东或任何其他单位或个人共用银行账户的情形。(四)机构独立本公司拥有独立的生产经营和办公机构场所,不存在与股东及其他关联方混合经营、合署办公的情形。公司建立健全了有效的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等机构并制定了相应的议事规则,各机构依照《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在各自职责范围内独立决策。公司建立了适应自身发展需要的组织结构,明确了各机构的职能,独立开展生产经营活动。公司及其职能部门与股东及其他关联方的职能部门之间不存在上下级关系,不存在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干预本公司机构设置、生产经营活动的情形。(五)业务独立本公司专业从事锂离子电池隔膜的研发、生产及销售。公司拥有独立的研发、采购、生产、销售及管理系统,独立进行生产经营决策,业务独立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间不存在同业竞争或者显失公平的关联交易。公司具有独立自主进行经营活动的能力,拥有完整的法人财产权,包括经营决策权和实施权;拥有必要的人员、资金、技术和设备,以及在此基础上建立起来的一套完整运营体系,能够独立支配和使用人、财、物等生产要素,顺利组织和实施生产经营活动。

三、同业竞争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四、报告期内召开的年度股东大会和临时股东大会的有关情况

1、本报告期股东大会情况

会议届次会议类型投资者参与比例召开日期披露日期披露索引
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临时股东大会36.79%2018年04月13日2018年04月13日具体请参见公司在巨潮资讯(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18-050)
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年度股东大会26.52%2018年05月09日2018年05月09日具体请参见公司在巨潮资讯(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18-055)
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临时股东大会32.70%2018年08月24日2018年08月24日具体请参见公司在巨潮资讯(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18-086)
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临时股东大会26.70%2018年10月30日2018年10月30日具体请参见公司在巨潮资讯(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18-113)

2、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请求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 适用 √ 不适用

五、报告期内独立董事履行职责的情况

1、独立董事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的情况

独立董事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的情况
独立董事姓名本报告期应参加董事会次数现场出席董事会次数以通讯方式参加董事会次数委托出席董事会次数缺席董事会次数是否连续两次未亲自参加董事会会议出席股东大会次数
居学成1019000
贾华章1019001
吴锋909000
王文广101000

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董事会的说明无

2、独立董事对公司有关事项提出异议的情况

独立董事对公司有关事项是否提出异议

□ 是 √ 否报告期内独立董事对公司有关事项未提出异议。

3、独立董事履行职责的其他说明

独立董事对公司有关建议是否被采纳√ 是 □ 否独立董事对公司有关建议被采纳或未被采纳的说明报告期内,公司独立董事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制度的规定,积极参加了公司召开的每次董事会,独立履行职责,对公司的制度完善和日常经营决策等方面提出了诸多宝贵的专业性建议,并根据其专业知识对公司的生产经营、财务管理、内控制度、募集资金项目等其他需独立董事发表意见的重大事项均出具了独立、公正的独立董事意见,公司管理层也充分听取并采纳了其意见。完善了公司监督机制,促进了公司规范运作,为董事会科学、客观地决策及公司良性发展起到了积极的作用,切实维护了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有关独立董事的履职情况,请参见与本年度报告同时披露的《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六、董事会下设专门委员会在报告期内履行职责情况

公司董事会下设战略与发展管理委员会、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名委员会4个专门委员会,各委员会职责明确,整体运作情况良好。就各专业性事项进行研究,提出意见及建议,各专门委员会对董事会负责,各专门委员会的提案应提交董事会审查决定。

1、战略与发展管理委员会履行职责情况

报告期内,战略与发展管理委员会共召开了2次会议,就公司计划在江苏省常州经济开发区投资建设“超级涂覆工厂”项目以及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等涉及公司的发展战略和重大投资决策等事项发表了意见。

2、审计委员会履行职责情况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变化及行业发展的状况,严格按照《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的相关要求,共召开审计委员会会议7次,对公司定期报告、变更募投项目、关联交易、内部审计等事项进行审阅,对公司的重大事项、内部审计部门及其工作进行监督、对公司的重大财务信息披露事项进行审议,监督公司的内部控制体系,发挥了审计委员会的监督作用。

3、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履行职责情况

报告期内,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共召开了1次会议,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章程》《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17年绩效情况与年度奖金额度以及2018年考核激励方案进行审查。

4、提名委员会履行职责情况

报告期内,提名委员会共召开了1次会议。根据董事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独立董事备案办法》及《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提名委员会对提名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及背景、专业等各方面严格考查,并出具审核意见。

七、监事会工作情况

监事会在报告期内的监督活动中发现公司是否存在风险□ 是 √ 否公司监事会对报告期内的监督事项无异议。

八、高级管理人员的考评及激励情况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均由董事会聘任,公司制定了《薪酬管理制度》《绩效管理制度》等考核管理制度公司,对高级管理人员的任用采用竞聘上岗,遵循“能者上,平者让,庸者下”的考评机制,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是从公司经营战略目标分解,应用平衡计分卡的原理,制定相应的KPI考核指标和KO指标,通过季度收集数据和年中年末两次述职评定其全年的考核结果。述职是对高级管理人员半年度、年度的工作进行客观、科学、公正、有效的评价,通过述职总结出工作中更好的经验、方法、亮点、不足、失误,提升高级管理人员面对市场的应变能力、开拓创新能力、风险防范能力、驾驭复杂局面的能力、带团队能力及团队间的相互协同相互配合的能力,最终推动管理人员朝高绩效目标而奋斗。高级管理人员实行绩效工资和效益奖金的双重激励机制。绩效工资以季度为考核单位,激励高级管理人员完成阶段经营目标。效益奖金则牵引高级管理者完成年度经营目标,创造更大价值,回报投资者。

九、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1、报告期内发现的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具体情况

□ 是 √ 否

2、内控自我评价报告

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全文披露日期2019年03月15日
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全文披露索引http://www.cninfo.com.cn
纳入评价范围单位资产总额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资产总额的比例100.00%
纳入评价范围单位营业收入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营业收入的比例100.00%
缺陷认定标准
类别财务报告非财务报告
定性标准重大缺陷:公司会计报表、财务报告发生重大违规事件;公司审计委员会和内部审计机构未能有效发挥监督职能;注册会计师对公司财务报表出具无保留意见之外的其他三种意见审计报告;重要缺陷:是指一个或多个控制缺陷的组合,其严重程度和经济后果低于重大缺陷但仍有可能导致企业偏离控制目标;一般缺陷:未构成重大缺陷、重要缺陷标准的其他内部控制缺陷。重大缺陷:公司重要业务缺乏制度控制或制度体系失效;信息系统的安全存在重大隐患;内控评价重大缺陷未完成整改;重要缺陷:公司一般业务缺乏制度控制或制度体系失效;信息系统的安全存在隐患;内控评价重要缺陷未完成整改;一般缺陷:未构成重大缺陷、重要缺陷标准的其他内部控制缺陷。
定量标准定量标准以营业收入、利润总额及资产总额作为衡量指标。内部控制缺陷可能导致或导致的损失与收入相关的,以营业收入指标衡量。如果该缺陷可能导致财务报告错报金额小于营业收入的 3%,则认定为定量标准以营业收入、利润总额及资产总额作为衡量指标。内部控制缺陷可能导致或导致的损失与收入相关的,以营业收入指标衡量。如果该缺陷可能导致财务报告错报金额小于营业收入的
一般缺陷;如果超过营业收入的3%但小于 5%,则认定为重要缺陷;如果超过营业收入的 5%,则认定为重大缺陷。内部控制缺陷可能导致或导致的损失与利润相关的,以利润总额指标衡量。如果该缺陷可能导致财务报告错报金额小于利润总额的5%,则认定为一般缺陷;如果超过利润总额的5%但小于10%,则认定为重要缺陷;如果超过利润总额的10%,则认定为重大缺陷。内部控制缺陷可能导致或导致的损失与资产管理相关的,以资产总额指标衡量。如果该缺陷可能导致财务报告错报金额小于资产总额的 1%,则认定为一般缺陷;如果超过资产总额的1%但小于5%,则认定为重要缺陷;如果超过资产总额的5%,则认定为重大缺陷。3%,则认定为一般缺陷;如果超过营业收入的3%但小于 5%,则认定为重要缺陷;如果超过营业收入的 5%,则认定为重大缺陷。内部控制缺陷可能导致或导致的损失与利润相关的,以利润总额指标衡量。如果该缺陷可能导致财务报告错报金额小于利润总额的5%,则认定为一般缺陷;如果超过利润总额的5%但小于10%,则认定为重要缺陷;如果超过利润总额的10%,则认定为重大缺陷。内部控制缺陷可能导致或导致的损失与资产管理相关的,以资产总额指标衡量。如果该缺陷可能导致财务报告错报金额小于资产总额的 1%,则认定为一般缺陷;如果超过资产总额的1%但小于5%,则认定为重要缺陷;如果超过资产总额的5%,则认定为重大缺陷。
财务报告重大缺陷数量(个)0
非财务报告重大缺陷数量(个)0
财务报告重要缺陷数量(个)0
非财务报告重要缺陷数量(个)0

十、内部控制审计报告或鉴证报告

内部控制鉴证报告

内部控制鉴证报告中的审议意见段
我们认为,星源材质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于2018年12月31日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与财务报表编制相关的有效的内部控制。
内控鉴证报告披露情况披露
内部控制鉴证报告全文披露日期2019年03月15日
内部控制鉴证报告全文披露索引http://www.cninfo.com.cn
内控鉴证报告意见类型标准无保留
非财务报告是否存在重大缺陷

会计师事务所是否出具非标准意见的内部控制鉴证报告□ 是 √ 否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内部控制鉴证报告与董事会的自我评价报告意见是否一致√ 是 □ 否

第十节公司债券相关情况

公司是否存在公开发行并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且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未到期或到期未能全额兑付的公司债券是

一、公司债券基本信息

债券名称债券简称债券代码发行日到期日债券余额(万元)利率还本付息方式
可转换公司债券星源转债1230092018年03月07日2024年03月07日47,995.18票面利率为第一年0.30%、第二年0.50%、第三年1.00%、第四年1.30%、第五年1.50%、第六年1.80%本次发行的可转债采用每年付息一次的付息方式,到期归还本金和支付最后一年利息。
公司债券上市或转让的交易场所深圳证券交易所
投资者适当性安排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债券的付息兑付情况第一个付息日为2019年3月7日,本报告期内无付息兑付情况
公司债券附发行人或投资者选择权条款、可交换条款等特殊条款的,报告期内相关条款的执行情况(如适用)。不适用

二、债券受托管理人和资信评级机构信息

报告期内对公司债券进行跟踪评级的资信评级机构:
名称联合信用评级有限公司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2号PICC大厦12层(100022)
报告期内公司聘请的债券受托管理人、资信评级机构发生变更的,变更的原因、履行的程序、对投资者利益的影响等(如适用)不适用

三、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履行的程序参见本报告第四节“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之五、投资状况分析之5.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相关部分内容。
年末余额(万元)30.47
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运作情况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运作正常
募集资金使用是否与募集说明书承诺的用途、使用计划及其他约定一致

四、公司债券信息评级情况

联合信用评级有限公司对公司长期信用状况和公司公开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进行跟踪评级,于2018年5月29日出具《深圳市星源材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2018年跟踪评级报告》(联合[2018]685号)确定:星源材质主体长期信用等级为AA-,评级展望为“稳定”;星源材质公开发行的“星源转债”债券信用评级为AA。

五、公司债券增信机制、偿债计划及其他偿债保障措施

不适用

六、报告期内债券持有人会议的召开情况

公司于2018年8月8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募投项目部分实施内容、调增募投项目投资额度的议案》,同意将原募投项目“年产36,000万平方米锂离子电池湿法隔膜及涂覆隔膜项目”调整为“年产36,000万平方米锂离子电池湿法隔膜项目”,不再实施原募投项目中的24条多功能涂覆隔膜生产线建设,并将项目投资总额由160,000.00万元调增至199,601.05万元。根据《深圳市星源材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创业板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深圳市星源材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等的相关规定,公司于2018年8月24日上午10:00在公司4楼会议室召开2018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募投项目部分实施内容、调增募投项目投资额度的议案》。相关情况参见公司2018年8月24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2018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决议公告》。

七、报告期内债券受托管理人履行职责的情况

不适用

八、截至报告期末公司近2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项目2018年2017年同期变动率
息税折旧摊销前利润369,025,124.59193,981,473.8890.24%
流动比率169.00%168.00%1.00%
资产负债率56.83%45.89%10.94%
速动比率152.00%160.00%-8.00%
EBITDA全部债务比21.93%21.78%0.15%
利息保障倍数5.335.34-0.19%
现金利息保障倍数8.823.49152.72%
EBITDA利息保障倍数7.077.97-11.29%
贷款偿还率100.00%100.00%0.00%
利息偿付率100.00%100.00%0.00%

上述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同比变动超过30%的主要原因√ 适用 □ 不适用息税折旧摊销前利润同比增长90.24%,现金利息保障倍数同比增长152.72%,主要是因为利润总额大幅度增长所致。

九、报告期内对其他债券和债务融资工具的付息兑付情况

十、报告期内获得的银行授信情况、使用情况以及偿还银行贷款的情况

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始终坚持合规运作、稳健经营,获得各商业银行较高信用评价和业务支持。截至本报告期末,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获得主要合作银行授予综合信用额度约23.3亿元。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严格按照规定使用授信额度,按时偿还到期债务,未发生违约情形。截至本报告期末,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未发生贷款展期、减免情形。

十一、报告期内执行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相关约定或承诺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在公司治理、内部控制等方面不存在违反《公司法》《公司章程》规定的情况,公司严格执行星源转债募集说明书中的相关约定和承诺,不存在违反上述约定和承诺的行为。

十二、报告期内发生的重大事项

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第四十五条列示的重大事项。

十三、公司债券是否存在保证人

□ 是 √ 否

第十一节财务报告

一、审计报告

审计意见类型标准的无保留意见
审计报告签署日期2019年03月14日
审计机构名称广东正中珠江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审计报告文号广会审字[2019]G18035720018
注册会计师姓名陈昭、游泽侯

审计报告正文深圳市星源材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一、审计意见我们审计了深圳市星源材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报表,包括2018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2018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利润表、合并及母公司现金流量表、合并及母公司股东权益变动表,以及相关财务报表附注。

我们认为,后附的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深圳市星源材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以及2018年度的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二、形成审计意见的基础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执行了审计工作。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审计的责任”部分进一步阐述了我们在这些准则下的责任。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我们独立于深圳市星源材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并履行了职业道德方面的其他责任。我们相信,我们获取的审计证据是充分、适当的,为发表审计意见提供了基础。

三、关键审计事项

关键审计事项是我们根据职业判断,认为对本期财务报表审计最为重要的事项。这些事项的应对以对财务报表整体进行审计并形成审计意见为背景,我们不对这些事项单独发表意见。

(一)应收账款坏账准备

1、事项描述

截至2018年12月31日,合并应收账款账面余额为366,548,416.59 元,坏账准备账面余额为30,651,361.50 元,应收账款账面价值为335,897,055.09 元。关于应收账款坏账准备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见附注三、10;关于应收账款账面余额及坏账准备见附注五、3。

由于应收账款余额重大且坏账准备的评估涉及管理层的重大判断,若应收账款不能按期收回或者无法收回对财务报表的影响较为重大,因此将应收账款坏账准备的计提作为关键审计事项。

2、审计应对

(1)对深圳市星源材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信用政策及应收账款管理相关内部控制的设计和运行有效性进行了评估和测试。

(2)复核深圳市星源材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管理层有关应收账款坏账准备计提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的合理性及一贯性。

(3)复核深圳市星源材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应收账款坏账准备的计提,检查计提方法是否按照公司制定的会计政策

及会计估计执行,重新计算坏账计提金额是否准确。

(4)分析计算深圳市星源材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资产负债表日坏账准备金额与应收账款余额之间的比率,并与同行业坏账准备综合计提率进行比较,比较前期坏账准备计提数和实际发生数,分析应收账款坏账准备计提是否充分。

(5)通过分析深圳市星源材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应收账款的账龄、应收账款周转率、客户信誉情况和客户的历史回款情况,并对应收账款期末余额选取样本执行函证程序及检查期后回款情况等替代程序,评价应收账款坏账准备计提的合理性。

(二)销售收入确认

1、事项描述

2018年度,深圳市星源材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合并营业收入为583,488,813.42 元。关于收入的确认会计政策见附注

三、23;关于合并营业收入披露见附注五、32。

由于营业收入是深圳市星源材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关键业绩指标,为合并利润表重要组成部分,从而存在管理层为了达到特定目标或期望而操纵收入确认的固有风险。。因此,我们将营业收入的确认作为关键审计事项。

2、审计应对

(1)测试和评价深圳市星源材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与收入确认相关的关键内部控制的设计和运行有效性。

(2)选取深圳市星源材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销售合同样本,识别销售合同中与商品所有权的风险与报酬转移相关的条款,评价深圳市星源材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收入确认时点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规定,并复核相关会计政策是否得到一贯执行。

(3)结合深圳市星源材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产品类型及客户情况,对收入以及毛利情况执行分析性复核程序,并与同行业毛利率进行比较,判断本期销售收入和毛利率变动的合理性。

(4)实施收入细节测试,从深圳市星源材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销售收入明细中选取样本,核对销售合同或订单、销售出库单、送货业务凭据。

(5)对于出口销售,将销售记录与出口报关单、销售发票、提单等出口销售单据进行核对,并将纳税申报表与税局税控系统核对,核实出口收入的真实性。

(6)结合对应收账款的审计,对客户抽样函证其销售额及余额,并对客户抽样测试其回款情况。

(7)核查深圳市星源材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期后是否发生大额退货或者退款,核查是否在期末存在突击销售的情况。

(8)对收入执行截止测试,确认收入是否计入正确的会计期间。

四、其他信息

深圳市星源材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管理层对其他信息负责。其他信息包括深圳市星源材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度报告中涵盖的信息,但不包括财务报表和我们的审计报告。

我们对财务报表发表的审计意见不涵盖其他信息,我们也不对其他信息发表任何形式的鉴证结论。

结合我们对财务报表的审计,我们的责任是阅读其他信息,在此过程中,考虑其他信息是否与财务报表或我们在审计过程中了解到的情况存在重大不一致或者似乎存在重大错报。

基于我们已执行的工作,如果我们确定其他信息存在重大错报,我们应当报告该事实。在这方面,我们无任何事项需要报告。

五、管理层和治理层对财务报表的责任

管理层负责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财务报表,使其实现公允反映,并设计、执行和维护必要的内部控制,以使财务报表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

在编制财务报表时,管理层负责评估深圳市星源材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披露与持续经营相关的事项(如适用),并运用持续经营假设,除非管理层计划清算深圳市星源材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停止营运或别无其他现实的选择。

治理层负责监督深圳市星源材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财务报告过程。

六、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目标是对财务报表整体是否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并出具包含审计意见的审计报告。合理保证是高水平的保证,但并不能保证按照审计准则执行的审计在某一重大错报存在时总能发现。错报可能由于舞弊或错误所导致,如果合理预期错报单独或汇总起来可能影响财务报表使用者依据财务报表作出的经济决策,则通常认为错报是重大的。

在按照审计准则执行审计的过程中,我们运用了职业判断,并保持了职业怀疑。同时,我们也执行以下工作:

(1)识别和评估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财务报表重大错报风险,设计和实施审计程序以应对这些风险,并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作为发表审计意见的基础。由于舞弊可能涉及串通、伪造、故意遗漏、虚假陈述或凌驾于内部控制之上,未能发现由于舞弊导致的重大错报的风险高于未能发现由于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的风险。

(2)了解与审计相关的内部控制,以设计恰当的审计程序,但目的并非对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发表意见。

(3)评价管理层选用会计政策的恰当性和作出会计估计及相关披露的合理性。

(4)对管理层使用持续经营假设的恰当性得出结论。同时,根据获取的审计证据,就可能导致对深圳市星源材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疑虑的事项或情况是否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得出结论。如果我们得出结论认为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审计准则要求我们在审计报告中提请报表使用者注意财务报表中的相关披露;如果披露不充分,我们应当发表非无保留意见。我们的结论基于截至审计报告日可获得的信息。然而,未来的事项或情况可能导致深圳市星源材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不能持续经营。

(5)评价财务报表的总体列报、结构和内容(包括披露),并评价财务报表是否公允反映相关交易和事项。

(6)就深圳市星源材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中实体或业务活动的财务信息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以对合并财务报表发表意见。我们负责指导、监督和执行集团审计。我们对审计意见承担全部责任。

我们与治理层就计划的审计范围、时间安排和重大审计发现等事项进行沟通,包括沟通我们在审计中识别出的值得关注的内部控制缺陷。

我们还就已遵守与独立性相关的职业道德要求向治理层提供声明,并与治理层沟通可能被合理认为影响我们独立性的所有关系和其他事项,以及相关的防范措施(如适用)。

从与治理层沟通过的事项中,我们确定哪些事项对本期财务报表审计最为重要,因而构成关键审计事项。我们在审计报告中描述这些事项,除非法律法规禁止公开披露这些事项,或在极少数情形下,如果合理预期在审计报告中沟通某事项造成的负面后果超过在公众利益方面产生的益处,我们确定不应在审计报告中沟通该事项。

广东正中珠江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陈昭(项目合伙人)

中国注册会计师:游泽侯

中国广州 二〇一九年三月十四日

二、财务报表

财务附注中报表的单位为:人民币元

1、合并资产负债表

编制单位:深圳市星源材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12月31日

单位:元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流动资产:
货币资金419,358,030.10621,333,971.61
结算备付金
拆出资金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衍生金融资产
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400,630,383.44356,564,733.23
其中:应收票据64,733,328.35153,594,072.77
应收账款335,897,055.09202,970,660.46
预付款项9,665,841.9110,363,017.65
应收保费
应收分保账款
应收分保合同准备金
其他应收款10,229,934.242,654,973.76
其中:应收利息481,204.26
应收股利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存货108,641,556.8555,739,636.06
持有待售资产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其他流动资产130,541,672.8249,524,948.80
流动资产合计1,079,067,419.361,096,181,281.11
非流动资产:
发放贷款和垫款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15,200,000.0015,000,000.00
持有至到期投资
长期应收款
长期股权投资7,807,787.15
投资性房地产
固定资产794,266,875.26860,560,431.67
在建工程950,031,595.6531,402,253.36
生产性生物资产
油气资产
无形资产196,308,057.79110,403,800.15
开发支出
商誉
长期待摊费用930,420.71418,015.10
递延所得税资产13,285,397.643,463,226.84
其他非流动资产511,831,292.86256,163,385.99
非流动资产合计2,489,661,427.061,277,411,113.11
资产总计3,568,728,846.422,373,592,394.22
流动负债:
短期借款418,230,319.20449,865,692.37
向中央银行借款
吸收存款及同业存放
拆入资金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衍生金融负债
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104,475,237.2666,412,670.86
预收款项449,491.0518,391,942.28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应付手续费及佣金
应付职工薪酬16,131,171.2613,775,718.71
应交税费41,190,129.4010,331,215.50
其他应付款5,091,392.9211,944,418.37
其中:应付利息2,661,231.88640,789.25
应付股利
应付分保账款
保险合同准备金
代理买卖证券款
代理承销证券款
持有待售负债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53,750,000.0080,500,000.00
其他流动负债
流动负债合计639,317,741.09651,221,658.09
非流动负债:
长期借款610,219,360.00118,750,000.00
应付债券376,161,077.08
其中:优先股
永续债
长期应付款224,619,625.56241,606,666.00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预计负债
递延收益160,884,664.7877,578,331.58
递延所得税负债17,072,172.66
其他非流动负债
非流动负债合计1,388,956,900.08437,934,997.58
负债合计2,028,274,641.171,089,156,655.67
所有者权益:
股本192,001,518.00192,000,000.00
其他权益工具96,742,311.71
其中:优先股
永续债
资本公积733,701,053.32736,764,392.47
减:库存股
其他综合收益817,411.91-968,259.77
专项储备
盈余公积77,616,316.1962,935,603.20
一般风险准备
未分配利润426,529,771.56276,659,134.89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合计1,527,408,382.691,267,390,870.79
少数股东权益13,045,822.5617,044,867.76
所有者权益合计1,540,454,205.251,284,435,738.55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3,568,728,846.422,373,592,394.22

法定代表人:陈秀峰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王昌红 会计机构负责人:沈慧

2、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单位:元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流动资产:
货币资金287,934,266.89508,855,044.88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衍生金融资产
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416,230,873.81356,735,427.58
其中:应收票据64,733,328.35153,594,072.77
应收账款351,497,545.46203,141,354.81
预付款项7,535,823.693,028,698.84
其他应收款98,663,568.287,918,260.52
其中:应收利息481,204.26
应收股利
存货58,841,303.7441,971,358.53
持有待售资产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其他流动资产2,042,134.351,597,916.09
流动资产合计871,247,970.76920,106,706.44
非流动资产: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15,200,000.0015,000,000.00
持有至到期投资
长期应收款
长期股权投资1,070,256,076.31379,942,819.14
投资性房地产
固定资产451,923,273.25493,042,946.60
在建工程32,239,869.704,834,821.52
生产性生物资产
油气资产
无形资产72,539,192.4572,181,067.30
开发支出
商誉
长期待摊费用930,420.71418,015.10
递延所得税资产4,647,808.993,463,226.84
其他非流动资产29,708,081.6424,611,195.12
非流动资产合计1,677,444,723.05993,494,091.62
资产总计2,548,692,693.811,913,600,798.06
流动负债:
短期借款375,678,479.20424,865,692.37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衍生金融负债
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84,600,456.1331,235,170.73
预收款项15,299,043.1619,480,207.04
应付职工薪酬13,226,353.7410,893,431.13
应交税费10,185,364.319,596,850.38
其他应付款19,684,672.5411,515,004.09
其中:应付利息1,501,129.02453,939.93
应付股利
持有待售负债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13,750,000.0027,500,000.00
其他流动负债
流动负债合计532,424,369.08535,086,355.74
非流动负债:
长期借款13,750,000.00
应付债券376,161,077.08
其中:优先股
永续债
长期应付款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预计负债
递延收益147,874,189.3373,057,124.68
递延所得税负债14,533,114.06
其他非流动负债
非流动负债合计538,568,380.4786,807,124.68
负债合计1,070,992,749.55621,893,480.42
所有者权益:
股本192,001,518.00192,000,000.00
其他权益工具96,742,311.71
其中:优先股
永续债
资本公积736,806,059.51736,764,392.47
减:库存股
其他综合收益
专项储备
盈余公积77,616,316.1962,935,603.20
未分配利润374,533,738.85300,007,321.97
所有者权益合计1,477,699,944.261,291,707,317.64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2,548,692,693.811,913,600,798.06

3、合并利润表

单位:元

项目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
一、营业总收入583,488,813.42521,348,367.99
其中:营业收入583,488,813.42521,348,367.99
利息收入
已赚保费
手续费及佣金收入
二、营业总成本490,753,545.32422,847,709.27
其中:营业成本301,934,983.10257,123,681.40
利息支出
手续费及佣金支出
退保金
赔付支出净额
提取保险合同准备金净额
保单红利支出
分保费用
税金及附加10,942,822.059,659,535.27
销售费用28,853,057.5824,218,376.08
管理费用87,873,303.0962,616,320.13
研发费用38,203,249.3140,977,195.91
财务费用11,551,674.9623,902,709.58
其中:利息费用29,588,433.0119,941,972.09
利息收入6,167,144.455,565,221.72
资产减值损失11,394,455.234,349,890.90
加:其他收益28,595,576.5014,751,899.23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2,871,734.13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汇兑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资产处置收益(损失以“-”号填列)-156,500.15
三、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124,046,078.58113,252,557.95
加:营业外收入125,194,492.072,378,354.05
减:营业外支出319,865.715,576,408.72
四、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248,920,704.94110,054,503.28
减:所得税费用46,261,816.6721,925,410.36
五、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202,658,888.2788,129,092.92
(一)持续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202,658,888.2788,129,092.92
(二)终止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222,151,349.66106,791,732.56
少数股东损益-19,492,461.39-18,662,639.64
六、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1,785,671.68-968,259.77
归属母公司所有者的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1,785,671.68-968,259.77
(一)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1.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
2.权益法下不能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二)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1,785,671.68-968,259.77
1.权益法下可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2.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3.持有至到期投资重分类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损益
4.现金流量套期损益的有效部分
5.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1,785,671.68-968,259.77
6.其他
归属于少数股东的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七、综合收益总额204,444,559.9587,160,833.15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综合收益总额223,937,021.34105,823,472.79
归属于少数股东的综合收益总额-19,492,461.39-18,662,639.64
八、每股收益:
(一)基本每股收益1.160.56
(二)稀释每股收益1.080.56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00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0.00元。法定代表人:陈秀峰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王昌红 会计机构负责人:沈慧

4、母公司利润表

单位:元

项目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
一、营业收入597,337,975.05528,929,295.47
减:营业成本299,997,820.25253,902,588.15
税金及附加8,836,384.718,987,514.82
销售费用27,663,959.0624,112,012.16
管理费用62,046,050.3451,723,974.57
研发费用31,251,777.3426,971,293.54
财务费用19,782,384.5020,422,014.71
其中:利息费用37,435,611.7915,624,794.08
利息收入5,985,598.344,836,378.98
资产减值损失8,094,574.514,255,376.37
加:其他收益27,674,245.0514,279,960.13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2,294,461.52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资产处置收益(损失以“-”号填列)-99,789.78
二、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169,533,941.13152,834,481.28
加:营业外收入727.092,307,460.59
减:营业外支出118,815.715,575,715.72
三、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169,415,852.51149,566,226.15
减:所得税费用22,608,722.6421,604,206.97
四、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146,807,129.87127,962,019.18
(一)持续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146,807,129.87127,962,019.18
(二)终止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五、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一)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1.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
2.权益法下不能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二)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1.权益法下可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2.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3.持有至到期投资重分类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损益
4.现金流量套期损益的有效部分
5.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
6.其他
六、综合收益总额146,807,129.87127,962,019.18
七、每股收益:
(一)基本每股收益
(二)稀释每股收益

5、合并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项目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530,802,417.40435,755,913.45
客户存款和同业存放款项净增加额
向中央银行借款净增加额
向其他金融机构拆入资金净增加额
收到原保险合同保费取得的现金
收到再保险业务现金净额
保户储金及投资款净增加额
处置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
融资产净增加额
收取利息、手续费及佣金的现金
拆入资金净增加额
回购业务资金净增加额
收到的税费返还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242,782,341.9619,507,491.31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773,584,759.36455,263,404.76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248,109,594.74185,356,877.96
客户贷款及垫款净增加额
存放中央银行和同业款项净增加额
支付原保险合同赔付款项的现金
支付利息、手续费及佣金的现金
支付保单红利的现金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148,814,105.30117,274,191.10
支付的各项税费52,126,036.2358,792,312.07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84,861,125.1653,905,316.53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533,910,861.43415,328,697.66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239,673,897.9339,934,707.10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3,063,946.98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288,793.1051,831.28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现金净额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3,352,740.0851,831.28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1,258,556,636.15518,843,921.62
投资支付的现金8,200,000.0015,000,000.00
质押贷款净增加额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现金净额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1,266,756,636.15533,843,921.62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1,263,403,896.07-533,792,090.34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14,388,410.001,000,000.00
其中:子公司吸收少数股东投资收到的现金14,388,410.001,000,000.00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985,204,889.60976,685,562.28
发行债券收到的现金472,683,450.00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8,763,104.5458,867,506.41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1,481,039,854.141,036,553,068.69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569,126,911.64558,419,869.91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90,894,783.4996,860,431.22
其中:子公司支付给少数股东的股利、利润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135,635,486.448,763,104.54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795,657,181.57664,043,405.67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685,382,672.57372,509,663.02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11,499,002.16-12,051,140.50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326,848,323.41-133,398,860.72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612,570,867.07745,969,727.79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285,722,543.66612,570,867.07

6、母公司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项目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542,263,689.77444,134,582.71
收到的税费返还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107,996,430.8713,233,380.14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650,260,120.64457,367,962.85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169,818,459.63172,012,646.97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104,218,724.60105,239,119.54
支付的各项税费50,478,828.2058,246,649.62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136,351,623.9343,167,365.17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460,867,636.36378,665,781.30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189,392,484.2878,702,181.55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2,486,674.37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133,620.6951,831.28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现金净额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2,620,295.0651,831.28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50,830,299.4956,282,164.00
投资支付的现金690,705,470.02343,942,819.14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现金净额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741,535,769.51400,224,983.14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738,915,474.45-400,173,151.86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397,433,689.60816,685,562.28
发行债券收到的现金472,683,450.00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8,763,104.5431,767,506.41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878,880,244.14848,453,068.69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474,126,911.64558,419,869.91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77,061,261.7087,456,174.77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118,907,544.818,763,104.54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670,095,718.15654,639,149.22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208,784,525.99193,813,919.47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9,673,245.92-11,072,967.61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331,065,218.26-138,730,018.45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500,091,940.34638,821,958.79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169,026,722.08500,091,940.34

7、合并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本期金额

单位:元

项目本期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少数股东权益所有者权益合计
股本其他权益工具资本公积减:库存股其他综合收益专项储备盈余公积一般风险准备未分配利润
优先股永续债其他
一、上年期末余额192,000,000.00736,764,392.47-968,259.7762,935,603.20276,659,134.8917,044,867.761,284,435,738.55
加:会计政策变更
前期差错更正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其他
二、本年期初余额192,000,000.00736,764,392.47-968,259.7762,935,603.20276,659,134.8917,044,867.761,284,435,738.55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1,518.0096,742,311.71-3,063,339.151,785,671.6814,680,712.99149,870,636.67-3,999,045.20256,018,466.70
(一)综合收益总额1,785,671.68222,151,349.66-19,492,461.39204,444,559.95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96,742,311.7115,493,416.19112,235,727.90
1.所有者投入的普通股14,388,410.0014,388,410.00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4.其他96,742,311.711,105,006.1997,847,317.90
(三)利润分配14,680,712.99-72,280,712.99-57,600,000.00
1.提取盈余公积14,680,712.99-14,680,712.99
2.提取一般风险准备
3.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57,600,000.00-57,600,000.00
4.其他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
5.其他
(五)专项储备
1.本期提取
2.本期使用
(六)其他1,518.00-3,063,339.15-3,061,821.15
四、本期期末余额192,001,518.0096,742,311.71733,701,053.32817,411.9177,616,316.19426,529,771.5613,045,822.561,540,454,205.25

上期金额

单位:元

项目上期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少数股东权益所有者权益合计
股本其他权益工具资本公积减:库存股其他综合收益专项储备盈余公积一般风险准备未分配利润
优先股永续债其他
一、上年期末余额120,000,000.00808,507,725.8050,139,401.28254,663,604.2534,707,507.401,268,018,238.73
加:会计政策变更
前期差错更正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其他
二、本年期初余额120,000,000.00808,507,725.8050,139,401.28254,663,604.2534,707,507.401,268,018,238.73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72,000,000.00-71,743,333.33-968,259.7712,796,201.9221,995,530.64-17,662,639.6416,417,499.82
(一)综合收益总额-968,259.77106,791,732.56-18,662,639.6487,160,833.15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256,666.671,000,000.001,256,666.67
1.所有者投入的普通股1,000,000.001,000,000.00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256,666.67256,666.67
4.其他
(三)利润分配12,796,201.92-84,796,201.92-72,000,000.00
1.提取盈余公积12,796,201.92-12,796,201.92
2.提取一般风险准备
3.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72,000,000.00-72,000,000.00
4.其他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72,000,000.00-72,000,000.00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72,000,000.00-72,000,000.00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
5.其他
(五)专项储备
1.本期提取
2.本期使用
(六)其他
四、本期期末余额192,000,000.00736,764,392.47-968,259.7762,935,603.20276,659,134.8917,044,867.761,284,435,738.55

8、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本期金额

单位:元

项目本期
股本其他权益工具资本公积减:库存股其他综合收益专项储备盈余公积未分配利润所有者权益合计
优先股永续债其他
一、上年期末余额192,000,000.00736,764,392.4762,935,603.20300,007,321.971,291,707,317.64
加:会计政策变更
前期差错更正
其他
二、本年期初余额192,000,000.00736,764,392.4762,935,603.20300,007,321.971,291,707,317.64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1,518.0096,742,311.7141,667.0414,680,712.9974,526,416.88185,992,626.62
列)
(一)综合收益总额146,807,129.87146,807,129.87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96,742,311.7196,742,311.71
1.所有者投入的普通股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4.其他96,742,311.7196,742,311.71
(三)利润分配14,680,712.99-72,280,712.99-57,600,000.00
1.提取盈余公积14,680,712.99-14,680,712.99
2.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57,600,000.00-57,600,000.00
3.其他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
5.其他
(五)专项储备
1.本期提取
2.本期使用
(六)其他1,518.0041,667.0443,185.04
四、本期期末余额192,001,518.0096,742,311.71736,806,059.5177,616,316.19374,533,738.851,477,699,944.26

上期金额

单位:元

项目上期
股本其他权益工具资本公积减:库存股其他综合收益专项储备盈余公积未分配利润所有者权益合计
优先股永续债其他
一、上年期末余额120,000,000.00808,507,725.8050,139,401.28256,841,504.711,235,488,631.79
加:会计政策变更
前期差错更正
其他
二、本年期初余额120,000,000.00808,507,725.8050,139,401.28256,841,504.711,235,488,631.79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72,000,000.00-71,743,333.3312,796,201.9243,165,817.2656,218,685.85
(一)综合收益总额127,962,019.18127,962,019.18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256,666.67256,666.67
1.所有者投入的普通股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256,666.67256,666.67
4.其他
(三)利润分配12,796,201.92-84,796,201.92-72,000,000.00
1.提取盈余公积12,796,201.92-12,796,201.92
2.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72,000,000.00-72,000,000.00
3.其他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72,000,000.00-72,000,000.00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72,000,000.00-72,000,000.00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
5.其他
(五)专项储备
1.本期提取
2.本期使用
(六)其他
四、本期期末余额192,000,000.00736,764,392.4762,935,603.20300,007,321.971,291,707,317.64

三、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概述

深圳市星源材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星源材质”、“本公司”或“公司”)是由深圳市富易达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全体股东作为发起人,以深圳市富易达电子科技有限公司整体变更方式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11月,根据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由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6]2534号文”《关于核准深圳市星源材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核准,公司向社会公众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30,000,000.00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每股发行价为人民币21.65元,发行后公司注册资本(股本)变更为人民币120,000,000.00元。公司已于2017年1月19日完成工商变更登记,并取得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发的注册号91440300754277719K的《营业执照》。2017年4月,根据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和修改后的章程规定,公司申请新增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72,000,000.00元,转增基准日为2017年12月31日。公司以截至2017年4月18日股份总数120,000,000.00股为基数,以资本公积向全体股东按每10股转增6股,共计转增股份总额72,000,000.00股,每股面值1元,合计增加股本72,000,000.00元。转增后公司总股本增加至192,000,000.00股,公司注册资本(股本)变更为人民币192,000,000.00元。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7】2417号文《关于核准深圳市星源材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债券的批复》核准,2018年3月7日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面值总额为4.8亿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期限6年。本次发行的可转债转股期自可转债发行结束之日起满6个月后的第一个交易日至可转债到期日止。截止2018年12月31日累计转股增加股份数1,518.00股,总股本增至192,001,518.00股,公司注册资本(股本)变更为人民币192,001,518.00元。

2、公司注册资本

人民币壹亿玖仟贰佰万元整。

3、公司所属行业性质

公司属于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

4、公司经营范围

一般经营项目:锂离子电池隔膜及各类功能膜的研发和销售;计算机软件开发(以上均不含国家规定需前置审批项目及禁止项目);从事货物、技术进出口业务(不含分销、国家专营专控商品)。许可经营项目:锂离子电池隔膜及各类功能膜的生产(凭环保许可经营);普通货运(凭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经营)。公司报告期内主营业务未发生变更。

5、公司住所

深圳市光明新区公明办事处田园路北。

6、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陈秀峰。

7、财务报告的批准

本财务报告业经公司2019年3月14日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批准报出。

8、合并财务报表范围

截至2018年12月31日,公司纳入合并范围的子公司共7家公司,分别为合肥星源新能源材料有限公司、常州星源新能源材料有限公司、星源材质国际(香港)有限公司、株式会社星源日本大阪研究院、ShenzhenSenior Technology MaterialCo. Ltd.(US) Research Institute、江苏星源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和星源-飞马新材料(欧洲)有限责任公司。

四、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

1、编制基础

公司财务报表以持续经营假设为基础,根据实际发生的交易和事项,按照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财政部令第33号发布、财政部令第76号修订)、于2006年2月15日及其后颁布和修订的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及其他相关规定(以下合称“企业会计准则”),以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5号——财务报告的一般规定》(2014年修订)的披露规定编制。

2、持续经营

公司自本报告期末至少12个月内具备持续经营能力,无影响持续经营能力的重大事项。

五、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

公司是否需要遵守特殊行业的披露要求否具体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提示:

本公司及子公司主要从事锂离子隔膜的生产与销售。本公司根据实际生产经营特点,依据相关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对应收款项、固定资产、收入等交易和事项制定了具体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详见本附注“五11、应收款项”、“五16、固定资产”、“五28、收入”。

1、遵循企业会计准则的声明

公司承诺编制的财务报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公司报告期间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有关信息。

2、会计期间

采用公历年度,自公历每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止。

3、营业周期

正常营业周期是指本公司从购买用于加工的资产起至实现现金或现金等价物的期间。本公司以12个月作为一个营业周期,并以其作为资产和负债的流动性划分标准。

4、记账本位币

公司以人民币作为记账本位币。

5、同一控制下和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会计处理方法

-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对于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合并方在企业合并中取得的资产和负债,按照取得被合并方所有者权益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的份额计量。合并方取得的净资产账面价值与支付的合并对价账面价值(或发行股份面值总额)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合并方为进行企业合并发生的各项直接费用,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对于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合并成本为购买方在购买日为取得对被购买方的控制权而付出的资产、发生或承担的负债以及发行的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通过多次交换交易分步实现的企业合并,合并成本为每一单项交易成本之和。为企业合并发生的审计、法律服务、评估咨询等中介费用以及其他费用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购买方作为合并对价发行的权益性证券的交易费用,计入权益性证券的初始确认金额。——购买日是指公司是实际取得对被购买方控制权的日期。购买方对合并成本大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确认为商誉。购买方对合并成本小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经复核后合并成本仍小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6、合并财务报表的编制方法

—公司以控制为基础确定合并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不仅包括根据表决权(或类似权利)本身或者结合其他安排确定的子公司,也包括基于一项或多项合同安排决定的结构化主体。控制,是指投资方拥有对被投资方的权力,通过参与被投资方的相关活动而享有可变回报,并且有能力运用对被投资方的权力影响其回报金额。如果母公司是投资性主体,则只将那些为投资性主体的投资活动提供相关服务的子公司纳入合并范围,其他子公司不予以合并,按照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公司合并财务报表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33号-合并财务报表》及相关规定的要求编制,合并时合并范围内的所有重大内部交易和往来予以抵销。非全资子公司的股东权益中不属于母公司的份额作为少数股东权益在合并财务报表中股东权益项下单独列示。—子公司与母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或会计期间不一致的,在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按照母公司的会计政策或会计期间对子公司财务报表进行必要的调整。—对于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取得的子公司,在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以购买日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为基础对其个别财务报表进行调整;对于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取得的子公司,视同参与合并各方在最终控制方开始实施控制时即以目前的状态存在,从合并当期的年初起将其资产、负债、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纳入合并财务报表,并对前期比较财务报表按上述原则进行调整。—在报告期内处置子公司时,将该子公司期初至处置日的资产、负债、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纳入合并财务报表。

7、合营安排分类及共同经营会计处理方法

—合营安排是指一项由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参与方共同控制的安排,分为共同经营和合营企业。—当公司为共同经营的合营方时,确认与共同经营利益份额相关的下列项目:

(1) 确认单独所持有的资产,以及按持有份额确认共同持有的资产;(2) 确认单独所承担的负债,以及按持有份额确认共同承担的负债;

(3) 确认出售公司享有的共同经营产出份额所产生的收入;

(4) 按公司持有份额确认共同经营因出售资产所产生的收入;(5) 确认单独所发生的费用,以及按公司持有份额确认共同经营发生的费用。-当公司为合营企业的合营方时,将对合营企业的投资确认为长期股权投资,并按照本财务报表附注长期股权投资所述方法进行核算。

8、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确定标准

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现金流量表》的规定,现金等价物是指企业持有的期限短、流动性强、易于转换为已知金额现金、价值变动风险很小的投资。

9、外币业务和外币报表折算

-对发生的非本位币经济业务公司按业务发生当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市场汇价的中间价折合为本位币记账;月终对外币的货币项目余额按期末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市场汇价的中间价进行调整。按照期末汇率折合的记账本位币金额与账面记账本位币金额之间的差额作为“财务费用-汇兑损益”计入当期损益;属于与购建固定资产有关的借款产生的汇兑损益,按照借款费用资本化的原则进行处理。—外币报表折算的会计处理方法:

——若公司境外经营子公司、合营企业、联营企业和分支机构采用与公司不同的记账本位币,在将公司境外经营通过合并报表、权益法核算等纳入到公司的财务报表中时,需要将境外经营的财务报表折算为以公司记账本位币反映。在对其进行折算前,公司调整境外经营的会计期间和会计政策,使之与公司会计期间和会计政策相一致,根据调整后会计政策及会计期间编制相应货币的财务报表,再按照以下方法对境外经营财务报表进行折算:

资产负债表中的资产和负债项目,采用资产负债表日的即期汇率折算,所有者权益项目除“未分配利润”项目外,其他项目采用发生时的即期汇率折算。——利润表中的收入和费用项目,采用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或即期汇率的近似汇率折算。——产生的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在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在合并资产负债表中所有者权益项目下“其他综合收益”项目列示。

10、金融工具

-金融资产的分类:

公司根据持有资产的目的、业务本身性质及风险管理要求,将金融资产在初始确认时划分为四类: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包括交易性金融资产和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持有至到期投资:到期日固定、回收金额固定或可确定,且企业有明确意图和能力持有至到期的非衍生金融资产;――应收款项: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回收金额固定或可确定的非衍生金融资产。――可供出售金融资产。-金融负债的分类:

公司根据业务本身性质及风险管理要求,将金融负债在初始确认时划分为二类: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包括交易性金融负债和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其他金融负债。-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计量:

――初始计量企业初始确认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应当按照公允价值计量。对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相关交易费用应当直接计入当期损益;对于其他类别的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相关交易费用应当计入初始确认金额。――金融资产的后续计量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按照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且不扣除将来处置该金融资产时可能发生的交易费用。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按照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除与套期保值有关外,其变动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在该金融资产终止确认转出时,计入当期损益。持有至到期投资、应收款项:采用实际利率法,按摊余成本计量。在发生减值、摊销或终止确认时产生的利得或损失,计入当期损益,但该金融资产被指定为套期项目的除外。――金融负债的后续计量采用实际利率法,按摊余成本对金融负债进行后续计量。但是,下列情况除外: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应当按照公允价值计量,且不扣除将来结清金融负债时可能发生的交易费用。―――与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的权益工具挂钩并须通过交付该权益工具结算的衍生金融负债,应当按照成本计量。―――不属于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的财务担保合同,或没有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并将以低于市场利率贷款的贷款承诺,应当在初始确认后按照下列两项金额之中的较高者进行后续计量:

――――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3号——或有事项》确定的金额;――――初始确认金额扣除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的原则确定的累计摊销额后的余额。――金融资产转移的确认依据和计量方法:

已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转入方的,应当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保留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的,不应当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在判断是否已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转移给了转入方时,应当比较转移前后该金融资产未来现金流量净现值及时间分布的波动使其面临的风险。公司将金融资产转移区分为金融资产整体转移和部分转移。金融资产整体转移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应当将下列两项金额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所转移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因转移而收到的对价,与原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的公允价值变动累计额之和。金融资产部分转移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应当将所转移金融资产整体的账面价值,在终止确认部分和未终止确认部分之间,按照各自的相对公允价值进行分摊,并将下列两项金额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终止确认部分的账面价值;―――终止确认部分的对价,与原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的公允价值变动累计额中对应终止确认部分的金额之和。金融资产转移不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继续确认所该金融资产,并将收到的对价确认为一项金融负债。――金融资产的减值公司年末对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以外的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进行检查,有客观证据表明该金融资产发生减值的,计提减值准备。计提减值准备时,对单项金额重大的进行单独减值测试;对单项金额不重大的,在具有类似信用风险特征的金融资产组中进行减值测试。主要金融资产计提减值准备的具体方法分别如下: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能以公允价值可靠计量的,以公允价值低于账面价值部分计提减值准备,计入当期损益;可供出售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的,以预计未来现金流量(不包括尚未发生的未来信用损失)现值低于账面价值部分计提减值准备,计入当期损益。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发生减值时,即使该金融资产没有终止确认,原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的因公允价值下降形成的累计损失,应当予以转出,计入当期损益。―――持有至到期的投资以预计未来现金流量(不包括尚未发生的未来信用损失)现值低于账面价值部分计提减值准备,计入当期损益。

11、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

(1)单项金额重大并单独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款项

单项金额重大的判断依据或金额标准公司将单个法人主体欠款余额超过人民币100万元的应收款项划分为单项金额重大的应收款项。
单项金额重大并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计提方法对单项金额重大的应收款项单独进行减值测试。如有客观证据表明其发生了减值的,则将其账面价值减记至可收回金额,减记的金额确认为资产减值损失,计入当期损益。可收回金

(2)按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款项

额是通过对其未来现金流量(不包括尚未发生的信用损失)按原实际利率折现确定,并考虑相关担保物的价值(扣除预计处置费用等)。组合名称

组合名称坏账准备计提方法
账龄组合账龄分析法
合并范围内关联方组合其他方法

组合中,采用账龄分析法计提坏账准备的:

√ 适用 □ 不适用

账龄应收账款计提比例其他应收款计提比例
1年以内(含1年)5.00%5.00%
1-2年10.00%10.00%
2-3年20.00%20.00%
3-4年50.00%50.00%
4-5年80.00%80.00%
5年以上100.00%100.00%

组合中,采用余额百分比法计提坏账准备的:

□ 适用 √ 不适用组合中,采用其他方法计提坏账准备的:

√ 适用 □ 不适用

组合名称应收账款计提比例其他应收款计提比例
合并范围内关联方组合0.00%0.00%

(3)单项金额不重大但单独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款项

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理由有客观证据表明其发生了减值
坏账准备的计提方法对有客观证据表明其已发生减值的单项金额非重大的应收款项,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确定减值损失,计提坏账准备

12、存货

公司是否需要遵守特殊行业的披露要求否—存货分类:原材料、低值易耗品、自制半成品、在产品及产成品。—存货的核算:购入原材料、低值易耗品等按实际成本入账,发出时的成本采用加权平均法核算;低值易耗品采用一次摊

销法摊销。—存货的盘存制度:采用永续盘存制。存货定期盘点,盘点结果如果与账面记录不符,于下月期初查明原因,并根据企业的管理权限,经董事会批准后,在期末结账前处理完毕。—存货跌价准备的确认和计提:按照单个存货项目以可变现净值低于账面成本差额计提存货跌价准备。产成品和用于出售的材料等直接用于出售的,以该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需要经过加工的材料存货,以所生产的产成品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对工程施工则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建造合同》的规定,将合同预计总成本超过合同预计总收入的预计损失确认为存货跌价准备。

13、持有待售资产

—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应当同时满足下列条件:(一)根据类似交易中出售此类资产或处置组的惯例,在当前状况下即可立即出售;(二)出售极可能发生,即企业已经就一项出售计划作出决议且获得确定的购买承诺,预计出售将在一年内完成。有关规定要求公司相关权力机构或者监管部门批准后方可出售的,应当已经获得批准。—终止经营,是指公司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能够单独区分的组成部分,且该组成部分已经处置或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

(一)该组成部分代表一项独立的主要业务或一个单独的主要经营地区;(二)该组成部分是拟对一项独立的主要业务或一个单独的主要经营地区进行处置的一项相关联计划的一部分;(三)该组成部分是专为转售而取得的子公司。

14、长期股权投资

-长期股权投资的分类——本部分所指的长期股权投资是指公司对被投资单位具有控制、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长期股权投资。共同控制,是指公司按照相关约定对某项安排所共有的控制,并且该安排的相关活动必须经过分享控制权的参与方一致同意后才能决策。重大影响,是指公司对被投资单位的财务和经营政策有参与决策的权力,但并不能够控制或者与其他方一起共同控制这些政策的制定。——公司对被投资单位不具有控制、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长期股权投资,作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或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核算。-长期股权投资投资成本的确定——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合并方以支付现金、转让非现金资产、承担债务或发行权益性证券作为合并对价的,在合并日按照被合并方所有者权益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的份额作为长期股权投资的投资成本,为企业合并发生的直接相关费用计入当期损益;长期股权投资初始投资成本与支付的现金、转让的非现金资产以及所承担债务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取得同一控制下被合并方的股权,最终形成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应分别是否属于“一揽子交易”进行处理: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将 各项交易作为一项取得控制权的交易进行会计处理。不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在合并日按照应享有被合并方股东权益/所有者权益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的份额作为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长期股权投资初始投资成本与达到合并前的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加上合并日进一步取得股份新支付对价的账面价值之和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在购买日按照支付的合并对价的公允价值作为其初始投资成本。公司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实现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形成的长期股权投资,区分个别财务报表和合并财务报表进行相关会计处理:1) 在个别财务报表

中,以购买日之前所持被购买方的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与购买日新增投资成本之和,作为该项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被购买方的股权涉及其他综合收益的,在处置该项投资时将与其相关的其他综合收益转入当期投资收益。2)在合并财务报表中,对于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被购买方的股权,按照该股权在购买日的公允价值进行重新计量,公允价值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计入当期投资收益;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被购买方的股权涉及其他综合收益的,与其相关的其他综合收益转为购买日所属当期投资收益。——除企业合并形成以外的:以支付现金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按照实际支付的购买价款作为投资成本。投资成本包括与取得长期股权投资直接相关的费用、税金及其他必要支出;发行权益性证券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按照发行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作为投资成本;通过非货币性资产交换(该项交换具有商业实质)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其投资成本以该项投资的公允价值和应支付的相关税费作为换入资产的成本;通过债务重组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债权人将享有股份的公允价值确认为对债务人的投资。-长期股权投资后续计量及损益确认方法对被投资单位能够实施控制的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成本法核算;对具有共同控制、重大影响的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权益法核算。-确定对被投资单位具有共同控制、重大影响的依据对被投资单位的财务和经营政策有参与决策的权力,但并不能够控制或者与其他方一起共同控制这些政策的制定的,认定为重大影响。-长期股权投资的减值测试方法及减值准备计提方法资产负债表日,若因市价持续下跌或被投资单位经营状况恶化等原因使长期股权投资存在减值迹象时,根据长期股权投资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长期股权投资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两者之间较高者确定长期股权投资的可收回金额。长期股权投资的可收回金额低于账面价值时,将资产的账面价值减记至可收回金额,减记的金额确认为资产减值损失,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计提相应的资产减值准备。长期股权投资减值损失一经确认,在以后会计期间不再转回。

15、投资性房地产

投资性房地产计量模式成本法计量折旧或摊销方法—投资性房地产的确认标准:已出租的建筑物;已出租的土地使用权;持有并准备增值后转让的土地使用权。—初始计量方法:取得的投资性房地产,按照取得时的成本进行初始计量,外购投资性房地产的成本,包括购买价款和可直接归属于该资产的相关税费;自行建造投资性房地产的成本,由建造该项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所发生的必要支出构成;以其它方式取得的投资性房地产的成本,适用相关会计准则的规定确认。—后续计量方法:采用成本模式计量,采用与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相同的方法计提折旧或进行摊销。—期末以成本模式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由于市价持续下跌等原因导致其可收回金额低于账面价值的,按资产的实际价值低于账面价值的差额计提减值准备。

16、固定资产(1)确认条件

—固定资产标准:指为生产商品、提供劳务、出租或经营管理而持有的并且使用年限超过一年的有形资产。—固定资产的分类为:房屋及建筑物、机器设备、运输设备、办公设备和实验设备及其他设备设施。—固定资产计价:固定资产除符合固定资产管理政策的按重估价值计价外,其余均按实际成本计价。—固定资产折旧:采用直线法平均计算,并按固定资产类别、估计经济使用年限及残值率确定其折旧率如下:

(2)折旧方法

类别折旧方法折旧年限残值率年折旧率
房屋及建筑物年限平均法20-405%4.75%-2.375%
办公设备年限平均法5-105%19%-9.50%
机器设备年限平均法5-105%19%-9.50%
运输设备年限平均法105%9.50%
实验及其他设备设施年限平均法5-105%19%-9.50%

—固定资产减值准备:

公司于资产负债表日对固定资产逐项进行检查,如果由于市价持续下跌,或技术陈旧、损坏、长期闲置等原因,导致固定资产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则按照其差额计提固定资产减值准备,固定资产减值损失一经确认,在以后会计期间不得转回。可收回金额根据资产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两者之间较高者确定。资产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则按照资产在持续使用过程中和最终处置时所产生的预计未来现金流量,选择恰当的折现率对其进行折现后的金额加以确定。

(3)融资租入固定资产的认定依据、计价和折旧方法

17、在建工程

公司是否需要遵守特殊行业的披露要求否—在建工程以实际成本计价,并于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转作固定资产。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而借入的专门借款或占用了一般借款发生的借款利息以及专门借款发生的辅助费用,在所购建或者生产的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之前根据其发生额予以资本化。—公司在年末对在建工程进行全面检查,如果有证据表明在建工程已经发生了减值,则计提减值准备。在建工程减值损失一经确认,在以后会计期间不得转回。存在以下一项或若干项情况时,计提在建工程减值准备:(1)长期停建并且预计在未来3年内不会重新再开工的在建工程;(2)所建项目无论在性能上,还是在技术上已经落后,并且给企业带来的经济利益具有很大的不确定性;(3)其他足以证明在建工程已经发生减值的情形。

18、借款费用

—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而借入的专门借款或占用了一般借款发生的借款利息以及专门借款发生的 辅助费用,在所购建或者生产的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之前,根据其资本化率计算的发生额予以资本化。除此以外的其它借款费用在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是指需要经过相当长时间的购建或者生产活动才能达到预定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的固定资产、投资性房地产和存货等资产。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借款费用开始资本化:(1)资产支出已经发生,资产支出包括为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而以支付现金、转移非现金资产或者承担带息债务形式发生的支出;(2)借款费用已经发生;(3)为使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所必要的购建或者生产活动已经开始。—为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而借入专门借款的,以专门借款当期实际发生的利息费用,减去将尚未动用的借款资金存入银行取得的利息收入或进行暂时性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后的金额确定为应予以资本化的费用。为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而占用了一般借款的,公司根据累计资产支出超过专门借款部分的资产支出加权平均数乘以所占用一般借款的资本化率,计算确定一般借款应予资本化的利息金额。资本化率根据一般借款加权平均利率计算确定。—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在购建或者生产过程中发生非正常中断、且中断时间连续超过3个月的,暂停借款费用的资本化。在中断期间发生的借款费用确认为费用,计入当期损益,直至资产的购建或者生产活动重新开始。如果中断是所购建或者生产的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必要的程序,借款费用继续资本化。—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时,停止借款费用资本化。

19、生物资产20、油气资产21、无形资产

(1)计价方法、使用寿命、减值测试

公司是否需要遵守特殊行业的披露要求否—无形资产计价:

——外购无形资产的成本,按使该项资产达到预定用途所发生的实际支出计价。——内部研究开发项目研究阶段的支出,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开发阶段的支出,能够符合资本化条件的,确认为无形资产成本。——投资者投入的无形资产,按照投资合同或协议约定的价值作为成本,但合同或协议约定价值不公允的除外。——接受债务人以非现金资产抵偿债务方式取得的无形资产,或以应收债权换入无形资产的,按换入无形资产的公允价值入账。——非货币性交易投入的无形资产,以该项无形资产的公允价值和应支付的相关税费作为入账成本。

——接受捐赠的无形资产,捐赠方提供了有关凭据的,按凭据上标明的金额加上应支付的相关税费计价;捐赠方没有提供有关凭据的,如果同类或类似无形资产存在活跃市场的,按同类或类似无形资产的市场价格估计的金额,加上应支付的相关税费,作为实际成本;如果同类或类似无形资产不存在活跃市场的,按接受捐赠的无形资产的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作为实际成本;自行开发并按法律程序申请取得的无形资产,按依法取得时发生的注册费,聘请律师费等费用,作为实际成本。—无形资产摊销: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在估计该使用寿命的年限内按直线法摊销;无法预见无形资产为公司带来未来经济利益的期限的,视为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不进行摊销。—无形资产减值准备:年末公司检查各项无形资产预计给企业带来未来经济利益的能力,对预计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按单项预计可收回金额与账面价值差额计提减值准备。无形资产减值损失一经确认,在以后会计期间不得转回。

(2)内部研究开发支出会计政策

—公司内部研究开发项目开发阶段的支出满足资本化的条件:(1)从技术上来讲,完成该无形资产以使其能够使用或出售具有可行性。(2)具有完成该无形资产并使用或出售的意图。(3)无形资产产生未来经济利益的方式,包括能够证明运用该无形资产生产的产品存在市场或无形资产自身存在市场;无形资产将在内部使用时,证明其有用性。(4)有足够的技术、财务资源和其他资源支持,以完成该无形资产的开发,并有能力使用或出售该无形资产。(5)归属于该无形资产开发阶段的支出能够可靠计量。

22、长期资产减值23、长期待摊费用

—长期待摊费用为已经发生但应由报告期和以后各期负担的分摊期限在一年以上的各项费用。长期待摊费用按照实际发生额入账,采用直线法在受益期或规定的摊销年限内摊销。—长期待摊的费用项目不能使以后会计期间受益的,将尚未摊销的该项目的摊余价值全部转入当期损益。

24、职工薪酬

(1)短期薪酬的会计处理方法

职工薪酬,是指公司为获得职工提供的服务或解除劳动关系而给予的各种形式的报酬或补偿。职工薪酬包括短期薪酬、离职后福利、辞退福利和其他长期职工福利。企业提供给职工配偶、子女、受赡养人、已故员工遗属及其他受益人等的福利,也属于职工薪酬。公司在职工提供相关服务的会计期间,将实际发生的职工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职工福利费,医疗保险费、工伤保险费和生育保险费等社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经费等确认为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如果该负债预期在职工提供相关服务的年度报告期结束后十二个月内不能完全支付,且财务影响重大的,则该负债将以折现后的金额计量。

(2)离职后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离职后福利,是指为获得职工提供的服务而在职工退休或与企业解除劳动关系后,提供的各种形式的报酬和福利,短期薪酬和辞退福利除外。本公司将离职后福利计划分类为设定提存计划和设定受益计划。(一)设定提存计划:公司向独立的基金缴存固定费用后,公司不再承担进一步支付义务的离职后福利计划。包含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等,在职工为其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将根据设定提存计划计算的应缴存金额确认为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二)设定受益计划:除设定提存计划以外的离职后福利计划。

(3)辞退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辞退福利,是指公司在职工劳动合同到期之前解除与职工的劳动关系,或者为鼓励职工自愿接受裁减而给予职工的补偿。公司向职工提供辞退福利的,在下列两者孰早日确认辞退福利产生的职工薪酬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一)企业不能单方面撤回因解除劳动关系计划或裁减建议所提供的辞退福利时。(二)企业确认与涉及支付辞退福利的重组相关的成本或费用时。实行职工内部退休计划的,在正式退休日之前的经济补偿,属于辞退福利,自职工停止提供服务日至正常退休日期间,拟支付的内退职工工资和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等一次性记入当期损益。正式退休日之后的经济补偿(如正常养老退休金),按照离职后福利处理。

(4)其他长期职工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25、预计负债

公司发生与或有事项相关的义务并同时符合以下条件时,在资产负债表中确认为预计负债:(1)该义务是公司承担的现时义务;(2)该义务的履行很可能导致经济利益流出企业;(3)该义务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在资产负债表日,考虑与或有事项有关的风险、不确定性和货币时间价值等因素,按照履行相关现时义务所需支出的最佳估计数对预计负债进行计量。如果清偿预计负债所需支出全部或部分预期由第三方补偿的,补偿金额在基本确定能够收到时,作为资产单独确认,且确认的补偿金额不超过预计负债的账面价值。

26、股份支付

―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

――对于换取职工服务的股份支付,公司应当以股份支付所授予的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计量。公司应在等待期内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以对可行权权益工具数量的最佳估计为基础,按照权益工具在授予日的公允价值,将当期取得的服务计入相关资产成本或当期费用,同时计入资本公积中的其他资本公积。对于授予后立即可行权的换取职工提供服务的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例如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股份支付),应在授予日按照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将取得的服务计入相关资产成本或当期费用,同时计入资本公积中的股本溢价。――对于换取其他方服务的股份支付,公司应当以股份支付所换取的服务的公允价值计量。公司应当按照其他方服务在取得日的公允价值,将取得的服务计入相关资产成本或费用;如果其他方服务的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但权益工具的公允

价值能够可靠计量,公司应当按照权益工具在服务取得日的公允价值,将取得的服务计入相关资产成本或费用。―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

――公司应当在等待期内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以对可行权情况的最佳估计为基础,按照公司承担负债的公允价值,将当期取得的服务计入相关资产成本或当期费用,同时计入负债,并在结算前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和结算日对负债的公允价值重新计量,将其变动计入损益。对于授予后立即可行权的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例如授予虚拟股票或业绩股票的股份支付),公司应当在授予日按照公司承担负债的公允价值计入相关资产成本或费用,同时计入负债,并在结算前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和结算日对负债的公允价值重新计量,将其变动计入损益。

27、优先股、永续债等其他金融工具

28、收入

公司是否需要遵守特殊行业的披露要求否—销售商品收入的确认方法:

当下列条件同时满足时,确认商品销售收入:(1)公司已将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购货方;(2)公司既没有保留通常与所有权相联系的继续管理权,也没有对已售出的商品实施控制;(3)与交易相关的经济利益能够流入公司;

(4)相关的收入和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

——销售商品收入的具体确认方法:

国内销售,公司根据销售合同和销售订单,在将货物发出送达购货方并取得对方确认时确认收入;国外销售,公司在完成出口报关手续并在产品装运离岸后,凭取得的报关单等出口相关单据确认收入。—提供劳务收入的确认方法:

在提供劳务交易的结果能够可靠估计的情况下,公司于资产负债表日按完工百分比法确认相关的劳务收入。如提供劳务交易的结果不能够可靠估计且已经发生的劳务成本预计能够得到补偿的,按已经发生的劳务成本金额确认收入,并按相同金额结转成本;发生的劳务成本预计不能够全部得到补偿的,按能够得到补偿的劳务成本金额确认收入,并按已经发生的劳务成本作为当期费用;发生的劳务成本预计全部不能够得到补偿,应按已经发生的劳务成本作为当期费用,不确认收入。公司提供劳务收入的具体确认方式为:在劳务完成后根据公司与劳务接受方确认的结算单据确认相关的劳务收入。—提供他人使用公司资产取得收入的确认方法。当下列条件同时满足时予以确认:

——与交易相关的经济利益能够流入公司;——收入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

29、政府补助

政府补助是指公司从政府无偿取得货币性资产和非货币性资产,不包括政府作为所有者投入的资本。公司在能够满足政府补助所附条件且能够收到政府补助时确认政府补助。其中:

(1)政府补助为货币性资产的,按收到或应收的金额计量;政府补助为非货币性资产的,按公允价值计量,如公允价值不能可靠取得,则按名义金额计量。(2)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冲减相关资产的账面价值或确认为递延收益。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确认为递延收益的,在相关资产使用寿命内按照合理、系统的方法分期计入损益。按照名义金额计量的政府补助,直接计入当期损益。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用于补偿以后期间的相关费用和损失的,确认为递延收益,并在确认相关费用的期间计入当期损益或冲减相关成本;用于补偿已经发生的相关费用和损失的,直接计入当期损益或冲减相关成本。(3)与企业日常活动相关的政府补助,按照经济业务实质,计入其他收益或冲减相关成本费用。与企业日常活动无关的政府补助,计入营业外收支。(4)已确认的政府补助需要退回的,应当在需要退回的当期分情况按照以下规定进行会计处理:①初始确认时冲减相关资产账面价值的,调整资产账面价值;②存在相关递延收益的,冲减相关递延收益账面余额,超出部分计入当期损益;③属于其他情况的,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30、递延所得税资产/递延所得税负债

-所得税的会计处理方法所得税的会计处理采用资产负债表债务法核算。资产负债表日,公司按照可抵扣暂时性差异与适用所得税税率计算的结果,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及相应的递延所得税收益;按照应纳税暂时性差异与适用所得税税率计算的结果,确认递延所得税负债及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费用。-递延所得税资产的确认确认由可抵扣暂时性差异产生的递延所得税资产时,应当以未来很可能取得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应纳税所得额为限,但是,同时具有下列特征的交易中因资产或负债的初始确认所产生的递延所得税资产不予确认:

――该项交易不是企业合并;――交易发生时既不影响会计利润也不影响应纳税所得额(或可抵扣亏损)。-递延所得税负债的确认除下列交易中产生的递延所得税负债以外,公司确认所有应纳税暂时性差异产生的递延所得税负债:

――商誉的初始确认。――同时具有下列特征的交易中产生的资产或负债的初始确认:

―――该项交易不是企业合并;―――交易发生时既不影响会计利润也不影响应纳税所得额(或可抵扣亏损)。―公司对与子公司、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投资相关的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应当确认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负债。但是,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除外:

――投资企业能够控制暂时性差异转回的时间;――该暂时性差异在可预见的未来很可能不会转回。

31、租赁

(1)经营租赁的会计处理方法

(2)融资租赁的会计处理方法

32、其他重要的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33、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变更

(1)重要会计政策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会计政策变更的内容和原因审批程序备注

―本报告期内公司会计政策变更事项。—财政部于 2018 年 6 月 15 日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 2018 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15 号),对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进行了修订,自2018年财务报表按照新的格式进行编制,比较数据相应调整。公司根据上述文件规定的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适用于尚未执行新金融准则和新收入准则的企业)编制公司的财务报表,并对比较期间数据进行重述调整,具体影响如下:

——变更的内容及受影响的报表项目———原“应收票据”和“应收账款”项目合并计入新增的“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项目———原“应收利息”、“应收股利”和“其他应收款”项目合并计入“其他应收款”项目。———原“固定资产清理”和“固定资产”项目合并计入“固定资产”项目。———原“工程物资”和“在建工程”项目合并计入“在建工程”项目。———原“应付票据”和“应付账款”项目合并计入新增的“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项目。———原“应付利息”、“应付股利”和“其他应付款”项目合并计入“其他应付款”项目。———原“专项应付款”和“长期应付款”项目合并计入“长期应付款”项目。———新增“研发费用”项目,原计入“管理费用”项目的研发费用单独列示为“研发费用”项目。———在“财务费用”项目下列示“利息费用”和“利息收入”明细项目。——比较期间重述的影响金额

变更前列报报表项目及金额(单位:元)变更后列报报表项目及金额(单位:元)
项目2017年度项目2017年度
应收票据153,594,072.77
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356,564,733.23
应收账款202,970,660.46
应收利息-其他应收款2,654,973.76
应收股利-
其他应收款2,654,973.76
固定资产860,560,431.67固定资产860,560,431.67
固定资产清理-
在建工程31,402,253.36在建工程31,402,253.36
工程物资-
应付票据-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66,412,670.86
应付账款66,412,670.86
应付利息640,789.25其他应付款11,944,418.37
应付股利-
其他应付款11,303,629.12
专项应付款-
长期应付款241,606,666.00
长期应付款241,606,666.00
管理费用103,593,516.04管理费用62,616,320.13
研发费用40,977,195.91
财务费用23,902,709.58财务费用23,902,709.58
其中:利息费用19,941,972.09
其中:利息收入5,565,221.72

上述会计政策变更事项已经公司于 2018 年10月24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本报告期内公司无会计估计变更事项。

(2)重要会计估计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34、其他

其他综合收益其他综合收益,是指企业根据其他会计准则规定未在当期损益中确认的各项利得和损失。分为下列两类列报:

-以后会计期间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项目,主要包括重新计量设定收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导致的变动、按照权益法核算的在被投资单位以后会计期间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中所享有的份额等。-以后会计期间在满足规定条件时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项目,主要包括按照权益法核算的被投资单位以后会计期间在满足规定条件时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中所享有的份额、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形成的利得或损失、持有至到期投资重分类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形成的利得或损失、现金流量套期工具产生的利得或损失中属于有效套期

的部分、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等。

六、税项

1、主要税种及税率

税种计税依据税率
增值税销售货物或提供应税劳务17%、16%、11%、10%、6%、3%
城市维护建设税应缴流转税额7%
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15%、16.5%、21%、25%、30%
教育费附加应缴流转税额3%、2%

存在不同企业所得税税率纳税主体的,披露情况说明

纳税主体名称所得税税率
本公司15%
合肥星源新能源材料有限公司15%
常州星源新能源材料有限公司25%
星源材质国际(香港)有限公司16.5%
株式会社星源日本大阪研究院30%
Shenzhen Senior Technology Material Co.Ltd.(US)Research Institute21%
江苏星源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25%
星源-飞马新材料(欧洲)有限责任公司15%

2、税收优惠

—2017年8月17日,公司获得深圳市科技创新委员会、深圳市财政委员会、深圳市国家税务局、深圳市地方税务局联合颁发的GR201744201357号《高新技术企业证书》,根据企业所得税法规定,公司自获得高新技术企业证书起三年内按15%的税率计算缴纳企业所得税,故公司2018年企业所得税税率为15%。—2018年10月26 日,公司下属子公司合肥星源新能源材料有限公司获得安徽省科学技术厅、安徽省财政厅和国家税务总局安徽省税务局联合颁发的GR201834002058号《高新技术企业证书》,根据企业所得税法规定,合肥星源新能源材料有限公司自获得高新技术企业证书起三年内按15%的税率计算缴纳企业所得税,故合肥星源新能源材料有限公司2018年企业所得税税率为15%。

3、其他

七、合并财务报表项目注释

1、货币资金

单位:元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库存现金36,021.9532,476.53
银行存款285,686,521.71612,538,390.54
其他货币资金133,635,486.448,763,104.54
合计419,358,030.10621,333,971.61
其中:存放在境外的款项总额9,173,789.7820,285,086.02

其他说明—货币资金2018年12月31日余额比2017年12月31日余额减少201,975,941.51元,幅度为32.51%,主要系建设子公司常州星源新能源材料有限公司以及子公司江苏星源新能源材料有限公司生产基地投入增加所致。—截至2018年12月31日,除其他货币资金外公司不存在抵押、质押或有潜在收回风险的款项。存放在境外的资金汇回不受到任何限制。—截至2018年12月31日,其他货币资金为贷款保证金和信用证保证金。—截至2018年12月31日,货币资金所有权受限制的情况见本“附注七70、所有权或使用权受到限制的资产”。

2、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单位:元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其他说明:

3、衍生金融资产

□ 适用 √ 不适用

4、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

单位:元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应收票据64,733,328.35153,594,072.77
应收账款335,897,055.09202,970,660.46
合计400,630,383.44356,564,733.23

(1)应收票据

1)应收票据分类列示

单位:元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银行承兑票据57,296,594.86142,609,450.64
商业承兑票据7,828,140.5210,984,622.13
减:应收票据坏账准备-391,407.03
合计64,733,328.35153,594,072.77

2)期末公司已质押的应收票据

单位:元

项目期末已质押金额

3)期末公司已背书或贴现且在资产负债表日尚未到期的应收票据

单位:元

项目期末终止确认金额期末未终止确认金额
银行承兑票据64,432,628.72
合计64,432,628.72

4)期末公司因出票人未履约而将其转应收账款的票据

单位:元

项目期末转应收账款金额

其他说明—应收票据2018年12月31日余额比2017年12月31日余额减少88,469,337.39元,幅度为57.60%,主要原因系本期公司票据贴现增加,期末未终止确认的未到期的应收票据减少。—截至2018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因出票人未履约而将其转为应收账款的应收票据。—截至2018年12月31日,公司无已质押的应收票据。

(2)应收账款

1)应收账款分类披露

单位:元

类别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账面余额坏账准备账面价值账面余额坏账准备账面价值
金额比例金额计提比例金额比例金额计提比例
单项金额重大并单独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7,147,265.081.94%7,147,265.08100.00%9,266,573.394.10%9,266,573.39100.00%
按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357,000,155.8597.40%21,103,100.765.91%335,897,055.09215,128,802.2195.20%12,158,141.755.65%202,970,660.46
单项金额不重大但单独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2,400,995.660.66%2,400,995.66100.00%1,592,369.900.70%1,592,369.90100.00%
合计366,548,416.59100.00%30,651,361.508.36%335,897,055.09225,987,745.50100.00%23,017,085.0410.19%202,970,660.46

期末单项金额重大并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应收账款(按单位)期末余额
应收账款坏账准备计提比例计提理由
河北洁神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1,155,197.401,155,197.40100.00%预计无法收回
河南环宇赛尔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4,598,491.044,598,491.04100.00%预计无法收回
浙江振龙电源股份有限公司1,393,576.641,393,576.64100.00%预计无法收回
合计7,147,265.087,147,265.08----

组合中,按账龄分析法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账龄期末余额
应收账款坏账准备计提比例
1年以内分项
1年以内小计329,406,173.2316,470,308.705.00%
1至2年23,978,576.582,397,857.6610.00%
2至3年591,877.29118,375.4620.00%
3至4年1,419,066.96709,533.4850.00%
4至5年987,181.67789,745.3480.00%
5年以上617,280.12617,280.12100.00%
合计357,000,155.8521,103,100.765.91%

确定该组合依据的说明:

组合中,采用余额百分比法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 适用 √ 不适用组合中,采用其他方法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2)本期计提、收回或转回的坏账准备情况本期计提坏账准备金额7,831,636.70元;本期收回或转回坏账准备金额2,110,558.25元。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单位:元

单位名称收回或转回金额收回方式

3)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账款情况

单位:元

项目核销金额

其中重要的应收账款核销情况:

单位:元

单位名称应收账款性质核销金额核销原因履行的核销程序款项是否由关联交易产生

应收账款核销说明:

—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账款金额为197,360.24元,无重要的应收账款核销事项,情况如下:

报告期实际核销的应收账款应收账款核销说明
2018年度197,360.24核销已报管理层审批

4)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应收账款情况公司是否需要遵守特殊行业的披露要求否5)因金融资产转移而终止确认的应收账款6)转移应收账款且继续涉入形成的资产、负债金额其他说明:

—应收账款2018年12月31日余额比2017年12月31日余额增加140,560,671.09元,幅度为62.20%,主要原因系本期信用期内客户尚未支付货款的情况增加所致。—截至2018年12 月31日,按欠款方归集应收账款前五名合计为186,341,767.26元,占应收账款期末余额的比例为50.84%,计提的坏账准备余额合计为9,538,519.64元:

—截至2018年12月31日,公司无因金融资产转移而终止确认的应收账款、转移应收账款且继续涉入形成的资产、负债。—截至2018年12月31日的应收账款余额中,不存在应收持有公司5%(含5%)以上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或其他关联方的款项。

5、预付款项

(1)预付款项按账龄列示

单位:元

账龄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金额比例金额比例
1年以内9,665,841.91100.00%10,360,986.4099.98%
1至2年2,031.250.02%
合计9,665,841.91--10,363,017.65--

账龄超过1年且金额重要的预付款项未及时结算原因的说明:

(2)按预付对象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预付款情况

—截至2018年12月31日,按欠款方归集预付款项前五名合计为8,514,596.77元,占预付款项期末余额的比例为88.09%。其他说明:

—截至2018年12月31日,预付款项中不存在预付持公司5%(含5%)以上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或其他关联方的款项。

6、其他应收款

单位:元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应收利息481,204.26
其他应收款9,748,729.982,654,973.76
合计10,229,934.242,654,973.76

(1)应收利息

1)应收利息分类

单位:元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定期存款481,204.26
合计481,204.26

2)重要逾期利息

单位:元

借款单位期末余额逾期时间逾期原因是否发生减值及其判断依据

其他说明:

(2)应收股利

1)应收股利

单位:元

项目(或被投资单位)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2)重要的账龄超过1年的应收股利

单位:元

项目(或被投资单位)期末余额账龄未收回的原因是否发生减值及其判断依据

其他说明:

(3)其他应收款

1)其他应收款分类披露

单位:元

类别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账面余额坏账准备账面价值账面余额坏账准备账面价值
金额比例金额计提比例金额比例金额计提比例
按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其他应收款10,329,953.98100.00%581,224.005.63%9,748,729.982,824,390.13100.00%169,416.376.00%2,654,973.76
合计10,329,953.98100.00%581,224.005.63%9,748,729.982,824,390.13100.00%169,416.376.00%2,654,973.76

期末单项金额重大并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其他应收款:

□ 适用 √ 不适用组合中,按账龄分析法计提坏账准备的其他应收款: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账龄期末余额
其他应收款坏账准备计提比例
1年以内分项
1年以内小计9,596,521.98479,826.105.00%
1至2年678,309.0067,830.9010.00%
2至3年17,695.003,539.0020.00%
3至4年14,000.007,000.0050.00%
4至5年2,000.001,600.0080.00%
5年以上21,428.0021,428.00100.00%
合计10,329,953.98581,224.005.63%

确定该组合依据的说明:

—单项金额重大的其他应收款的确认标准和其他应收款坏账准备的计提标准详见附注三。

组合中,采用余额百分比法计提坏账准备的其他应收款:

□ 适用 √ 不适用组合中,采用其他方法计提坏账准备的其他应收款:

□ 适用 √ 不适用2)本期计提、收回或转回的坏账准备情况

本期计提坏账准备金额元;本期收回或转回坏账准备金额411,807.63元。其中本期坏账准备转回或收回金额重要的:

单位:元

单位名称转回或收回金额收回方式

3)本期实际核销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单位:元

项目核销金额

其中重要的其他应收款核销情况:

单位:元

单位名称其他应收款性质核销金额核销原因履行的核销程序款项是否由关联交易产生

其他应收款核销说明:

4)其他应收款按款项性质分类情况

单位:元

款项性质期末账面余额期初账面余额
员工备用金623,432.5770,178.48
保证金及押金4,411,349.002,030,043.00
代扣员工住房公积金303,434.35333,087.18
代扣员工社会保险费425,564.61391,081.47
往来款4,566,173.45
合计10,329,953.982,824,390.13

5)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单位:元

单位名称款项的性质期末余额账龄占其他应收款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坏账准备期末余额
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往来款4,542,778.721年以内43.98%227,138.94
江苏常州经济开发区财政局保证金及押金3,000,000.001年以内29.04%150,000.00
曹海云员工备用金436,010.000-2年4.22%29,300.50
代扣员工住房公积金代扣款项344,760.301年以内3.34%17,238.02
代扣员工社会保险费代扣款项311,161.461年以内3.01%15,558.07
合计--8,634,710.48--83.59%439,235.53

6)涉及政府补助的应收款项

单位:元

单位名称政府补助项目名称期末余额期末账龄预计收取的时间、金额及依据

7)因金融资产转移而终止确认的其他应收款8)转移其他应收款且继续涉入形成的资产、负债金额其他说明:

—其他应收款2018年12月31日余额比2017年12月31日余额增加7,505,563.85元,增幅为265.74%,主要原因系本期缴纳保证金增加以及应收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的产品理赔款所致。—本期计提、收回或转回的坏账准备情况:本期计提坏账准备金额411,807.63元。—本年无实际核销的其他应收款。—截至2018年12月31日,公司无因金融资产转移而终止确认的其他应收款、转移其他应收款且继续涉入形成的资产、负债。—截至2018年12月31日,其他应收款余额中不存在涉及政府补助的应收款项。—截至2018年12月31日,其他应收款中不存在应收持公司5%(含5%)以上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或其他关联方的款项。

7、存货

公司是否需要遵守房地产行业的披露要求否

(1)存货分类

单位:元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账面余额跌价准备账面价值账面余额跌价准备账面价值
原材料37,059,117.8637,059,117.8626,659,937.9226,659,937.92
在产品1,383,426.801,383,426.801,247,684.651,247,684.65
自制半成品33,812,207.7433,812,207.7415,052,481.7915,052,481.79
委托加工物资7,519.797,519.79
产成品39,146,408.322,759,603.8736,386,804.4512,772,011.9112,772,011.91
合计111,401,160.722,759,603.87108,641,556.8555,739,636.0655,739,636.06

公司是否需遵守《深圳证券交易所行业信息披露指引第4号—上市公司从事种业、种植业务》的披露要求否公司是否需遵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行业信息披露指引第1号——上市公司从事广播电影电视业务》的披露要求否公司是否需遵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行业信息披露指引第5号——上市公司从事互联网游戏业务》的披露要求否公司需遵守《深圳证券交易所行业信息披露指引第11号——上市公司从事珠宝相关业务》的披露要求否

(2)存货跌价准备

单位:元

项目期初余额本期增加金额本期减少金额期末余额
计提其他转回或转销其他
产成品2,759,603.872,759,603.87
合计2,759,603.872,759,603.87

(3)存货期末余额含有借款费用资本化金额的说明

(4)期末建造合同形成的已完工未结算资产情况

单位:元

项目金额

其他说明:

—存货2018年12月31日余额比2017年12月31日余额增加55,661,524.66元,增幅为99.86%,主要原因系子公司合肥星源新能源材料有限公司已经投产,为生产储备的材料及生产的产品增加。

8、持有待售资产

单位:元

项目期末账面价值公允价值预计处置费用预计处置时间

其他说明:

9、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单位:元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其他说明:

10、其他流动资产

单位:元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待抵扣进项税款128,499,538.4749,524,948.80
待认证进项税2,042,134.35
合计130,541,672.8249,524,948.80

其他说明:

2018年12月31日余额比2017年12月31日余额增加81,016,724.02元,增幅为163.59%,主要系本期公司子公司江苏星源新能源

材料有限公司和常州星源新能源材料有限公司生产基地处于建设中,因购置设备及建设厂房而产生的待抵扣进项税款增加所致。

11、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1)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情况

单位:元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账面余额减值准备账面价值账面余额减值准备账面价值
可供出售权益工具:15,200,000.0015,200,000.0015,000,000.0015,000,000.00
按成本计量的15,200,000.0015,200,000.0015,000,000.0015,000,000.00
合计15,200,000.0015,200,000.0015,000,000.0015,000,000.00

(2)期末按公允价值计量的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单位:元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分类可供出售权益工具可供出售债务工具合计

(3)期末按成本计量的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单位:万元

被投资单位账面余额减值准备在被投资单位持股比例本期现金红利
期初本期增加本期减少期末期初本期增加本期减少期末
恩泰环保科技(常州)有限公司150015005.00%
深圳市先端新材料联合工程中心有限公司202010.00%
合计15201520--

(4)报告期内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减值的变动情况

单位:元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分类可供出售权益工具可供出售债务工具合计

(5)可供出售权益工具期末公允价值严重下跌或非暂时性下跌但未计提减值准备的相关说明

单位:元

可供出售权益工具项目投资成本期末公允价值公允价值相对于成本的下跌幅度持续下跌时间(个月)已计提减值金额未计提减值原因

其他说明——2017年5月24日,公司与恩泰环保科技(常州)有限公司原股东签订《股权认购与增资协议》,公司以现金增资1500万

元、持有其增资后5%股权。

——2018年6月19日,深圳市先端新材料联合工程中心有限公司由公司及前沿新材料研究院(深圳)有限公司、深圳军民融合研究院有限公司、深圳市赛欣瑞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共同发起设立。公司认缴投资额为100万元,持有其10%的股权。截至2018年12月31日,公司已实际出资20万元。

12、持有至到期投资

(1)持有至到期投资情况

单位:元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账面余额减值准备账面价值账面余额减值准备账面价值

(2)期末重要的持有至到期投资

单位:元

债券项目面值票面利率实际利率到期日

(3)本期重分类的持有至到期投资

其他说明

13、长期应收款

(1)长期应收款情况

单位:元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折现率区间
账面余额坏账准备账面价值账面余额坏账准备账面价值

(2)因金融资产转移而终止确认的长期应收款

(3)转移长期应收款且继续涉入形成的资产、负债金额

其他说明

14、长期股权投资

单位:元

被投资单位期初余额本期增减变动期末余额减值准备期末余额
追加投资减少投资权益法下确认的投资损益其他综合收益调整其他权益变动宣告发放现金股利或利润计提减值准备其他
一、合营企业
二、联营企业
江苏星源碳纤维复合材料有限公司8,000,000.00-192,212.857,807,787.15
小计8,000,000.00-192,212.857,807,787.15
合计8,000,000.00-192,212.857,807,787.15

其他说明根据公司、何海潮、何海波和苏州力弗特智能装备有限公司共同签订的《关于苏州力弗特智能装备有限公司的股权转让协议》约定,苏州力弗特智能装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力弗特”)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000万元,何海潮将其持有的占注册资本比例为23.259%的出资额为232.59万元人民币的力弗特股权以592.5926万元人民币的价格转让给公司,何海波将其持有的占注册资本比例为8.141%的出资额为81.41万元人民币的力弗特股权以207.4074万元人民币的价格转让给公司。公司以800万元人民币合计取得力弗特31.40%的股权,力弗特于2018年7月25日完成工商变更登记。2018年9月10日,力弗特公司名称变更为江苏星源碳纤维复合材料有限公司。公司拥有力弗特董事会席位,公司能对其有重大影响,故采用权益法核算。

15、投资性房地产

(1)采用成本计量模式的投资性房地产

□ 适用 √ 不适用

(2)采用公允价值计量模式的投资性房地产

□ 适用 √ 不适用

(3)未办妥产权证书的投资性房地产情况

单位:元

项目账面价值未办妥产权证书原因

其他说明

16、固定资产

单位:元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固定资产794,266,875.26860,560,431.67
合计794,266,875.26860,560,431.67

(1)固定资产情况

单位:元

项目房屋及建筑物机器设备运输设备办公设备实验及其他设备设施合计
一、账面原值:
1.期初余额300,289,038.26734,757,736.037,360,516.385,723,942.5254,915,213.361,103,046,446.55
2.本期增加金额13,311,313.941,213,476.62929,730.966,813,505.9722,268,027.49
(1)购置6,486,232.411,213,476.62929,730.966,813,505.9715,442,945.96
(2)在建工程转入6,825,081.536,825,081.53
(3)企业合并增加
3.本期减少金额-1,068,172.58169,828.441,238,001.02
(1)处置或报废-1,068,172.58169,828.441,238,001.02
4.期末余额300,289,038.26748,069,049.977,505,820.426,653,673.4861,558,890.891,124,076,473.02
二、累计折旧
1.期初余额35,255,047.29179,866,123.812,053,589.643,808,930.4721,502,323.67242,486,014.88
2.本期增加金额8,955,267.5970,928,979.43730,586.44673,421.446,681,438.0587,969,692.95
(1)计提8,955,267.5970,928,979.43730,586.44673,421.446,681,438.0587,969,692.95
3.本期减少金额622,879.3323,230.74646,110.07
(1)处置或报废622,879.3323,230.74646,110.07
4.期末余额44,210,314.88250,795,103.242,161,296.754,482,351.9128,160,530.98329,809,597.76
三、减值准备
1.期初余额
2.本期增加金额
(1)计提
3.本期减少金额
(1)处置或报废
4.期末余额
四、账面价值
1.期末账面价值256,078,723.38497,273,946.735,344,523.672,171,321.5733,398,359.91794,266,875.26
2.期初账面价值265,033,990.97554,891,612.225,306,926.741,915,012.0533,412,889.69860,560,431.67

(2)暂时闲置的固定资产情况

单位:元

项目账面原值累计折旧减值准备账面价值备注

(3)通过融资租赁租入的固定资产情况

单位:元

项目账面原值累计折旧减值准备账面价值

(4)通过经营租赁租出的固定资产

单位:元

项目期末账面价值

(5)未办妥产权证书的固定资产情况

单位:元

项目账面价值未办妥产权证书的原因
锂离子电池湿法隔膜及涂覆隔膜项目厂房71,760,693.62尚未办理竣工验收手续

其他说明

(6)固定资产清理

单位:元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其他说明—截至2018年12月31日,公司位于宝安区(光明新区)公明北环大道南侧的房屋建筑物已为公司向中国工商银行盐田支行借入的借款 13,750,000.00元设置抵押,详见“附注七70、所有权或使用权受到限制的资产”。—公司于报告期期末对各项固定资产进行检查,未发现存在需计提减值准备的情形,故不计提固定资产减值准备。—截至2018年12月31日,公司无暂时闲置的固定资产、通过融资租赁租入的固定资产。

17、在建工程

单位:元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在建工程950,031,595.6531,402,253.36
合计950,031,595.6531,402,253.36

(1)在建工程情况

单位:元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账面余额减值准备账面价值账面余额减值准备账面价值
在建工程950,031,595.65950,031,595.6531,402,253.3631,402,253.36
合计950,031,595.65950,031,595.6531,402,253.3631,402,253.36

(2)重要在建工程项目本期变动情况

单位:元

项目名称预算数期初余额本期增加金额本期转入固定资产金额本期其他减少金额期末余额工程累计投入占预算比例工程进度利息资本化累计金额其中:本期利息资本化金额本期利息资本化率资金来源
星源材质华南基地二期功能膜项目25,804.324,834,821.527,706,444.8012,541,266.324.86%4.86%其他
干法线2,035.0019,698,603.3819,698,603.3896.80%96.80%自筹
年产 36000 万平方米锂离子电池湿法隔膜项目199,601.0522,430,811.64769,117,979.38791,548,791.0239.66%39.66%22,618,997.8322,618,997.835.39%募集资金及自筹资金
锂离子电池湿法隔膜及涂覆隔膜项目一期工程38,466.804,136,620.2018,835,408.726,825,081.5316,146,947.39103.67%98.78%5,087,593.76自筹及银行借款
年产10亿平方米锂离子电池涂覆隔膜项目296,407.27110,095,987.54110,095,987.543.71%3.71%自筹及银行借款
合计562,314.4431,402,253.36925,454,423.826,825,081.53950,031,595.65----27,706,591.5922,618,997.83--

(3)本期计提在建工程减值准备情况

单位:元

项目本期计提金额计提原因

其他说明

(4)工程物资

单位:元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账面余额减值准备账面价值账面余额减值准备账面价值

其他说明:

—在建工程2018年12月31日账面价值比2017年12月31日账面价值增加918,629,342.29元,减幅为2925.36%,主要原因是公司子公司常州星源和江苏星源的年产 36000 万平方米锂离子电池湿法隔膜和年产10亿平方米锂离子电池涂覆隔膜项目开工建设。—经检查,报告期期末公司的在建工程不存在减值情况,故未计提减值准备。

18、生产性生物资产

(1)采用成本计量模式的生产性生物资产

□ 适用 √ 不适用

(2)采用公允价值计量模式的生产性生物资产

□ 适用 √ 不适用

19、油气资产

□ 适用 √ 不适用

20、无形资产

(1)无形资产情况

公司是否需遵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行业信息披露指引第5号——上市公司从事互联网游戏业务》的披露要求否

单位:元

项目土地使用权专利权非专利技术软件及其他合计
一、账面原值
1.期初余额117,309,062.5070,000.001,639,103.14119,018,165.64
2.本期增加金额86,965,746.503,032,069.5089,997,816.00
(1)购置86,965,746.503,032,069.5089,997,816.00
(2)内部研发
(3)企业合并增加
3.本期减少金额70,000.0058,700.00128,700.00
(1)处置70,000.0058,700.00128,700.00
4.期末余额204,274,809.004,612,472.64208,887,281.64
二、累计摊销
1.期初余额8,105,236.4825,083.33484,045.688,614,365.49
2.本期增加金额3,761,211.67271,776.694,032,988.36
(1)计提3,761,211.67271,776.694,032,988.36
3.本期减少金额25,083.3343,046.6768,130.00
(1)处置25,083.3343,046.6768,130.00
4.期末余额11,866,448.15712,775.7012,579,223.85
三、减值准备
1.期初余额
2.本期增加金额
(1)计提
3.本期减少金额
(1)处置
4.期末余额
四、账面价值
1.期末账面价值192,408,360.853,899,696.94196,308,057.79
2.期初账面价值109,203,826.0244,916.671,155,057.46110,403,800.15

本期末通过公司内部研发形成的无形资产占无形资产余额的比例。

(2)未办妥产权证书的土地使用权情况

单位:元

项目账面价值未办妥产权证书的原因

其他说明:

—宝安区(光明新厂)公明北环大道南侧土地已为公司向中国工商银行盐田支行借入的借款13,750,000.00元设置抵押,详见附注七35。—龙锦路南侧、富民路北侧、兴东路东侧土地使用权(苏(2018)常州不动产权第2019915号)为公司子公司常州星源新能源材料有限公司分别向中国工商银行盐田支行借入的借款430,219,360.00元和中国工商银行常州经开区支行借入的借款100,000,000.00元设置抵押,详见“附注七37”及“附注七70、所有权或使用权受到限制的资产”。—无形资产2018年12月31日账面价值比2017年12月31日账面价值增加85,904,257.64元,增幅为77.81%,主要是公司子公司常州星源新能源材料有限公司和江苏星源新能源材料有限公司购置土地所致。—公司于报告期期末对各项无形资产进行检查,未发现存在需计提减值准备的情形,故不计提无形资产减值准备。—截至2018年12月31日,公司无未办妥产权证书的无形资产情况。

21、开发支出

单位:元

项目期初余额本期增加金额本期减少金额期末余额

其他说明

22、商誉

(1)商誉账面原值

单位:元

被投资单位名称或形成商誉的事项期初余额本期增加本期减少期末余额

(2)商誉减值准备

单位:元

被投资单位名称或形成商誉的事项期初余额本期增加本期减少期末余额

商誉所在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的相关信息说明商誉减值测试过程、关键参数(如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时的预测期增长率、稳定期增长率、利润率、折现率、预测期等)及商誉减值损失的确认方法:

商誉减值测试的影响其他说明

23、长期待摊费用

单位:元

项目期初余额本期增加金额本期摊销金额其他减少金额期末余额
会员费418,015.10970,873.79458,468.18930,420.71
合计418,015.10970,873.79458,468.18930,420.71

其他说明

24、递延所得税资产/递延所得税负债

(1)未经抵销的递延所得税资产

单位:元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可抵扣暂时性差异递延所得税资产可抵扣暂时性差异递延所得税资产
资产减值准备34,133,768.085,120,065.2123,088,178.973,463,226.84
可抵扣亏损54,435,549.478,165,332.43
合计88,569,317.5513,285,397.6423,088,178.973,463,226.84

(2)未经抵销的递延所得税负债

单位:元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应纳税暂时性差异递延所得税负债应纳税暂时性差异递延所得税负债
可转债权益价值113,814,484.4017,072,172.66
合计113,814,484.4017,072,172.66

(3)以抵销后净额列示的递延所得税资产或负债

单位:元

项目递延所得税资产和负债期末互抵金额抵销后递延所得税资产或负债期末余额递延所得税资产和负债期初互抵金额抵销后递延所得税资产或负债期初余额
递延所得税资产13,285,397.643,463,226.84
递延所得税负债17,072,172.66

(4)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明细

单位:元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可抵扣暂时性差异249,828.2898,322.44
可抵扣亏损44,018,684.4439,405,372.24
合计44,268,512.7239,503,694.68

(5)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亏损将于以下年度到期

单位:元

年份期末金额期初金额备注
2021年2,073,585.152,073,585.15
2022年34,821,171.1737,331,787.09
2023年1,573,460.43
无期限5,550,467.69
合计44,018,684.4439,405,372.24--

其他说明:

25、其他非流动资产

单位:元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预付长期资产款项511,831,292.86256,163,385.99
合计511,831,292.86256,163,385.99

其他说明:

其他非流动资产2018年12月31日余额比2017年12月31日余额增加255,667,906.87元,增幅为99.81%,主要原因系2018年建设子公司常州星源新能源材料有限公司和江苏星源新能源材料有限公司生产基地预付设备款增加。

26、短期借款

(1)短期借款分类

单位:元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抵押借款71,400,000.00
保证借款137,230,319.2025,000,000.00
信用借款281,000,000.00353,465,692.37
合计418,230,319.20449,865,692.37

短期借款分类的说明:

(2)已逾期未偿还的短期借款情况

本期末已逾期未偿还的短期借款总额为元,其中重要的已逾期未偿还的短期借款情况如下:

单位:元

借款单位期末余额借款利率逾期时间逾期利率

其他说明:

—保证借款:

——2018年12月31日保证借款余额137,230,319.20元分别系子公司合肥星源新能源材料有限公司向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庐江支行借款42,551,840.00元,深圳星源向民生银行宝安支行借款人民币20,000,000.00元、向华侨银行香港分行借款人民币74,678,479.20元(原币美元10,881,000.00),其中子公司合肥星源新能源材料有限公司向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庐江支行借款42,551,840.00元由星源材质提供连带 责任保证。公司向民生银行宝安支行借款 人民币20,000,000.00元,公司存入了8,000,450.05元的贷款保证金;向华侨银行香港分行借款人民币74,678,479.20元(原币美元10,881,000.00),公司存入了4,971,020.75元的贷款保证金。—信用借款:

——2018年12月31日信用借款余额281,000,000.00元,系公司分别向中国工商银行盐田支行借款人民币106,000,000.00元、向中国银行国贸支行借款人民币20,000,000.00元、向民生银行宝安支行借款人民币20,000,000.00元、向浦发银行深圳分行借款人民币30,000,000.00元、向平安银行深圳分行借款人民币25,000,000.00元、向招商银行深圳分行借款人民币60,000,000.00元、向交通银行深圳分行借款人民币20,000,000.00元。

27、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单位:元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其他说明:

28、衍生金融负债

□ 适用 √ 不适用

29、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

单位:元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应付票据14,727,941.63
应付账款89,747,295.6366,412,670.86
合计104,475,237.2666,412,670.86

(1)应付票据分类列示

单位:元

种类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银行承兑汇票14,727,941.63
合计14,727,941.63

本期末已到期未支付的应付票据总额为元。

(2)应付账款列示

单位:元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应付账款89,747,295.6366,412,670.86
合计89,747,295.6366,412,670.86

(3)账龄超过1年的重要应付账款

单位:元

项目期末余额未偿还或结转的原因

其他说明:

—应付票据2018年12月31日余额比2017年12月31日余额增加14,727,941.63元,主要是公司根据自身资金情况,合理安排资金调度导致。—截至2018年12月31日,应付票据中不存在应付持公司5%(含5%)以上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或其他关联方款项。—截至2018年12月31日,不存在到期未支付的应付票据。—应付账款2018年12月31日余额比2017年12月31日余额增加23,334,624.77元,幅度为35.14%,主要原因系子公司常州星源新能源材料有限公司、江苏星源新能源材料有限公司建设生产基地产生的应付购置设备款项增加。—截至2018年12月31日,不存在账龄超过1年的大额应付款项。

30、预收款项

(1)预收款项列示

单位:元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预收款项449,491.0518,391,942.28
合计449,491.0518,391,942.28

(2)账龄超过1年的重要预收款项

单位:元

项目期末余额未偿还或结转的原因

(3)期末建造合同形成的已结算未完工项目情况

单位:元

项目金额

其他说明:

—预收款项2018年12月31日余额比2017年12月31日余额减少17,942,451.23元,幅度为97.56%,主要是客户生产需求发生变化,退还预收货款所致。—截至2018年12月31日,不存在账龄超过1年的大额预收款项。

31、应付职工薪酬

(1)应付职工薪酬列示

单位:元

项目期初余额本期增加本期减少期末余额
一、短期薪酬13,775,718.71142,313,891.61139,958,439.0616,131,171.26
二、离职后福利-设定提存计划7,471,394.187,471,394.18
合计13,775,718.71149,785,285.79147,429,833.2416,131,171.26

(2)短期薪酬列示

单位:元

项目期初余额本期增加本期减少期末余额
1、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13,775,718.71125,756,377.84123,400,925.2916,131,171.26
2、职工福利费8,194,963.198,194,963.19
3、社会保险费3,715,618.423,715,618.42
其中:医疗保险费3,141,369.513,141,369.51
工伤保险费369,752.13369,752.13
生育保险费204,496.78204,496.78
4、住房公积金4,561,332.364,561,332.36
5、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经费85,599.8085,599.80
合计13,775,718.71142,313,891.61139,958,439.0616,131,171.26

(3)设定提存计划列示

单位:元

项目期初余额本期增加本期减少期末余额
1、基本养老保险7,268,499.917,268,499.91
2、失业保险费202,894.27202,894.27
合计7,471,394.187,471,394.18

其他说明:

32、应交税费

单位:元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增值税1,362,374.512,752,061.05
企业所得税37,352,821.103,675,398.57
个人所得税1,125,267.502,509,539.56
城市维护建设税284,192.62280,811.19
教育费附加202,994.73200,579.42
印花税49,801.7050,304.20
土地使用税488,643.00359,404.50
房产税324,034.24503,117.01
合计41,190,129.4010,331,215.50

其他说明:

应交税费2018年12月31日余额比2017年12月31日余额增加30,858,913.90元,增幅为298.70%,主要系公司利润增长,应缴企业所得税增加所致。

33、其他应付款

单位:元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应付利息2,661,231.88640,789.25
其他应付款2,430,161.0411,303,629.12
合计5,091,392.9211,944,418.37

(1)应付利息

单位:元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应付借款利息1,481,719.15640,789.25
可转换公司债券利息1,179,512.73
合计2,661,231.88640,789.25

重要的已逾期未支付的利息情况:

单位:元

借款单位逾期金额逾期原因

其他说明:

应付利息2018年12月31日余额比2017年12月31日余额增加2,020,442.63元,幅度为315.31%,主要系计提本期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利息所致。

(2)应付股利

单位:元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其他说明,包括重要的超过1年未支付的应付股利,应披露未支付原因:

(3)其他应付款

1)按款项性质列示其他应付款

单位:元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押金1,073,440.00350,950.00
人才住房补贴218,000.00218,000.00
个税返还款763,600.62704,894.16
其他375,120.42123,284.96
代收代扣款项9,906,500.00
合计2,430,161.0411,303,629.12

2)账龄超过1年的重要其他应付款

单位:元

项目期末余额未偿还或结转的原因

其他说明—其他应付款2018年12月31日余额比2017年12月31日余额减少8,873,468.08元,幅度为78.50%,主要原因系本期转出2017年代收员工持股计划款项9,906,500.00元。—截至2018年12月31日,不存在账龄超过1年的大额其他应付款。

34、持有待售负债

单位:元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其他说明:

35、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单位:元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53,750,000.0047,500,000.00
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应付款33,000,000.00
合计53,750,000.0080,500,000.00

其他说明:

—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明细:

借款 类别2018.12.312017.12.31备注
抵押借款13,750,000.0027,500,000.00以宝安区(光明新区)公明北环大道南侧的土地使用权及建筑物(深房地字第8000105985号)设置抵押;同时由陈秀峰提供担保
保证借款40,000,000.0020,000,000.00子公司合肥星源新能源材料有限公司借款,由星源材质提供连带责任保证
合计53,750,000.0047,500,000.00

—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明细:

借款银行币种2018.12.312017.12.31
工行盐田支行人民币13,750,000.0027,500,000.00
建行庐江支行人民币40,000,000.0020,000,000.00

—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应付款明细:

项目2018.12.312017.12.31
湿法隔膜生产项目借款-33,000,000.00

36、其他流动负债

单位:元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短期应付债券的增减变动:

单位:元

债券名称面值发行日期债券期限发行金额期初余额本期发行按面值计提利息溢折价摊销本期偿还期末余额

其他说明:

37、长期借款

(1)长期借款分类

单位:元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抵押借款530,219,360.0013,750,000.00
保证借款80,000,000.00105,000,000.00
合计610,219,360.00118,750,000.00

长期借款分类的说明:

—长期借款明细如下:

借款银行币种利率2018.12.312017.12.31
工行盐田支行人民币基准利率上浮10%371,539,000.0013,750,000.00
工行盐田支行美元Libor3个月利率+2.9%58,680,360.00-
工行常州经开区支行人民币基准利率上浮10%100,000,000.00-
建行庐江支行人民币4.275%80,000,000.00105,000,000.00
合计610,219,360.00118,750,000.00

其他说明,包括利率区间:

38、应付债券(1)应付债券

单位:元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可转换公司债券376,161,077.08
合计376,161,077.08

(2)应付债券的增减变动(不包括划分为金融负债的优先股、永续债等其他金融工具)

单位:元

债券名称面值发行日期债券期限发行金额期初余额本期发行按面值计提利息溢折价摊销本期偿还本期转股期末余额
星源转债123009480,000,000.002018-3-76年480,000,000.00480,000,000.001,179,616.44-103,796,722.9242,200.00376,161,077.08
合计------480,000,000.00480,000,000.001,179,616.44-103,796,722.9242,200.00376,161,077.08

(3)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转股条件、转股时间说明

——转股条件:债券持有人在转股期内申请转股时,转股数量的计算方式为 Q=V/P,并以去尾法取一股的整数倍。其中:Q:

指可转债持有人申请转股的数量;V:指可转债持有人申请转股的可转债票面总金额;P:指申请转股当日有效的转股价格。可转债持有人申请转换成的股份须是一股的整数倍。转股时不足转换为一股的可转债余额,公司将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等部门的有关规定,在可转债持有人转股当日后的五个交易日内以现金兑付该部分可转债的票面余额及其所对应的当期应计利息。——转股期限:本次发行的可转债转股期限自发行结束之日(2018 年 3 月 13 日)起满六个月后的第一个交易日(2018 年9 月 13 日)起至可转债到期日(2024 年 3 月 7日)止。——转股价格:本次发行的可转债初始转股价格为 27.99 元/股,不低于募集说明书公告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 A 股股票交易均价(若在该二十个交易日内发生过因除权、除息引起股价调整的情形,则对调整前交易日的交易均价按经过相应除权、除息调整后的价格计算)和前一个交易日公司 A 股股票交易均价。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A股股票交易均价=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A股股票交易总额/该二十个交易日公司 A 股股票交易总量。前一个交易日公司A股股票交易均价=前一个交易日公司A股股票交易总额/该日公司 A 股股票交易总量。

(4)划分为金融负债的其他金融工具说明

期末发行在外的优先股、永续债等其他金融工具基本情况公司发行债券面值总额480,000,000.00元,支付发行费(含税)7,316,550.00元,根据同类债券但没有转股权的债券的市场利率为实际利率计算应付债券负债的现值计入应付债券,权益现值部分计入其他权益工具,发行费用在债券的负债现值和权益现值之间进行分摊。期末发行在外的优先股、永续债等金融工具变动情况表

单位:元

发行在外的金融工具期初本期增加本期减少期末
数量账面价值数量账面价值数量账面价值数量账面价值

其他金融工具划分为金融负债的依据说明其他说明根据公司2017年8月25日召开的2017年度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并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17年12月27日出具的证监许可[2017]2417号《关于核准深圳市星源材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核准,公司于2018年3月7日公开发行480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按面值发行,每张面值为100元人民币,发行总额4.8亿元。本次可转债募集资金总额(含发行费用)4.8亿元,均以人民币形式缴入,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472,683,450.00元将全部用于公司全资子公司常州星源在江苏省常州经开区实施的“年产36,000万平方米锂离子电池湿法隔膜及涂覆隔膜项目”。本次发行的可转债信用评级为AA,可转债的存续期限为自发行之日起6年,即自2018年3月7日至2024年3月7日;票面利率为第一年0.30%、第二年0.50%、第三年1.00%、第四年1.30%、第五年1.50%、第六年1.80%;本次发行的可转债转股期限自发行结束之日(2018年3月13日)起满六个月后的第一个交易日(2018年9月13日)起至可转债到期日(2024年3月7日)止。本次发行的可转债采用每年付息一次的付息方式,到期归还本金和支付最后一年利息,计息起始日为可转债发行首日。每年的付息日为本次发行的可转债发行首日起每满一年的当日。如该日为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下一个工作日,顺延期间不另付息。每相邻的两个付息日之间为一个计息年度。每年的付息债权登记日为每年付息日的前一交易日,公司将在每年付息日之后的五个交易日内支付当年利息。在付息债权登记日前(包括付息债权登记日)申请转换成公司股票的可

转债,公司不再向其持有人支付本计息年度及以后计息年度的利息。

39、长期应付款

单位:元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长期应付款224,619,625.56241,606,666.00
合计224,619,625.56241,606,666.00

(1)按款项性质列示长期应付款

单位:元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国开发展基金款及其利息202,019,625.56202,006,666.00
湿法隔膜生产项目借款17,000,000.00
"借转补"专项政策扶持资金22,600,000.0022,600,000.00
合计224,619,625.56241,606,666.00

其他说明:

—国开发展基金款系公司及子公司合肥星源新能源材料有限公司与合肥城建投资控股有限公司签署的《投资协议》收到的专项资金。2016年3月,公司及其子公司合肥星源新能源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合肥星源”)与合肥城建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合肥城投”)签订《国开发展基金投资合同》(以下简称“投资协议”)以及《合肥星源新能源材料有限公司股权回购协议》(以下简称“回购协议”),同时公司与合肥国轩高科动力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合肥国轩”)签订了《国开发展基金投资回购协议书》(以下简称“国开回购协议”),约定:合肥城投以人民币现金20,000万元对合肥星源进行增资,用于合肥星源建设锂离子电池湿法隔膜及涂覆隔膜项目(以下简称“投资项目”)。项目投资期限为10年,在投资期限内合肥城投每年以分红或通过回购溢价方式获得1.272%的收益。根据回购协议,在投资期限内及投资期限到期后,如合肥城投选择以公司回购股权方式实现基金投资回收,由公司回购全部20,000万元股权;根据国开回购协议,在满足一定条件下,公司与合肥国轩按照国开回购协议约定的时间、比例和价格共同回购合肥城投所要求回购的股权。2016年12月,公司及子公司合肥星源新能源材料有限公司与合肥城建投资控股有限公司签订的《国开发展基金投资合同及回购协议之变更协议》,约定原投资协议中约定的在投资期限内合肥城投每年以分红或通过回购溢价方式获得1.272%的收益变更为在投资期限内合肥城投每年以分红或通过回购溢价方式获得1.29%的收益。公司在合并财务报表层面将此项业务按“财会【2014】13号《金融负债与权益工具的区分及相关会计处理规定》处理,将应付的股权回购款及其收益计入长期应付款。—湿法隔膜生产项目借款为子公司合肥星源新能源材料有限公司向庐江县产业投资有限公司借入的高性能锂离子电池湿法隔膜生产项目借款。—“借转补”专项政策扶持资金为子公司合肥星源新能源材料有限公司与安徽庐江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庐江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及庐江县财政局签订的《年产5000万平方米锂离子电池湿法隔膜及涂覆隔膜项目(一期)使用新能源汽车产业集聚发展基地“借转补”专项财政扶持资金协议书》取得的专项资金。根据协议书的约定,从省财政下拨的战略性新兴产业集聚发展基地专项资金,预先以“借转补”投入方式对合肥星源新能源材料有限公司的项目建设给予资金支持。“借转补”项目的预拨资金转为补助资金的具体数额,需要经过有关部门组织验收合格且绩效经考核后被评定为合格后才能确定;绩效经考核后被评定为不合格的,需要将全部预拨资金一次性归还。鉴于“借转补”项目尚未进行验收和绩效考核,

补助金额的具体数额不能确定,因此公司将收到的“借转补”专项政策扶持资金计入长期应付款。

(2)专项应付款

单位:元

项目期初余额本期增加本期减少期末余额形成原因

其他说明:

40、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1)长期应付职工薪酬表

单位:元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2)设定受益计划变动情况

设定受益计划义务现值:

单位:元

项目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

计划资产:

单位:元

项目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

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净资产)

单位:元

项目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

设定受益计划的内容及与之相关风险、对公司未来现金流量、时间和不确定性的影响说明:

设定受益计划重大精算假设及敏感性分析结果说明:

其他说明:

41、预计负债

单位:元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形成原因

其他说明,包括重要预计负债的相关重要假设、估计说明:

42、递延收益

单位:元

项目期初余额本期增加本期减少期末余额形成原因
政府补助77,578,331.58102,021,945.0018,715,611.80160,884,664.78政府拨入
合计77,578,331.58102,021,945.0018,715,611.80160,884,664.78--

涉及政府补助的项目:

单位:元

负债项目期初余额本期新增补助金额本期计入营业外收入金额本期计入其他收益金额本期冲减成本费用金额其他变动期末余额与资产相关/与收益相关
锂离子动力蓄电池高性能隔膜产业化项目4,375,000.001,500,000.002,875,000.00与资产相关
锂离子隔膜华南制造基地项目5,923,504.162,003,744.283,919,759.88与资产相关
锂离子动力蓄电池高安全性复合隔膜的产业化项目609,500.46106,000.08503,500.38与资产相关
锂离子动力电池隔膜研发与产业化212,500.1750,000.04162,500.13与资产相关
凝胶聚合物特种锂电池隔膜关键制备技术研究3,208,333.59500,000.042,708,333.55与资产相关
深圳高分子材料特种功能膜工程实验室项目3,208,333.60500,000.042,708,333.56与资产相关
车用锂离子动力电池大规模产业化及全产业链技术创新8,636,078.223,600,000.001,705,882.3210,530,195.90与资产相关
共挤吹膜制备高安全性锂电池复合隔膜研发(工程中心提升项目)1,184,210.10157,894.681,026,315.42与资产相关
陶瓷涂覆特种锂电池隔膜项目5,327,599.97830,275.324,497,324.65与资产相关
新能源汽车整车及动力电池产业化开发技术创新产业群链合1,743,444.00271,705.561,471,738.44与资产相关
节能与新能源汽车技术创新工程18,934,106.732,950,769.8815,983,336.85与资产相关
生产线及配套收卷机进口设备贴息3,080,201.74480,031.442,600,170.30与资产相关
水性PVDF特种隔膜高效制备技术研究1,357,142.64214,285.681,142,856.96与资产相关
企业信息化建设项目161,538.4024,230.76137,307.64与资产相关
负债项目期初余额本期新增补助金额本期计入营业外收入金额本期计入其他收益金额本期冲减成本费用金额其他变动期末余额与资产相关/与收益相关
纳米增强复合电池隔膜5,715,712.401,850,000.00740,403.826,825,308.58与资产相关
高新技术产业化项目扶持660,550.5088,073.40572,477.10与资产相关
进口贴息(流延设备)663,884.1088,517.88575,366.22与资产相关
2016年产业转型升级专项资金企业技术装备及管理提升项目2,621,358.90349,514.522,271,844.38与资产相关
光明新区2017年度节能减排和发展循环经济专项资金1,434,125.00223,500.001,210,625.00与资产相关
基础研究(学科布局)、技术攻关、重点实验室、工程中心、公共技术服务平台和科技应用示范项目4,000,000.004,000,000.00与资产相关
中共合肥市委组织部创新型领军人才资助60,000.0060,000.00与收益相关
安徽2017年制造强省建设资金4,461,206.90457,758.604,003,448.30与资产相关
高端锂离子电池隔膜制备及检测技术国家地方联合工程研究中心项目15,000,000.0015,000,000.00与资产相关
2017年国家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进口贴息事项815,645.0036,741.10778,903.90与资产相关
高耐热性隔膜研发及生产设备升级改造项目2,590,000.0024,205.342,565,794.66与资产相关
高热稳定性锂离子电池干法隔膜项目43,420,000.0058,420,000.00与资产相关
高安全聚合物纳米功能复合隔膜开发与产业化项目1,200,000.001,200,000.00与资产相关
2017年重点新材料首批次应用保险补偿试点工作单位资助款9,135,700.004,948,504.174,187,195.83与收益相关
高端湿法动力锂电池隔膜加工关键技术研究及产业化项目380,000.00380,000.00与收益相关
负债项目期初余额本期新增补助金额本期计入营业外收入金额本期计入其他收益金额本期冲减成本费用金额其他变动期末余额与资产相关/与收益相关
2018年上半年工业发展政策补助资金9,030,600.0083,572.858,947,027.15与资产相关
合计77,578,331.58102,021,945.0018,715,611.80160,884,664.78

其他说明:

43、其他非流动负债

单位:元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其他说明:

44、股本

单位:元

期初余额本次变动增减(+、—)期末余额
发行新股送股公积金转股其他小计
股份总数192,000,000.001,518.001,518.00192,001,518.00

其他说明: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7】2417号文《关于核准深圳市星源材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债券的批复》核准,2018年3月7日本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面值总额为4.8亿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期限6年。本次发行的可转债转股期自可转债发行结束之日起满6个月后的第一个交易日至可转债到期日止。截至2018年12月31日,累计转股增加股份数1,518.00股,总股本增至192,001,518.00股。

45、其他权益工具(1)期末发行在外的优先股、永续债等其他金融工具基本情况

(2)期末发行在外的优先股、永续债等金融工具变动情况表

单位:元

发行在外的金融工具期初本期增加本期减少期末
数量账面价值数量账面价值数量账面价值数量账面价值
星源转债4,800,000113,824,491.4448217,082,179.734,799,51896,742,311.71
合计4,800,000113,824,491.4448217,082,179.734,799,51896,742,311.71

其他权益工具本期增减变动情况、变动原因说明,以及相关会计处理的依据:

其他权益工具本期增减变动情况、变动原因说明,以及相关会计处理的依据,详见附注“七、38 应付债券”

其他说明:

46、资本公积

单位:元

项目期初余额本期增加本期减少期末余额
资本溢价(股本溢价)714,432,841.1041,667.043,105,006.19711,369,501.95
其他资本公积22,331,551.3722,331,551.37
合计736,764,392.4741,667.043,105,006.19733,701,053.32

其他说明,包括本期增减变动情况、变动原因说明:

—2018年度股本溢价的减少原因详见“附注七、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2018年度股本溢价增加: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7】2417号文《关于核准深圳市星源材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债券的批复》核准,2018年3月7日本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面值总额为4.8亿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期限6年。本次发行的可转债转股期自可转债发行结束之日起满6个月后的第一个交易日至可转债到期日止。截至2018年12月31日,累计转股增加股份数1,518.00股,增加资本公积41,667.04元。

47、库存股

单位:元

项目期初余额本期增加本期减少期末余额

其他说明,包括本期增减变动情况、变动原因说明:

48、其他综合收益

单位:元

项目期初余额本期发生额期末余额
本期所得税前发生额减:前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当期转入损益减:所得税费用税后归属于母公司税后归属于少数股东
二、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968,259.771,785,671.681,785,671.68817,411.91
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968,259.771,785,671.681,785,671.68817,411.91
其他综合收益合计-968,259.771,785,671.681,785,671.68817,411.91

其他说明,包括对现金流量套期损益的有效部分转为被套期项目初始确认金额调整:

49、专项储备

单位:元

项目期初余额本期增加本期减少期末余额

其他说明,包括本期增减变动情况、变动原因说明:

50、盈余公积

单位:元

项目期初余额本期增加本期减少期末余额
法定盈余公积62,935,603.2014,680,712.9977,616,316.19
合计62,935,603.2014,680,712.9977,616,316.19

盈余公积说明,包括本期增减变动情况、变动原因说明:

51、未分配利润

单位:元

项目本期上期
调整后期初未分配利润276,659,134.89254,663,604.25
加:本期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222,151,349.66106,791,732.56
减:提取法定盈余公积14,680,712.9912,796,201.92
应付普通股股利57,600,000.0072,000,000.00
期末未分配利润426,529,771.56276,659,134.89

调整期初未分配利润明细:

1)、由于《企业会计准则》及其相关新规定进行追溯调整,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元。2)、由于会计政策变更,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元。3)、由于重大会计差错更正,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元。4)、由于同一控制导致的合并范围变更,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元。5)、其他调整合计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元。

52、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

单位:元

项目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
收入成本收入成本
主营业务569,620,837.30293,953,446.93514,062,154.77247,522,826.15
其他业务13,867,976.127,981,536.177,286,213.229,600,855.25
合计583,488,813.42301,934,983.10521,348,367.99257,123,681.40

53、税金及附加

单位:元

项目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
城市维护建设税3,726,366.543,777,319.45
教育费附加2,661,690.392,698,085.32
房产税2,336,502.292,012,468.05
土地使用税1,310,778.63774,453.38
车船使用税2,245.0013,413.12
印花税905,239.20383,795.95
合计10,942,822.059,659,535.27

其他说明:

54、销售费用

单位:元

项目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
职工薪酬11,175,040.9215,143,774.23
办公费604,360.49535,129.24
差旅费2,348,174.831,512,751.06
运费6,805,022.485,465,489.96
业务招待费1,808,013.181,391,220.55
折旧10,904.925,705.95
保险费6,032,723.11
其他68,817.65164,305.09
合计28,853,057.5824,218,376.08

其他说明:

55、管理费用

单位:元

项目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
职工薪酬56,228,775.9838,022,906.30
办公费6,504,111.455,512,179.28
业务招待费1,777,074.132,205,493.17
折旧1,758,748.401,197,734.90
差旅费3,720,680.622,900,780.48
车辆使用费1,216,433.91907,035.39
中介咨询费用12,511,145.186,656,134.24
通讯费222,307.41167,484.08
摊销费用2,800,944.363,131,996.91
培训费349,666.42871,082.66
股份支付256,666.67
其它783,415.23786,826.05
合计87,873,303.0962,616,320.13

其他说明:

管理费用 2018年度比2017年度增加了25,256,982.96元,幅度为40.34%,主要原因系本期管理人员人工成本增加所致。

56、研发费用

单位:元

项目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
职工薪酬11,283,788.7511,042,851.23
直接投入费用15,504,505.9412,123,760.66
折旧及摊销3,494,870.244,055,975.86
其他7,920,084.3813,754,608.16
合计38,203,249.3140,977,195.91

其他说明:

57、财务费用

单位:元

项目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
利息支出29,588,433.0119,941,972.09
减:利息收入6,167,144.455,565,221.72
手续费支出1,065,288.59878,534.57
汇兑损益-13,776,674.248,647,424.64
票据贴现利息841,772.05
合计11,551,674.9623,902,709.58

其他说明:

财务费用 2018年度比2017年度减少了12,351,034.62元,幅度为51.67%,主要原因系受2018年美元汇率大幅持续上涨,公司较上年同期产生较大的汇兑收益。

58、资产减值损失

单位:元

项目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
一、坏账损失8,634,851.364,349,890.90
二、存货跌价损失2,759,603.87
合计11,394,455.234,349,890.90

其他说明:

资产减值损失 2018年度比2017年度增加7,044,564.33元,幅度为161.95%,主要原因是本期期末应收账款增加计提的坏账准备增加以及计提了存货跌价准备导致。

59、其他收益

单位:元

产生其他收益的来源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
政府补助28,595,576.5014,751,899.23

60、投资收益

单位:元

项目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
理财产品投资收益3,063,946.98
按权益法核算的投资收益-192,212.85
合计2,871,734.13

其他说明:

投资收益 2018年度比2017年度增加2,871,734.13元,主要是本期公司为防范汇率风险,购买了货币互换产品导致。

61、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单位:元

产生公允价值变动收益的来源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

其他说明:

62、资产处置收益

单位:元

资产处置收益的来源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
固定资产处置损益-156,500.15

63、营业外收入

单位:元

项目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计入当期非经常性损益的金额
政府补助125,121,140.002,060,000.00125,121,140.00
罚款净收入30,300.00
获得赔偿收入14,100.00210,446.1714,100.00
其他59,252.0777,607.8859,252.07
合计125,194,492.072,378,354.05125,194,492.07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

单位:元

补助项目发放主体发放原因性质类型补贴是否影响当年盈亏是否特殊补贴本期发生金额上期发生金额与资产相关/与收益相关
创新团队补贴60,000.00与收益相关
上市培育资助2,000,000.00与收益相关
庐江产业创新团队资助经费60,000.00与收益相关
技能提升培训补贴20,140.00与收益相关
新员工培训补贴32,000.00与收益相关
安徽合肥庐江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先进单位奖励9,000.00与收益相关
产业扶持资金125,000,000.00与收益相关
合计125,121,140.002,060,000.00

其他说明:

—营业外收入2018年度较2017年度增加122,816,138.02 元,幅度为5163.91%,主要是2018年公司收到的与公司非日常活动相关的政府补助增加所致。

64、营业外支出

单位:元

项目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计入当期非经常性损益的金额
非流动资产报废损失5,567,842.71
滞纳金79,959.4873.0079,959.48
捐赠支出200,000.00693.00200,000.00
其他支出39,906.237,800.0139,906.23
合计319,865.715,576,408.72319,865.71

其他说明:

—营业外支出2018年度较2017年度减少5,256,543.01元,幅度为94.26%,主要是2018年公司清理资产损失减少所致。

65、所得税费用

(1)所得税费用表

单位:元

项目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
当期所得税费用56,083,987.4722,243,721.50
递延所得税费用-9,822,170.80-318,311.14
合计46,261,816.6721,925,410.36

(2)会计利润与所得税费用调整过程

单位:元

项目本期发生额
利润总额248,920,704.94
按法定/适用税率计算的所得税费用37,338,105.74
子公司适用不同税率的影响11,368,680.02
调整以前期间所得税的影响-243,986.79
不可抵扣的成本、费用和损失的影响187,420.16
使用前期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亏损的影响-627,653.98
本期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或可抵扣亏损的影响1,615,432.15
加计扣除的影响-3,376,180.63
所得税费用46,261,816.67

其他说明

66、其他综合收益

详见附注。

67、现金流量表项目

(1)收到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单位:元

项目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
收到的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237,023,049.704,581,011.44
收到的存款利息5,685,940.195,565,221.72
收到往来款净额9,120,511.98
收现营业外收入73,352.07240,746.17
合计242,782,341.9619,507,491.31

收到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说明:

(2)支付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单位:元

项目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
付现销售费用17,366,993.848,689,578.65
付现管理费用及研发费用49,769,851.3244,328,637.30
付现银行手续费1,065,288.59878,534.57
付现营业外支出279,959.488,566.01
付现往来款净额16,379,031.93
合计84,861,125.1653,905,316.53

支付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说明:

(3)收到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单位:元

项目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

收到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说明:

(4)支付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单位:元

项目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

支付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说明:

(5)收到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单位:元

项目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
退回的信用证、保函保证金、贷款保证金8,763,104.5410,731,006.41
"借转补"专项政策扶持资金22,600,000.00
收到的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25,536,500.00
合计8,763,104.5458,867,506.41

收到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说明:

(6)支付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单位:元

项目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
支付的信用证、保函保证金、贷款保证金133,635,486.448,763,104.54
购买少数股东股权款2,000,000.00
合计135,635,486.448,763,104.54

支付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说明:

68、现金流量表补充资料

(1)现金流量表补充资料

单位:元

补充资料本期金额上期金额
1.将净利润调节为经营活动现金流量:----
净利润202,658,888.2788,129,092.92
加:资产减值准备11,394,455.234,349,890.90
固定资产折旧、油气资产折耗、生产性生物资产折旧87,256,574.1060,855,613.99
无形资产摊销2,800,944.363,061,962.73
长期待摊费用摊销458,468.1867,421.79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的损失(收益以“-”号填列)156,500.15-
固定资产报废损失(收益以“-”号填列)-5,567,842.71
财务费用(收益以“-”号填列)20,756,959.1431,014,939.70
投资损失(收益以“-”号填列)-2,871,734.13
递延所得税资产减少(增加以“-”号填列)-9,822,170.80-318,311.14
存货的减少(增加以“-”号填列)-55,661,524.66-11,752,679.48
经营性应收项目的减少(增加以“-”号填列)-85,146,668.04-120,915,391.72
经营性应付项目的增加(减少以“-”号填列)67,693,206.13-20,382,341.97
其他256,666.67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239,673,897.9339,934,707.10
2.不涉及现金收支的重大投资和筹资活动:----
3.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变动情况:----
现金的期末余额285,722,543.66612,570,867.07
减:现金的期初余额612,570,867.07745,969,727.79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326,848,323.41-133,398,860.72

(2)本期支付的取得子公司的现金净额

单位:元

金额
其中:--
其中:--
其中:--

其他说明:

(3)本期收到的处置子公司的现金净额

单位:元

金额
其中:--
其中:--
其中:--

其他说明:

(4)现金和现金等价物的构成

单位:元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一、现金285,722,543.66612,570,867.07
其中:库存现金36,021.9532,476.53
可随时用于支付的银行存款285,686,521.71612,538,390.54
三、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285,722,543.66612,570,867.07

其他说明:

69、所有者权益变动表项目注释

说明对上年期末余额进行调整的“其他”项目名称及调整金额等事项:

70、所有权或使用权受到限制的资产

单位:元

项目期末账面价值受限原因
货币资金133,635,486.44贷款保证金、信用证保证金
固定资产184,318,029.77公司向中国工商银行盐田支行的借款443,969,360.00元设置抵押;子公司常州星源向工行常州经开区支行借款100,000,000.00元设置抵押。
无形资产85,261,633.30公司向中国工商银行盐田支行的借款443,969,360.00元设置抵押;子公司常州星源向工行常州经开区支行借款100,000,000.00元设置抵押。
合计403,215,149.51--

其他说明:

71、外币货币性项目

(1)外币货币性项目

单位:元

项目期末外币余额折算汇率期末折算人民币余额
货币资金----61,779,927.42
其中:美元8,722,157.566.863259,861,911.77
欧元233,672.157.84731,833,695.46
港币96,233.950.876284,320.19
应收账款----60,336,358.13
其中:美元8,791,286.596.863260,336,358.13
欧元
港币
长期借款----58,680,360.00
其中:美元8,550,000.006.863258,680,360.00
欧元
港币
短期借款117,230,319.20
其中:美元17,081,000.006.8632117,230,319.20

其他说明:

(2)境外经营实体说明,包括对于重要的境外经营实体,应披露其境外主要经营地、记账本位币及选择依据,记账本位币发生变化的还应披露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72、套期

按照套期类别披露套期项目及相关套期工具、被套期风险的定性和定量信息:

73、政府补助

(1)政府补助基本情况

单位:元

种类金额列报项目计入当期损益的金额
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92,506,245.00递延收益13,387,107.63
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9,515,700.00递延收益5,328,504.17
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9,879,964.70其他收益9,879,964.70
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125,121,140.00营业外收入125,121,140.00

(2)政府补助退回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其他说明:

74、其他

八、合并范围的变更

1、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1)本期发生的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单位:元

被购买方名称股权取得时点股权取得成本股权取得比例股权取得方式购买日购买日的确定依据购买日至期末被购买方的收入购买日至期末被购买方的净利润

其他说明:

(2)合并成本及商誉

单位:元

合并成本

合并成本公允价值的确定方法、或有对价及其变动的说明:

大额商誉形成的主要原因:

其他说明:

(3)被购买方于购买日可辨认资产、负债

单位:元

购买日公允价值购买日账面价值

可辨认资产、负债公允价值的确定方法:

企业合并中承担的被购买方的或有负债:

其他说明:

(4)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股权按照公允价值重新计量产生的利得或损失

是否存在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实现企业合并且在报告期内取得控制权的交易□ 是 □ 否

(5)购买日或合并当期期末无法合理确定合并对价或被购买方可辨认资产、负债公允价值的相关说明(6)其他说明

2、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1)本期发生的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单位:元

被合并方名称企业合并中取得的权益比例构成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依据合并日合并日的确定依据合并当期期初至合并日被合并方的收入合并当期期初至合并日被合并方的净利润比较期间被合并方的收入比较期间被合并方的净利润

其他说明:

(2)合并成本

单位:元

合并成本

或有对价及其变动的说明:

其他说明:

(3)合并日被合并方资产、负债的账面价值

单位:元

合并日上期期末

企业合并中承担的被合并方的或有负债:

其他说明:

3、反向购买

交易基本信息、交易构成反向购买的依据、上市公司保留的资产、负债是否构成业务及其依据、合并成本的确定、按照权益性交易处理时调整权益的金额及其计算:

4、处置子公司

是否存在单次处置对子公司投资即丧失控制权的情形□ 是 □ 否是否存在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处置对子公司投资且在本期丧失控制权的情形□ 是 □ 否

5、其他原因的合并范围变动

说明其他原因导致的合并范围变动(如,新设子公司、清算子公司等)及其相关情况:

子公司名称子公司 类型注册地业务性质注册资本持股及表决权比例期末实际出资额
江苏星源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有限责任公司常州市武进区兴东路888号制造人民币3亿100.00%1.8亿元人民币
星源-飞马新材料(欧洲)有限责任公司有限责任公司ZülpicherStra?e 5, 40549 Düsseldorf研发销售100万欧元90.00%45万欧元

——2018年3月,公司投资设立江苏星源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30,000万元,公司认缴出资人民币30,00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100%。江苏星源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于2018年3月12日取得企业法人营业执照。——2018年6月,公司与德国飞马集团公司合资成立Senior-Famous New Material (Europe) GmbH(星源-飞马新材料(欧洲)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为100万欧元,公司认缴出资90万欧元,占注册资本的90%。Senior-Famous New Material (Europe)GmbH 于2018年6月14日注册成立。

6、其他

九、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

1、在子公司中的权益

(1)企业集团的构成

子公司名称主要经营地注册地业务性质持股比例取得方式
直接间接
合肥星源新能源材料有限公司合肥安徽省合肥市庐江县经济开发区城西大道128号制造业60.00%投资设立
常州星源新能源材料有限公司常州常州市兴东路888号制造业100.00%投资设立
星源材质国际(香港)有限公司中国香港UNIT04,7/F,BRIGHT WAY TOWER,NO.33 MONG KOK ROAD,KOWLOON,HK.研发销售100.00%投资设立
株式会社星源日本大阪研究院日本大坂大阪市东成区东小桥一丁目16-24研发销售100.00%投资设立
ShenzhenSeniorTechnologyMaterialCo. Ltd. (US) Research Institute美国加利福利亚州44063 FREMONT BVLD,CA,USA.研发销售100.00%投资设立
江苏星源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常州常州市武进区兴东路888号制造业100.00%投资设立
星源-飞马新材料(欧德国ZülpicherStra?e 5, 40549研发销售90.00%投资设立
洲)有限责任公司Düsseldorf
深圳市星源建设发展有限公司深圳深圳市光明新区马田街道田园路北星源材质华南基地一期2号厂房服务业100.00%投资设立

在子公司的持股比例不同于表决权比例的说明:

持有半数或以下表决权但仍控制被投资单位、以及持有半数以上表决权但不控制被投资单位的依据:

对于纳入合并范围的重要的结构化主体,控制的依据:

确定公司是代理人还是委托人的依据:

其他说明:

(2)重要的非全资子公司

单位:元

子公司名称少数股东持股比例本期归属于少数股东的损益本期向少数股东宣告分派的股利期末少数股东权益余额
合肥星源新能源材料有限公司40.00%-19,448,881.3912,700,992.56

子公司少数股东的持股比例不同于表决权比例的说明:

其他说明:

——关于合肥星新源的投资情况详见附注七39、长期应付款。

(3)重要非全资子公司的主要财务信息

单位:元

子公司名称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流动资产非流动资产资产合计流动负债非流动负债负债合计流动资产非流动资产资产合计流动负债非流动负债负债合计
合肥星源新能源材料有限公司208,429,235.47376,151,890.22584,581,125.69229,816,375.93115,610,475.45345,426,851.38133,357,823.05394,866,315.91528,224,138.96126,687,344.79149,121,206.90275,808,551.69

单位:元

子公司名称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
营业收入净利润综合收益总额经营活动现金流量营业收入净利润综合收益总额经营活动现金流量
合肥星源新能源材料有限公司53,926,392.89-45,261,312.96-45,261,312.9619,193,970.675,297,501.42-35,507,019.67-35,507,019.67-38,592,418.77

其他说明:

—在子公司的所有者权益份额发生变化且仍控制子公司的交易——在子公司的所有者权益份额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子公司名称变更时间变更前持股比例变动后持股比例
合肥星源新能源材料有限公司2018年1月40.15%41.54%

——交易对于少数股东权益及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的影响

项目股本溢价
事由收购少数股东股权
购买成本/处置对价2,000,000.00
现金2,000,000.00
购买成本/处置对价合计2,000,000.00
减:按取得/处置的股权比例计算的子公司净资产份额-1,105,006.19
差额3,105,006.19
其中:调整资本公积-3,105,006.19

(4)使用企业集团资产和清偿企业集团债务的重大限制

(5)向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结构化主体提供的财务支持或其他支持

其他说明:

2、在子公司的所有者权益份额发生变化且仍控制子公司的交易

(1)在子公司所有者权益份额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2)交易对于少数股东权益及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的影响

单位:元

其他说明

3、在合营安排或联营企业中的权益

(1)重要的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

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名称主要经营地注册地业务性质持股比例对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投资的会计处理方法
直接间接
江苏星源碳纤维复合材料有限公司江苏太仓市城厢镇东安路18号7幢制造业31.40%-权益法
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名称主要经营地注册地业务性质持股比例对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投资的会计处理方法
直接间接
深圳星源瑞智新材料有限公司深圳深圳市南山区南头街道南海大道3025号创意大厦9楼服务业16.00%成本法
恩泰环保科技(常州)有限公司常州武进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凤林南路200号服务业5.00%成本法
深圳市先端新材料联合工程中心有限公司深圳深圳市南山区粤海街道高新南九道10号深圳湾科技生态园10栋裙楼5层14号服务业10.00%成本法

在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的持股比例不同于表决权比例的说明:

持有20%以下表决权但具有重大影响,或者持有20%或以上表决权但不具有重大影响的依据:

(2)重要合营企业的主要财务信息

单位:元

期末余额/本期发生额期初余额/上期发生额

其他说明

(3)重要联营企业的主要财务信息

单位:元

期末余额/本期发生额期初余额/上期发生额

其他说明

(4)不重要的合营企业和联营企业的汇总财务信息

单位:元

期末余额/本期发生额期初余额/上期发生额
合营企业:----
下列各项按持股比例计算的合计数----
联营企业:----
下列各项按持股比例计算的合计数----

其他说明

(5)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向本公司转移资金的能力存在重大限制的说明

(6)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发生的超额亏损

单位:元

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名称累积未确认前期累计认的损失本期未确认的损失(或本期分享的净利润)本期末累积未确认的损失

其他说明

(7)与合营企业投资相关的未确认承诺

(8)与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投资相关的或有负债

4、重要的共同经营

共同经营名称主要经营地注册地业务性质持股比例/享有的份额
直接间接

在共同经营中的持股比例或享有的份额不同于表决权比例的说明:

共同经营为单独主体的,分类为共同经营的依据:

其他说明

5、在未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结构化主体中的权益

未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结构化主体的相关说明:

6、其他

十、与金融工具相关的风险

本公司的主要金融工具包括货币资金、银行借款、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应收票据、其他应收款和其他应付款等,这些金融工具主要与经营及融资相关,各项金融工具的详细情况详见本附注五相关项目,与这些金融工具相关的风险,以及本公司为降低这些风险所采取的风险管理政策如下所述。1、信用风险信用风险是指金融工具的一方不履行义务,造成另一方发生财务损失的风险。本公司主要面临赊销导致的客户信用风险。为降低信用风险,公司仅与经认可的、信誉良好的客户进行交易,并通过对已有客户信用监控以及通过账龄分析来对应收账款进行持续监控,确保公司不致面临坏账风险,将公司的整体信用风险控制在可控的范围内。2、利率风险利率风险,是指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或未来现金流量因市场利率变动而发生波动的风险。本公司面临的利率风险主要来源于银行借款。公司通过建立良好的银企关系,对授信额度、授信品种以及授信期限进行合理的设计,保障银行授信额度充足,满足公司各类融资需求。通过缩短单笔借款的期限,特别约定提前还款条款,合理降低利率波动风险。3、外汇风险

外汇风险,是指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或未来现金流量因外汇汇率变动而发生波动的风险。本公司尽可能将外币收入与外币支出相匹配以降低外汇风险。报告期内,由于公司与外币相关的收入和支出的信用期短,受到外汇风险的影响不大。4、流动性风险流动风险,是指企业在履行以交付现金或其他金融资产的方式结算的义务时发生资金短缺的风险。本公司的政策是确保拥有充足的现金以偿还到期债务。流动性风险由本公司的财务部门集中控制。财务部门通过监控现金余额、可随时变现的有价证券以及对未来6个月现金流量的滚动预测,确保公司在所有合理预测的情况下拥有充足的资金偿还债务。

十一、公允价值的披露

1、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和负债的期末公允价值

单位:元

项目期末公允价值
第一层次公允价值计量第二层次公允价值计量第三层次公允价值计量合计
一、持续的公允价值计量--------
二、非持续的公允价值计量--------

2、持续和非持续第一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市价的确定依据

3、持续和非持续第二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采用的估值技术和重要参数的定性及定量信息4、持续和非持续第三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采用的估值技术和重要参数的定性及定量信息5、持续的第三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期初与期末账面价值间的调节信息及不可观察参数敏感性分析6、持续的公允价值计量项目,本期内发生各层级之间转换的,转换的原因及确定转换时点的政策

7、本期内发生的估值技术变更及变更原因

8、不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公允价值情况

9、其他

十二、关联方及关联交易

1、本企业的母公司情况

母公司名称注册地业务性质注册资本母公司对本企业的母公司对本企业的
持股比例表决权比例

本企业的母公司情况的说明本企业最终控制方是。其他说明:

2、本企业的子公司情况

本企业子公司的情况详见附注。

3、本企业合营和联营企业情况

本企业重要的合营或联营企业详见附注。本期与本公司发生关联方交易,或前期与本公司发生关联方交易形成余额的其他合营或联营企业情况如下:

合营或联营企业名称与本企业关系

其他说明

4、其他关联方情况

其他关联方名称其他关联方与本企业关系
陈蔚蓉实际控制人陈秀峰的配偶,持有公司0.0424%的股份
惠州亿纬锂能股份有限公司及其下属公司公司前独立董事吴锋任其独立董事,2018年10月吴锋已辞去公司独立董事职位
浙江天能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其下属公司公司前独立董事吴锋任其独立董事,2018年10月吴锋已辞去公司独立董事职位
天津力神电池股份有限公司及其下属公司公司前独立董事吴锋任其独立董事,2018年10月吴锋已辞去公司独立董事职位

其他说明

5、关联交易情况

(1)购销商品、提供和接受劳务的关联交易

采购商品/接受劳务情况表

单位:元

关联方关联交易内容本期发生额获批的交易额度是否超过交易额度上期发生额

出售商品/提供劳务情况表

单位:元

关联方关联交易内容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
惠州亿纬锂能股份有限公司及其下属公司销售商品12,710,139.491,971,850.43
浙江天能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其下属公司销售商品187,036.32
天津力神电池股份有限公司及其下属公司销售商品37,377,210.05733,333.33

购销商品、提供和接受劳务的关联交易说明公司于2017年11月3日召开的2017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选举吴锋先生为公司独立董事。上述2017年度关联销售金额为2017年11-12月的交易金额,2017年度全年与惠州亿纬锂能股份有限公司及其下属公司和浙江天能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其下属公司的销售金额分别为15,761,847.26元和1,755,638.98元。吴锋先生自2017年12月开始担任天津力神的独立董事,上述2017年度关联销售金额为公司与天津力神及其子公司的2017 年 12 月产生的交易金额。2017 年全年公司与天津力神及其子公司的交易金额为15,327,257.71元。

(2)关联受托管理/承包及委托管理/出包情况

本公司受托管理/承包情况表:

单位:元

委托方/出包方名称受托方/承包方名称受托/承包资产类型受托/承包起始日受托/承包终止日托管收益/承包收益定价依据本期确认的托管收益/承包收益

关联托管/承包情况说明本公司委托管理/出包情况表:

单位:元

委托方/出包方名称受托方/承包方名称委托/出包资产类型委托/出包起始日委托/出包终止日托管费/出包费定价依据本期确认的托管费/出包费

关联管理/出包情况说明

(3)关联租赁情况

本公司作为出租方:

单位:元

承租方名称租赁资产种类本期确认的租赁收入上期确认的租赁收入

本公司作为承租方:

单位:元

出租方名称租赁资产种类本期确认的租赁费上期确认的租赁费

关联租赁情况说明

(4)关联担保情况

本公司作为担保方

单位:元

被担保方担保金额担保起始日担保到期日担保是否已经履行完毕

本公司作为被担保方

单位:元

担保方担保金额担保起始日担保到期日担保是否已经履行完毕
陈秀峰300,000,000.002014年04月05日2020年04月14日
陈秀峰80,000,000.002016年06月16日主合同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两年
陈秀峰60,000,000.002016年10月14日主债权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两年

关联担保情况说明

(5)关联方资金拆借

单位:元

关联方拆借金额起始日到期日说明
拆入
拆出

(6)关联方资产转让、债务重组情况

单位:元

关联方关联交易内容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

(7)关键管理人员报酬

单位:元

项目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
关键管理人员薪酬5,307,483.445,724,925.48

(8)其他关联交易

6、关联方应收应付款项

(1)应收项目

单位:元

项目名称关联方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账面余额坏账准备账面余额坏账准备
应收账款惠州亿纬锂能股份有限公司及其下属公司8,679,001.54433,950.084,568,314.76228,415.74
应收账款浙江天能能源科技264,812.0815,633.104,556,092.44352,904.36
股份有限公司及其下属公司
应收账款天津力神电池股份有限公司及其下属公司38,147,186.151,907,359.3114,839,162.78741,958.14

(2)应付项目

单位:元

项目名称关联方期末账面余额期初账面余额

7、关联方承诺8、其他

十三、股份支付

1、股份支付总体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2、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3、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4、股份支付的修改、终止情况

5、其他本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需披露的股份支付事项。

十四、承诺及或有事项

1、重要承诺事项

资产负债表日存在的重要承诺2018年8月24日公司召开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本次再融资拟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20亿元,且发行股份总数不超过3840万股(含本数),扣除发行费用后将用于“超级涂覆工厂”项目。“超级涂覆工厂”项目的实施主体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江苏星源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简称“江苏星源”),本项目总投资约30亿元,该项目将以锂离

子电池隔膜涂覆工艺为主,投资建设50条高性能锂离子电池涂覆隔膜生产线,并同时利用公司在锂离子电池干法隔膜领域多年积累的技术经验,建设 8 条新一代锂离子电池干法隔膜生产线。本项目达产后,将形成锂离子电池干法隔膜年产能 4亿㎡、高性能锂离子电池涂覆隔膜年加工能力10亿㎡。

2、或有事项

(1)资产负债表日存在的重要或有事项

(2)公司没有需要披露的重要或有事项,也应予以说明

公司不存在需要披露的重要或有事项。

3、其他

十五、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

1、重要的非调整事项

单位:元

项目内容对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影响数无法估计影响数的原因
股票和债券的发行2019 年 3 月 7 日,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发的《关于核准深圳市星源材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261 号),核准公司非公开发行不超过 3,840 万股新股。

2、利润分配情况

根据广东正中珠江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标准无保留意见的《2018年度审计报告》,公司2018 年度实现归属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222,151,349.66元,母公司(即深圳市星源材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净利润为146,807,129.87元,根据《公司章程》规定,按母公司净利润的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14,680,712.99元,加上期初未分配利润300,007,321.97元,扣除 2017年度利润分红57,600,000元,2018年期末实际可供分配利润374,533,738.85元(以合并报表、母公司报表中可供分配利润孰低为原则)。基于公司未来发展的预期,结合公司 2018 年的盈利水平、整体财务状况,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未来三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2017年-2019年)》的相关规定,为给予投资者稳定、合理的投资回报,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公司董事会建议 2018年度的利润分配预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192,002,603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2.0元人民币(含税),共计派发现金38,400,520.6元(含税),其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下年。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债券简称:星源转债,债券代码:123009)自2018年9月13日至2024年3月7日为转股期,在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公告后至实施前,股本总额可能会因前述事项而发生变动,公司将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规定,遵循“现金分红总额、送红股总额、转增总额固定不变”的原则,在利润分配实施公告中披露按公司

实施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计算每10股的分派情况。

3、销售退回

4、其他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说明

十六、其他重要事项

1、前期会计差错更正

(1)追溯重述法

单位:元

会计差错更正的内容处理程序受影响的各个比较期间报表项目名称累积影响数

(2)未来适用法

会计差错更正的内容批准程序采用未来适用法的原因

2、债务重组3、资产置换

(1)非货币性资产交换

(2)其他资产置换

4、年金计划5、终止经营

单位:元

项目收入费用利润总额所得税费用净利润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终止经营利润

其他说明

6、分部信息

(1)报告分部的确定依据与会计政策

(2)报告分部的财务信息

单位:元

项目分部间抵销合计

(3)公司无报告分部的,或者不能披露各报告分部的资产总额和负债总额的,应说明原因(4)其他说明

7、其他对投资者决策有影响的重要交易和事项

8、其他1、分部信息报告期内,公司为单一业务,不存在多种经营,其经营风险并无显著不同,不适用。2、其他本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需披露的其他重要事项

十七、母公司财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

1、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

单位:元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应收票据64,733,328.35153,594,072.77
应收账款351,497,545.46203,141,354.81
合计416,230,873.81356,735,427.58

(1)应收票据

1)应收票据分类列示

单位:元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银行承兑票据57,296,594.86142,609,450.64
商业承兑票据7,828,140.5210,984,622.13
减:应收票据坏账准备-391,407.03
合计64,733,328.35153,594,072.77

2)期末公司已质押的应收票据

单位:元

项目期末已质押金额

3)期末公司已背书或贴现且在资产负债表日尚未到期的应收票据

单位:元

项目期末终止确认金额期末未终止确认金额
银行承兑票据63,294,554.22
合计63,294,554.22

4)期末公司因出票人未履约而将其转应收账款的票据

单位:元

项目期末转应收账款金额

其他说明—应收票据2018年12月31日余额比2017年12月31日余额减少88,469,337.39元,幅度为57.60%,主要原因系本期公司票据贴现增加,期末未终止确认的未到期的应收票据减少。—截至2018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因出票人未履约而将其转为应收账款的应收票据。—截至2018年12月31日,公司无已质押的应收票据。

(2)应收账款

1)应收账款分类披露

单位:元

类别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账面余额坏账准备账面价值账面余额坏账准备账面价值
金额比例金额计提比例金额比例金额计提比例
单项金额重大并单独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7,147,265.081.87%7,147,265.08100.00%9,266,573.394.10%9,266,573.39100.00%
按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372,196,237.8197.50%20,698,692.355.56%351,497,545.46215,291,361.6895.20%12,150,006.875.64%203,141,354.81
单项金额不重大但单独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2,400,995.660.63%2,400,995.66100.00%1,592,369.900.70%1,592,369.90100.00%
合计381,744,498.55100.00%30,246,953.097.92%351,497,545.46226,150,304.97100.00%23,008,950.1610.17%203,141,354.81

期末单项金额重大并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应收账款(按单位)期末余额
应收账款坏账准备计提比例计提理由
河北洁神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1,155,197.401,155,197.40100.00%预计无法收回
河南环宇赛尔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4,598,491.044,598,491.04100.00%预计无法收回
浙江振龙电源股份有限公司1,393,576.641,393,576.64100.00%预计无法收回
合计7,147,265.087,147,265.08----

组合中,按账龄分析法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账龄期末余额
应收账款坏账准备计提比例
1年以内分项
1年以内小计321,336,464.9816,066,823.255.00%
1至2年23,969,346.952,396,934.7010.00%
2至3年591,877.29118,375.4620.00%
3至4年1,419,066.96709,533.4850.00%
4至5年987,181.67789,745.3480.00%
5年以上617,280.12617,280.12100.00%
合计348,921,217.9720,698,692.355.93%

确定该组合依据的说明:

组合中,采用余额百分比法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 适用 √ 不适用组合中,采用其他方法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2)本期计提、收回或转回的坏账准备情况本期计提坏账准备金额7,435,363.17元,其中单项计提坏账准备部分本期转回2,110,558.25元。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单位:元

单位名称收回或转回金额收回方式

3)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账款情况

单位:元

项目核销金额

其中重要的应收账款核销情况:

单位:元

单位名称应收账款性质核销金额核销原因履行的核销程序款项是否由关联交易产生

应收账款核销说明:

—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账款金额为197,360.24元,无重要的应收账款核销事项。情况如下:

报告期实际核销的应收账款应收账款核销说明
2018年度197,360.24核销已报管理层审批

4)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应收账款情况

—截至2018年12月31日,按欠款方归集应收账款前五名合计为186,341,767.26元,占应收账款期末余额的比例为48.81%,计

提的坏账准备余额合计为9,538,519.64元。

5)因金融资产转移而终止确认的应收账款6)转移应收账款且继续涉入形成的资产、负债金额

—截至2018年12月31日,公司无因金融资产转移而终止确认的应收账款、转移应收账款且继续涉入形成的资产、负债。

其他说明:

-期末单项金额虽不重大但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单位明细期末余额
应收账款坏账准备计提比例计提理由
深圳市比克动力电池有限公司768,166.00768,166.00100.00%预计无法收回
深圳市东方华联科技有限公司498,470.40498,470.40100.00%预计无法收回
山东海霸电池有限公司459,544.66459,544.66100.00%预计无法收回
成都银鑫新能源有限公司331,100.00331,100.00100.00%预计无法收回
东莞市迈科新能源有限公司343,714.60343,714.60100.00%预计无法收回
合计2,400,995.662,400,995.66100.00%

—截至2018年12月31日的应收账款余额中,不存在应收持有公司5%(含5%)以上表决权股份的股东的款项;应收账款中应收子公司的款项为23,275,019.84元,占应收账款余额的6.10%。

2、其他应收款

单位:元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应收利息481,204.26
其他应收款98,182,364.027,918,260.52
合计98,663,568.287,918,260.52

(1)应收利息

1)应收利息分类

单位:元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定期存款481,204.26
合计481,204.26

2)重要逾期利息

单位:元

借款单位期末余额逾期时间逾期原因是否发生减值及其判断依据

其他说明:

(2)应收股利

1)应收股利

单位:元

项目(或被投资单位)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2)重要的账龄超过1年的应收股利

单位:元

项目(或被投资单位)期末余额账龄未收回的原因是否发生减值及其判断依据

其他说明:

(3)其他应收款

1)其他应收款分类披露

单位:元

类别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账面余额坏账准备账面价值账面余额坏账准备账面价值
金额比例金额计提比金额比例金额计提比例
按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其他应收款98,529,397.14100.00%347,033.120.35%98,182,364.027,997,489.33100.00%79,228.810.99%7,918,260.52
合计98,529,397.14100.00%347,033.120.35%98,182,364.027,997,489.33100.00%79,228.810.99%7,918,260.52

期末单项金额重大并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其他应收款:

□ 适用 √ 不适用组合中,按账龄分析法计提坏账准备的其他应收款: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账龄期末余额
其他应收款坏账准备计提比例
1年以内分项
1年以内小计5,911,402.48295,570.125.00%
1至2年186,560.0018,656.0010.00%
2至3年13,895.002,779.0020.00%
3至4年14,000.007,000.0050.00%
4至5年2,000.001,600.0080.00%
5年以上21,428.0021,428.00100.00%
合计6,149,285.48347,033.125.64%

确定该组合依据的说明:

组合中,采用余额百分比法计提坏账准备的其他应收款:

□ 适用 √ 不适用组合中,采用其他方法计提坏账准备的其他应收款:

□ 适用 √ 不适用2)本期计提、收回或转回的坏账准备情况本期计提坏账准备金额元;本期收回或转回坏账准备金额元。其中本期坏账准备转回或收回金额重要的:

单位:元

单位名称转回或收回金额收回方式

3)本期实际核销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单位:元

项目核销金额

其中重要的其他应收款核销情况:

单位:元

单位名称其他应收款性质核销金额核销原因履行的核销程序款项是否由关联交

其他应收款核销说明:

4)其他应收款按款项性质分类情况

单位:元

易产生款项性质

款项性质期末账面余额期初账面余额
往来款96,922,890.386,972,555.23
员工备用金601,010.0058,468.48
保证金及押金349,575.00290,098.00
代扣员工社会保险费311,161.46329,394.09
代扣员工住房公积金344,760.30346,973.53
合计98,529,397.147,997,489.33

5)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单位:元

单位名称款项的性质期末余额账龄占其他应收款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坏账准备期末余额
合肥星源新能源材料有限公司往来款81,430,952.491年以内82.65%
常州星源新能源材料有限公司往来款8,063,651.371年以内8.18%
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往来款4,542,778.721年以内4.61%227,138.94
江苏星源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往来款2,885,507.801年以内2.93%
曹海云备用金436,010.000-2年0.44%29,300.50
合计--97,358,900.38--98.81%256,439.44

6)涉及政府补助的应收款项

单位:元

单位名称政府补助项目名称期末余额期末账龄预计收取的时间、金额及依据

7)因金融资产转移而终止确认的其他应收款8)转移其他应收款且继续涉入形成的资产、负债金额—截至 2018年12月31日,公司无因金融资产转移而终止确认的其他应收款、转移其他应收款且继续涉入形成的资产、负债。其他说明:

—本期无收回或转回的坏账准备情况。—本年无实际核销的其他应收款。—截至 2018年12月31日,其他应收款余额中不存在涉及政府补助的应收款项。

—截至2018年12月31日,其他应收款中不存在应收持公司5%(含5%)以上表决权股份的股东的款项。—截至2018年12月31日,其他应收款中应收子公司的款项余额为92,380,111.66元,占其他应收款余额的93.76%。

3、长期股权投资

单位:元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账面余额减值准备账面价值账面余额减值准备账面价值
对子公司投资1,062,448,289.161,062,448,289.16379,942,819.14379,942,819.14
对联营、合营企业投资7,807,787.157,807,787.15
合计1,070,256,076.311,070,256,076.31379,942,819.14379,942,819.14

(1)对子公司投资

单位:元

被投资单位期初余额本期增加本期减少期末余额本期计提减值准备减值准备期末余额
合肥星源新能源材料有限公司52,200,000.0020,000,000.0072,200,000.00
常州星源新能源材料有限公司300,052,308.14472,683,450.00772,735,758.14
星源材质国际(香港)有限公司26,367,471.0026,367,471.00
株式会社星源日本大阪研究院1,323,040.001,323,040.00
ShenzhenSenior Technology MaterialCo. Ltd. (US) Research Institute6,319,400.006,319,400.00
江苏星源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180,000,000.00180,000,000.00
星源-飞马新材料(欧洲)有限责任公司3,502,620.023,502,620.02
合计379,942,819.14682,505,470.021,062,448,289.16

(2)对联营、合营企业投资

单位:元

投资单位期初余额本期增减变动期末余额减值准备期末余额
追加投资减少投资权益法下确认的投资损益其他综合收益调整其他权益变动宣告发放现金股利或利润计提减值准备其他
一、合营企业
二、联营企业
江苏星源碳纤维复合材料有限公司8,000,000.00-192,212.857,807,787.15
小计8,000,000.00-192,212.857,807,787.15
合计8,000,000.00-192,212.857,807,787.15

(3)其他说明

4、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

单位:元

项目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
收入成本收入成本
主营业务565,775,110.80273,287,379.65514,735,153.83242,771,164.32
其他业务31,562,864.2526,710,440.6014,194,141.6411,131,423.83
合计597,337,975.05299,997,820.25528,929,295.47253,902,588.15

其他说明:

5、投资收益

单位:元

项目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
理财产品投资收益2,486,674.37
按权益法核算的投资收益-192,212.85
合计2,294,461.52

6、其他

十八、补充资料

1、当期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金额说明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156,500.15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企业业务密切相关,按照国家统一标准定额或定量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153,716,716.50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业务外,持有交易性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和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取得的投资收益2,871,734.13
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的应收款项减值准备转回2,110,558.25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246,513.64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6,037,735.66
减:所得税影响额35,370,351.70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362,708.02
合计116,525,199.71--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适用 √ 不适用

2、净资产收益率及每股收益

报告期利润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每股收益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15.61%1.161.08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7.42%0.550.52

3、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

(1)同时按照国际会计准则与按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2)同时按照境外会计准则与按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3)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原因说明,对已经境外审计机构审计的数据进行差异调节的,应注明该境外机构的名称4、其他

第十二节备查文件目录

(一)经公司董事长签名的2018年年度报告文本原件。

(二)载有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签名并盖章的财务报表。(三)载有会计师事务所盖章、注册会计师签名并盖章的审计报告原件。(四)报告期内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网站上公开披露过的所有公司文件的正本及公告的原稿。

深圳市星源材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3月15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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