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激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宁波激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简称:激智科技股票代码:300566
信息披露义务人:TB Material Limited注册地:Room 2001-2004, Agricultural Bank of China Tower, 50Connaught Road Central, Central, Hong Kong (香港中环干诺道中50号中国农业银行大厦20楼2001-2004室)通讯地址:Room 2001-2004, Agricultural Bank of China Tower, 50Connaught Road Central, Central, Hong Kong (香港中环干诺道中50号中国农业银行大厦20楼2001-2004室)股份变动性质:因上市公司股本变动导致持股比例被动变动、股份减少
权益变动报告书签署日期:2023年2月24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本报告书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及相关的法律、法规和部门规章的有关规定编制。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反信息披露义务人之前的承诺,或与之相冲突。
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宁波激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宁波激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
四、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委托或者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五、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六、本报告书部分数据计算时需要四舍五入,故可能存在尾数差异,提请投资者注意。
目录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 1
释义 ...... 3
第一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 4
第二节 权益变动目的及持股计划 ...... 5
第三节 权益变动方式 ...... 6
第四节 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 ...... 9
第五节 其他重大事项 ...... 10
第六节 备查文件 ...... 11
释义
除非文义另有所指,下列简称在本报告书中具有以下含义:
本报告书、权益变动报告书 | 指 | 《宁波激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
上市公司、激智科技、公司 | 指 | 宁波激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信息披露义务人、香港TB | 指 | TB Material Limited |
本次权益变动 | 指 | 因上市公司股本变动导致持股比例被动变动、股份减少 |
《公司法》 | 指 |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
《证券法》 | 指 |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
《收购管理办法》 | 指 | 《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
《格式准则第15号》 | 指 | 《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 ——权益变动报告书》 |
《上市规则》 |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 |
元、万元 | 指 | 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 |
第一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的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
;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董事及其主要负责人的基本情况
姓名 | 性别 | 国籍 | 职务 | 长期居住地 |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和 地区居留权 |
林宁 (LIN Ning David) | 男 | 中国香港 | 董事 | 中国香港 | 否 |
黄志贞 (WONG Gladys Chi-Ching) | 女 | 中国香港 | 董事 | 中国香港 | 是 |
李楚翘 (LEE Cho Kiu Bonny) | 女 | 中国香港 | 董事 | 中国香港 | 否 |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持有境内、境外其它上市公司5%以上发行在外股份的情形。
名称 | TB Material Limited |
注册地址 | Room 2001-2004, Agricultural Bank of China Tower, 50 Connaught Road Central, Central, Hong Kong (香港中环干诺道中50号中国农业银行大厦20楼2001-2004室) |
法定代表人 | 林宁(LIN Ning David) |
注册资本 | 港币10,000元,可发行10,000股每股面值港币1元的普通股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1183692(公司编号) |
企业类型 | 有限公司 |
经营范围 | 投资控股、咨询 |
经营期限 | 不适用 |
股东情况 | TB Material Ltd.持有1股普通股,出资比例100% |
通讯地址 | Room 2001-2004, Agricultural Bank of China Tower, 50 Connaught Road Central, Central, Hong Kong (香港中环干诺道中50号中国农业银行大厦20楼2001-2004室) |
第二节 权益变动目的及持股计划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目的
本次权益变动的原因是信息披露义务人企业发展需要,以及因公司总股本变动导致的变化。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未来12个月内的持股计划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未来12个月内不排除根据自身实际情况进一步处置和调整其在上市公司拥有权益股份的可能性,如未来信息披露义务人所持上市公司股份发生变化达到信息披露义务的,信息披露义务人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依法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
第三节 权益变动方式
一、 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公司股份的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香港TB本次权益变动前持有上市公司股票20,716,205股,持股比例占公司当时总股本261,872,850股的7.9108%。(公司当时总股本按剔除回购专用账户股份后的总股本261,872,850股计算)
信息披露义务人香港TB于2022年5月17日至2022年6月1日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公司股票583,600股,占公司当时总股本的0.2229%。
公司于2022年6月2日披露截止2022年5月31日,公司累计通过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635,027股(4月29日公司首次回购215,000股),香港TB在持股数量不变的情况下被动反稀释0.0124%。
香港TB于2022年6月2日至2022年8月5日通过集中竞价及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票3,909,050股, 占公司当时总股本的1.4951%。
因公司于2022年9月16日办理完毕1,653,700股限制性股票登记事项,公司股本总数由262,087,850股增加至263,741,550股,公司当时总股本按剔除回购专用账户股份后的总股本计算为263,106,523股,导致香港TB在持股数量不变的情况下被动稀释0.0390%。
信息披露义务人香港TB又于2022年09月29日至2023年2月23日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公司股票3,068,300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1.1662%,香港TB目前持有股份数为13,155,255,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4.99997%。(公司目前总股本按最新披露的剔除回购专用账户股份后的总股本263,106,523股计算,下同)
综上,信息披露义务人目前持有公司股份数量13,155,255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4.99997%,本次权益变动完成后,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再是上市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
二、本次权益变动的基本情况
变动时间 | 变动方式 | 变动后持股数量(股) | 变动时公司总股本(股)(剔除回购专用 | 变动后持股比例(占当时剔除回购 | 变动比例 | 备注 |
账户股份数量) | 专用账户股份数量的总股本) | |||||
2022年5月17日-2022年6月1日 | 主动减持 | 20,132,605 | 261,872,850 | 7.6879% | -0.2229% | 集中竞价减持583,600股 |
2022年6月2日 | 被动反稀释 | 20,132,605 | 261,452,823 | 7.7003% | 0.0124% | 公司回购 |
2022年6月2日-2022年8月5日 | 主动减持 | 16,223,555 | 261,452,823 | 6.2052% | -1.4951% | 大宗交易减持1,900,000股、集中竞价减持2,009,050股 |
2022年09月16日 | 被动稀释 | 16,223,555 | 263,106,523 | 6.1662% | -0.0390% | 公司1,653,700股限制性股票登记完成 |
2022年09月29日-2023年2月23日 | 主动减持 | 13,155,255 | 263,106,523 | 4.99997% | -1.1662% | 集中竞价减持3,068,300股 |
合计权益变动比例 | -2.9108% | - |
注1:若出现总数与分项数值之和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本次权益变动前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情况
股东姓名 | 股份性质 | 本次权益变动前 | 本次权益变动后 | ||
持股数量(股) | 占公司当时总股本比例(剔除回购专用账户股份数量) | 持股数量(股) | 占公司目前总股本比例(剔除回购专用账户股份数量) |
香港TB | 合计持有股份 | 20,716,205 | 7.9108% | 13,155,255 | 4.99997% |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 20,716,205 | 7.9108% | 13,155,255 | 4.99997% | |
有限售条件股份 | 0 | 0% | 0 | 0% |
三、本次权益变动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属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也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四、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权利限制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的上市公司股份不存在任何权利限制,包括但不限于股份被质押、冻结等。
第四节 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签署本报告书之日前6个月内未有买入公司股票的情况,在前6个月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方式卖出公司股票的具体情况如下:
股东名称 | 减持方式 | 减持时间 | 减持股数(股) | 减持均价(元/股) | 占公司目前总股本比例(剔除回购专用账户股份数量) |
香港TB | 集中竞价 交易 | 2022年9月 | 240,000 | 25.36 | 0.0912% |
集中竞价 交易 | 2022年10月 | 1,808,300 | 23.15 | 0.6873% | |
集中竞价 交易 | 2022年11月 | 493,000 | 24.65 | 0.1874% | |
集中竞价 交易 | 2023年2月 | 527,000 | 24.25 | 0.2003% | |
合计 | - | 3,068,300 | - | 1.1662% |
注1:若出现总数与分项数值之和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第五节 其他重大事项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已按有关规定对本次权益变动的相关信息进行了如实披露,不存在根据法律及相关规定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重大信息。信息披露义务人的主要负责人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人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第六节 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的商业登记证;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董事及其主要负责人的名单及身份证复印件;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的本报告书;
(四)信息披露义务人的声明。
二、备查文件地点
宁波激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1、联系电话:0574—87908260
2、办公地址:浙江省宁波高新区晶源路9号
3、联系人:李梦云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
TB Material Limited
签署日期:2023年2月24日
附表: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基本情况 | ||||
上市公司名称 | 宁波激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上市公司所在地 | 浙江省宁波市 | |
股票简称 | 激智科技 | 股票代码 | 300566 | |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 | TB Material Limited | 信息披露义务人注册地 | Room 2001-2004, Agricultural Bank of China Tower,50 Connaught Road Central, Central, Hong Kong(香港中环干诺道中50号中国农业银行大厦20楼2001-2004室) | |
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变 化 | 增加□减少√ 不变,但持股比例下降□ | 有无一致行动人 | 有□无√ | |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为上市公司第一大股东 | 是□否√ |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为上市公司实际 控制人 | 是□否√ | |
权益变动方式(可多选) |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协议转让□ | |||
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 间接方式转让□ | ||||
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 执行法院裁定□ 继承□ 赠与□ | ||||
其他√(大宗交易、被动稀释) | ||||
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前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及占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比例 | 股票种类:A股普通股 持股数量:20,716,205股 持股比例:7.9108% | |||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及变动比例 | 股票种类:A股普通股 变动数量:7,560,950股 变动比例:2.9108% 权益变动后,持股数量 13,155,255 权益变动后,持股比例 4.99997% | |||
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的时间及方式 | 时间:2022年5月17日-2023年2月23日 方式:减持和被动稀释 | |||
是否已充分披露资金来 源 | 不涉及 | |||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拟于未来12个月内继续增持 |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未来12个月内不排除根据自身实际情况进一步处置和调整其在上市公司拥有权益股份的可能性,如未来信息披露义务人所持上市公司股份发生变化达到信息披露义务的,信息披露义务人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依法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 | |||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此前 6个月是否在二级市场买卖该上市公司股票 | 是√ 否□ | |||
涉及上市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股份的,信息披露义务人还应当就以下内容予以说明: |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时是否存在侵害上市公司和股东权益的问题 | 是□ 否□ 不适用√ |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时是否存在未清偿其对公司的负债,未解除公司为其负债提供的担保,或者损害公司利益的其他情形 | 是□ 否□ 不适用√ |
本次权益变动是否需取得批准 | 是□ 否□ 不适用√ |
是否已得到批准 | 是□ 否□ 不适用√ |
(本页无正文,为《宁波激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之签章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
TB Material Limited
签署日期:2023年2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