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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宇股份: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0-06-19

证券代码:300563 证券简称:神宇股份 公告编号:2020-058

神宇通信科技股份公司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神宇通信科技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于2020年6月19日(星期五)下午2时30分在江苏省江阴市东外环路275号公司办公楼三楼会议室召开。会议通知于2020年6月4日以公告方式发出。会议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本次会议由董事会召集,由董事长任凤娟女士主持。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神宇通信科技股份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的股东和股东代表(包括委托代理人)7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为41,476,0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3.8541%。其中,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包括代理人)5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为41,454,0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3.8308%;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包括代理人)2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为22,0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33%。参加现场会议及网络投票的中小投资者股东及股东代表(包括代理人)2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为22,0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33%。

公司全部董事、董事会秘书、全部监事出席本次会议,公司全部高级管理人员、公司聘任的见证律师列席了本次会议。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审议并以现场记名投票和网络投票表决方式对以下议案进行了表决:

1、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41,464,0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711%;反对12,0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89%;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本议案获得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为:同意10,0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5.4545%;反对12,0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4.5455%;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2、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41,464,0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711%;反对12,0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89%;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本议案获得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为:同意10,0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5.4545%;反对12,0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4.5455%;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3、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增加注册资本及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41,476,0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本议案经特别决议获得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上海市广发律师事务所委派了姚思静、何晓恬律师出席并见证了本次股东大会,

并出具法律意见。该法律意见认为:公司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其他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召集人及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合法有效,会议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神宇通信科技股份公司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上海市广发律师事务所关于神宇通信科技股份公司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神宇通信科技股份公司

董事会二〇二〇年六月十九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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