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汇金科技:董事会关于评估机构的独立性、评估假设前提的合理性、评估方法与评估目的的相关性及评估定价的公允性的意见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0-07-13

的的相关性及评估定价的公允性的意见

珠海汇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汇金科技”或“公司”)拟发行股份、可转换公司债券及支付现金购买卓沃网络科技(上海)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标的公司”)100%股权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以下简称“本次交易”)。公司聘请北京天健兴业资产评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健兴业”或“评估机构”)担任本次交易的评估机构。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6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2018年修订)》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认真审阅了公司所提供的本次交易相关评估资料,在充分了解本次交易的前提下,分别对评估机构的独立性、评估假设前提的合理性、评估方法与评估目的的相关性及评估定价的公允性等事项发表如下意见:

1、天健兴业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本次评估机构的选聘程序合法、合规。评估机构及其经办的资产评估师与公司、交易对方不存在关联关系,亦不存在除专业收费外的现实或可预期的利益关系或冲突,具有充分的独立性。

2、本次交易标的资产相关资产评估报告的评估假设前提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符合评估准则及行业惯例的要求,符合评估对象的实际情况,评估假设前提具有合理性。

3、根据评估方法的适用性及评估对象的具体情况,本次评估机构采用资产基础法、收益法两种方法对标的公司的资产进行了评估,评估机构最终确定以收益法得到的评估结果作为对标的资产最终评估结果。鉴于本次评估的目的系确定标的资产基于评估基准日的公允价值,为本次交易提供价值参考依据,评估机构所选评估方法恰当,评估结果客观、公正地反映了评估基准日评估对象的实际状况,评估方法与评估目的的相关性一致。

4、本次评估实施了必要的评估程序,遵循了独立性、客观性、科学性、公正性等原则,采用的模型、选取的折现率等重要评估参数符合标的资产的实际情况,预期各年度收益和现金流量评估依据及评估结论合理,本次评估结果具有合理性。本次交易标的资产的定价以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评估机构确认的评估值为参考依据,交易价格公平、合理,不会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利益。

综上所述,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交易选聘的评估机构具有独立性,评估假设前提合理,评估方法与评估目的相关性一致,出具的相关评估报告的评估结论合理,评估定价公允。

特此说明。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珠海汇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评估机构的独立性、评估假设前提的合理性、评估方法与评估目的的相关性及评估定价的公允性的意见》之盖章页)

珠海汇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年 月 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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