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富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21年3月17日,中富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以电话及口头方式向各位董事发出召开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的通知,为了尽快推进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事项,根据《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全体董事一致同意豁免本次董事会会议提前5日的通知期限,并于2021年3月17日以现场和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了此次会议。会议应到董事8人(其中独立董事3名),实到8人,会议由董事长陈融洁先生主持。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此次会议。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本次会议经过认真审议并通过如下决议:
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经审议,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拟于2021年4月2日召开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相关事宜。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的《关于召开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的公告》。
特此公告。
中富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2021年3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