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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盈率:0.000收益率:0.00052周最高:0.00052周最低:0.000
中富通: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情况报告暨上市公告书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0-08-21

股票代码:300560 股票简称:中富通

中富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情况报告

暨上市公告书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南山街道桂湾五路128号前海深港基金小

镇B7栋401)

二零二零年八月

全体董事声明本公司全体董事承诺本发行情况报告暨上市公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的法律责任。全体董事:

陈融洁朱小梅林琛
黄文辉陈守用陈金山
蒋孝安刘善理张军

中富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特别提示

一、发行数量及价格

1、发行数量:36,945,812股

2、发行价格:12.18元/股

3、募集资金总额:449,999,990.16元

4、募集资金净额:444,443,386.39元

二、本次发行股票预计上市时间

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新增股份36,945,812股,将于2020年8月26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对象为福建融嘉科技有限公司共1名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的特定对象,发行对象认购的股票限售期为18个月,预计上市流通时间为2022年2月28日。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业务规则规定,2020年8月26日(即上市日),本公司股价不除权,股票交易设涨跌幅限制。

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股权分布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上市条件。

目录

特别提示 ...... 3

一、发行数量及价格 ...... 3

二、本次发行股票预计上市时间 ...... 3

目录 ...... 4

释义 ...... 6

第一章 本次非公开发行基本情况 ...... 7

一、上市公司的基本情况 ...... 7

二、本次发行非公开发行履行的相关程序 ...... 8

三、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基本情况 ...... 10

四、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发行对象情况 ...... 12

五、本次非公开发行的相关机构 ...... 13

第二章 本次发行前后公司相关情况 ...... 15

一、本次非公开发行前后前10名股东情况 ...... 15

二、本次非公开发行对公司的影响 ...... 16

第三章 公司主要财务指标及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 18

一、主要财务数据与财务指标 ...... 18

二、管理层讨论和分析 ...... 20

第四章 本次募集资金运用 ...... 22

一、本次募集资金的使用计划 ...... 22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的相关措施 ...... 22

第五章 中介机构关于本次发行的意见 ...... 23

一、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过程和发行对象合规性的结论意见 ......... 23二、发行人律师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过程和发行对象合规性的结论性意见 ...... 23

第六章 保荐机构的上市推荐意见 ...... 24

一、保荐承销协议主要内容 ...... 24

二、上市推荐意见 ...... 24

第七章 新增股份的数量及上市流通安排 ...... 25

第八章 中介机构声明 ...... 26

一、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声明 ...... 26

二、发行人律师声明 ...... 27

三、承担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声明 ...... 28

四、承担验资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声明 ...... 29

第九章 备查文件 ...... 30

释义本发行情况报告暨上市公告书中,除非文义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如下涵义:

中富通/公司/本公司/发行人中富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本次非公开发行/本次发行中富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拟非公开发行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股)
本报告书中富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情况报告暨上市公告书
福建融嘉福建融嘉科技有限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认购对象
股东大会中富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
董事会中富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公司章程》《中富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2018年12月)》
中国证监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深交所深圳证券交易所
保荐机构/华泰联合证券本次发行保荐机构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律师/时代九和北京市时代九和律师事务所
会计师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交易日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正常营业日
除特别说明外均为人民币元

本报告中部分合计数与各加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有差异,这些差异是由四舍五入造成的。

第一章 本次非公开发行基本情况

一、上市公司的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中文)中富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名称(英文)Zhong Fu Tong Group Co.,Ltd.
股票上市地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及代码中富通 300560
法定代表人陈融洁
注册资本本次发行前 189,324,000元 本次发行后 226,269,812元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500007356527552
注册地址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铜盘路软件大道89号软件园F区4号楼20,21,22层
成立日期2001年11月7日
上市日期2016年11月1日
邮政编码350003
董事会秘书张军
联系电话591-83800952
传真号码591-87867879
电子信箱zftii@zftii.com; zhangweiling@zftii.com; junzhang@zftii.com
办公地址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铜盘路软件大道89号软件园F区4号楼20,21,22层
所属行业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经营范围通信线路和设备的安装(不含卫星电视广播地面接收设施安装);通信传输设备专业修理;软件开发;管道工程建筑;通信工程施工总承包;市政公用工程、电力工程、机电安装工程、钢结构工程、建筑装修装饰工程、建筑智能化工程、安防工程、港口与海岸工程、海洋石油工程的设计与施工;广播电视传输服务;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相应资质等级承包工程范围的工程施工;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相应资质等级承包工程范围的工程施工;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相应资质等级承包工程范围的工程施工;信息系统集成服务;通信设备、电子产品的研发、生产、销售;移动网增值电信服务;因特网虚拟专用网服务;互联网管理服务;通信设施管理服务;集群通信服务;载波服务;私人通信业务;网元出租服务;物联网服务;房地产中介服务;电子、通信与自动控制技术研究服务;计算机及通信设备租赁;劳务派遣(不含涉外业务);智

二、本次发行非公开发行履行的相关程序

(一)本次非公开发行履行的内部决策程序

1、2018年12月27日,中富通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相关议案。公司上述董事会决议已于2018年12月29日公告。

2、2019年1月16日,中富通召开的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相关议案。公司上述股东大会决议已于2019年1月17日公告。

3、2020年1月6日,中富通召开的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延长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有效期的相关议案。公司上述股东大会决议已于2020年1月7日公告。

4、2020年2月18日,中富通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修订后的相关议案。公司上述董事会决议已于2020年2月20日公告。

5、2019年3月6日,中富通召开的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修订后的相关议案。公司上述股东大会决议已于2020年3月7日公告。

(二)本次非公开发行的监管部门核准过程

1、2019年7月5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行审核委员会审核通过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申请。该事项已于2019年7月6日公告。

2、2019年9月11日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9]1554号)核准批文,本次发行获得核准。该事项已于2019年9月12日公告。

(三)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启动情况

2020年8月7日,本项目启动发行时,公司不存在《关于加强对通过发审会的拟发行证券的公司会后事项监管的通知》(证监发行字[2002]15号)、《股票发行审核标准备忘录第5号(新修订)——关于已通过发审会拟发行证券的公司会后事项监管及封卷工作的操作规程》和《关于再融资公司会后事项相关要求的通知》(发行监管函[2008]257号)中所述的可能影响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条件及对投资者做出投资决策有重大影响的应予披露的重大事项,并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要求报送了无会后事项的承诺函。

(四)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募集资金到账和验资情况

截至2020年8月7日,本次发行的特定投资者福建融嘉科技有限公司已将本次发行认购的全额资金汇入华泰联合证券指定的认购资金专用账户。2020年8月10日,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中富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验资报告》(致同验字(2020)第351ZA00165号)。经验证,截至2020年8月7日,华泰联合证券收到本次发行对象认购资金449,999,990.16元。

2020年8月10日,华泰联合证券在按规定扣除相关费用以后将募集资金余额划付至向发行人账户。2020年8月10日,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中富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致同验字(2020)第351ZA00166号),截至2020年8月10日,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认购对象福建融嘉缴入出资款人民币449,999,990.16元,华泰联合证券在按规定扣除相关费用以后将募集资金余额447,229,990.16元划付至向发行人账户,扣除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444,443,386.39元,其中转入股本人民币36,945,812.00元,余额人民币407,497,574.39元转入资本公积。至此,中富通变更后的股本为人民币226,269,812.00元。

(四)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权登记办理情况

公司已于2020年8月18日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份的登记托管手续。

三、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基本情况

1、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为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00元。

2、发行方式

本次发行采取全部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方式,在获得中国证监会关于本次发行核准文件的有效期内选择适当时机向特定对象发行。本次发行承销方式为代销。

3、发行对象

本次发行的对象共1名,为福建融嘉。福建融嘉是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陈融洁先生实际控制的公司,与公司构成关联关系。

4、认购方式

福建融嘉将以现金方式认购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份。

5、定价基准日和发行价格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价格为12.18元/股。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定价基准日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日,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80%(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

如公司股票在本次发行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则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发行价格将进行相应调整。

6、发行数量、募集资金和发行费用

公司拟非公开发行不超过37,864,800股(含37,864,800股)人民币普通股,且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4.50亿元(含4.50亿元)。其中:

福建融嘉以现金方式认购金额为人民币45,000万元,认购数量为45,000万元除以实际认购价格(计算至个位数,结果向下取整)。

根据上述原则,鉴于本次发行价格为12.18元/股,各发行对象的认购数量和认购金额,以及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总额如下:

序号发行对象认购数量(股)认购金额(元)
1福建融嘉36,945,812449,999,990.16
合计36,945,812449,999,990.16

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第351ZA00166号《验资报告》审验,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449,999,990.16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444,443,386.39元。

7、限售期

福建融嘉认购的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份自本次发行结束之日起18个月不得转让,自本次非公开发行结束之日起至股份解禁之日止,由于送红股、转增股本等原因增持的发行人股份,亦应遵守上述约定安排。认购对象在限售期届满后减持时,需遵守《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8、上市地点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在限售期满后,将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

9、募集资金用途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45,000.00万元(含本数),扣除相关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拟用于以下用途:

序号项目名称金额 (万元)
1补充流动资金45,000.00
合计45,000.00

四、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发行对象情况

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的发行对象福建融嘉的基本情况如下:

(一)概况

公司名称:福建融嘉科技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福州市长乐区数字福建产业园东湖路33号5号研发楼

法定代表人:陈融洁

注册资本:18,000万元人民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50182MA32C58L6T

成立日期:2018年12月17日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独资)

经营期限:2018年12月17日至长期

经营范围:大数据科技推广和应用服务;对通信行业的投资;对新能源产业的投资(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认购数量及限售期:福建融嘉认购的股数为36,945,812股,该等股份自本次发行结束之日起18个月内不得转让。

(二)发行对象与发行人的关联关系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认购对象福建融嘉科技有限公司是陈融洁先生实际控制的公司,陈融洁先生是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其认购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份构成关联交易。

(三)发行对象及其关联方与公司最近一年的重大交易情况

最近一年,发行人与本次发行的发行对象及其关联方不存在重大交易情况。

(四)发行对象及其关联方与公司未来的交易安排

发行人与本次发行的发行对象及其关联方没有关于未来交易的安排。对于未来可能发生的交易,公司将严格按照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履行相应的内部审批决策程序,并作充分的信息披露。

五、本次非公开发行的相关机构

(一)发行人
中富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陈融洁
联系人:张军
办公地址: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铜盘路软件大道89号软件园F区4号楼22层
联系电话:0591-83800952
联系传真:0591-87867879
(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江禹
保荐代表人:王欣欣、张志华
项目协办人:郗瑾
项目成员:姜欣、张骁铂、田正之、庄东、梁晨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东方路18号保利大厦E座20层
联系电话:021-38966522
联系传真:021-38966500
(三)发行人律师
北京市时代九和律师事务所
负责人:孙晓辉
经办律师:郑瑞志、孙丽珠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宣武门外大街甲1号
联系电话:010-59336116
联系传真:010-59336118
(四)审计机构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负责人:徐华
经办人员:林庆瑜、肖涵
住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22号赛特广场五层
联系电话:010-87270669
联系传真:0591-87270678
(五)验资机构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负责人:徐华
经办人员:林庆瑜、肖涵
住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22号赛特广场五层
联系电话:010-87270669
联系传真:0591-87270678

第二章 本次发行前后公司相关情况

一、本次非公开发行前后前10名股东情况

1、本次非公开发行前公司前10名股东情况

序号股东名称股东性质持股数量(股)占总股本比例(%)
1陈融洁境内自然人101,307,24053.51
2平潭富融商务信息咨询有限公司境内法人6,721,8003.55
3常德中科芙蓉创业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境内法人3,043,3201.61
4上海时空五星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国有法人2,238,7401.18
5浙江中科东海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境内法人2,177,6991.15
6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约定购回专用账户境内法人2,107,2001.11
7娄竣境内自然人1,239,9000.65
8王明毅境内自然人1,030,6100.54
9沈恂骧境内自然人969,0000.51
10冯译嶙境内自然人760,0000.40

2、本次非公开发行后公司前10名股东情况

本次非公开发行完成后,截至2020年8月18日(股份登记日),公司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如下:

序号股东名称股份性质持股数量(股)持股比例(%)
1陈融洁流通股101,307,24044.77
2福建融嘉科技有限公司限售股36,945,81216.33
3平潭富融商务信息咨询有限公司流通股6,721,8002.97
4常德中科芙蓉创业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流通股3,043,3201.34
5浙江中科东海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流通股2,177,6990.96
6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约定购回专用账户流通股2,107,2000.93
7#娄竣流通股1,239,9000.55
序号股东名称股份性质持股数量(股)持股比例(%)
8上海时空五星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流通股1,238,7400.55
9王明毅流通股1,030,6100.46
10沈恂骧流通股970,0000.43

二、本次非公开发行对公司的影响

(一)本次非公开发行对公司股本结构的影响

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前后公司股东结构变化的情况如下:

单位:股

类别本次非公开发行前本次非公开发行后
股份数量(股)所占比例(%)股份数量(股)所占比例(%)
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189,324,000100.00189,324,00083.67
有限售条件的股份--36,945,81216.33
合计189,324,000100.00226,269,812100.00

(二)本次非公开发行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盈利能力的影响

1、本次发行对公司财务状况的影响

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总资产和净资产将同时增加,资产负债率将有所降低,有利于进一步增强公司资本实力,优化资本结构,降低财务风险,有利于公司的稳健经营和持续健康发展。

2、本次发行对公司盈利能力的影响

由于本次发行后公司净资产和总股本将有所增加,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产生的经营效益需根据资金投入情况逐步体现,因此短期内可能会对净资产收益率、每股收益等财务指标产生负面影响。但随着募集资金的投入使用,公司营收规模的持续增长,公司营业收入和净利润预计将有较大的增长,有利提升公司的长期

盈利能力以及增强公司的可持续发展能力。

(三)本次非公开发行对公司业务结构的影响

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主要围绕公司主营业务及未来发展战略布局展开,将结合5G产业发展的业务机会,持续投入公司的通信网络建设、运维等主营业务,主业更加突出。

(四)本次非公开发行对公司治理的影响

本次发行前,福建融嘉不持有上市公司股份。

本次发行完成后,上市公司的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没有发生变化,仍为陈融洁先生。

公司严格按照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规范运作,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公司治理制度,本次发行不会对发行人现有公司治理结构产生重大影响。公司仍将继续严格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加强和完善公司的法人治理结构。

(五)本次非公开发行对公司高管人员结构的影响

截至本发行情况报告暨上市公告书公告日,公司尚无对高级管理人员结构进行调整的计划。本次发行不会对高级管理人员结构造成重大影响。若公司拟调整高级管理人员结构,将根据有关规定履行必要的法律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六)本次非公开发行前后公司关联交易和同业竞争的变动情况

本次发行前,公司在业务、人员、资产、机构、财务等方面均独立运行。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之间的业务关系、管理关系、关联交易及同业竞争情况均未发生变化。

第三章 公司主要财务指标及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一、主要财务数据与财务指标

发行人2017年度、2018年度和2019年度的财务报告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并出具标准致同审字(2018)第351ZA0059号、致同审字(2019)第351ZA0054号和致同(2020)第351ZA5798号;发行人出具的2020年1-3月财务报告未经审计。发行人最近三年及一期的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一)合并资产负债表主要数据

单位:万元

项目2020年3月31日2019年12月31日2018年12月31日2017年12月31日
资产总额121,793.38119,757.41105,143.2458,909.04
负债总额57,119.3756,348.1347,345.7210,562.46
股东权益64,674.0163,409.2857,797.5248,346.58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股东权益59,507.9758,107.0953,344.4848,344.75

(二)合并利润表主要数据

单位:万元

项目2020年1-3月2019年2018年2017年
营业收入20,457.7571,366.0154,836.1439,012.58
营业利润1,516.567,452.807,749.074,561.12
利润总额1,496.567,569.977,838.894,546.62
净利润1,256.976,510.026,862.003,903.20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393.125,686.745,850.613,903.09

(三)合并现金流量表主要数据

单位:万元

项目2020年1-3月2019年2018年2017年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5,313.44-2,113.916,076.22-1,733.76
项目2020年1-3月2019年2018年2017年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2,528.76-25,190.63-4,595.71-6,121.42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2,048.1721,279.464,548.70-2,221.85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5,803.78-5,913.965,995.55-10,120.28

(四)主要财务指标

报告期内,发行人主要财务比率如下表:

项目/年度2020年3月31日2019年12月31日2018年12月31日2017年12月31日
流动比率(倍)1.691.721.554.64
速动比率(倍)1.621.641.504.63
资产负债率(合并报表)46.90%47.05%45.03%17.93%
项目/年度2020年1-3月2019年2018年2017年
应收账款周转率(次)0.331.291.121.03
总资产周转率(次)0.170.630.670.68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扣除非经常性损益)(%)2.309.5110.477.74
每股净资产(按归属于上市公司所有者权益计算,元)3.143.073.384.60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0.070.300.370.37
每股经营活动净现金流量(元)-0.28-0.110.39-0.16

注 1:上述财务指标,若无特别说明,均以合并口径计算:

(1)流动比率=流动资产/流动负债

(2)速动比率=(流动资产-存货) /流动负债

(3)资产负债率(母公司)=母公司总负债/母公司总资产

(4)流动资产周转率=营业收入/流动资产平均账面价值

(5)存货周转率=营业成本/存货平均账面价值

(6)每股净资产=期末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合计/期末股本总额

(7)每股经营活动的现金流量=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期末股本总额

(8)每股净现金流量=现金流量净额/期末股本总额

(9)每股收益、净资产收益率等指标按照《公开发行证券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 9 号——净资产收益率和每股收益计算及披露》的规定进行计算

(10)每股指标以各期末发行人股本总额为计算基准

注 2:上述各指标涉及季度指标的,均未进行年化计算。

二、管理层讨论和分析

(一)资产结构分析

单位:万元

项目2020年3月31日2019年12月31日2018年12月31日2017年12月31日
金额比例金额比例金额比例金额比例
流动资产80,938.5066.46%80,995.4267.63%72,000.6868.48%49,057.3683.28%
非流动资产40,854.8833.54%38,761.9932.37%33,142.5631.52%9,851.6816.72%
资产总计121,793.38100.00%119,757.41100.00%105,143.24100.00%58,909.04100.00%

(二)负债结构分析

单位:万元

项目2020年3月31日2019年12月31日2018年12月31日2017年12月31日
金额比例金额比例金额比例金额比例
流动负债合计47,827.1783.73%47,033.4883.47%46,581.0198.38%10,562.46100.00%
非流动负债合计9,292.2016.27%9,314.6516.53%764.711.62%-0.00%
负债合计57,119.37100.00%56,348.13100.00%47,345.72100.00%10,562.46100.00%

(三)盈利能力分析

单位:万元

项目2020年1-3月2019年2018年2017年
营业收入20,457.7571,366.0154,836.1439,012.58
营业利润1,516.567,452.807,749.074,561.12
利润总额1,496.567,569.977,838.894,546.62
净利润1,256.976,510.026,862.003,903.20
销售毛利率(%)24.0028.1529.9528.16
销售净利率(%)6.149.1212.5110.01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扣除非经常性损益)(%)2.309.5110.477.74

单位:万元

项目2020年1-3月2019年2018年2017年
金额比例金额比例金额比例金额比例
销售费用1,048.9839.45%3,082.7233.73%2,397.2437.89%1,901.5631.39%
管理费用1,145.6543.08%4,783.8852.34%3,622.9057.27%4,048.5266.84%
财务费用464.6217.47%1,273.9513.94%306.104.84%106.961.77%
合计2,659.25100.00%9,140.55100.00%6,326.24100.00%6,057.04100.00%
期间费用率13.00%12.81%11.54%15.53%

(四)偿债能力分析

项目/年度2020年1-3月/2020年3月末2019年 /2019年末2018年 /2018年末2017年 /2017年末
流动比率(倍)1.691.721.554.64
速动比率(倍)1.621.641.504.63
资产负债率(母公司)48.15%47.85%43.22%17.69%
资产负债率(合并报表)46.90%47.05%45.03%17.93%

(五)资产营运能力分析

项目/年度2020年1-3月2019年2018年2017年
应收账款周转率(次)0.331.291.121.03
存货周转率(次)5.2220.7833.04480.49
流动资产周转率(次)0.250.930.910.78
总资产周转率(次)0.170.630.670.68

(六)现金流量分析

单位:万元

项目2020年1-3月2019年2018年2017年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5,313.44-2,113.916,076.22-1,733.76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2,528.76-25,190.63-4,595.71-6,121.42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2,048.1721,279.474,548.70-2,221.85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5,803.78-5,913.965,995.55-10,120.28

第四章 本次募集资金运用

一、本次募集资金的使用计划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45,0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将全部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的相关措施

公司已经建立募集资金专项存储制度,并将严格遵循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在资金到位后及时存入专用账户,按照募集资金使用计划确保专款专用。保荐机构、开户银行和公司将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有关规定在募集资金到位后一个月内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共同监督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

第五章 中介机构关于本次发行的意见

一、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过程和发行对象合规性的结论意见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作为中富通本次非公开发行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认为:发行人本次非公开发行经过了必要的批准和授权,并获得了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核准;本次发行的发行过程遵循了公平、公正的原则,符合当前证券市场的监管要求。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格、发行对象、发行数量及募集资金金额、发行股份限售期符合发行人董事会、股东大会决议和《公司法》、《证券法》、《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暂行办法》、《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本次发行的定价、股票配售过程以及发行对象的确定符合公平、公正原则,符合发行人及其全体股东的利益,符合《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暂行办法》、《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次发行事项均明确符合已报备的发行方案要求。

二、发行人律师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过程和发行对象合规性的结论性意见

时代九和认为:发行人本次发行已取得必要的批准与核准;发行人本次发行所涉及的缴款通知书、股份认购协议等法律文件符合《管理办法》《实施细则》《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发行人本次发行确定的发行对象及发行过程符合《管理办法》《实施细则》《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有关规定,发行结果公平、公正,符合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有关规定。本次发行事项均明确符合已报备的发行方案要求。

第六章 保荐机构的上市推荐意见

一、保荐承销协议主要内容

公司已与华泰联合签署了《中富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与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2018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承销协议》及《中富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与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2018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保荐协议》。华泰联合已指派王欣欣、张志华担任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的保荐代表人,负责本次发行上市工作及股票发行上市后的持续督导工作。

二、上市推荐意见

保荐机构认为:中富通申请其本次发行的股票上市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暂行办法》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本次发行的股票具备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的条件。华泰联合愿意推荐中富通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上市交易,并承担相关保荐责任。

第七章 新增股份的数量及上市流通安排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新增股份36,945,812股,将于2020年8月26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本次发行中,发行对象认购的股票限售期为18个月,预计上市流通时间2022年2月28日。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业务规则规定,2020年8月26日(即上市日),公司股价不除权,股票交易设涨跌幅限制。本次非公开发行完成后,公司股权分布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上市条件。

第八章 中介机构声明

一、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声明

本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已对本发行情况报告暨上市公告书进行了核查,确认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项目协办人:

郗瑾

保荐代表人:

王欣欣 张志华

法定代表人:

江禹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年 月 日

二、发行人律师声明

本所及签字的律师已阅读本发行情况报告暨上市公告书,确认本发行情况报告暨上市公告书与本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不存在矛盾。本所及签字的律师对发行人在本发行情况报告暨上市公告书引用的法律意见书的内容无异议,确认本发行情况报告暨上市公告书不致因所引用内容出现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经办律师:

负责人:

北京市时代九和律师事务所

年 月 日

三、承担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声明

本审计机构及签字注册会计师已阅读本发行情况报告暨上市公告书,确认本发行情况报告暨上市公告书与本审计机构出具的致同审字(2018)第351ZA0059号、致同审字(2019)第351ZA0054号和致同(2020)第351ZA5798号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中有关财务事项的说明不存在矛盾。本审计机构及签字注册会计师对发行人在本发行情况报告暨上市公告书中引用的财务报告的内容无异议,确认本发行情况报告暨上市公告书不致因所引用内容而出现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会计师事务所负责人:

签字注册会计师: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二〇一九年 月 日

四、承担验资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声明

本所及签字注册会计师已阅读本发行情况报告暨上市公告书,确认本发行情况报告暨上市公告书与本所出具的致同验字(2020)第351ZA00165号、致同验字(2020)第351ZA00166号不存在矛盾之处。本所及签字注册会计师对发行人在本发行情况报告暨上市公告书中引用的验资报告的内容无异议,确认本发行情况报告暨上市公告书不致因所引内容而出现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会计师事务所负责人: __________________

签字注册会计师: __________________

签字注册会计师: __________________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年 月 日

第九章 备查文件

1、保荐机构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发行保荐书、保荐工作报告和尽职调查报告;

2、本公司律师北京市时代九和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和律师工作报告。

(本页无正文,为《中富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情况报告暨上市公告书》之签章页)

中富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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