贝达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 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本次董事会由董事长丁列明先生召集,会议通知于2021年5月13日通过电子邮件、电话等形式送达至各位董事,董事会会议通知中包括会议的相关材料,同时列明了会议的召开时间、地点、内容和方式。
2、本次董事会于2021年5月19日在公司杭州总部十五楼会议室召开,采取现场会议和电话会议相结合的方式,现场投票表决。
3、本次董事会应出席10人,实际出席会议人数为10人。
4、本次董事会由董事长丁列明先生主持,公司董事会秘书吴灵犀先生列席了本次董事会。
5、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审议并通过《关于注销公司2018年(第一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期权第二个行权期满未行权期权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公司《2018年(第一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规定,激励对象必须在激励计划的行权有效期内行权完毕,在行权期内未行权的股票期权将注销。截至2021年5月13日,2018年(第一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期权的第二个行权期已期满,共有163.9787万份期权逾期未行权,上述期权将不得再行权,同时公司将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申请注销上述期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在中国证监会创业板指
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注销公司2018年(第一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期权第二个行权期满未行权期权的公告》。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议案获得通过。关联董事万江先生、JIABING WANG先生、童佳女士回避表决。
三、备查文件
1、贝达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2、贝达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贝达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5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