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锡路通视信网络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延期回复深圳证券交易所关注函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无锡路通视信网络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0 年 11 月13 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公司管理部出具的《关于对无锡路通视信网络股份有限公司的关注函》 (创业板关注函〔2020〕第503号)(以下简称“《关注函》”) ,要求公司就《关注函》中的相关问题做出书面说明,并在2020年11月18日前将有关说明材料报送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公司管理部并对外披露,同时抄送江苏证监局上市公司监管处。
收到《关注函》后,公司高度重视,立即组织相关人员开展回复工作,对涉及的问题核查落实并准备回复材料。鉴于部分问题需进一步核实确认,公司预计无法在规定的时间完成回复工作。为保证回复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经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将延期回复《关注函》。公司将督促相关方加快工作进度,尽快完成《关注函》的回复工作并按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公司董事会对此次延期回复给投资者带来的不便致以诚挚的歉意,敬请广大投资者谅解。公司董事会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为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无锡路通视信网络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11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