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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通视信:关于部分特定股东减持计划期限届满暨未来减持计划的预披露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0-08-03

证券代码:300555 证券简称:路通视信 公告编号:2020-055

无锡路通视信网络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部分特定股东减持计划期限届满暨

未来减持计划的预披露公告

公司特定股东刘毅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特别提示:

公司特定股东刘毅股份减持计划期限届满,期间共减持4,139,14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2.0696%);刘毅计划在本公告披露日起三个交易日后六个月内(即从2020年8月7日起至2021年2月7日止),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不超过4,000,000 股,以大宗交易方式减持不超过5,103,400 股,合计不超过9,103,40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4.5517%)。

一、股东股份减持计划期限届满及实施情况

无锡路通视信网络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1月2日披露了《关于部分持股 5%以上股东股份减持计划的预披露公告》,公司原持股5%以上股东刘毅计划自 2020 年 1 月 31 日至 2020 年 7 月 31 日,通过集中竞价和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持有股份(包括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后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部分),计划减持数量合计不超过9,103,40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4.5517%)。2020年5月6日,公司披露了《关于部分监事、持股5%以上股东股份减持计划的进展公告》,具体内容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截至2020年7月31日,刘毅披露的前述减持计划期限已届满,根据《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证监会公告[2017] 9 号)、《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现将有关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股份减持实施情况

股东名称减持方式减持时间成交均价(元)成交数量(股)减持比例
刘毅集中竞价2020-02-04至2020-06-129.6822,242,6401.1213%
集中竞价2020-07-01至2020-07-318.758896,5000.4483%
大宗交易2020-04-168.150500,0000.2500%
大宗交易2020-06-087.780500,0000.2500%
合计9.0674,139,1402.0696%

注:公司原5%以上股东刘毅于2020年6月12日持股比例降至公司总股本5%以下,并出具《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具体内容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二)本次减持计划前后股东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股份性质本次减持前持有股份本次减持后持有股份
股数占总股本比例股数占总股本比例
刘毅无限售条件股份13,242,5406.6213%9,103,4004.5517%
有限售条件股份00.0000%00.0000%
合计13,242,5406.6213%9,103,4004.5517%

(三)其他事项说明

1、刘毅上述减持公司股份计划符合《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的要求。

2、刘毅上述减持事项已按照相关规定实行了预先披露。截至本公告披露日,

刘毅前述减持公司股份计划期限已届满,上述股份减持与此前已披露的意向、承诺及减持计划一致。

3、刘毅不属于公司的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对公司治理、股权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影响,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二、未来减持计划

公司于近日收到特定股东刘毅出具的《股份减持计划告知函》,上述拟减持其所持有的公司部分股份,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的基本情况

股东名称股东类型/任职持股总数量(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
刘毅特定股东9,103,4004.5517%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1、减持原因:自身的资金需求。

2、减持股份来源:首次公开发行前持有股份(包括资本公积转增股份)。

3、减持方式:集中竞价交易或大宗交易。

4、拟减持数量:

股东名称减持数量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刘毅集中竞价交易不超过4,000,000 股,大宗交易不超过5,103,400 股,合计不超过9,103,400股4.5517%
合计数不超过9,103,400股4.5517%

5、减持期间:

自本公告披露日起三个交易日后的六个月内。

6、减持价格:根据实施减持交易期间的市场价格确定。

(三)股东相关的承诺情况

公司特定股东刘毅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和《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上市公告书》中,所做的承诺及其履行情况如下:

刘毅承诺:(一)本人/本企业所持公司股票锁定期届满后,如本人/本企业拟减持公司股票的,本人/本企业将通过合法方式进行减持,并通过公司在减持前3个交易日予以公告;(二)本人/本企业所持公司股票锁定期届满后两年内,合计减持不超过本人/本企业持有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时的股份总数的100%;(三)本人/本企业若违背上述持股意向及减持意向承诺,所获减持收益归公司所有,且保证在接到董事会发出的收益上缴通知书之日起20日内将收益支付至公司。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刘毅严格遵守上述承诺,无违反相关承诺的情况。

(四)其他相关说明

1、公司特定股东刘毅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情况等因素决定在减持期间是否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本次减持计划是否实施以及是否按期实施完成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对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进展情况履行后续信息披露义务。

2、公司特定股东刘毅在减持公司股份期间,将严格遵守《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的要求。

3、上述股东不属于公司的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对公司治理、股权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影响,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三、备查文件

1、刘毅出具的《股份减持计划进展情况的告知函》;

2、刘毅出具的《股份减持计划告知函》。

特此公告。

无锡路通视信网络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8月3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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