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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超新材: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南京三超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1-04-26

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南京三超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

保荐机构名称: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被保荐公司简称:三超新材
保荐代表人姓名:毕宗奎联系电话:010-83326802
保荐代表人姓名:赵轶联系电话:010-83326907

一、保荐工作概述

项目工作内容
1、公司信息披露审阅情况
(1)是否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
(2)未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的次数不适用
2、督导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规章制度的情况
(1)是否督导公司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包括但不限于防止关联方占用公司资源的制度、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内控制度、内部审计制度、关联交易制度)
(2)公司是否有效执行相关规章制度
3、募集资金监督情况
(1)查询公司募集资金专户次数对公司2020年度募集资金银行存放情况、募集资金使用的记录与凭证进行了2次审阅。
(2)公司募集资金项目进展是否与信息披露文件一致
4、公司治理督导情况
(1)列席公司股东大会次数0次
(2)列席公司董事会次数1次
(3)列席公司监事会次数1次
5、现场检查情况
(1)现场检查次数1次
(2)现场检查报告是否按照本所规定报送
(3)现场检查发现的主要问题及整改情况
6、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1)发表独立意见次数7次
(2)发表非同意意见所涉问题及结论意见不适用
7、向本所报告情况(现场检查报告除外)
(1)向本所报告的次数
(2)报告事项的主要内容不适用
(3)报告事项的进展或者整改情况不适用
8、关注职责的履行情况
(1)是否存在需要关注的事项
(2)关注事项的主要内容
(3)关注事项的进展或者整改情况
9、保荐业务工作底稿记录、保管是否合规
10、对上市公司培训情况
(1)培训次数1次
(2)培训日期2021年4月23日
(3)培训的主要内容《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十一)》相关内容、《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年6月修订)
11、其他需要说明的保荐工作情况

二、保荐机构发现公司存在的问题及采取的措施

事项存在的问题采取的措施
1、信息披露
2、公司内部制度的建立和执行
3、“三会”运作
4、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变动
5、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
6、关联交易
7、对外担保
8、收购、出售资产
9、其他业务类别重要事项(包括对外投资、风险投资、委托理财、
财务资助、套期保值等)
10、发行人或者其聘请的中介机构配合保荐工作的情况
11、其他(包括经营环境、业务发展、财务状况、管理状况、核心技术等方面的重大变化情况)

三、公司及股东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公司及股东承诺事项是否 履行承诺未履行承诺的原因及解决措施
2017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所作的承诺
1、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股东对所持股份自愿锁定、减持意向及减持价格的承诺不适用
2、避免同业竞争承诺不适用
3、招股说明书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的赔偿承诺不适用
4、稳定股价的措施不适用
5、违反承诺的补救措施不适用
6、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的承诺不适用
7、规范关联交易的承诺不适用
8、守法经营的承诺不适用
9、关于补缴整体变更个人所得税的承诺不适用
2020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所作的承诺
1、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的承诺不适用
2、避免同业竞争承诺不适用

四、其他事项

报告事项说明
1、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变更及其理由不适用
2、报告期内中国证监会和本所对保荐机构或其保荐的公司采取监管措施的事项及整改情况不适用
3、其他需要报告的重大事项不适用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南京三超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

毕宗奎 赵 轶

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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