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新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晨科技”或“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于2020年6月29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本次监事会会议由邹琳监事召集并主持,本次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新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审议通过《关于选举新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监事会主席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同意选举邹琳女士为公司第十届监事会主席,任期为三年,自本次监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监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简历详见附件。
表决结果: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备查文件
新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新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0年6月29日
附件:
简历邹琳,女,1979年9月出生,中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毕业于中央民族大学管理学院工商管理专业,硕士学位,研究生学历。2003年6月-2006年7月,北京大学高级经理人培训中心,任职教务主任;2006年12月-2008年11月,蒙代尔国际企业家大学,任职教学管理中心主任;2008年12月-2011年10月,北京联合智业认证集团,担任培训中心主任;2011年11月-2013年9月,北京恒勤咨询有限公司培训部门负责人;2015年7月至今,历任新晨科技人事行政部招聘及培训专员、总经理助理、副总经理,现担任人力资源部总经理;2017年2月至今,任新晨科技监事、监事会主席。截至本公告日,邹琳女士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除此之外邹琳女士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邹琳女士从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也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
3.2.4条所规定的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