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新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 议通知于2026 年4 月13 日以通讯方式发出,并于2026 年4 月23 日在公司会议 室以现场与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董事会会议由董事长康路先生召集并主 持。本次会议应到董事7 人,实到董事7 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新晨科技股 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新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 议案》
《新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已经编制完成。经审议, 董事会认为:该报告所载资料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者重大遗漏。会议决定通过该报告,并按规定对外公开披露。
《新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 年年度报告》及《新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 年年度报告摘要》的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新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 年年度报告》尚需提交公司2025 年年度股东 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新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的议案》
2025 年度,董事会遵照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切实履行股东会赋予的职责,本着恪尽职守、勤勉尽责的工作态度,以公司及全
体股东最大利益为出发点,充分发挥各自领域的专业优势,勤勉尽责地开展董事 会各项工作,保障了公司的稳健运营和可持续发展。
《新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具体内容详见巨潮 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三)审议通过《关于<新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 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的议案》
公司总经理张燕生先生在会议上作了2025 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董事会认 为,总经理工作报告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2025 年的经营情况,并结合公司 实际情况对2026 年的工作做了规划和安排。
(四)审议通过《关于<新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 告>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何明、陈波、龙成凤分别向董事会递交了2025 年度述职报告, 并将在公司2025 年年度股东会进行述职。
《新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的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
(五)审议通过《关于新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 年度财务报告的议案》
公司聘请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2025 年度财务报表进 行了审计,并出具了容诚审字[2026]100Z4157 号《新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审计报 告》。
《新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 年年度审计报告》的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 网(http://www.cninfo.com.cn)。
(六)审议通过《关于<新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 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公司2025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真实、准确、完整地反 映了公司2025 年度财务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
大遗漏。
《新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 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案》
(七)审议通过《关于新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
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5年度归属于母公司所 有者的净利润为-13,346,935.04 元,2025 年末合并报表可供分配利润为 234,982,113.32元。公司经审计的母公司2025年度净利润为-27,767,008.94元,母 公司2025年末可供分配利润为204,513,741.30元。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 范运作》及《公司章程》有关规定,董事会拟定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不派 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认为: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是基于公司实际经营情况作出的, 符合《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稳定发展。董事会同意该利润 分配预案,并同意将此预案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本议案已经公司2026 年第二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全票审议通过。
《新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的具体内容 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八)审议通过《关于<新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 告>的议案》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和评价办 法,在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的基础上,董事会认真开展了公司治理及内 部控制的自查工作,对公司2025 年12 月31 日(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内 部控制制度的有效性进行了评价,并编制了《新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 年度 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2026 年第二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全票审议通过。
《新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具体内容详见巨 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九)审议通过《关于<新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 年度社会责任报告>的 议案》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 范运作》相关规定,并参考《中国企业社会责任报告编写指南》,公司结合实际 情况编制了《新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 年度社会责任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巨 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十)审议通过《关于<新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 联资金往来情况专项说明>的议案》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8 号——上市公 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和深圳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 号——业务办理》的规定,公司对关联方资金占用情 况进行了专项核查,并编制了《新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 年度非经营性资金 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 上述事项进行了审核并出具了《新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 关联资金往来情况专项说明》,公司董事就相关事项进行了讨论,审议通过了本 议案。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容诚专字[2026]100Z1509 号《新 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专项说明》具体 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新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 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 备及转销资产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公司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 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后的财务数据能够公允地反映 截至2025 年12 月31 日公司的资产状况和经营成果,体现了会计处理的审慎性 原则,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因此,同意公司2025 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合计
13,602,767.53 元,转销坏账合计4,305,752.95 元,核销坏账合计370,642.44 元。
本议案已经公司2026 年第二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全票审议通过。
《新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5 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的具体 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新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 年度董事薪酬确认及 2026 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公司2025 年度董事薪酬详见公司《2025 年年度报告》“第四节公司治理、 环境和社会”之“六、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情况”中相关内容。
公司2026 年度董事薪酬方案详见同日披露的《关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5 年度薪酬确认及2026 年度薪酬方案的公告》。
公司全体董事对本议案回避表决,本议案直接提交公司2025 年年度股东会 审议。
表决结果: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回避表决7 票。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新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 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 酬确认及2026 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
公司2025 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详见公司《2025 年年度报告》“第四节公 司治理、环境和社会”之“六、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情况”中相关内容。
公司2026 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详见同日披露的《关于董事、高级管 理人员2025 年度薪酬确认及2026 年度薪酬方案的公告》。
公司董事张燕生对此议案进行了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赞成6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回避表决1 票。
(十四)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 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现拟对《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部分条款进行修订,修订后的《董事、高级管理 人员薪酬管理制度》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十五)审议通过《关于购买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责任保险的议案》
为保障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权益,确保相关人员充分行使权利、履行 职责,完善公司管理体系,促进公司健康发展,公司拟为全体董事及高级管理人 员购买责任保险,保费不超过20 万元/年(含)(具体以保险公司协商确定的数 额为准),保险期限12 个月(自合同签订起生效),并授权公司董事会办理购 买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责任保险的相关事宜。
公司全体董事对本议案回避表决,本议案直接提交公司2025 年年度股东会 审议。
表决结果: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回避表决7 票。
(十六)审议通过《关于召开新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 年年度股东会的 议案》
《新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5 年年度股东会的通知》的具体内容 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三、备查文件
(一)新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
(二)新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6 年第二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新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 年4 月24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