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541 证券简称:先进数通 公告编号:2022-030
北京先进数通信息技术股份公司股东关于减持及被动稀释公司股份累计超过1%的公告
特别说明:
1、北京先进数通信息技术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本次持股5%以上股东权益变动属于因前期减持及后续公司因2020年7月16日至2021年9月16日期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而导致的被动稀释共同影响所致,累计权益变动超过1%;
2、范丽明女士目前为本公司第一大股东、公司董事,本次权益变动,不会造成本公司第一大股东发生变更。本公司股权较为分散,无实际控制人及控股股东,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也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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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基本情况
1.基本情况 | |||||
信息披露义务人 | 范丽明 | ||||
住所 | 北京市海淀区车道沟1号青东商务区 | ||||
权益变动时间 | 2020年1月23日—2021年09月16日 | ||||
股票简称 | 先进数通 | 股票代码 | 300541 | ||
变动类型(可多选) | 增加□ 减少? | 一致行动人 | 有□ 无? | ||
是否为第一大股东或实际控制人 | 是? 否□ | ||||
2.本次权益变动情况 | |||||
股份种类(A股、B股等) | 减持股数(万股) | 减持比例(%) |
股东范丽明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A股
A股 | 105.40 (2020/1/23-2020/2/13期间减持) | 0.5820% (减持期间公司总股本181,096,722股) | ||||
93.90 (2020/6/18-2020/7/14期间减持) | 0.3989% (减持期间公司总股本235,425,738股) | |||||
0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导致的被动稀释) | 0.0259% | |||||
合 计 | 199.30 | 1.0067% | ||||
本次权益变动方式(可多选) |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 协议转让 □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大宗交易 □ 间接方式转让 □ 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 □ 执行法院裁定 □ 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 □ 继承 □ 赠与 □ 表决权让渡 □ 其他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导致的被动稀释) | |||||
3. 本次变动前后,投资者及其一致行动人拥有上市公司权益的股份情况 | ||||||
股份性质 | 本次变动前持有股份 | 本次变动后持有股份 | ||||
股数(股) | 占总股本比例(%) | 股数(股) | 占总股本比例(%) | |||
合计持有股份 | 12,033,542 | 6.64% | 17,334,752 | 5.64% | ||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 3,008,386 | 1.66% | 4,333,688 | 1.41% | ||
有限售条件股份 | 9,025,156 | 4.98% | 13,001,064 | 4.23% | ||
4. 承诺、计划等履行情况 | ||||||
本次变动是否为履行已作出的承诺、意向、计划 | 是? 否□ 2020年7月22日,公司披露了《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计划期限届满暨实施情况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60),范丽明女士于2020年1月23日至2020年7月14日首次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内,合计减持公司股份199.3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0.9810%)。 2020年7月17日,公司披露了《关于回购股份注销完成暨股份变动公告》(公告编号:2020-058)公司总股本因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注销,减少51,705股。 2020年9月9日,公司披露了《关于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类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75),公司总股本因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增加43万股。 2021年8月6日,公司披露了《关于公司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56)公司总股本因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注销,减少69,744股。 2021年9月14日,公司披露了《关于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归属结果暨股份上市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71),公司总股本因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增加98.28万股。 |
范丽明持股因上述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被动稀释0.0259%。范丽明女士前期减持及被动稀释累计导致的权益变动达1.0067%,超过公司总股本比例的1%。
范丽明持股因上述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被动稀释0.0259%。 范丽明女士前期减持及被动稀释累计导致的权益变动达1.0067%,超过公司总股本比例的1%。 | |
本次变动是否存在违反《证券法》《上市公司购买管理办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本所业务规则等规定的情况 | 是? 否□ 通过公司核查,范丽明女士本次权益变动超过1%的情况悉因前期减持及被动稀释累计导致,应于2021年9月16日后及时披露,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也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
5. 被限制表决权的股份情况 | |
按照《证券法》第六十三条的规定,是否存在不得行使表决权的股份 | 是□ 否? |
6.表决权让渡的进一步说明(不适用) | |
7. 30%以上股东增持股份的进一步说明(不适用) | |
8.备查文件 | |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持股变动明细□ 2.相关书面承诺文件□ 3.律师的书面意见□ 4.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
北京先进数通信息技术股份公司
董事会2022年6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