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先进数通信息技术股份公司2019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肖红英)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肖红英作为北京先进数通信息技术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在2019年度任职期间(以下简称:报告期),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关于加强社会公众股股东权益保护的若干规定》和《北京先进数通信息技术股份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与公司制度规定,忠实、勤勉、独立、审慎的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积极出席公司董事会,认真审议董事会议案,对独立董事应该关注的重大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对公司经营状况、管理和内部控制等制度的建设及执行情况、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等进行现场调查,督促公司规范运作,维护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同时发挥自己的专业特长,充分发挥在公司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中的作用。现将本人报告期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的具体情况报告如下:
一、出席会议的情况
报告期,公司召开9次董事会,本人全部出席;召开3次股东大会,本人列席其中2次会议。对于董事会所议事项,主动调查和获取作出决策所需要的相关资料,充分了解公司的经营状况,利用自己的专业知识和行业经验进行分析和决策,对各项议案进行独立、审慎的表决。本人认为:报告期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制度的要求,提交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履行了相关程序,合法有效,没有损害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本人对公司提交董事会审议事项均投了同意票,没有反对、弃权的情形,也没有提出异议的事项。
本人报告期出席会议的具体情况如下:
董事会
董事会 | 股东大会 列席次数 | |||||
应参加次数 | 现场出席次数 | 通讯出席次数 | 委托出席次数 | 缺席 次数 | 是否连续两次未出席 | |
9 | 4 | 5 | 0 | 0 | 否 | 2 |
二、发表独立意见的事项
报告期,本人发表事前认可意见4份,对5个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事前认可意见,分别为:
发表日期 | 意见 | 事项 |
2018年 12月28日 | 关于第三届董事会2019年第一次临时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 关于公司申请银行授信暨关联担保 |
2019年 4月8日 | 关于第三届董事会2019年第一次定期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 关于公司续聘会计师事务所 |
关于2019年日常关联交易事项预计 | ||
2019年 4月20日 | 关于第三届董事会2019年第二次临时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 关于公司与成都加华关联交易 |
2019年 9月25日 | 关于第三届董事会2019年第四次临时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 关于公司与成都加华关联交易 |
报告期,本人发表独立意见6份,对20个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分别为:
发表日期 | 意见 | 事项 |
2019年 1月2日 | 关于第三届董事会2019年第一次临时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 关于公司申请银行授信暨关联担保 |
2019年 4月9日 | 关于第三届董事会2019年第一次定期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 关于公司《2018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
关于公司2018年度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公司对外担保情况 | ||
关于公司2018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 | ||
关于公司201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 ||
关于公司董事、高管薪酬 | ||
关于公司续聘会计师事务所 |
关于公司 2018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与预计存在较大差异的专项意见
关于公司 2018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与预计存在较大差异的专项意见 | ||
关于2019年日常关联交易事项预计 | ||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 ||
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 | ||
2019年 4月24日 | 关于第三届董事会2019年第二次临时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 关于公司与成都加华关联交易 |
2019年 5月24日 | 关于第三届董事会2019年第三次临时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 关于调整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权益数量和回购价格 |
关于回购注销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 | ||
关于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 | ||
2019年 8月20日 | 关于第三届董事会2019年第二次定期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 关于公司2019年半年度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公司对外担保情况 |
关于募集资金2019年半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 | ||
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 | ||
关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 ||
2019年 9月30日 | 关于第三届董事会2019年第四次临时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 关于公司与成都加华关联交易 |
以上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具体详见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三、专门委员会的履职情况
本人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集人。报告期,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公司定期报告的编制进行跟踪和指导,与负责审计的注册会计师和公司财务负责人保持顺畅沟通,及时了解审计工作的进展情况,保证公司定期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对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关联方的资金往来情况等事项进
行监督和核查;对公司的内控制度的健全和完善以及聘请审计机构事项提出意见和建议。报告期,审计委员会召开了4次会议,切实履行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的职责。
本人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报告期,对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前一年度任职情况进行了核查;制定了本年度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并提交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对公司限制性股票股权激励计划第一年度激励对象的绩效情况进行了核查,切实履行了董事会专门委员会职责。
四、对公司进行现场检查的情况
报告期,本人多次到公司现场进行考察,对公司经营状况、管理和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和执行情况等方面进行了检查,与公司各部门工作人员进行现场座谈,沟通了解公司的经营状况;与公司董事会秘书、证券事务代表等有关工作人员进行交流,了解公司信息披露情况,监督董事会决议、股东大会决议的执行情况;与公司外部审计机构进行及时讨论,及时发现问题并督促公司改进;组织内部审计部门对财务管理、内部控制体系建设、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等方面进行了核查;随时了解公司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随时关注媒体有关公司报道。
五、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报告期,本人能够站在客观的立场上独立公正地履行职责,对公司关联交易情况、对外担保及关联方资金占用的情况、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公司及股东的承诺履行情况进行重点关注并发表独立意见,防止有损害公司利益和股东利益的事件发生;关注公司信息披露工作,监督公司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真实、及时、完整、准确地履行披露义务,切实维护了广大股东的知情权。
六、培训及学习情况
报告期,本人参加了保荐机构和公司组织的培训,同时认真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并特别关注新的法律法规的发布情况,利用各种途径加深对相关法律、法规的认识和理解,提高自身履职能力。
七、其他工作
1、报告期,未有提议召开董事会会议的情况;
2、报告期,未有提议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
报告期,本人尽责勤勉,忠实的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客观公正的保障了公司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2020年,本人将继续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对独立董事的要求,继续本着审慎、勤勉、独立、公正的原则,认真履行自己的职责,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利用自己独立董事身份和专业知识,维护公司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北京先进数通信息技术股份公司独立董事: (肖红英)
2020年4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