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同益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市同益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黄雪海先生召集,会议通知于2021年11月24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于2021年11月30日以通讯会议、记名表决方式召开。
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3名,公司董事会秘书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黄雪海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深圳市同益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通过以下决议:
(一)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和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的决策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规定,募集资金置换的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6个月,不存在与募投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情形,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同意本次置换事项。
三、备查文件
1、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同益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二○二一年十一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