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同益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二)
上市公司名称:深圳市同益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简称:同益股份股票代码:300538
信息披露义务人:华青春住所:江苏省苏州市工业园区**通讯地址:广东省深圳市宝安区新安街道壹方中心A座10楼同益股份
股份变动性质:股份减少,持股比例减少
签署日期:2021年11月30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本报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及相关的法律、法规编写。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
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深圳市同益实业股份有限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持股信息外,上述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深圳市同益实业股份有限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
四、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委托或者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五、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目 录
第一节 释义 ...... 4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 5
第三节 权益变动目的 ...... 6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 7
第五节 前6个月内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 ...... 10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 11
第七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 12
第八节 备查文件 ...... 13
第一节 释义
在本报告中,除非文中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如下含义:
上市公司、公司、同益股份 | 指 | 深圳市同益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
信息披露义务人 | 指 | 华青春 |
本报告书 | 指 | 深圳市同益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
本次权益变动 | 指 | 信息披露义务人所持公司股份由5.94%变为4.44% |
证监会 | 指 |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
深交所 | 指 | 深圳证券交易所 |
元、万元 | 指 | 人民币元、万元 |
注:本报告书中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介绍
姓名:华青春性别:男国籍:中国身份证号码:230605197205******住所:江苏省苏州市工业园区**通讯地址:广东省深圳市宝安区新安街道壹方中心A座10楼同益股份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地区的居留权:否信息披露义务人华青春先生现任公司副总经理,系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副董事长、总经理华青翠女士之兄长。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控制其他上市公司5%以上的发行在外的股份的情况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持有、控制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5%以上发行在外股份的情形。
第三节 权益变动目的
一、本次权益变动目的
本次权益变动包括:公司实施股权激励计划、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等导致公司总股本增加,使得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比例被动稀释;因公司股权激励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导致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比例被动增加;因信息披露义务人个人资金需求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公司股票,导致持股数量和持股比例下降。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未来12个月的持股计划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不排除在未来12个月内增加或减少其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股份的可能。若发生相关权益变动事项,信息披露义务人将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情况
2016年8月26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时,信息披露义务人华青春先生持有上市公司股份3,324,355股,占公司原总股本56,000,000股的5.94%。
截至本权益变动报告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华青春先生持有上市公司股份8,082,369股,占公司总股本181,918,573股的4.44%。
二、本次权益变动情况
(一)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导致的被动稀释或增加
1、实施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2017年3月8日,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完成授予,并于2017年5月5日完成登记上市,公司总股本由5600万股增加至5647.69万股。信息披露义务人华青春先生持股比例被动稀释。
2、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
2018年5月29日,公司对部分不再符合激励条件的激励对象已获授但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合计282,080股进行回购注销,公司总股本由5647.69万股减少至5619.4820万股。信息披露义务人华青春先生持股比例被动增加。
2019年5月24日,公司对部分不再符合激励条件的激励对象已获授但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合计96,246股进行回购注销,公司总股本由8429.2230万股
注
减少至8419.5984万股,信息披露义务人华青春先生持股比例被动增加。
2020年6月5日,公司对部分不再符合激励条件的激励对象已获授但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合计30,957股进行回购注销,公司总股本由15162.9768万股
注
减少为15159.8811万股,信息披露义务人华青春先生持股比例被动增加。
注
因实施2017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5股,公司总股本由5619.4820万股增加至8429.2230万股。注
因实施2018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8.009145股,公司总股本由8419.5984万股增加至15162.9768万股。
3、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份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深圳市同益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598号)同意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注册申请。公司本次向10名特定对象发行了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30,319,762股,并于 2021年11月29日上市,公司总股本由15159.8811万股增加至18191.8573万股。信息披露义务人华青春先生持股比例被动稀释。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主动减持股票情况
华青春先生于2020年4月28日、4月30日通过集中竞价交易减持公司股份89.79万股,累计减持比例0.59%。
(三)本次权益变动前后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 | 本次权益变动前 | 本次权益变动后 | ||
股数(股) | 占总股本比例(%) | 股数(股) | 占总股本比例(%) | |
华青春 | 3,324,355 | 5.94% | 8,082,369 | 4.44% |
注:本次权益变动前总股本按56,000,000股计算;本次权益变动后总股本按181,918,573股计算。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所持有上市公司股份的权利限制情况
截至本权益变动报告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华青春先生所持上市公司股份不存在质押、冻结等权利受限情况。
四、本次权益变动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也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信息披露义务人为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时应当披露的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华青春先生现任公司副总经理,最近3年不存在证券市场不良诚信记录的情形,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八条规定的情形,不存在损害
上市公司及其他股东权益的情形。
第五节 前6个月内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签署本报告书之日前6个月内未存在买入或卖出同益股份股票的情况。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已按有关规定对本次权益变动的相关信息进行了如实披露,不存在为避免对本报告书内容产生误解而必须披露的其他信息,也不存在中国证监会或者深圳证券交易所依法要求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的其他信息。
第七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本人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华青春(签字)
签署日期:2021年11月30日
第八节 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
1、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
2、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3、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4、中国证监会或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报送的其他备查文件。
二、备查文件置备地点
1、广东省深圳市宝安区新安街道海旺社区N12区新湖路99号壹方中心北区三期A塔1001 同益股份证券部
2、联系电话:0755-21638277
3、联系人:朱慧芬
附表: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基本情况 | |||
上市公司名称 | 深圳市同益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 上市公司所在地 | 深圳 |
股票简称 | 同益股份 | 股票代码 | 300538 |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 | 华青春 | 信息披露义务人注册地 | 苏州 |
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变化 | 增加 □ 减少? 不变,但持股人发生变化□ | 有无一致行动人 | 有□ 无 ? |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为上市公司第一大股东 | 是 □ 否 ? |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为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 | 是 □ 否 ? |
权益变动方式(可多选) |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 协议转让 □ 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 □ 间接方式转让 □ 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 □ 执行法院裁定 □ 继承 □ 赠与 □ 其他?(被动稀释) | ||
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前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及占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比例 | 股票种类:人民币普通股 持股数量:3,324,355 持股比例:5.94%(对应公司总股本56,000,000股) |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及变动比例 | 股票种类:人民币普通股 变动数量:减少89.79万股 变动比例:减少1.50% 变动后持股数量:8,082,369股 变动后持股比例:4.44% |
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的时间及方式 | 股份变动时间:2017年3月8日——2021年11月29日 股份变动方式:实施股权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份、集中竞价减持 |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此前6个月是否在二级市场买卖该上市公司股票 | 是 □ 否 ? |
涉及上市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股份的,信息披露义务人还应当就以下内容予以说明: | |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时是否存在侵害上市公司和股东权益的问题 | 是 □ 否 □ 不适用? |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时是否存在未清偿其对公司的负债,未解除公司为其负债提供的担保,或者损害公司利益的其他情形 | 是 □ 否 □ 不适用? |
本次权益变动是否需取得批准 | 是 □ 否 □ 不适用? |
是否已得到批准 | 是 □ 否 □ 不适用? |
信息披露义务人姓名:华青春
签字:
日期:2021年11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