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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益股份:关于对深圳证券交易所关注函回复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0-11-11

证券代码:300538 证券简称:同益股份 公告编号:2020-102

深圳市同益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对深圳证券交易所关注函回复的公告

深圳市同益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11月9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公司管理部下发的《关于对深圳市同益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的关注函》(创业板关注函〔2020〕第 500 号)(以下简称“关注函”),经认真核查,现对关注函内容回复如下:

1.你公司2020年半年度报告披露的信息显示,你公司在芯片、5G等领域实现了新的销售收入增长。请补充披露你公司芯片、5G行业相关业务的开展情况、主要经营模式、产品的客户认证情况、业务规模及毛利率水平,并结合上述因素向投资者提示相关业务风险。

回复:

(1)芯片、5G相关材料业务开展情况

在芯片领域,主要代理台湾奕力驱动IC材料,公司将上述驱动IC引入后,直接销售给下游显示面板客户,还可为客户提供仓储、报关、现场调试、技术支持等增值服务。公司主要通过代理方式分销芯片,并未开展具体生产活动。芯片业务开拓过程中,需取得上游供应商颁发的代理证,同时需取得下游客户的授权或认可。2020年1-9月,公司在芯片领域实现销售收入4,673万元,同比增长61.9%,毛利率约4.5%。

在5G领域,公司在5G天线产品研发初期积极与客户建立了合作关系,为其提供材料选型、材料推介以及材料应用的技术服务。基于公司提前切入客户5G天线产品的研发,推介的材料取得客户资格认证后,进入客户供应商资源池,成为客户5G天线产品材料供应商,向客户销售的工程塑料主要为PPS、PC、POM、

MPPO等,主要用于5G天线,如天线振子、介质片、天线保护罩、传动组件等。在服务过程中公司能够精准把握市场需求以及未来发展趋势对5G材料进行持续开发,并针对客户服务过程中的难点、痛点积累了丰富的案例库(下表所示),通过技术不断积累以更好更深度地服务合作客户。公司主要代理国内外5G相关材料并进行销售,并未开展5G材料的具体生产业务。

领域解决应用难点案例数量
5G5G基站天线罩变形解决方案26
5G基站天线罩轻量化解决方案13
5G基站天线振子变形解决方案20
5G基站天线振子化镀不良解决方案16

公司在5G基站及天线振子等产品分销上已取得一定进展,2020年1-9月,公司在5G领域实现销售收入2,443万元,同比增长91.9%,毛利率约12.6%。

综上所述,截止2020年9月30日公司在芯片及5G领域业务同比增长幅度较大,但目前业务整体规模相对较小;同时,公司上述业务主要通过代理的方式向客户直接销售,并不涉及具体的生产活动,业务模式与现有业务一致,毛利率水平维持在4%-12%之间,与现有产品毛利率不存在重大差异。产品销售除需进入客户、供应商名录外无需获得其他认证。

(2)相关风险提示

① 市场需求波动风险

公司分销的芯片、5G材料主要应用于手机及移动终端、智能家电、汽车、通信等领域,销售规模相对较少,业务处于初步阶段。如果上述需求不足或市场竞争加剧,将会对公司上述业务开展产生一定影响。

② 原材料采购风险

公司主要供应商为国外品牌且集中度相对较高,如供应商不能足量、及时供货,按期排产,或者提高产品价格,抑或发生不利于国际贸易的政策变动等,将会影响货运周期、采购成本,对公司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③ 技术支持能力不足的风险

随着工业技术的发展,新材料产品技术含量越来越高,规格品种越来越复杂,

应用工艺日益提升,客户对分销商的应用服务需求也逐步提高,若公司提供的产品质量、技术创新能力、响应市场速度等不能满足下游客户的要求,供货数量、能力不能与客户匹配,将可能导致公司的市场竞争力削弱,盈利能力下降。

④中美贸易摩擦和新冠肺炎疫情影响风险

如果中美贸易摩擦加剧,将对5G全球化进程产生一定影响;同时,如果国外新冠肺炎疫情持续蔓延,将对上游供应商全球产能及下游客户的业务需求造成一定程度的影响,从而对公司上述业务开展造成不利影响。

2.2020年前三季度,你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68,578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44%,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073万元,较上年同期下滑27%。请结合行业趋势、市场需求、主要产品盈利能力变化、期间费用支出等因素说明2020年前三季度营业收入大幅增长的情况下净利润下滑的原因,生产经营环境与盈利能力是否发生不利变化,并结合上述情况向投资者充分提示风险。

回复:

2020年1-9月公司主要经营数据与2019年1-9月基本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0年1-9月2019年1-9月变动金额变动率
营业收入168,578.85117,363.6551,215.2043.64%
毛利额11,360.2312,703.80-1,343.57-10.58%
毛利率6.74%10.82%-4.09%-37.74%
期间费用8,661.268,148.61512.656.29%
其中:销售费用3,892.633,879.3113.320.34%
管理费用3,097.362,812.81284.5510.12%
研发费用943.65835.53108.1212.94%
财务费用727.62620.96106.6617.18%
营业利润2,906.834,055.32-1,148.49-28.32%
营业外支出271.0523.10247.951073.38%
净利润2,081.912,947.22-865.31-29.36%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2,072.982,846.83-773.85-27.18%

由上表可知,2020年1-9月公司营业收入较2019年1-9月增加51,215.20万元,增长43.64%,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较2019年1-9月减少773.85万元,下降27.18%。公司营业收入增长净利润下降主要系报告期内产品销售结构、

期间费用及营业外支出变动所致。具体如下:

(1)公司低毛利的电子产品销售占比上升系导致净利润下降的主要原因

2020年1-9月公司毛利率变动主要系产品结构变化所致。2020年1-9月与2019年1-9月,公司主营业务毛利率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产品类别2020年1-9月2019年1-9月
收入销售占比毛利率收入销售占比毛利率
工程塑料等化工材料63,376.0837.60%12.07%96,213.1481.98%11.08%
电子材料105,156.3962.40%3.49%21,150.5118.02%9.67%
合计168,532.47100.00%6.71%117,363.65100.00%10.82%

从上表可知,一方面,毛利率较低的电子材料销售占比较2019年1-9月大幅上升,毛利率较高的工程塑料等化工材料销售占比较2019年1-9月大幅下降。另一方面,电子材料的销售毛利率由2019年1-9月的9.67%降低至2020年1-9月3.49%,进一步使公司净利润下降。

2020年1-9月,受新冠疫情影响,为避免国际供货不稳定及中美贸易摩擦带来的不利影响,国家及下游客户提倡通过国产替代进口方式逐步减少国外品牌的采购,公司代理销售的工程塑料主要为国外大型化工品牌,对该类品牌的工程塑料的需求降低,前述因素导致2020年1-9月工程塑料销售收入较上年同期下滑

42.21%。

基于以上原因,虽然公司销售规模增加,但是随着毛利率较低的电子材料销售占比显著上升,而毛利率较高的工程塑料销售占比下降,导致公司毛利率由

10.82%下降至6.71%,进而导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减少773.85万元,较上年同期下滑27.18%。

(2)期间费用较2019年1-9月略有上升

2020年1-9月公司期间费用较2019年1-9月合计增加512.65万元,对应的增长率为6.29%,主要系公司积极引进外部高端人才、提高了员工薪酬、加大信息化项目建设、加大研发力度等因素导致期间费用有所上升。随着期间费用的增加,公司净利润也相应减少。

(3)营业外支出增加

2020年1-9月公司营业外支出较2019年1-9月增加 247.95万元,主要系公司2020年1-9月新冠疫情捐赠支出和设立深圳市同益慈善基金会原始基金的捐赠产生营业外支出250.00万元。

(4)相关风险提示

① 毛利率降低的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毛利率总体稳定。虽然公司凭借专业的应用服务和强大的推广能力,不断提高产品技术附加值提升产品毛利率,但高技术附加值、高毛利率产品销售规模上升需要一定时间。同时,公司电子材料销售占比提升,电子材料的价格以及需求受下游市场影响较大,且该类产品的毛利率较低。因此,公司存在毛利率降低的风险。

② 新冠肺炎疫情以及中美贸易摩擦对经营业绩影响的风险

受新冠疫情影响,为避免国际供应商供货不稳定及中美贸易摩擦带来的不利影响,国家及下游客户提倡通过国产替代进口方式逐步减少国外品牌工程塑料的采购,公司下游客户对工程塑料需求下降。前述因素导致2020年1-9月工程塑料销售规模较上年同期较大幅度降低。随着国内疫情缓解及公司对品牌客户开发力度的加强,2020年第三季度公司工程塑料销售收入较2020年第二季度有所上升。但是,当前国内外疫情控制及中美贸易摩擦等外部因素仍存在较大不确定性,若本次疫情不能得到有效控制或中美贸易摩擦进一步激化,可能会对上市公司经营业绩造成不利影响。

3.截至2020年11月9日,你公司市盈率为118倍,滚动市盈率为147倍。请说明公司股价涨幅情况与基本面是否匹配,结合股价涨幅、市盈率与行业相关指数的偏离情况等向投资者提示风险。

回复:

作为中高端化工及电子材料一体化解决方案提供商,公司通过提供专业技术服务满足客户对材料应用品质、速度、成本、结构设计和创新的需求,从而实现产品销售。公司销售的产品为中高端化工及电子材料,主要应用于手机及移动终端、消费类电子、智能家电、汽车、新能源、5G行业、芯片以及显示面板等领域

品牌客户产品的零部件、功能件、结构件或外观件。按照证监会行业分类公司属于“批发和零售业--批发业”。目前公司经营情况、主营业务范围及其他内外部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最近三年一期营业收入及利润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项目2020年1-9月2019年度2018年度2017年度
营业收入168,578.85178,735.33129,561.21101,010.84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072.983,941.663,042.681,843.56

公司已于2020年10月29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了《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公告编号:2020-097),2020年前三季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685,788,525.50元,同比增长43.64%;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0,729,760.48元,同比下降

27.18%。公司基本面未发生重大变动。

近期二级市场公司股价累计涨幅偏离正常区间,与公司经营业绩等基本面情况没有明确的匹配关系,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2020年11月7日至9日,公司股价累计涨幅为44%。截至2020年11月9日,根据中证指数有限公司发布的数据,公司滚动市盈率147.59倍,静态市盈率118.61倍,市净率10.14;公司所处的“批发和零售业”滚动市盈率22.3倍,静态市盈率

20.07倍,市净率1.8,短期内公司市盈率、市净率明显高于行业水平。公司特别提醒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审慎决策、理性投资。

4.请结合公共媒体报道、投资者咨询等涉及的内容,核查你公司股价短期内涨幅较大的原因,是否存在对你公司股票交易产生较大影响的未公开重大信息、市场传闻、热点概念等,如有请及时披露或予以针对性的澄清说明。

回复:

经公司核查,公司未发现近期公共媒体报道了可能或已经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未公开重大信息。

经公司自查与核实,公司及时回复互动易平台提问,并严格遵守信息披露公平性原则,公司不存在利用信息披露、媒体报道、互动易回复等影响股票交易的情形。

5.请核查你公司控股股东、持股5%以上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直系亲属近一个月买卖你公司股票的情况,是否存在内幕交易、操纵市场的情形,未来3个月内是否存在减持计划,如有,请予以披露。回复:

(1)公司控股股东、持股5%以上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直系亲属近一个月(2020年10月9日—11月9日)买卖公司股票情况

经公司控股股东、持股5%以上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自查,并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及股份变更查询证明》及《股东股份变更明细清单》,在本次核查期间,除公司董事、副总经理吴书勇先生于2020年11月6日减持54.10万股外,其余核查对象在近一个月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

经公司核实,董事、副总经理吴书勇先生上述股份减持行为,系履行其于2020年8月17日披露的减持计划,即自2020年9月8日至2021年3月7日期间,以集中竞价、大宗交易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不超过852,539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56 %)。截至本回复披露日,吴书勇先生累计减持股份851,6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56%,其减持计划已实施完毕。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8月17日、11月9日、11月11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相关公告。

另,公司副总经理马远先生之弟马征先生于2020年11月10日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142,514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9%。

吴书勇先生、马征先生上述股份减持行为系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等具体情形做出的,不存在内幕交易、操纵市场的情形。

(2)未来3个月内的减持计划

经向公司控股股东、持股5%以上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问询,股东华青翠女士、陈佐兴先生、邵秋影女士(邵羽南先生之妹、吴书勇先生之配偶)因个人资金需求,不排除在未来3个月内减持持有的公司部分股份。后续若有减持情况发生,上述股东及公司将严格遵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

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邵羽南先生于2020年8月17日披露股份减持计划,自2020年9月8日至2021年3月7日期间,以集中竞价、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2,174,415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43%。截至本回复披露之日,邵羽南先生尚余2,145,415股未减持。

除上述股东外,截至本回复披露日,公司其他持股5%以上股东、持有公司股份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未来3个月内未有减持公司股份的计划。公司董事会将督促提醒相关人员合规减持,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规范实施并严格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6.你公司认为应予说明的其他事项。

公司暂无其他说明事项。

特此公告。

深圳市同益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二○二○年十一月十一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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