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广信感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减持股份比例达到1%的公告
公司控股股东李有明先生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广信感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6月4日披露了《关于控股股东拟减持公司股份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1-035),公司控股股东李有明先生计划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11,581,655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6%。
近日,公司收到李有明先生出具的《关于减持公司股份比例达到1%的告知函》。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李有明先生在7月19日至7月22日通过集中竞价、大宗交易累计减持公司股份2,229,1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15%。
根据《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1.基本情况 | |||||
信息披露义务人 | 李有明 | ||||
住所 | 广州市番禹区环城中路** | ||||
权益变动时间 | 2021年7月19日-2021年7月22日 | ||||
股票简称 | 广信材料 | 股票代码 | 300537 | ||
变动类型 | 增加□ 减少? | 一致行动人 | 有? 无□ | ||
是否为第一大股东或实际控制人 | 是? 否□ | ||||
2.本次权益变动情况 | |||||
股份种类(A股、B股等) | 减持股数(万股) | 减持比例(%) | |||
A股 | 222.91 | 1.15% | |||
合 计 | 222.91 | 1.15% |
本次权益变动方式(可多选) |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 协议转让 □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大宗交易 ? 间接方式转让 □ 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 □ 执行法院裁定 □ 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 □ 继承 □ 赠与 □ 表决权让渡 □ 其他 □ | ||||
3. 本次变动前后,投资者及其一致行动人拥有上市公司权益的股份情况 | |||||
股份性质 | 本次变动前持有股份 | 本次变动后持有股份 | |||
股数(股) | 占总股本比例 | 股数(股) | 占总股本比例 | ||
合计持有股份 | 77,798,081 | 40.30% | 75,568,981 | 39.15% | |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 18,477,616 | 9.57% | 16,248,516 | 8.42% | |
*有限售条件股份 | 59,320,465 | 30.73% | 59,320,465 | 30.73% | |
*注:其中有限售条件股均为高管锁定股 | |||||
4. 承诺、计划等履行情况 | |||||
本次变动是否为履行已作出的承诺、意向、计划 | 是? 否□ 李有明先生本次减持股份事项已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了预披露,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6月4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控股股东拟减持公司股份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1-035)。李有明先生本次减持公司股份与其此前已披露的减持计划一致,不存在差异情况。李有明先生严格履行了其关于股份限售及减持的各项承诺,不存在违反承诺的情形。截至本公告日,本次减持计划尚未执行完毕。 | ||||
本次变动是否存在违反《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本所业务规则等规定的情况 | 是□ 否? | ||||
5. 被限制表决权的股份情况 | |||||
按照《证券法》第六十三条的规定,是否存在不得行使表决权的股份 | 是□ 否? | ||||
6.表决权让渡的进一步说明(不适用) | |||||
7. 30%以上股东增持股份的进一步说明(不适用) | |||||
8.备查文件 | |||||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持股变动明细? 2.相关书面承诺文件□ 3.律师的书面意见□ 4.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
三、其他相关说明
1、李有明先生本次股份减持情况未违反《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2、李有明先生本次减持数量在减持计划范围内,减持计划尚未执行完毕。上述股份减持实施情况与此前已披露的减持意向、承诺、减持计划一致。
3、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影响公司的治理结构和持续经营,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
4、公司将持续关注李有明先生股份减持计划实施的进展情况,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江苏广信感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1年7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