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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信材料:关于控股股东拟减持公司股份的预披露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1-06-05

江苏广信感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拟减持公司股份的预披露公告

公司控股股东李有明先生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特别提示公司控股股东李有明先生持有本公司股份78,943,953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为40.90%,其一致行动人曾燕云女士持有公司股份150,000股,占总股本比例0.08%,李有明与其一致行动人曾燕云持股合并计算,合计持股为79,093,953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0.98%。现李有明先生拟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11,581,655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6%,其中,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进行减持的,将于本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15个交易日之后的6个月内进行;通过大宗交易方式进行减持的,将于6月22日之后的6个月内进行。

江苏广信感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信材料”或“公司”)董事会于近日收到控股股东李有明先生出具的《减持计划告知函》,获悉李有明先生拟减持公司股份,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基本情况

1、减持股东:李有明

2、截至本公告日,上述股东持有公司股份情况如下:

单位:股

姓名任职情况持有股份 总数占公司总股份 比例(%)持有有限售条 件股份数量 (均为高管锁定股)持有无限售条 件股份数量
李有明董事长、董事、总经理78,943,95340.90%59,207,96519,735,988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1、减持原因:减少股票质押数量及降低质押率等资金需要;

2、股份来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前持有的公司股份;

3、减持方式:通过集中竞价交易、大宗交易的方式减持股份。其中: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在任意连续90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1%;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在任意连续90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总数不超过公司

股份总数的2%;

4、减持时间:集中竞价:2021年6月29日-2021年12月29日;

大宗交易:2021年6月23日-2021年12月23日;(注:公司于2021年3月22日披露了《关于与龙南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签订项目合同书的公告2021-010》,公告中曾说明“未来三个月,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持股5%以上股东及董监高所持限售股份解除限售的情况,亦不存在股份减持计划。”故大宗交易减持开始日期为2021年6月23日。)

5、减持数量及比例:拟减持数量不超过11,581,655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6%;

6、减持价格:依据减持时的市场价格确定;

7、若计划减持期间有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股份变动事项,上述股份数量及比例作相应调整。

三、股东相关承诺情况

本人所持有的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自公司发行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本人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本次发行前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

股份锁定期满后两年内,每年转让公司的股份不超过本人持有公司股份的25%,且减持价格不得低于本次发行价(若存在除权除息,则减持价格相应调整)。减持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竞价交易系统、大宗交易平台或深圳证券交易所允许的其他转让方式进行;股份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应提前五个交易日向公司提交减持原因、减持数量、未来减持计划的说明,并由公司在减持前三个交易日予以公告。

截至本公告日,李有明先生严格遵守了上述承诺,未出现违反上述承诺的行为。

四、相关风险提示

1、李有明先生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等因素,综合决定是否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存在减持时间、减持价格等实施的不确定性;

2、本次减持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影响公司的治理结构和持续经营;

3、本次减持将严格遵守《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4、公司将持续关注李有明先生的股份变动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五、备查文件

1、李有明先生出具的《股份减持计划告知函》;

特此公告!

江苏广信感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1年6月4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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