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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信材料: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0-04-27

证券代码:300537 证券简称:广信材料 公告编号:2020-022

江苏广信感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江苏广信感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于2020年4月13日以电话或电子邮件等方式通知全体监事,并于2020年4月24日在公司二楼会议室以现场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安丰磊主持。会议应出席监事三名,实际出席监事三名。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会议审议议案情况:

1、《关于<公司2019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公司2019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关于<公司2019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监事会认为:公司编制《公司2019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公允地反映了公司的经营状况和经营成果,报告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公司2019年度报告》、《公司2019年度报告摘要》。

本议案尚需提交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3、《关于<公司2019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监事会认为:《公司2019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客观、准确地反映了公司2019年财务状况、经营成果。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公司2019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4、《关于<公司2019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监事会认为:公司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关于公司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的相关规定进行使用和管理,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行为,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公司2019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5、《关于<公司2019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监事会认为: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中国证监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21号——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一般规定》和其他内部控制监管要求的相关规定,公司内部控制体系持续执行,适应外部环境及内部管理的要求。公司董事会编制的《公司2019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对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建立、健全和执行的现状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的总体评价是客观、准确的,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的实际情况。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2019年度内控工作进行审计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公司已建立的内部控制体系在完整性、合规性、有效性等方面不存在重大缺陷。但由于内部控制固有的局限性、内部环境以及宏观环境、政策法规持续变化,可能导致原有控制活动不适用或出现偏差,对此公司监事会将及时深入核查并督促公司进行内部控制体系的补充和完善,为财务报告的真实性、完整性,以及公司战略、经营目标的实现提供合理保障。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公司2019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6、《关于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监事会认为: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充分考虑了对广大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和未来业务发展规划,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关于利润分配的相关规定,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及合理性,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7、《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根据公司2019年的经营目标,结合业务发展的需要,为满足公司生产经营,监事会同意公司拟向相关银行申请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授权期限为自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一年。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的公告》。本议案尚需提交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8、《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监事会认为:江苏宏泰高分子材料有限公司为公司全资子公司,东莞市航盛新能源材料有限公司、深圳市乐建感光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为公司控股子公司,信誉及经营状况良好,到目前为止没有明显迹象表明公司可能因被担保方债务违约而承担担保责任。上述子公司经营稳定,且公司对其日常经营有控制权,此次担保行为的财务风险处于公司可控范围之内,公司对其提供担保不会损害上市公司的利益。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一致通过,同意公司为江苏宏泰高分子材料有限公司、东莞市航盛新能源材料有限公司、深圳市乐建感光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提供担保。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本议案尚需提交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9、《关于江苏宏泰高分子材料有限公司2019年度业绩承诺完成情况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公司根据与陈朝岚、刘晓明、吴玉民、许仁贤、卢礼灿、陈文、肖建、无锡宏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公司)签署的《盈利预测补偿协议》,陈朝岚、刘晓明、吴玉民、许仁贤、卢礼灿、陈文、肖建、无锡宏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公司)承诺江苏宏泰高分子材料有限公司2017年度、2018年度以及2019年度实现的净利润分别不低于4800万元、5500万元、6200万元。

江苏宏泰高分子材料有限公司2019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为62,579,237.83元,扣除非经常性损益2,484,551.33 元,实现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60,383,051.08元。江苏宏泰高分子材料有限公司2019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为60,383,051.08元,股份支付费用2,807,611.81 元,按照并购相关协议

计算口径,合计业绩63,190,662.89元,完成相关重组交易方承诺业绩62,000,000.00元的业绩承诺额。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重大资产重组2019年度业绩承诺实现情况的说明》。

10、《关于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暨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监事会认为:公司2019年度发生的关联交易和2020年度预计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均为公司正常经营所需,遵守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交易价格以市场价格为定价依据,定价公允,关联交易事项的审议、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暨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11、《关于拟续聘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监事会认为:为保证公司2020年度审计工作的顺利进行,按照《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拟继续聘请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聘期一年。相关费用由董事会授权经营管理层按照市场公允、合理的定价原则与审计机构协商确定。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拟续聘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2、《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监事会认为:本次公司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发布的相关规定而做出,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更加客观、公正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13、《关于制定<公司股东分红回报规划(2020年-2022年)>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的《江苏广信感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分红回报规划(2020年-2022年)》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证监发[2012]37 号)、《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证监会公告[2013]43 号)和《公司章程》等相关文件规定,符合公

司的实际情况,进一步完善和健全了公司科学、稳定、持续的分红机制,能够切实保护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江苏广信感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分红回报规划(2020年-2022年)》。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4、《关于公司<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监事会认为:公司编制《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公允地反映了公司的经营状况和经营成果,报告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参会监事一致同意通过本议案并对外公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

江苏广信感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2020年4月24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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