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取中,请稍候

00-00 00:00:00
--.--
0.00 (0.000%)
昨收盘:0.000今开盘:0.000最高价:0.000最低价:0.000
成交额:0成交量:0买入价:0.000卖出价:0.000
市盈率:0.000收益率:0.00052周最高:0.00052周最低:0.000
达威股份:关于以专利权质押担保向金融机构申请授信额度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3-09-25

四川达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专利权质押担保向金融机构申请授信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四川达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9月25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专利权质押担保向金融机构申请授信额度的议案》,为满足公司的生产经营活动需要,公司拟向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行(以下简称“兴业银行”)申请1,900万元的授信融资额度,同时公司将以名下部分专利权质押给兴业银行,期限一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严建林先生及其配偶栗工女士为公司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本次以专利权质押担保向金融机构申请授信融资额度在董事会审批权限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本次申请授信融资额度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

一、交易对手基本情况

1、贷款方

企业名称: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行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510000746947356P注册地址:成都市高新区世纪城路936号法定代表人:彭光辉成立日期:2003年4月23日经营范围:办理人民币存款、贷款、结算;办理票据贴现;代理发行金融债券;代理发行、兑付、销售政府债券;代理收付款项及代理保险业务。外汇存款;外汇贷款;外汇汇款;外印兑换:国际结算:结汇、售汇、外汇票据的承兑和贴现:资信调查、咨询、见证业务。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的其他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担保方

姓名:严建林身份证号码:5101021968********住所:四川省成都市姓名:栗工身份证号码:5101021969********住所:四川省成都市严建林、栗工夫妇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二、质押担保的基本情况

债权人: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行债务人:四川达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贷款币种和额度:人民币1,900万元贷款期限:12个月贷款利率:以双方实际签署的授信融资合同约定的利率为准担保措施:公司将以名下十四项专利权质押担保,专利明细如下:

序号专利名称专利号专利权人
1丙烯酸树脂复鞣剂及其制备方法ZL201110459488.0四川达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改性酷素、皮革涂饰剂及其制备方法ZL201110427243.X四川达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3一种皮革涂饰用水性聚氨酯及其制备方法ZL201110441988.1四川达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4阳离子聚丙烯酸酯皮革涂饰剂及其制备方法ZL201210224901.X四川达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5阳离子水性聚氨酯皮革涂饰剂及其制备方法ZL201210224810.6四川达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6皮革填充用支化结构聚氨酯-聚丙烯酸酯复合树脂的制备方法ZL201310649256.0四川达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7一种皮革涂饰用丙烯酸龟裂树脂及其制备方法ZL201310650284.4四川达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8一种皮革涂饰用非离子型水性聚氨酯-聚丙烯酸酯复合乳液的制备方法ZL201310652019.X四川达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9一种水溶胶性聚丙烯酸酯皮革填充树脂及其制备工艺ZL201310650268.5四川达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10一种聚氨酯消光光油ZL201310650290.X四川达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11自消光型皮革水性聚氨酯涂饰剂的制备方法ZL201310651725.2四川达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12一种水性聚氨酯、其制备方法及其用于涂饰剂的应用ZL201410815705.9四川达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13一种皮革涂饰剂及其制备方法ZL201410814332.3四川达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14一种改性氨基树脂及其制备方法ZL201510165756.6四川达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严建林先生及其配偶栗工女士为公司提供连带责任担保。具体授信融资合同条款及质押担保措施,以双方最终签署的合同为准。

三、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申请融资贷款是基于实际经营情况需要,有利于更好地支持公司业务发展及经营资金需求,符合公司未来发展规划和经营管理需要,未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备查文件

1、《四川达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四川达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3年9月25日


  附件:公告原文
返回页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