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冰川网络:2019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0-04-22

深圳冰川网络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019年度,深圳冰川网络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以及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规定,本着对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依法认真履行职责,积极配合董事会及管理层开展相关工作。监事会对公司主要经营活动、财务状况、重大决策情况及公司董事、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的合法合规进行了有效监督,促进公司规范运作,维护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2019年度监事会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报告期内监事会工作情况

2019年公司监事会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认真履行了监事会职能,参与公司重大决策的讨论,对公司依法运作情况进行了监督,维护了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共召开了5次监事会会议,具体内容如下:

1.公司于2019年1月24日召开了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补充营运资金的议案》《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的议案》。

2.公司于2019年4月21日召开了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18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2018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关于201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关于公司<2018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2018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关于<2018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关于续聘2019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关于2019年度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19年-2021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关于公司收购

新余智博文娱贰号投资企业(有限合伙)持有的深圳川博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之部分股权的议案》。

3.公司于2019年4月26日召开了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9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4.公司于2019年8月28日召开了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9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2019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关于拟清算并注销新余智博文娱贰号投资企业(有限合伙)的议案》《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5.公司于2019年10月28日召开了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9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二、监事会发表的核查意见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对公司依法运作情况、公司财务情况、关联交易等事项进行了认真监督检查,根据检查结果,对报告期内公司有关情况发表如下核查意见:

(一)公司依法运作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认真履行《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赋予的职权,通过调查、查阅相关文件资料,列席董事会、股东大会等形式,对公司的依法运作情况进行监督。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能够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要求,依法经营。公司重大经营决策合理,其程序合法有效;为进一步规范运作,公司建立健全了各项内部管理制度和内部控制机制;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执行公司职务时,均能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股东大会、董事会决议,未发现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履行公司职务时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或损害公司股东、公司利益的行为。

(二)检查公司财务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认真细致地检查和审核了公司的会计报表及财务资料,

监事会认为:公司财务报表的编制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等有关规定,公司2019年度财务报告能够真实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三)监督公司募集资金使用与管理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检查了报告期内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与管理情况,监事会对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和存放、及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等事项进行了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公司章程》《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制度的要求,合理使用、管理募集资金。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使用及运作程序符合相关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四)公司对外担保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对外担保行为。

(五)公司关联交易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关联交易行为。

(六)对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意见

监事会对公司《2019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进行了认真审议,认为:

公司已建立了较为完善的法人治理结构、内部控制体系和规范运作的内部控制环境。2019年度,公司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以及有关规定,制定了各项内控制度,进一步完善了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建立了公司规范运行的内部控制体系,并得到有效执行,有效地对公司经营管理的各个环节起到了较好的风险防范和控制作用;公司内部控制组织机构完善,内部控制重点活动执行及监督充分有效。公司编制的《2019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客观、真实、准确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行情况。公司在2019年度的所有重大方面都得到有效的内部控制。

(七)股东大会决议执行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对股东大会的决议执行情况进行了监督,监事会认为:董

事会和管理层能够认真履行股东大会的有关决议,未发生有损股东利益的行为。

三、 公司监事会2020年度工作计划

2020年,监事会将继续严格执行《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以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本着对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认真履行监事会职能,为公司规范运作、完善和提升治理水平有效发挥职能。2020年度监事会的工作计划主要有以下几方面:

1.依法对董事会、高级管理人员加强监督,增强监督工作的有效性,进一步强化监事会的监督和勤勉尽职的意识,督促公司进一步完善法人治理结构,提高治理水准。

2.通过对公司财务进行监督检查以及对公司生产、经营情况的监督检查,进一步加强内控制度,不断加强对企业的监督检查,防范经营风险,进一步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利益。

3.积极探索总结,促进监事会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组织监事认真学习国家相关法规、政策,熟悉财务、审计、内控等专业知识,进一步促进公司规范运作。

深圳冰川网络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0年4月21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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