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冰川网络: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4-23

深圳冰川网络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023年度,深圳冰川网络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以及《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规定,本着对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依法认真履行职责,积极配合董事会及管理层开展相关工作。监事会对公司主要经营活动、财务状况、重大决策情况及公司董事、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的合法合规进行了有效监督,促进公司规范运作,维护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报告期内监事会工作情况

2023年公司监事会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认真履行了监事会职能,参与公司重大决策的讨论,对公司依法运作情况进行了监督,维护了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共召开了11次监事会会议,具体内容如下:

1.公司于2023年1月6日召开了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

2.公司于2023年4月19日召开了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202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关于2023年度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的议案》《2022年度计提信用减值损失的议案》《与专业投资机构共同投资深圳南海成长湾科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的议案》《与专业投资机构共同投

资无锡同创致芯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议案》。

3.公司于2023年4月27日召开了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4.公司于2023年5月19日召开了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与关联方签署相关采购合同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5.公司于2023年5月30日召开了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与关联方签署<全球独家代理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6.公司于2023年6月21日召开了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及授予数量的议案》《关于作废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

7.公司于2023年6月28日召开了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投资设立控股子公司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于全资子公司投资设立控股子公司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8.公司于2023年8月28日召开了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聘任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关于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关于2023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关于与专业投资机构共同投资深圳市鹏远基石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的议案》。

9.公司于2023年10月27日召开了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关于拟与关联方签署<中国大陆地区独家代理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10.公司于2023年11月24日召开了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跨境双向人民币资金池业务的议案》。

11.公司于2023年12月26日召开了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调整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

《关于全资子公司拟与关联方签署<框架合作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二、监事会发表的核查意见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对公司依法运作情况、公司财务情况、关联交易等事项进行了认真监督检查,根据检查结果,对报告期内公司有关情况发表如下核查意见:

(一)公司依法运作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认真履行《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赋予的职权,通过调查、查阅相关文件资料,列席董事会、股东大会等形式,对公司的依法运作情况进行监督。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能够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要求,依法经营。公司重大经营决策合理,其程序合法有效;为进一步规范运作,公司建立健全了各项内部管理制度和内部控制机制;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执行公司职务时,均能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股东大会、董事会决议,未发现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履行公司职务时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或损害公司股东、公司利益的行为。

(二)检查公司财务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认真细致地检查和审核了公司的会计报表及财务资料,监事会认为:公司财务报表的编制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等有关规定,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告能够真实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三)监督公司募集资金使用与管理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未募集资金,报告期前募集资金使用完毕。

(四)公司对外担保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违规对外担保事项及资产置换,也未发生其他损害公司股东利益或造成公司资产流失的情况。

(五)公司关联交易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事项符合公司经营发展的需要,关联交易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以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交易价格公允、合理,未发生有损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六)对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意见

监事会对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进行了认真审议,认为:

公司已建立了较为完善的法人治理结构、内部控制体系和规范运作的内部控制环境。2023年度,公司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以及有关规定,进一步完善了各项内控制度、公司法人治理结构,进一步健全了公司规范运行的内部控制体系,并得到有效执行,有效地对公司经营管理的各个环节起到了较好的风险防范和控制作用;公司内部控制组织机构完善,内部控制重点活动执行及监督充分有效。公司编制的《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客观、真实、准确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行情况。公司在2023年度的所有重大方面都得到有效的内部控制。

(七)股东大会决议执行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对股东大会的决议执行情况进行了监督,监事会认为:董事会和管理层能够认真履行股东大会的有关决议,未发生有损股东利益的行为。

三、公司监事会2024年度工作计划

2024年,监事会将继续严格执行《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本着对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认真履行监事会职能,为公司规范运作、完善和提升治理水平有效发挥职能。2024年度监事会的工作计划主要有以下几方面:

1.依法对董事会、高级管理人员加强监督,增强监督工作的有效性,进一步强化监事会的监督和勤勉尽职的意识,督促公司进一步完善法人治理结构,提高治理水准。

2.通过对公司财务进行监督检查以及对公司生产、经营情况的监督检查,进一步加强内控制度,不断加强对企业的监督检查,防范经营风险,进一步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利益。

3.积极探索总结,促进监事会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组织监事认真学习国家相关法规、政策,熟悉财务、审计、内控等专业知识,进一步促进公司规范运作。

深圳冰川网络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2024年4月23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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