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领湃科技:关于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增加临时提案暨股东大会补充通知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3-08-05

证券代码:300530 证券简称:领湃科技 公告编号:2023-093

湖南领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增加临时提案

暨股东大会补充通知的公告

湖南领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8月1日披露了《关于召开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3-088),公司定于2023年8月16日(星期三)召开公司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发布的相关公告。2023年8月4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控股子公司签订日常经营销售合同暨关联交易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023年8月4日,公司董事会收到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的股东湖南衡帕动力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提交的《关于增加湖南领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临时提案的函》。为提高会议审议效率、减少会议召开成本,湖南衡帕动力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提议公司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增加审议《关于控股子公司签订日常经营销售合同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的有关规定:“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百分之三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在股东大会召开十日前提出临时提案并书面提交董事会;董事会应当在收到提案后二日内通知其他股东,并将该临时提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临时提案的内容应当属于股东大会职权范围,并有明确议题和具体决议事项。”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公司董事会认为:截至本公告日,湖南衡帕动力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有公司股票60,926,515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5.43%。上述临时提案属于股东大会职权范围,有明确议题和具体决议事项,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同意将上述临时提案提交公司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除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述内容外,公司于2023年8月1日披露的《关于召开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中列明的各项股东大会事项未发生变更。现将召开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相关事项补充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会议届次: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及《湖南领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23年8月16日(星期三)15:30。

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3年8月16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 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8月16日9:15—15:00。

5、会议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1)现场表决:包括股东本人出席以及通过填写授权委托书授权他人出席。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在网络投票时间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所有股东,均有权通过相应的投票方式行使表决权,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股权登记日:2023年8月10日(星期四)

7、会议出席对象

(1)截至2023年8月10日(星期四)下午15:00,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董事会认可的其他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等相关人员。

8、会议地点:衡阳市雁峰区白沙洲工业园工业大道10号领湃新能源。

二、会议审议事项

提案编码提案名称备注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以投票
100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1.00关于补选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2.00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3.00关于控股子公司签订日常经营销售合同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相关公告。上述议案3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股东须回避表决;议案1、议案3将对中小投资者(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单独计票并披露;议案2需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审议批准。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应由其法定代表人持加盖单位公章的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股东账户卡或有效持股凭证复印件和本人身份证复印件进行登记;若非法定代表人出席的,代理人应持加盖单位公章的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授权委托书(格式附后)、股东账户卡复印件和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到公司登记。

(2)自然人股东应持股东账户卡复印件、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到公司登记;若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股东账户卡复印件、授权委托书(格式附后)和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到公司登记。

(3)股东为QFII的,凭QFII证书复印件、授权委托书、股东账户卡复印件及受托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4)异地股东可于登记截止前用信函或传真方式进行登记(需提供有关证

件复印件),信函、传真以登记时间内公司收到为准。

2、登记时间:2023年8月14日上午9:00-11:30、下午13:30-16:00。

3、登记地点及授权委托书送达地点:衡阳市雁峰区白沙洲工业园工业大道10号领湃新能源董事会办公室,信函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邮编:421200。

4、注意事项

(1)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于会前半小时到达会场,谢绝未按会议登记方式预约登记者出席。

(2)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向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其他事项

1、本次参与现场投票的股东,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2、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

3、联系人:张学温

4、联系电话:0734-8813813

5、联系地址:衡阳市雁峰区白沙洲工业园工业大道10号领湃新能源

6、传真:0734-8813813

7、邮编:421200

六、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2、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附件一: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附件二:《授权委托书》;

附件三:参会股东登记表。

湖南领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8月5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350530”;投票简称:“领湃

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投票时间:2023年8月16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3年8月16日9:15—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湖南领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委托人签名(签章):

委托人身份证或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持有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号: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委托人对大会议案表决意见如下:

提案编码提案名称备注同意反对弃权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以投票
100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1.00关于补选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2.00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3.00关于控股子公司签订日常经营销售合同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1、请在“同意”或“反对”或“弃权”的栏目里划“√”。

2、委托人未作任何投票指示,则受托人可以按照自己的意愿表决。

3、本委托书自本人签署之日起生效,至本次会议结束时终止。

4、本授权委托书的剪报、复印件或者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附件三:

参会股东登记表

法人股东名称/自然人股东姓名(全称)
股东地址
股东证券账户开户证件号码
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姓名
股东账户
股权登记日收市持股数量
是否委托他人参加会议
受托人姓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联系人姓名
联系电话
联系邮箱
联系地址
注: 1、本人(单位)承诺所填上述内容真实、准确,如因所填内容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股权登记日所记载股东信息不一致而造成本人(单位)不能参加本次股东大会,所造成的后果由本人承担全部责任。特此承诺。 2、已填妥及签署的登记截止前用信函或传真方式进行登记(需提供有关证件复印件),信函、传真以登记时间内公司收到为准。 3、请用正楷填写此表。
股东签名(法人股东盖章): 年 月 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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