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关于补选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公司本次补选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提名和表决程序合法、有效;经审阅本次董事候选人的履历等材料,本次董事候选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中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未解除的情形,亦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也未曾受到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处罚或惩戒,具备担任公司董事的任职资格和能力,独立董事候选人阳秋林女士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中有关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我们同意提名阳秋林女士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并同意将上述事项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公司需将独立董事候选人资料报送深圳证券交易所,经审核无异议后方可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王建新、罗万里、赵航
2022年1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