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取中,请稍候

00-00 00:00:00
--.--
0.00 (0.000%)
昨收盘:0.000今开盘:0.000最高价:0.000最低价:0.000
成交额:0成交量:0买入价:0.000卖出价:0.000
市盈率:0.000收益率:0.00052周最高:0.00052周最低:0.000
达志科技: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0-08-27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及《广东达志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作为广东达志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在认真审阅有关文件资料后,现就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的事项和公司2020年半年度报告的相关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及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

我们对公司2020年半年度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和公司对外担保情况进行了仔细的核查,并发表以下独立意见:

1、报告期内,不存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也不存在以前年度发生并累积至报告期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

2、报告期内,公司累计和当期未发生任何对外担保事项,不存在通过对外担保损害公司利益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二、《关于公司拟与蔡志华先生签订<关于广州达志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股权转让协议>之补充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1、本次审议的《关于公司拟与蔡志华先生签订<关于广州达志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股权转让协议>之补充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在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前,已经获得全体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并签署事前认可意见。

2、董事会在审议签署股权转让协议之补充协议暨关联交易时,关联董事因工作原因未能出席会议,会议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3、本次股权转让协议之补充协议的签署,有利于尽快完成股权转让相关的交割事宜,加快股权转让款的收取,对实现优化公司资产结构,盘活资产用于拓展公司业务具有积极的作用,不会对公司经营业务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整体利益。

4、因此,我们一致同意本次公司签署股权转让协议之补充协议暨关联交易事项,并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以下无正文)

(此页无正文,为《广东达志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签署页)

独立董事签名:

(余卓平) (洪金明)

(成明珠)

年 月 日


  附件:公告原文
返回页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