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530 证券简称:达志科技 公告编号:2020-101
广东达志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一、重要提示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除下列董事外,其他董事亲自出席了审议本次半年报的董事会会议
未亲自出席董事姓名 | 未亲自出席董事职务 | 未亲自出席会议原因 | 被委托人姓名 |
SHEN HUI | 董事 | 工作原因 | XU HUANXIN |
蔡志华 | 董事 | 工作原因 |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 适用 √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股票简称 | 达志科技 | 股票代码 | 300530 | |
股票上市交易所 | 深圳证券交易所 | |||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 董事会秘书 | 证券事务代表 | ||
姓名 | 郑开颜 | 杜涛 | ||
办公地址 | 广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永和经济区田园东路1号、2号 | 广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永和经济区田园东路1号、2号 | ||
电话 | 020-32221952 | 020-32221952 | ||
电子信箱 | dazhitech@126.com | dazhitech@126.com |
2、主要财务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单位:元
本报告期 | 上年同期 |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 |
营业收入(元) | 36,461,824.24 | 76,240,779.35 | -52.18%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 7,953,923.37 | 18,308,014.02 | -56.55%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元) | -34,294,120.50 | 9,049,972.75 | -478.94%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 21,256,509.67 | -7,261,172.09 | 392.74% |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05 | 0.12 | -58.33% |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0.05 | 0.12 | -58.33%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1.45% | 3.76% | -2.31% |
本报告期末 | 上年度末 |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末增减 | |
总资产(元) | 1,092,003,137.78 | 578,770,972.62 | 88.68%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元) | 368,768,780.61 | 524,193,329.07 | -29.65% |
3、公司股东数量及持股情况
报告期末股东总数 | 4,383 | 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如有) | 0 | |||||
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 | ||||||||
股东名称 | 股东性质 | 持股比例 | 持股数量 | 持有有限售条件的股份数量 | 质押或冻结情况 | |||
股份状态 | 数量 | |||||||
蔡志华 | 境内自然人 | 33.78% | 53,507,690 | 53,507,690 | ||||
湖南衡帕动力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29.19% | 46,241,211 | |||||
刘红霞 | 境内自然人 | 4.22% | 6,677,159 | 6,494,193 | ||||
深圳市前海小龙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小龙趋势1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 其他 | 2.47% | 3,920,000 | |||||
蔡雪凯 | 境内自然人 | 2.18% | 3,446,550 | 冻结 | 3,446,550 | |||
深圳市君如资产管理顾问有限公司-君如木兰1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 其他 | 1.75% | 2,767,384 | |||||
赵春财 | 境内自然人 | 1.08% | 1,718,450 | |||||
闫希辉 | 境内自然人 | 0.83% | 1,313,371 | |||||
蔡志斌 | 境内自然人 | 0.63% | 993,568 | 747,159 | ||||
孙平 | 境内自然人 | 0.62% | 979,650 | |||||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 股东蔡志华与股东刘红霞系夫妻关系,股东蔡志华与股东蔡志斌系兄弟关系。除此以外,公司未知其他股东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或是否属于一致行动人。 | |||||||
前10名普通股股东参与融资融券业务股东情况说明(如有) | 1、公司股东深圳市前海小龙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小龙趋势1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通过普通证券账户持有0股,通过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持有3,920,000股,实际合计持有3,920,000股; 2、公司股东深圳市君如资产管理顾问有限公司-君如木兰1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通过普通证券账户持有222,500股,通过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持有2,544,884股,实际合计持有2,767,384股; 3、公司股东赵春财通过普通证券账户持有0股,通过江海证券有限公司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持有1,718,450股,实际合计持有1,718,450股; 4、公司股东闫希辉通过普通证券账户持有92,925股,通过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持有1,220,446股,实际合计持有1,313,371股; 5、公司股东孙平通过普通证券账户持有0股,通过新时代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客户信用 |
4、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5、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6、公司债券情况
公司是否存在公开发行并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且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未到期或到期未能全额兑付的公司债券否
三、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1、报告期经营情况简介
报告期内,公司根据年度经营计划,积极推进各项工作,但受新型冠状病毒疫情影响,下游客户延期复工,业务开展受到冲击,业绩出现下滑。其中第一季度受此影响较大,第二季度随着国内疫情得到控制,下游客户逐步复工,公司采取各种有效措施,在严防疫情的前提下全力保障业务开展,努力将疫情影响降到最低限度,业绩表现较第一季度出现明显改善。
报告期内,公司营业收入为3,646.18万元,较去年同期下降52.18%;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795.39万元,较去年同期下降56.55%。公司报告期内的营业收入来自于表面工程化学品业务,公司新能源动力电池业务尚处于产能建设期,尚未实现销售。公司业绩同比上年同期下降的主要原因是:(1)受新型冠状病毒疫情及表面工程化学品业务下游需求下滑的影响,公司表面工程化学品业务在维持现有订单和开拓新客户方面困难增加,公司涂镀添加剂系列产品销售较上年同期有一定程度的下降。(2)公司新能源动力电池业务正处于持续产能建设和研发投入期间,尚未能产生经济效益。
主要业务回顾:
1、强化公司治理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
作指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不断优化内部控制机制,加强经营管理,确保公司稳健持续发展,同时给予投资者合理的投资回报。报告期内,公司审议通过并实施完毕2019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
2、积极布局新能源动力电池业务
2020年1月17日,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受赠股权资产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上海凌帕向公司无偿赠与其持有的四川新敏雅80%的股权及湖南新敏雅80%的股权,至此,公司通过子公司四川新敏雅、湖南新敏雅、苏州凌威开启了在新能源动力电池业务的布局。2020年4月28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收购公司控股子公司20%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公司以自有资金收购上海凌帕持有的湖南新敏雅20%股权及四川新敏雅20%股权;2020年4月12日,经公司总经理/联席总经理办公会审议,同意公司收购湖南新敏雅持有的苏州凌威100%股权。上述股权变更的工商登记备案均在报告期内完成。
3、加快拓展新能源动力电池业务
为满足公司在新能源动力电池业务发展的资金需求,抓住市场机遇,增加公司资本实力,提升盈利能力,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及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非公开发行股票的相关议案。公司拟通过非公开发行股票方式募集资金不超过107,300.00万元(含),扣除发行费用后将全部用于锂离子动力电池(2.4GWh)建设项目及高性能动力电池研发中心项目。
4、优化公司资产结构
公司全资子公司达志新材料自成立以来业务开拓面临困难,业务发展未及公司预期。为优化公司资产结构,盘活资产用于拓展公司业务,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及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出售全资子公司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公司将达志新材料100%的股权转让给蔡志华先生。截至本报告披露日,公司已经根据《股权转让协议》收到股权转让价格50%的对价,转让过户登记正在办理过程中。
5、安全生产
公司持续关注安全生产和清洁生产,继续加大对安全设施的投入和相关安全操作的培训,报告期没有发生安全生产事故。
2、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1)与上一会计期间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
(2)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
(3)与上一会计期间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更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合并范围增加
公司名称 | 股权取得方式 | 股权取得时点 | 持股比例 |
四川新敏雅电池科技有限公司 | 2020年1月接受赠与80%股权、2020年5月受让20%股权 | 2020/1/31 | 100% |
湖南新敏雅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2020年2月接受赠与80%股权、2020年5月受让20%股权 | 2020/2/28 | 100% |
苏州凌威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上市公司于湖南新敏雅受让100% | 2020/2/28 | 100% |
其他说明:
2020年1月,凌帕新能源科技(上海)有限公司向公司无偿赠与其持有的四川新敏雅电池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四川新敏雅”)80%股权,相关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已于2020年1月20日完成,本公司以2020年1月31日为实际取得控制权的时点。截止2020年1月31日,四川新敏雅成为本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将其纳入合并范围。
2020年1月,凌帕新能源科技(上海)有限公司向公司无偿赠与其持有的湖南新敏雅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湖南新敏雅”)80%股权,相关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已于2020年2月18日完成,本公司以2020年2月28日为实际取得控制权的时点。截止2020年2月28日,湖南新敏雅成为本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将其纳入合并范围。
截止2020年2月18日,苏州凌威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苏州凌威”)为湖南新敏雅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随2020年2月18日湖南新敏雅完成工商变更后,将其纳入合并范围。本公司以2020年2月28日为实际取得控制权的时点。
2020年4月,公司以自有资金收购凌帕新能源科技(上海)有限公司持有的湖南新敏雅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20%股权及四川新敏雅电池科技有限公司20%股权。2020年5月27日,四川新敏雅已完成了本次股权转让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本次工商变更登记完成后,公司持有四川新敏雅100%股权,四川新敏雅为公司全资子公司。2020年6月1日,湖南新敏雅已完成了本次股权转让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本次工商变更登记完成后,公司持有湖南新敏雅100%股权,湖南新敏雅为公司全资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