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达志科技:2020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0-07-30

证券代码:300530 证券简称:达志科技 公告编号:2020-090

广东达志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增加、否决或变更议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情况;

3、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4、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一、会议召开情况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0年7月30日(星期四)14:30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广州市增城区永宁街新新六路333号广州嘉力达酒店十一楼

3、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0年7月30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0年7月30日9:15—15:00。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召开方式: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6、会议主持人:董事长XU HUANXIN先生

7、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广东达志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计5人,代表上市公司股份14,813,874 股,约占上市公司股份总数的9.3514%。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计3人,代表上市公司股份14,744,074股,约占上市公司股份总数的9.3073%;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2人,代表上市公司股份69,800股,约占上市公司股份总数的0.0441%。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4人,代表上市公司股份815,976股,占上市公司股份总数的0.5151%。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2人,代表上市公司股份746,176股,占上市公司股份总数的0.4710%;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2人,代表上市公司股份69,800股,占上市公司股份总数的0.0441%。

3、公司部分董事、部分监事和董事会秘书出席了本次会议;部分董事通过视频方式出席了本次会议;高级管理人员和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列席了本次会议。

三、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了会议通知中的议案,并以现场记名投票和网络投票表决方式通过了以下议案:

1、逐项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公司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

1.1议案的有效期

表决结果为:同意14,813,87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815,97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

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0.0000%。

本议案获得通过。

2、审议通过《关于确认公司关联交易未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70,8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

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70,8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

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0.0000%。

关联股东蔡志华、蔡志斌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本议案获得通过。

3、审议通过《关于确认公司不存在同业竞争和避免同业竞争措施有效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70,8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

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0.0000%;弃

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0.0000%。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70,8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

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0.0000%。

关联股东蔡志华、蔡志斌对本议案回避表决。本议案获得通过。

4、审议通过《关于调整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14,813,87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815,97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

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0.0000%。

本议案获得通过。

5、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14,813,87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815,97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

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0.0000%。

本议案获得通过。

6、逐项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部分管理制度的议案》

6.1《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14,813,87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815,97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

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

有表决权股份的0.0000%。本议案获得通过。

6.2《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14,813,87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815,97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

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0.0000%。

本议案获得通过。

6.3《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14,813,87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815,97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

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0.0000%。

本议案获得通过。

6.4《关于修订<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14,813,87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815,97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

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0.0000%。

本议案获得通过。

6.5《关于修订<关联交易决策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14,813,87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815,97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

决权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

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0.0000%。

本议案获得通过。

6.6《关于修订<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14,813,87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0.0000%。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815,97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

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0.0000%。

本议案获得通过。

6.7《关于修订<重大经营与投资决策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14,813,87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815,97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

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0.0000%。

本议案获得通过。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经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王利民律师、李琼律师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本次会议召集人资格、出席本次会议人员资格合法有效, 本次会议的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广东达志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关于广东达志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广东达志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7月30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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