健帆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部分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计划实施完毕的公告
2020年6月24日,健帆生物集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披露了《关于部分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
2020-084),公司董事兼副总经理唐先敏女士和张广海先生、董事李峰先生、监事方丽华女士、副总经理李得志先生、董事会秘书张明渊先生计划自公告披露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的六个月内以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合计不超过877.40万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比例不超过1.10%。2020年7月22日,公司收到了公司董事兼副总经理张广海先生、董事李峰先生,监事方丽华女士,副总经理李得志先生、董事会秘书张明渊先生分别出具的《关于健帆生物股份减持计划实施完毕的告知函》,张广海先生、李峰先生、方丽华女士、李得志先生、张明渊先生的股份减持计划已实施完毕。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减持情况
1、股东减持情况
公司董事、副总经理张广海先生、董事李峰先生,监事方丽华女士,副总经理李得志先生、董事会秘书张明渊先生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股东名称
股东名称 | 减持方式 | 减持时间 | 减持均价(元/股) | 减持股数(股) | 减持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
张广海 | 集中竞价 | 2020.7.21 | 74.02 | 1,084,358 | 0.14% |
集中竞价 | 2020.7.22 | 74.84 | 715,640 | 0.09% | |
小计 | 1,799,998 | 0.23% | |||
李 峰 | 竞价交易 | 2020.7.21 | 73.85 | 347,000 | 0.04% |
方丽华 | 竞价交易 | 2020.7.22 | 74.16 | 599,954 | 0.08% |
李得志 | 竞价交易 | 2020.7.22 | 74.60 | 1,000,000 | 0.13% |
张明渊 | 竞价交易 | 2020.7.22 | 73.59 | 23,100 | 0.00% |
合计 | 3,770,052 | 0.47% |
2、股东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股东姓名 | 股份性质 | 减持前持股情况 | 减持后持股情况 | ||
股数(股) |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 股数(股) |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 ||
张广海 | 合计持有股份 | 7,370,685 | 0.92% | 5,570,687 | 0.70% |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 1,842,671 | 0.23% | 42,673 | 0.01% | |
有限售条件股份 | 5,528,014 | 0.69% | 5,528,014 | 0.69% | |
李 峰 | 合计持有股份 | 1,389,793 | 0.17% | 1,042,793 | 0.13% |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 347,449 | 0.04% | 449 | 0.00% | |
有限售条件股份 | 1,042,344 | 0.13% | 1,042,344 | 0.13% | |
方丽华 | 合计持有股份 | 3,696,059 | 0.46% | 3,096,105 | 0.39% |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 924,016 | 0.12% | 324,062 | 0.04% | |
有限售条件股份 | 2,772,043 | 0.35% | 2,772,043 | 0.35% | |
李得志 | 合计持有股份 | 4,559,027 | 0.57% | 3,559,027 | 0.45% |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 1,139,757 | 0.14% | 139,757 | 0.02% | |
有限售条件股份 | 3,419,270 | 0.43% | 3,419,270 | 0.43% | |
张明渊 | 合计持有股份 | 92,625 | 0.01% | 69,525 | 0.01% |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 23,157 | 0.00% | 57 | 0.00% | |
有限售条件股份 | 69,468 | 0.01% | 69,468 | 0.01% |
二、其他相关说明
1、公司董事兼副总经理张广海先生、董事李峰先生,监事方丽华女士,副总经理李得志先生、董事会秘书张明渊先生本次减持严格遵守了《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2、本次减持计划已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了预先披露,本次实际减持情况与此前已披露的减持计划一致。截至本公告日,公司董事兼副总经理张广海先生、董事李峰先生,监事方丽华女士,副总经理李得志先生、董事会秘书张明渊先生的
股份减持计划已经实施完毕。
3、公司董事兼副总经理张广海先生、董事李峰先生,监事方丽华女士,副总经理李得志先生、董事会秘书张明渊先生均不是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股权结构及持续性经营产生影响。
三、备查文件
1、公司董事兼副总经理张广海先生、董事李峰先生,监事方丽华女士,副总经理李得志先生、董事会秘书张明渊先生分别出具的《关于健帆生物股份减持计划实施完毕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健帆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7月22日